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我会一直喜欢你,直到耗尽所有的生命
林眷眷奔出餐厅时,天飘起细细的小雨。
今天果然应了征兆,诸事不顺,连老天爷都和我作对!
林眷眷气吁吁地往学校的方向走,安久偲不依不饶地紧跟在后面。
“你走开!别跟着我”林眷眷站住,对着安久偲叫。
“大头,我错了,别生气”安久偲依旧一步不离的跟着林眷眷。从小到大,亦是如此,她跑在前面,他紧跟在身后。
林眷眷哪里还肯理会安久偲,抹着脸上的雨水,冲进了校门,哭腔隐隐:“都完了,我要孤独终老了”
“林眷眷”身后蓦地传来安久偲的大喊。
林眷眷怒:“有事烧纸!”
安久偲一只手插在裤兜,一贯的痞笑,提起嗓门突然冲林眷眷嚷:“我喜欢你!”
“别他妈逗我了!你能不能正经一点!”雨越来越大,密密的雨水粘在林眷眷的茶色头发上,她的眼眶绯红。妈的,你这个笑话,真烂,毫无笑点!
急切的脚步已经淡去,安久偲定在了原地,双拳被捏得咯吱响,他闭上了眼,雨水顺着脸颊滑进了胸前:“以我所有的生命起誓,我从来没有现在这样认真。”
林眷眷这才站在路灯下,鹅黄鹅黄的灯光,丝线般的雨水根根明朗,韭菜,为什么你要说出来,你知道吗,有的东西,一旦开口,就回不到从前,将无法挽回。
“眷眷,5岁那年起,你的名字,便成了我生命的信仰。喜欢着,喜欢着,你猜这么着,晃眼就过了十五年”安久偲的声音逼近了身后,离林眷眷不过一米。
“韭菜,我以为我们是好兄弟”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是,眷眷,你拦不住我喜欢你。喜欢了你十五年,我不介意继续喜欢十五年,一个十五年不够,就两个,两个还不够,就三个,直到把我人生所有的十五年都用完!”
眷眷,十几年了,我对你的喜欢,就像风吹了几万里,不知归期,像鱼潜入海底,没了声息。今天,这样的雨夜,只说于你听。
林眷眷的脸煞白,如同一张纸,这张纸上,画满的是路卿年的脸,路卿年的名字,路卿年的呼吸,别人挤不进去。
“韭菜,你能不喜欢我了吗?我们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还做从小到大的好朋友”
“好呀”一声雷鸣,卷着安久偲的回答。
林眷眷有些愕然,没想到他答应得这么干脆。安久偲的脸,被雨水淹没殆尽。
“因为我什么都听你的啊。”
——*——
十六年前的夏天,安久偲一家搬进了林眷眷在的大院。5岁的安久偲,内向寡言,没有伙伴,唯一的朋友,是一个布娃娃。
“听说你叫韭菜”安久偲蹲在屋前和洋娃娃玩着过家家,头顶传来稚嫩俏皮的声音。
安久偲抬头,一个梳着冲天辫的小女孩正等着大眼睛好奇得看着自己。
“我叫安久偲”他的声音小到听不见。
小女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哦,安韭菜”
“我叫林眷眷。你的布娃娃,能让我玩一会吗?”小女孩也蹲下身。
“给”他没有抬头,伸着手把布娃娃递给小女孩。
小女孩眉开眼笑,往布娃娃嘴里塞树叶子,他咯咯地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小女孩有些生气。
你和布娃娃长得真像,圆嘟嘟的。
“没什么”他又低头,红了脸。
“韭菜,小心!”女孩肉肉的小手力气很大,安久偲失去了中心,倒在了地上。
“啊!”小女孩应声倒下。头顶,半块石瓦滑落而下,正正朝小男孩头上砸去。小女孩一把推开了小男孩,小男孩毫发无伤,小女孩的手臂,划下了永远的疤。
小女孩笑着:“韭菜,你是男子汉,不能哭,我没事,喏,给你棒棒糖”
“眷眷,谢谢你”小男孩看着小女孩白净的手臂上那条蜈蚣一样的长疤,咬咬唇,说:“等我们长大,你就嫁给我,好吗?”
“好啊”
“一言为定”
眷眷,当年的约定,于你,缥缈得如一缕青烟,早已袅袅散去。但于我,就像你手臂上那条疤,是一生如何也抹不去,忘不掉的承诺和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