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依赖及酒精相关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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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精神活性物质分类及药理特性

能产生依赖的物质有很多,从人们最常见的酒类、香烟、野生蘑菇,到海洛因、摇头丸以及冰毒。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半合成的;有的是非法的,有的是合法的;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药理特性和毒性作用。

一、主要根据成瘾物质的药理特性分类

(一)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

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或称精神抑制剂(mental inhibitor),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主要包括巴比妥类、苯二氮类及酒精等。它们的化学结构差异较大,但都能作用于γ-氨基丁酸(γ-aminobutyric acid, GABA)受体,增强GABA介导的Cl-内流,使细胞超极化(hyperpolarization),从而产生抑制作用。

1.巴比妥类

巴比妥类(barbiturates)具有镇静催眠、抗惊厥作用,也可以作为麻醉及麻醉前给药。根据药物作用出现的快慢与作用时间的长短,可把巴比妥类分为长效、中效、短效及超短效四类。如巴比妥(barbitone)、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又名鲁米那)为长效类;戊巴比妥(pentobarbital)、异戊巴比妥(isoamyl)为中效类;司可巴比妥(secobarbital,速可眠)、海索比妥(hexobarbital)为短效类;硫喷妥钠(thiopental sodium)为超短效类。巴比妥类能缩短快动眼睡眠期,服用时做梦减少,但人体对巴比妥类耐受产生快,停用易产生“反跳性失眠(anti jumping insomnia)”伴多梦,戒断症状严重,加上其诱导肝药酶(liver drug metabolizing enzyme)活性增加,干扰其他药物代谢,且治疗剂量出现耐受后,其致死剂量并没有改变,故临床已较少用。目前临床上主要应用某些药物的抗惊厥、抗癫痫及麻醉作用。硫喷妥钠起效迅速,作用时间很短,主要用于麻醉(近年来发现其循环系统副作用如低血压发生率较高,也已少用),有时静脉注射也用于控制癫痫持续状态;苯巴比妥起效时间慢(口服需在1h以上),作用时间长(常超过16h),主要用于抗癫痫治疗;而中、短效类药物,主要用于失眠,滥用可能性最大。

2.苯二氮

苯二氮类(benzodiazepine, BDZ)又称为弱安定剂,BDZ具有镇静催眠、抗惊厥及肌松、抗焦虑作用,根据药物作用时间的长短,可分为长效、中效、短效三类。如氯硝西泮(clonazepam,又名利福全)、氟西泮(flurazepam,又名妥眠多)和地西泮(diazepam,又名安定)为长效类,优点是镇静、催眠作用最强,缺点是副作用较大;阿普唑仑(alprazolam,又名佳乐定)、硝西泮(nitrazepam)、艾司唑仑(estazolam,又名舒乐安定)、劳拉西泮(lorazepam,又名氯羟安定)、奥沙西泮(oxazepam,又名舒宁)属中效类,镇静、催眠效果肯定,抗焦虑效果好,缺点是第二天醒来副作用偏大;咪达唑仑(midazolam)、三唑仑(triazolam,又名海洛神)为短效类,优点是解决入睡困难效果好,第二天醒来副作用小,缺点是容易产生药物依赖。氟马西尼(flumazenil,别名安易醒)是合成的特异性BDZ拮抗药,主要用于BDZ中毒的诊断和治疗。

3.非巴比妥非苯二氮

非巴比妥非苯二氮类(non-barbiturates and benzodiazepine)包括早期催眠药和第三代催眠药

(1)早期催眠药:如水合氯醛(chloral hydrate)、格鲁米特(glutethimide,又名导眠能)、甲喹酮(methaqualone,又名安眠酮)、甲丙氨酯(meprobamate,又名眠尔通)等。这些药物大多为中、短效类,因有明显依赖性和较多的副作用,目前已少用。其中水合氯醛可经口服或灌肠途径给药,由于它不经肝药酶代谢,比较适用于老年、儿童及肝功能不良的失眠患者。但水合氯醛可抑制乙醇的代谢,而乙醇可促进三氯乙醇的生成,两者所产生的协同作用会引起严重的血管扩张和血压下降,故酒依赖患者禁用水合氯醛。

(2)第三代催眠药:如唑吡坦(zolpidem)、佐匹克隆(zopiclone)、扎来普隆(zaleplon)等。因它们外文名字都以字母“Z”开头,故又称为“Z药”。“Z药”有催眠作用,无镇静、抗惊厥作用,为治疗失眠一线药物。其特点是半衰期短,后遗作用小,对白天影响轻微,很少产生反跳性失眠、耐药和依赖。

4.抗精神病药

抗精神病药(antipsychotics drugs, APD)是指能治疗各类精神病及各种精神症状的药物。它包括典型抗精神病药和非典型抗精神病药两类。

(1)典型抗精神病药:该药即传统抗精神病药,又称为强安定剂(major tranquilizer)或神经阻滞剂(neuroleptic)。镇静作用较强的有吩噻嗪类、丁酰苯类及硫杂蒽类。吩噻嗪类按侧链结构不同可分为:①脂肪族如氯丙嗪(chlorpromazine); ②哌啶类如硫利达嗪(thioridazine,又称甲硫哒嗪); ③哌嗪类如奋乃静(perphenazine)。丁酰苯类主要是氟哌啶醇(haloperidol,又称氟哌丁苯haldol)。硫杂蒽类如氯普噻吨(chlorprothixene,又称泰尔登)。

(2)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如氯氮平(clozapine)、喹硫平(quetiapine)、奥氮平(olanzapine)等。

上述四类药物也称为镇静催眠药,都具有镇静、催眠作用,前两者兼有抗焦虑、抗惊厥作用。长期滥用镇静催眠药可引起耐药性和依赖性而导致慢性中毒,突然停药或减量会引起戒断综合征。第三代催眠药和抗精神病药很少产生或没有耐药性和依赖性,因此,严格来说不应归入精神活性物质行列。

5.酒精

酒精(alcohols)的化学名为乙醇(ethanol),也属于CNS抑制剂,然而,其药理特性与CNS抑制剂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的药理作用。

(1)CNS抑制作用:少量饮酒常常表现为精神兴奋作用,大量饮用则产生麻醉效应。其作用机制是酒精使GABA受体兴奋性增加,形成BDZ药物样效应,同时抑制N-甲基-D-天门冬氨酸(N-methyl-D-aspartate, NMDA)受体功能活性。但酒精不是CNS兴奋剂,而是CNS抑制剂,其抑制的进程为皮层抑制→皮层下释放→中枢抑制。因为这种早期的兴奋状态是在大脑皮层抑制基础上,使皮层下脱抑制释放而产生的,通常持续时间不长,随着酒精量的增大,抑制作用可逐步扩展至大脑、小脑、脑干和脊髓神经细胞,造成CNS处于广泛又严重的抑制状态。如小脑功能受损引起共济失调;作用于网状结构(reticular formation)引起昏睡、昏迷;严重中毒时可抑制延髓呼吸和循环中枢,引起呼吸循环功能障碍。

(2)致成瘾作用:致成瘾作用分为急性作用和慢性作用。急性作用主要是酒精作用于中脑边缘系统,增加此系统内多巴胺(dopamine, DA)神经元的冲动,使伏隔核(nucleus accumbens, NAc)以及其他区域如前额叶皮层(prefrontal cortex, PFC)中的DA释放增加,形成“犒赏效应(reward offect)”;酒精与阿片类(opiates)物质的作用极为相似,能刺激下丘脑(hypothalamus)、垂体(hypophysis)以及NAc释放β-内啡肽(β-endorphin),能提高个体的饮酒欲望,使饮酒量增加,其机制可能是酒精激活内源性阿片系统从而增加DA的释放,增强酒精所致的欣快体验。酒精的急性药理作用如情绪脱抑制性释放,缓解焦虑、镇静、共济失调;在酒精戒断症状中可分别出现易激惹、震颤、焦虑、睡眠紊乱和抽搐发作。慢性作用又分为躯体依赖(耐受、戒断)及精神依赖(敏化、渴求),其作用机制涉及的范围很广,详见本章第四节“物质依赖的生物学机制”。

(3)神经毒性(neurotoxicity)作用:动物和人类实验的研究资料表明,酒精本身对人类大脑有直接毒性作用,酒精可直接作用于神经细胞膜脂质部分,使神经细胞脱水、变性、坏死,从而导致大脑萎缩。长期大量饮酒可引起酒精中毒性痴呆(alcoholic dementia),多数学者认为,主要原因是酒精的神经毒性作用和继发的硫胺素(thiamine)缺乏。酒精神经毒性和硫胺素缺乏均可减少神经元活动,干扰神经递质的合成、释放和回收;两者还可导致基底节神经核损伤,使某些神经递质如乙酰胆碱(acetylcholine,ACh)和去甲肾上腺素(noradrenaline, NE)等合成减少。科萨科夫综合征(korsakov syndrome)或柯萨可夫精神病(korsakov's psychosis),也称遗忘综合征(amnesia syndrome),患者的记忆障碍可能与硫胺素缺乏及ACh减少有关,当ACh减少明显时还会发展成痴呆。动物实验显示,用酒喂养大鼠28周,其学习跑迷宫的能力明显下降,并有大脑ACh耗竭的征象;将富含ACh的神经液注入其脑皮层和海马区后,大鼠学习跑迷宫的能力得到改善。

此外,慢性酒精中毒患者由于长期过量饮酒,从而造成继发性神经系统损伤,其病理机制目前尚未完全阐明。酒精的神经生物学作用机制很复杂,常涉及DA、5-羟色胺(5-hydroxytryptamine,5-HT,又名血清素serotonin)、GABA、内源性阿片系统(endogenous opioid system)、谷氨酸(glutamate, Glu)等多种神经递质及神经调节系统的参与,且在每一个阶段不同的神经递质和神经调节系统都存在变化,这仍是学者们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二)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

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或称精神兴奋剂(psychostimulants),俗称兴奋剂(stimulants),可使个体处于高度警觉、活动增加、情绪振奋、睡眠减少、呼吸兴奋、血管收缩、体温升高和食欲减退等中枢兴奋状态,主要有以下三类。

1.可卡因类

可卡因类(cocaines)又称苯甲基芽子碱(stupid methylbud),属于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是当前所有滥用药物中成瘾性最强的一类药物。它成瘾快、作用强,包括古柯叶(coca)、可卡因碱(cocaine base)、盐酸可卡因(cocaine hydrochloride)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现的可抽吸的快克(crack)等。

可卡因类是最强的天然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是于1859年由德国化学家尼曼(Niemann)最先从古柯属植物古柯灌木的树叶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最主要的生物碱。1886年,美国人John Pemberton开发出了可口可乐(Coca Cola),里面就含有可卡因和咖啡因。直到1906年,可卡因才被停止添加到可口可乐中。可卡因是一种致惊厥剂,一次使用即可诱发癫痫发作,重复使用可导致慢性癫痫。可卡因的致癫痫作用称为“促燃作用(promoting effect)”,停用可卡因后这种促燃作用仍可存在。

2.苯丙胺类

苯丙胺类(amphetamine type stimulants, ATSs)为麻黄碱类似物,是一种非儿茶酚胺的拟交感神经胺,为作用最强的中枢神经兴奋剂之一。它的主要作用机制是促进脑内儿茶酚胺递质(包括NA和NE)的释放,减少抑制性神经递质5-HT的含量,产生神经兴奋和欣快感。早在20年前,阿片类为我国主要毒品,当时鲜有ATSs的使用报道。但有远见的学者就认为,中国所出产的麻黄素,一旦发展为兴奋剂,则ATSs滥用的现象将更严重。果不其然,ATSs目前已成为我国社会上最常使用的毒品之一。

ATSs包括如下几类:苯丙胺(amphetamine, AA),又称安非他明,医疗上用于发作性睡病及儿童多动症的治疗;甲基苯丙胺(methamphetamine, MA),俗称冰毒(ice poison);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3,4-methylene-dioxy-methyl-amphetamine, MDMA),俗称摇头丸(ecstasy);3,4-亚甲二氧基乙基苯丙胺(3,4-methylene-dioxy-ethyl-amphetamine,MDEA),也是摇头丸的主要成分;麻黄碱(ephedrine);哌甲酯(methyphenidate),又名利他林(ritalin)和匹莫林(pemoline),医疗上主要用于儿童多动症的治疗;芬氟拉明(fenfluramine)和西布曲明(sibutramine),医疗上主要用于减肥。

按其药理作用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以兴奋作用为主:主要包括苯丙胺、甲基苯丙胺、哌甲酯及甲卡西酮(methcathinone)。

(2)以致幻作用为主:主要包括2,5-二甲氧基-4-甲基苯丙胺(2,5-dimeth-4-methylamphetamine, DOM)、4-溴-2,5-二甲氧基苯丙胺(4-bromo-2,5-dimethoxyamphetamine,DOB)。

(3)兼有兴奋与致幻作用:主要为MDMA、MDEA等,为摇头丸的主要成分。

(4)兴奋作用较弱,滥用潜力较小:主要有芬氟拉明及其右旋异构体右旋芬氟拉明(dexfenfluramine)、西布曲明等,即在市场上可以销售的、用以抑制食欲的“减肥药”。

其中,MA、MDMA、MDEA为非法兴奋剂,是目前我国社会上最常用的毒品,其中摇头丸与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的药理机制不同,它除了增加中枢DA的释放外,还能增加5-HT的释放,并阻止其再吸收,促进5-HT能神经传递。此外,多次服用摇头丸还可以造成5-HT能神经通路的损害,使大脑皮层(cerebral cortex)和海马(hippocampi)内5-HT能神经突触缺失、神经纤维分支减少,从而对记忆和认知功能产生影响。

一般认为,ATSs较难产生躯体依赖而更容易产生精神依赖,使用ATSs后,特别是静脉使用后,使用者很快出现头脑活跃、精力充沛、能力感增强,可体验到难以言表的快感,即所谓腾云驾雾感(flash)或全身电流传导般的快感(rush);数小时后,使用者出现全身乏力、精神压抑、倦怠、沮丧而进入所谓的苯丙胺沮丧期(amphetamine blues)。以上的正性和负性体验使得吸毒者陷入反复使用的恶性循环中,这也是形成精神依赖的重要原因之一。

3.其他

咖啡及茶中所含的咖啡因。

(三)阿片类或称麻醉性镇痛药类

阿片(opium)又名鸦片,俗称大烟。鸦片从罂粟科植物中的阿片罂粟未成熟的蒴果中提取,具有镇静催眠、镇痛、止咳、止泻、抑制呼吸、降温等中枢抑制作用。罂粟(papaver somniferum)为一年生或两年生草本植物,果实为蒴果,种子不含吗啡,茎干及叶含少量生物碱,成熟干枯后切成烟草可吸食,未割裂的蒴果成熟后乳汁会自行凝固于果壳成为阿片的原体。阿片含有二十余种生物碱(如吗啡、可待因、蒂巴因和罂粟碱等),其中蒂巴因(thebaine)与吗啡和可待因作用相反,改变其化学结构后能形成具有强大镇痛作用的埃托啡(etorphine);罂粟碱(narceine)不作用于体内阿片受体(opioid receptor)。阿片类镇痛药能作用于体内阿片受体,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天然的阿片生物碱

天然的阿片生物碱如吗啡(morphine)、甲基吗啡(methyl morphine,俗称可待因codeine)。吗啡是1806年由德国化学家泽尔蒂纳首先分离出来的,是阿片类中最主要的生物碱。临床上主要用于剧烈疼痛或麻醉前给药。

2.半合成衍生物

海洛因(heroin)又称二乙酰吗啡(acetomorphine),俗称“白粉”或“白面”。它在人体内吸收之后快速通过血脑屏障,具有比吗啡更强的抑制作用,其镇痛作用也为吗啡的4~8倍。海洛因最初曾被用作戒除吗啡毒瘾的治疗药物,后来发现它产生药物依赖性的作用比吗啡更强。常用剂量连续使用2周甚至更短的时间即可成瘾,由此产生严重的物质依赖。海洛因被称为世界毒品之王,是我国目前监控查禁的最重要的毒品之一。

3.合成的阿片类镇痛药

合成的阿片类镇痛药有哌替啶(meperidine hydrochloride,又名杜冷丁dolantin)、芬太尼(fentanyl)及其衍生物如舒芬太尼(sufentanyl)、阿芬太尼(alfentanil)、瑞芬太尼(remifentanil)等。芬太尼的作用强度为吗啡的75~125倍,但是有呼吸抑制作用,主要能使呼吸频率减慢,使用者可产生依赖性,常可引起恶心、呕吐、便秘等。二苯丙胺类如美沙酮(adanon)、乙酰美沙酮(acetylmethadol)、丙氧酚(propoxyphene)等。吗啡喃类如左啡诺(levorphanol)。苯吗啡烷类如喷他佐辛(pentazocine),俗名镇痛新(new andlgesic)。

此外,人体内还有作用于阿片受体的内源性阿片类肽(endogenous opioid peptides),药理作用与阿片类镇痛药相似。

体内阿片受体主要有μ(μ1、μ2)、κ和δ受体三类,集中分布在痛觉传导通路及导水管周围灰质(periaqueductal gray)、蓝斑(locus coeruleus)、边缘系统(limbic system)和中缝大核(nucleus raphe magnus)等相关区域,此外还分布在感觉神经末梢、肥大细胞和胃肠道。成人与儿童体内阿片受体数目相似。阿片类镇痛药分为阿片受体激动药和部分激动药,前者主要激动μ受体,包括吗啡、哌替啶、美沙酮、芬太尼和可待因;后者主要激动κ受体,对μ受体有不同程度的拮抗作用,包括喷他佐辛、丁丙诺非(buprenorphine)和布托啡诺(butorphanol)等。

“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我们在宣传减少物质滥用的同时,也应正确认识成瘾物质的医用价值,科学、合理地使用这些药物。阿片类物质在全世界都是公认的毒品,但在临床医学实践中或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可以利用其药用价值,将其用于麻醉和镇痛治疗。例如镇痛,阿片类药物的镇痛效果确实非常好,特别是对剧烈疼痛和晚期癌症疼痛,是其他镇痛药所无法替代的;再者,在正常临床癌痛治疗实践中,患者尽管会出现耐受性、戒断症状,但出现心理渴求、滥用的比例却很少。WHO专家推荐镇痛三阶梯疗法(three-step analgesic method),即把疼痛分为轻、中、重三度。对轻中度疼痛患者,首先应使用弱效止痛药,主要为非麻醉的解热镇痛药,代表药物是阿司匹林(aspirin),为第1阶梯用药;使用一段时间后,若疼痛仍持续或增加,则应加用阿片类镇痛药,代表药物是可待因、氢可酮(hydrocodone)、曲马朵(tramadol)、镇痛定(analgesic)等,其中,可待因可单独用于中度疼痛患者,为第2阶梯用药;如果疼痛持续加重,则应使用强效阿片类镇痛药,代表药物是吗啡,替代药物有氢吗啡酮(hydromorphone)、氧吗啡酮(oxymorphone)、丁丙诺啡、美沙酮、杜冷丁、芬太尼等。

(四)大麻

大麻(cannabis sativa)是地球上大部分温带和热带地区都能生长的一年生草本植物,然而大多数都没有有毒成分。通常所说的可制造毒品的大麻,是指印度大麻中的一种变种,其成分多且复杂,其中起作用的最主要的有效成分是四氢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THC),是服用大麻后产生致幻作用的主要成分。大麻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致幻剂。大麻的使用,最早与宗教活动有关,其次才是治疗,沦为毒品滥用成瘾只是后来的事。我国早在4000年前,《黄帝内经》中已有关于大麻的描述;《本草纲目》中也有大麻入药的记载;中医药典中所记载的火麻仁,其实就是大麻的种子,其主要疗效为润燥、滑肠、通淋及活血,能够治疗便秘、痢疾、消渴及月经失调等症状;现代生产啤酒所必需的酿造原料啤酒花(beer hop),学名为蛇麻(拉丁学名:humulus lupulus),在《本草纲目》中称蛇麻花(hops),就是隶属于大麻,为大麻科葎草属多年生草本蔓性植物。目前,临床上大麻可用于治疗某些癌症及艾滋病所致的恶心、呕吐。

适量吸入或者使用大麻可使人感到欣快,增加剂量可使人致幻,从而陷入深沉的睡眠之中;滥用成瘾后则表现为情态萎靡和缺乏进取精神等。大麻叶含麻醉性树脂,可以配成麻醉剂。由于它的化学结构及药理作用特殊,故难以将其归类到现有的任何一种精神药物中(与一般致幻剂不同,故单独分类)。小剂量使用时,既有兴奋作用,又有抑制作用;高剂量使用时,以抑制作用为主。此外,它对免疫、生殖及心血管系统均有影响。尽管大麻属于较低成瘾潜力的物质,戒断症状也较轻,但也被国际禁毒公约列入“麻醉品”行列。

大麻是世界上最廉价、消费最广的非法成瘾物质。从世界区域来看,物质滥用中的“吸食大麻”现象主要发生在非洲。而在欧洲国家,西班牙则使用较多;据报道,15岁以上人群中有27%吸食过大麻。2013年,美国政府宣布华盛顿州与科罗拉多州娱乐性使用大麻合法。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于2014年1月接受《纽约客》杂志专访,坦然承认自己年轻时曾吸食过大麻,并称“吸食大麻并不比喝酒来得危险”。于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由此引起轩然大波,众说纷纭,争论不止。

(五)致幻剂

致幻剂(hallucinogen)能改变个体的意识状态或者感知觉,以及思维和情感状态。当应用致幻剂达到一定的剂量时可引起幻觉和情绪障碍,故也称迷幻药物(psychedelic drugs)或拟精神病药物(psychomimetic drugs)等。其主要有以下几种化学分类。

1.吲哚烷基胺类

吲哚烷基胺类(indolyl alkyl amine)如麦角类衍生物中的麦角酰二乙胺(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 LSD)等。

2.苯基烷基胺类

苯基烷基胺类如三甲氧苯乙胺(phenyl amine,又名麦斯卡林mescaline)或称北美仙人球毒碱、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甲氧苄丙胺(methoxy benzyl amine, MBA)。

3.人工合成致幻剂

人工合成致幻剂(synthetic hallucinogens)如苯环己哌啶(phencyclidine, PCP)和肉豆蔻(nutmeg)及我国常常被滥用的氯胺酮(ketamine)。在临床上,氯胺酮注射液用作手术麻醉剂或者麻醉诱导剂,被不法分子获取加工成固体氯胺酮(俗称K粉,包括狂欢舞会中的“HI”和“嗨药”,我国香港地区称为“K仔”或“茄”),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其他类毒品范畴。其他如大麻、阿托品(atropine)、东莨菪碱(hyoscine,又名亥俄辛)也有一定的致幻作用。

苯环己哌啶(PCP)又名普斯普剂,俗称天使毒品。1956年,由美国底特律的一个化学实验室首次合成,个体在使用时易出现兴奋、飘忽与酩酊状态,逐渐替代了传统意义上的致幻剂,但由于PCP所具有的精神和迷幻效应,有资料表明,由服用PCP而引起的自杀、杀人等行为较其他致幻剂要多得多,故1965年美国法律禁止将其应用于人类,只限于兽医领域,用于麻醉动物,此后又宣布禁用于兽医领域。

氯胺酮(俗称K粉)是苯环己哌啶的衍生物。作为一种非巴比妥类静脉麻醉剂,它可抑制丘脑-新皮层系统,选择性地阻断痛觉。静脉注射30s(肌内注射约3~4min)即可产生麻醉。静脉注射麻醉作用持续约5~10min(肌内注射约12~25min)。氯胺酮麻醉的特点为痛觉消失,意识模糊而不是完全消失,呈浅睡眠状态,对周围的刺激反应迟钝,呈一种意识和感觉分离状况,称为“分离性麻醉(dissociative anesthesia)”。另一方面,氯胺酮对边缘系统呈兴奋作用,使人产生快感。因氯胺酮会产生类精神分裂症样症状,这类作用在成人较突出和常见,而儿童对此反应相对较轻,因此临床上多用于小儿外科手术的基础麻醉,也可单独应用于一些小手术或诊断检查、全麻诱导、复合全麻以及需反复操作的强镇痛(烧伤换药)等临床麻醉。其优点是对呼吸循环系统抑制作用小,有强力镇痛作用,且在麻醉过程中可维持觉醒状态,曾一度被广泛使用,但因其有致精神病作用,故几年已少用。

(1)滥用方式(abusing patterns):将氯胺酮溶液制成粉(K粉)是常见的滥用方式。K粉通常可以采取气雾法摄取、口服、静脉注射、肌内注射、鼻吸等多种方式。很多滥用者系用鼻吸以追求那种轻微的梦幻感,这种效果一般在5~10min内出现,摄取100mg便足以产生自我感觉良好、致幻的、漂浮的和膨胀的感觉。

(2)急性效应(acute effect):研究表明,氯胺酮所致的欣快作用类似于可卡因、大麻、酒精,氯胺酮使用时可出现一种分离状态,可以表现为狂喜、偏执或厌烦等;伴有知觉损害甚至昏迷,突出表现为灵魂出窍或濒死体验。服用氯胺酮后常会有“去人格化(depersonalization)”“去真实感(feralization)”“体象(body image)”改变,梦境、幻觉(hallucination)以及恶心、呕吐。有些梦境是愉悦性的,有些则是不愉快的痛苦梦境。

连续数天使用氯胺酮后,使用者可有记忆方面的问题,也可出现幻觉、偏执、怪异行为,甚至出现精神分裂症样(schizophrenia)的表现。

苯环己哌啶和氯胺酮均为NMDA受体拮抗剂。近年来,有学者提出精神分裂症的“谷氨酸(Glu)学说”,认为NMDA受体介导的神经传递异常是精神分裂症的主要机制之一。研究发现,患者脑脊液内Glu含量明显降低,而某些脑区Glu受体,主要是红藻氨酸盐(kainate, KA)受体增加,这可能是Glu能神经功能低下导致的代偿反应。同时已有实证支持NMDA受体拮抗剂苯环己哌啶和氯胺酮能够诱导健康人出现类精神分裂症症状,并恶化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精神症状。因此,推测NMDA受体激动剂可能对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有帮助,这对于新药研发、治疗改进及精神疾病生化机制的理论研究均有推动作用。

(六)挥发性有机溶剂

挥发性有机溶剂(volatile organic solvent)具有抑制和致幻两种作用,多为青少年使用。其中枢作用与乙醇和巴比妥类等中枢抑制剂的作用类似,这类溶剂可以先产生短暂的兴奋,随后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严重时会产生错、幻觉与妄想。如经常使用,可发生部分耐受性及心理依赖,但不会产生戒断症状。常见滥用的挥发性溶剂有:醇类,如乙醇、甲醇(methanol)和异丙醇(isopropanol);脂肪族碳氢化合物(aliphatic hydrocarbons),如汽油(gasoline)、樟脑油(camphorated oil);芳香烃类(arene),如苯(benzene)、甲苯(toluene)等;还有丙酮(acetone)、四氯化碳(carbon tetrachloride)、氟利昂(freon)等其他类化合物。

(七)烟草

烟草(tobacco)原产于南美洲,15世纪末,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时没有找到黄金,却发现了南美印第安人吸食烟草的习惯,并把烟草带到了欧洲。

16世纪末,烟草传入我国后,香烟的生产和销售量不断增加,最新的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在烟草问题上居三个“世界之最”: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卷烟产销量约占全球的40%;最大的烟草消费国,吸烟人群逾3亿,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为28.1%,成年男性吸烟率高达52.9%,另有约7.4亿不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最大的烟草受害国,每年因吸烟所致的相关疾病死亡人数超过100万。据WHO统计数字显示,全世界每年因吸烟死亡人数高达600万,即每隔6秒钟就有1人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现在吸烟者中将会有一半因吸烟提早死亡;因二手烟暴露所造成的非吸烟者年死亡人数约为60万。如果全球吸烟流行状况得不到有效控制,到2030年死亡人数将达800万,其中80%来自发展中国家。由于认识到吸烟的危害,近几十年来,发达国家卷烟产销量增长减缓,世界上多个国家的吸烟流行状况逐渐得到控制。

世界上有多种烟草制品,其中大部分为可燃吸的烟草制品,即以点燃后吸入烟草燃烧所产生的烟雾为吸食方式的烟草制品,卷烟是其最常见的形式。

烟草燃烧后产生的气体混合物称为烟草烟雾。点燃的卷烟被吸烟者吸入口中的烟雾称为主流烟,由点燃部直接冒出的部分称为侧流烟;侧流烟及主流烟中随烟草使用者吸吐向空气中播散的部分称为二手烟。吸入或接触二手烟称为二手烟暴露。

烟草烟雾的化学成分复杂,已发现含有7000余种化学成分,其中数百种物质可对健康造成危害。有害物质中至少包括69种已知的致癌物如苯并芘(benzopyrene)等稠环芳香烃类、N-亚硝基胺类、芳香胺类、甲醛(formaldehyde)、1,3-丁二烯(1,3-butadiene)等,可对呼吸系统造成危害的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carbonic oxide, CO)、一氧化氮(nitric oxide, NO)、硫化氢(hydrogen sulfide)及氨(ammonia)等以及具有很强成瘾性的尼古丁(nicotine,又称烟碱)。“烟焦油(smoke tar)”是在燃吸烟草过程中,有机质不完全燃烧的产物,为众多烃类及烃的氧化物、硫化物及氯化物的复杂混合物。烟草公司推出“低焦油卷烟”和“中草药卷烟”以促进消费,但研究证实,这些烟草产品并不能降低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反而容易诱导吸烟者成瘾,影响其戒烟。

这些化学成分中,以一氧化碳和尼古丁的作用较强。一氧化碳对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气强10倍,大量吸烟使血液中氧合血红蛋白下降,运送氧气能力减弱,从而使机体各组织器官缺氧,容易导致缺血性心脏病、心绞痛及呼吸困难。尼古丁是烟草致依赖的主要成分,在空气中易氧化变成棕色,有剧毒。研究表明,尼古丁符合高依赖物质的所有作用机制,它是通过作用于尼古丁乙酰胆碱受体(nicotinic acetylcholine receptors, NAChRs)而发挥相应的生理作用。NAChRs分布于中枢神经细胞膜、外周肌肉和自主神经末梢,当烟瘾者突然戒断时,会出现唾液分泌增加、头痛、失眠、易激惹等戒断症状。尼古丁对中枢神经系统及自主神经系统作用是先兴奋后抑制。许多吸烟者往往感觉吸烟可以消除烦恼、提高工作效率,但这种主观感觉与尼古丁的药理效应不符。其实尼古丁的兴奋作用是很短暂的,而后是长时间的抑制效应。从药理角度来看,吸烟不会增加脑力活动,对学习效率和记忆无好处,吸烟本身就是复杂的条件反射,影响着吸烟者的心理及精神状态。

大量科学证据表明,吸烟可导致多部位恶性肿瘤、慢性疾病、生殖与发育异常,还与其他一些疾病及健康问题的发生密切相关。

实践证明,全球主要对健康造成威胁的是由合法成瘾物质所致,而不是非法违禁毒品。WHO(2000年)报告指出,在可避免的十大疾病危险因素中,烟草和酒精排在第4和第5位;另外,WHO(2005年)报告指出,在发达国家前4位(吸烟、高血压、冠心病、酒精)相关死亡原因中,烟草和酒精排在第1和第4位。

二、根据使用的环境分类

在成瘾物质中,有些随处可买,如香烟、酒类,以及茶中的咖啡因等,它们主要用于社交场合,成为“社交性成瘾物质(social addictive substance)”。有的可在医院或药店买到,如各类镇静催眠药,成为“处方用物质(prescription substance)”。还有的是在任何场合下都禁止使用的物质,如海洛因、可卡因、苯丙胺类等,称为“非法成瘾物质(illicit addictive substance)”,因这类成瘾物质的成瘾性大,严重损害使用者的心理、生理健康并危害家庭和社会,故又称之为“毒品(narcotics)”。

三、根据国际公约分类

为加强对成瘾药物的国际管制,1961年,联合国在纽约签订了《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以后又发现苯丙胺类(ATSs)兴奋剂和安眠酮(methaqualone)等镇静催眠药,又于1971年签订了《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

(一)麻醉药品

公约中规定的麻醉药品与具有麻醉作用的乙醚或普鲁卡因不同,是特指那些连续使用后会使机体产生依赖性,并在人群中造成严重滥用的毒品。麻醉药品主要包括三大类:阿片类(opiates)、可卡因类(cocaine)和大麻类(cannabis sativa)。

(二)精神药物

从广义的角度来讲,麻醉品也属精神药物,1971年公约中规定的精神药物,又称为亲精神药物,包括三大类:苯丙胺类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镇静催眠药(sedative and hypnotics)和致幻剂。

本文仅对社会上常用的毒品及医疗上相关使用的精神活性物质做简要介绍,其中,用于治疗酒依赖及酒精使用障碍药物,在今后的章节中会有详细的介绍。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分类之间没有一条绝对的分界线,例如,酒精既属于中枢神经抑制剂,又是一种挥发性有机溶剂,也是一种麻醉剂;苯丙胺类既属于中枢神经兴奋剂,又是一种致幻剂或拟精神病药物;苯环己哌啶既属于致幻剂,又是一种挥发性溶剂。正如WHO的ICD-10负责人Sartorius教授所言“一种分类只是人们在一定时间内观察世界的一种方式。随着科学的进步和临床诊断治疗的经验积累,最终必然要求修订和更新”。

(陈志恩 郑旺福 兰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