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农业部
一、2015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调查研究,及时部署重点工作
开展南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西藏和四省藏区农牧业发展,内蒙古草原补、奖政策效果等专题调查研究,得到中央有关领导的肯定,相关政策和建议写入中央文件。2015年7月,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促进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进行了部署。9月,组织召开农业产业化援疆工作座谈会,对口援疆省市有关企业、科研院校与新疆方面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对下一步农业产业化援疆工作进行安排。10月,组织召开支持西藏农牧业发展座谈会,研讨“十三五”加快推进西藏农牧业绿色发展的思路、重点任务以及农业系统重点支持领域,并形成了《农业部关于支持西藏农牧业绿色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意见》。支持西部省(区、市)农口部门开展统筹城乡发展、水土资源综合利用、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农牧民增收、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等系列课题研究,力求为推动西部农牧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储备。
(二)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强化粮棉油糖生产能力建设。安排西部地区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资金5.3亿元,高产创建项目在西部地区示范面积已超过3100万亩。安排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2.3亿元,实现农业县(场)全覆盖,减少化肥使用量。安排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2.3亿元,大力强化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资金31.1亿元,支持260万亩高标准粮田建设。支持国家级育种制种工作,在新疆、云南、广西、青海建设国家育种创新基地、农作物品种改良中心分中心、良种繁育基地,在甘肃实施国家玉米制种基地项目。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在内蒙古、四川、贵州、甘肃、宁夏等5省(区)启动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试点。安排1亿元支持广西甘蔗主产区开展甘蔗脱毒健康种苗补贴试点。
强化畜牧水产生产能力建设。安排8.39亿元支持西部地区实施肉牛肉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安排5800多万元支持水产良种体系建设。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100万元,重点扶持西部地区渔业标准化和规模化养殖,推动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布病、包虫病、血防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应急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强制免疫、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强制扑杀等工作。
加快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通过种子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持24个蔬菜、水果、茶叶、蚕桑等园艺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安排果茶标准化创建资金2.1亿元,重点支持蔬菜、茶叶和水果标准化生产。
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西部省(区、市)实施115个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支持西部地区创建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33个质量安全县。
(三)提升农业科技与装备水平,强化发展支撑
加强农业科技条件能力建设。建设农业部蚕桑功能基因组与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微生物资源利用科学观测实验站等18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支持西部地区高粱、蔬菜等13个改良中心分中心建设。
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设立向日葵、胡麻、甜菜、蚕桑、苹果、肉羊、绒毛用羊等48个体系和4项科研专项,支持首席科学家7人,岗位科学家217人,综合试验站站长422人。
支持基层农业科技推广。安排8.4亿元支持西部地区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
强化农机装备。安排71.5亿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资金,推广适用西部地区的保护性耕作、玉米机械收获、水稻育插秧、棉花机械收获、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生产、秸秆综合利用的装备与技术。
(四)培养农业人才,增强发展后劲
安排4.1亿元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完成培训任务30万人。依托西藏才纳村、四川农科村、甘肃前进村等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为西部地区培养5800多名农村发展带头人。派出11名农业部第十五批博士服务团成员在西部地区服务锻炼。接收13名“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和特培学员。举办数十期农牧业管理干部、农技人员培训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西部乡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挂职培训班。选派11位干部在西部地区挂职锻炼,同时接收12名党政、专业技术干部人才到农业部挂职锻炼。在西藏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放宽条件试点。
(五)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西部地区组织创建1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重点对17家西部地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给予支持。
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安排4.7亿元扶持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1个省(区、市)建设马铃薯贮藏窖(库)、果蔬冷藏库和烘干设施,占项目总金额的52%。倾斜支持西部地区开展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认定西部地区23家企业为全国主食加工示范企业。
加强农产品市场化建设。举办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展示会等对接活动,为西部农产品销售搭建合作交流平台。继续推动内蒙古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智能农业项目建设。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推动形成“政府+运营商+服务商”共同推进的格局。
引导休闲农业发展。开展示范创建与推介活动,共创建40个中国最美休闲乡村,8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推进第二批18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建设性资金整合、深化农村金融体制、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等32项农村改革试验任务。各省(区、市)推出改革试验举措,贵州湄潭县大力推进土地流转促进现代农业建设、重庆永川区水稻和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等部分改革试验举措取得初步成效。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在西部省(区、市)认定第三批4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截至2015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数达85个。各示范区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在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完善农业保险服务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七)进一步加强垦区建设
加快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通过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天然橡胶生产基地、千亿斤工程项目和良种繁育项目,安排1.3亿元改善西部垦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环境。认定海南、广西、四川和贵州等垦区创建热作标准化示范园23个,支持内蒙古、广西、重庆、甘肃、新疆创建一批农牧高产创建示范场。指导西部垦区组建中国农垦乳业集团、中国农垦种业集团,进一步壮大优势产业。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西部垦区6.6亿元,支持6.5万户实施危房改造,协调安排4.3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农村电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八)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继续在内蒙古、新疆、青海等13个省(区、市)及新疆兵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安排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69.5亿元。支持西部地区农村能源建设,安排9.5亿元建设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10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215处。稳步推进西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安排1.2亿元支持甘肃、内蒙古、新疆及新疆兵团实施以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新增回收地膜面积795万亩,新增加工能力3.3万吨。加大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力度,建设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2个,划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0个。安排物种资源保护经费1.1亿元,用于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修复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九)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
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东盟等合作机制,促进新疆等西部边境省(区、市)农业对外合作。一是搭建交流平台。举办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开展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广西—东盟蔬菜新品种展示交流会等产销对接等活动,加快农副产品出口及外向型农产品加工和加工制造业发展,形成集约化生产规模和区域优势产业布局。二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合作。广西、云南两省(区)分别在缅甸和越南边境援建了跨境动物疫病监测试验站,建立互访以及技术合作、信息交流机制。三是开展农业开发与技术合作。支持广西、重庆、内蒙古、云南、陕西、甘肃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海外开展农业合作开发项目。支持西南省(区、市)在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家开展杂交水稻研发、粮食新品种示范推广等领域的合作。支持云南、广西农业职业学院分别挂牌成立“中国—缅甸农业技术培训中心”、“中国—东盟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在陕西建设“中哈人民苹果友谊园”,在宁夏举办上合组织粮食安全论坛。
二、2016年工作设想
(一)加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
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力争在种业和资源高效利用等技术领域率先突破,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大力发展农机装备,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推进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粮食仓储条件。
(二)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逐步建立起农业生产力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新格局。优化生产结构,特别是在农牧交错区,重点发展以草畜生产为中心、种养结合的可持续草地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强农产品副产物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加快主食加工业发展和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进程。加强新疆棉花、甘肃玉米种子和马铃薯、内蒙古肉羊奶类和马铃薯、陕西苹果、青海牦牛、山西小杂粮、宁夏枸杞和滩羊、广西糖料、云南热带产业、四川生猪等优势农产品发展。
(三)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建立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构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广旱作农业节水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快保墒节水、抗旱增产的关键旱作农业技术措施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可追溯体系。注重西部农耕文化、民俗风情的挖掘展示和传承保护,推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探索国有农场区域性合并重组。
(四)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动物防疫体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农业保险体系。完善目标价格政策,密切跟踪新疆棉花目标价格实施情况,深入研究糖料目标价格保险政策。推动农业“走出去”涉及的外交外事、财政金融、保险税收、外汇投资、检验检疫、科技人才等相关政策创设。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启动草原防灾减灾工程。坚持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开展禁牧休牧、划区轮牧,推进草原改良和人工种草,促进草畜平衡,推动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建设农田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等设施。综合治理地膜污染,建立健全农业环境监测体系。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建设,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排放。开展种养结合,实现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条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强农业法治建设,完善农业执法体系。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加大农业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继续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
——执笔人:杨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