第17章 淡水之交
整整一个暑假,侯世靖和黎鹤都在忙着他们的那点水泊梁山的事。说来也怪,短短一个暑假的时间,七二会的社员迅速壮大到了二十多人。阳光小学一到六年级的小男孩都有。七二会虽说莎澈是社长,但自打七二会成立,他都是整天忙着到处挣钱,在桥林镇的一家农机制造厂找了一份一天三十块的工作。七二会的事,他从不过问。只有在黎鹤和侯世靖惹出事的时候,他才会出现,替他们善后。对于这件事,莎澈本人倒没说什么。黎鹤和侯世靖认为不能这样下去,不能老是让大哥莎澈替他们擦屁股。
没有加入七二会的戚彻和方翔,暑假过的也很快乐。戚彻除了帮家里干家务,不是扣鸟,就是和方翔去桥林镇的绿柳河游泳、捞鱼。
透过河流,河底奇形怪状的石沙清晰可见。方翔光着脚丫子走在水里,低着头望着水流穿过脚趾头,踩一脚水里的细沙,看着从细沙中冒出的水泡泡,想象着自己走在海绵上。戚彻光着膀子坐在抗洪用的石头堆砌的石墙上,石墙是用铁丝网网成的,戚彻坐在上面砸着铁丝。他准备用铁丝做几根烤鱼用的钎子。
“是不是很好玩?”戚彻说:“我也喜欢走在水里,让沙子穿过脚趾头。那种感觉,特别舒服。”说着,跳下石墙,将做好的鱼扦扔到岸上,往方翔身边走去,边走边揉着裤裆说:“沃日,太热了,晒求子的,石头都烫人呢,把我求巴子烫求子的。”
方翔问:“真有那么歹吗?我怎么感觉不到?”
戚彻反问:“什么?”
方翔说道:“就是让沙子穿过脚丫子,真的很歹吗?”
戚彻走在水里,踢着水花说:“真的歹得很,那种感觉比看丫头子都歹。”说完,抬起头看着方翔坏笑着。笑着笑着,脸上的笑容突然就停顿了,瞪着他那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半张着嘴巴,良久才喃喃的说道:“不对,还是看丫头子歹……”方翔伸手在他眼前划拉了半天,戚彻一动不动的盯着他身后方向。
戚彻面部的表情,是一种看见美好事物喜悦和享受。看着他的表情,方翔想到的是自己第一次收到情书的情景,那种幸福和羞涩,让他难以忘怀,尽管他不知道自己收到的第一份情书是谁写给自己的。方翔朝着戚彻望着的方向看去,他没有像戚彻一样半张着嘴,没有像他一样眼珠一动不动的盯着那个方向,而是深深的发出一声:“哇哦……”这是一种不敢相信,却又发自内心的赞美。方翔看见的是个大姐姐,一个正在洗头发的高个子大姐姐,一个长发及臀的大姐姐,一个肌肤胜雪的大姐姐。方翔绞尽脑汁想着自己知道的可以用来形容美人的词,可是怎么想,好像也不足以形容眼前这个大姐姐的盛世容颜。她的美,语言和文字无法描绘,方翔这么觉得。方翔心想: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美的人?这大姐姐该不是仙女下凡吧?听说牛郎当年碰上织女,董永遇上七仙女时,她们正好是偷偷下凡到凡间洗澡的时候,眼前这个大姐姐正好就是在洗澡。
方翔看见的女郎,穿着一件蓝色格子衬衫和一条蓝色的牛仔裤。衬衫的袖子高高的折在胳膊腕处,牛仔裤的裤腿也撩着,白皙的脚踝露在外面。
戚彻鬼使神差的就向女郎走去,方翔想拉住他,但没能拉住。戚彻走近侧头望去,见女郎二十出头的年纪,脸蛋微圆,皮肤白净,高挑的娥眉,水灵的红唇,妩媚而不妖艳,冷艳而不孤傲、性感却又不失高贵。双眼皮下的眼睛,闪烁着令人为之疯狂的秋波,嘴角不经意间泛起的冷笑,拒人千里之外。一头长而飘逸的被水打湿的直发披在肩上。戚彻不禁觉得心头酥软了,心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女人,叶筱已经够好看了,可是和这位大姐姐比起来,真的是萤火比日月,毫无可比性。
戚彻不由的赞叹道:“姐姐,你好漂亮啊,你是七仙女下凡吗?”
对方面无表情,冷艳的看了戚彻一眼,没有说话,继续侧着头梳洗着她那柔美的长发。女郎的冷艳虽不及叶筱的冷,但她的冷让戚彻突然明白,什么叫女人的美。那是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高贵,神圣不可侵犯。以前戚彻不懂,现在,他懂了。戚彻向来都是自恃清高,但在眼前的漂亮女郎面前,他忘记了什么是清高。
“姐姐,我能和你一起玩么?”戚彻说。
对方依旧是冷艳的看了一眼站在岸上的戚彻,看戚彻的瞬间,又不经意间侧眼看了一下旁边不远处的黑刺林,平淡的说:“来吧。”见戚彻一脸的开心,又淡淡的说道:“慢点跳,别摔着。”
戚彻高兴的跳下水,远处的方翔听不到他们说的话,吃惊的说道:“沃日……戚彻这小子胆子也太大了吧?”
戚彻跳下水,边玩水边说:“姐姐,好多人啊,他们好像在偷看我们,他们会来打我吗?”戚彻说的好多人,是指不远处黑刺林里的一帮人,那些人一直朝着戚彻这边看。
女郎面容静如止水,看不出喜怒哀乐,只是嘴角无意间泛起了一丝冷笑,但很快就不见了。对戚彻说:“放心,他们不会。”说着将自己的洗发露挤出一些,抹到戚彻头上,替戚彻洗着头。戚彻抹着洗发水,说声:“哇,好香啊,姐姐你的洗发水好香啊。”戚彻嘿嘿的笑个不停,边笑边玩水边说:“我叫戚彻,姐姐你叫什么?我怎么没见过你?你是桥林镇的人么?”
女郎替戚彻揉着头说:“叫我林菀姐姐吧。”
戚彻玩耍着水说:“林菀姐姐,你不但长得好看,人也好。我妈妈说,长得好看的女人,心都善良,妈妈说的一点都没错。”戚彻弄得水花四溅,溅起的水花,正好溅到林菀白皙如玉的脸上和眼睛上,林菀眼睛顿时睁不开了。她抬手擦去水珠,柔声说:“别乱动,还没洗好呢。”戚彻应声嘟嘴哦了一声,便很听话的低头一动不动了。这一刻,戚彻突然感觉好幸福,好开心。长这么大,除了妈妈给自己洗头,林菀姐姐是第二个。戚彻低着头望着水流,发现水底游过一条漂亮的红色鱼儿。戚彻还从没见过红色的鱼儿,童心大起,便跑去捉红色鱼儿。林菀正为他洗着洗头,头上洗发水的泡沫还未清洗干净,他就跑去捉鱼,林菀不知道他跑去干嘛,怕洗发水的泡沫流到他眼睛上,跟着他跑去,准备追上他清洗掉泡沫。戚彻就像个泥鳅,林菀怎么抓也抓不住。
“戚彻,你别乱跑,小心洗发水的泡沫流进你的眼睛,会很痛的。”林菀抓不住左右乱窜的戚彻,只好叫喊他。
“鱼儿,红色的鱼儿,林菀姐姐,我把它捉来烤给你吃好不好?我还没吃过红色的鱼儿呢,一定很好吃……”
对于自打会走路就在水里玩的戚彻来说,抓条鱼不是什么难事。戚彻抓住了那条漂亮的红色鲤鱼,打算烤了送给林菀吃。
鱼,林菀没舍得吃,她带回了家,养在了鱼缸里。让林菀没想到的是,今后的日子里,陪伴她最长时间的,竟然就是戚彻送她的这条红色鲤鱼。
自从绿柳河遇见林菀之后,戚彻的脑海中时不时的就会跳出林菀的样子。林菀冷艳高贵的身姿,总是会让戚彻想的灵魂出窍。九岁的戚彻,当然不会明白,这是男性荷尔蒙的初现。
讲台上,数学老师神采飞扬的教学生数学题。戚彻歪着脑袋,一只手握着铅笔,撑着脑袋,望着窗外摇摇晃晃的树枝,想像着林菀此刻在做什么。至于老师讲的什么,他一句也没听见去。好不容易等到放学,戚彻迫不及待的骑上自己那辆破旧的二八大杠,往学校外跑去。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去那,只要离开学校就好。
天空阴气沉沉地,就像快要下雨了。戚彻却显得异常悠闲,嘴里还吹着口哨,慢行在大街上。走着走着,突然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叫声,吓得戚彻从二八大杠上摔了下来。声音是受到惊吓时才会发出的尖叫。摔了一跤的戚彻,心情顿时不爽。抬头一看,却又笑容绽放。因为他发现了一直令他牵肠挂肚,念念不忘的林菀姐姐。此刻,林菀被一群人围着,显得异常淡定。
“害人精……”
“小破鞋…..”
“扫把星……”
“克父鬼……”
戚彻发现很奇怪的一件事,骂人的都是女人,她们骂的当然是林菀。死气沉沉的天空,总算下起了雨,雨不大,但很快就打湿了所有人的衣服。尽管雨水打湿了她们的衣服,但她们依旧没有放弃谩骂林菀,她们就那么站在雨中谩骂着。
戚彻费了好大的劲才挤进人群,走到林菀身边,拉起她的手,仰着头问:“林菀姐姐,你没事吧?你怎么了?阿姨婶婶们为什么要骂你?”林菀低头看着戚彻,雨下到戚彻额头上,雨滴顺着他的鼻梁流进他的衣领里。林菀面无表情,异常淡定,看不出任何喜怒哀乐。她抬起右手,擦去戚彻稚嫩的小脸上的雨滴,嘴角终于泛起一丝微笑。林菀没有回答戚彻的问题,而是牵起戚彻的小手,走出了人群。人们不知道她带着戚彻要去哪,她们只能望着林菀的背影,指指点点的发泄着心中的不平。
戚彻跟着林菀走在雨中,在想阿姨婶婶们口中的“小破鞋、小妖精……”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林菀姐姐那么漂亮的人,她们会那么不喜欢?长大后的戚彻才知道,原来,有时候一个女人太漂亮,本身就是一种错。桥林镇的女人们,总是用恶毒的眼神看林菀。很多年后,戚彻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上,每个人都可以变得很毒,只要尝过什么叫嫉妒。
林菀带戚彻到了自己家。林菀的家外面看起来很破,但房子里面,她收拾的很干净、很漂亮,就像她人一样,林菀的房间更漂亮。戚彻发现,林菀很喜欢蓝色,她的房间基本都是用蓝色装饰的,蓝色的台灯吊灯,蓝色的床单被褥……林菀的房间很大,摆设却很简单,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书架。书桌上放着一台小电视机,和一台VCD。书架上摆放着很多书,这是戚彻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书,他简直不敢相信,因为他以前只在电视上见过这么多书。书架上还摆着一把蓝色的吉他,这也是戚彻第一次亲眼见到真实的吉他。书架上还放着一箱光盘,戚彻管光盘叫“碟子”。这些东西戚彻见过,因为方翔家就有很多。
林菀脱下被雨淋湿的衣服,从衣柜取出两件干净的淡蓝色格子衬衫,又取出一件牛仔裤和一件半身的白色长裙。自己换上了一件格子衬衫和牛仔裤,又将一件格子衬衫和长裙替戚彻换上。戚彻一看林菀要给自己换裙子,难为情的满脸通红。他不想穿裙子,觉得像女孩子一样,太没出息了。可又不好意思驳林菀的一番好意,只好委屈的换上。换好后,林菀双手叉腰看着戚彻,笑出声来。她发现,眼前羞涩的小男孩,还挺漂亮。戚彻见林菀笑,也跟着笑起来。戚彻也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他只是觉得,林菀姐姐现在能笑出声,总是一件好事,自己就陪她笑吧。戚彻只知道林菀今天受了委屈,却不知道这对林菀来说,不足为奇,林菀已经习惯了这一切。
从这一天开始,戚彻成了林菀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林菀也成了戚彻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林菀本来以为自己再也没有亲人了,但就在戚彻在雨中拉着她的手,问她那些人为什么要骂她的时候,林菀知道,自己还有戚彻。戚彻以前只会画画,骑二八大杠,看电视。认识林菀后,戚彻开始学着看小说,听音乐。戚彻不喜欢看书,不喜欢音乐。但戚彻喜欢和林菀玩,和林菀玩的日子里,戚彻学会了看小说,学会了弹吉他。
林菀一直也没告诉戚彻,镇里的人为什么骂她,戚彻也没再追问,他不关心这些,只要林菀愿意陪他玩耍,他就很开心。所以这件事,戚彻很快就忘记了。
之后的日子里,戚彻每天放学,都会往林菀家跑。戚彻喜欢听林菀弹吉他,喜欢听林菀说有意思的故事。不过,大多数的日子里,林菀都不在家,林菀家的大门都是锁着的。跑的次数多了,戚彻发现了一个规律,林菀一般只有周末在家,其他的时间,大门基本都是锁着的。每次只要看见林菀大门锁着,戚彻就会觉得异常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