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我国政府的重视与政策推动
目前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已经驶入快车道,正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热潮。我国相关部委为了抢占智慧城市建设的制高点,从履行法定职能角度纷纷出台了智慧城市建设方案(图1.2)。
图1.2 我国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部委
2010年,科技部选择武汉市和深圳市,作为国家“863”计划“智慧城市”项目的两个试点城市。
2011年7月,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批复同意江苏扬州为全国中小城市“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明确支持扬州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立足信息化发展实际,积极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探索新时期信息化促进中小城市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新方法、新路径和新模式。扬州是第一个获得工信部批准的“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
2011年9月2日,工信部、国家标准委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共同推进浙江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和“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工信部也正在全面部署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正在编制的规划中,与智慧城市相关的规划超过10个。
2011年12月,国家测绘地信局、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2012年,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将着力扩大数字城市成果应用,并将选择2~3个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政府积极性较高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攻关,推动数字城市向智慧城市发展。
我国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提出“信息网络宽带化、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和社会管理精细化”。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发展智慧城市,保护和传承历史、地域文化”。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
2014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以统筹顶层设计,加强相互协调,促进健康发展。《意见》指出,建设智慧城市对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意见从几个方面对智慧城市建设做出了要求,其中,测绘地理信息应统筹城市地理空间及建(构)筑物数据库等资源,加快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应用体系建设。
国家测绘地信局一贯重视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在近期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中,将智慧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和时空信息平台建设列为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的中长期主要任务。同时在《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了各政府部门要“统筹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及建(构)筑物数据库等资源,加快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应用体系建设。以城市统一的地理空间框架和人口、法人等信息资源为基础,叠加各部门、各行业相关业务信息,加快促进跨部门协同应用”。因此,可以认为智慧城市是城市信息化的高级阶段,是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标志与具体成果,而测绘地理信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将发挥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2015年国家标准委发布了《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一部分:总体框架》等23项国家标准修订计划的通知,从政策标准层面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
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和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2016到2018年的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测绘地理部门在推动智慧城市当中的职责、定位和主要任务。分工中明确指出要指导各地开展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加快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的建设试点,指导开展时空大数据及时空信息云平台的构建,鼓励其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公共服务中的智能化的应用,促进城市的科学、高效、可持续发展。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十三五”期间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的广泛应用,推进新型城镇化,打造智慧城市,改善人居环境,使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心、更省心、更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