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选区与代表国家:美国国会文化内在张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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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美国国会政治研究的演变

美国国会政治的复杂性,决定了国会研究的内容相当丰富,研究主题异常广泛,方法理论灵活多样。尼尔森·W.波尔斯比等在回溯伍德罗·威尔逊和沃尔特·巴格霍特两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认为1945年后美国国会政治研究经历了“负责任的政党”解释框架阶段、随后的社会学导向的立法行为研究阶段和当代运用理性选择理论进行研究的阶段。Polsby N W, Schickler Eric.Landmarks in the study of congress since 1945.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2002,5:333-367.综合和借鉴波尔斯比等美国学者的研究,从方法论演变的角度来看,美国国会研究经历了从传统的国会政治形势研究,到行为主义研究,再到新制度主义研究的过程,而且在当代国会政治人类学研究也开始兴起。

传统的国会政治形势研究主要从制度层面分析国会整体的决策行为,而未能深入分析国会制度运作过程中议员个体是如何行动的。行为主义研究由于对传统制度研究的反叛,强调研究政治过程中人的行为,而对制度关注不够,但是,影响人的行为因素的多样性和制度的重要性,必然要求行为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回归对制度的重视,新制度主义正是在理性选择理论转向制度研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主要考察国会中个体行为、集体行为、国会制度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国会政治人类学研究则分析了国会内部非正式规则对国会政治的影响。这些理论和方法为认识美国国会政治提供了很好的视角,但是,每一种视角都有一个共通的局限性,即未能从整体上把握国会政治的特征和内在矛盾,没有分析国会文化中服务选区与代表国家之间的张力对国会制度和行为模式形成的影响。也正因为如此,本著作才将国会文化及其内在矛盾作为研究的对象,并运用文化、制度和利益分析的方法对国会政治进行一种总体性的研究。

一、国会政治形势研究

行为主义研究兴起之前,研究国会的一个重要取向是政治形势研究。它主要在宪政框架或更大的社会背景中“关注制度与国会规则,研读文献,解释国会如何发挥作用”孙哲:《美国国会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10页。,研究国会作为国家代议机构的职能和运作过程。相对于研究议员的个体行为而言,它只是研究国会的组织机构和活动,“把它们看作与其作为组成部分的个人有别的实体……个人至多退居模模糊糊的不重要的位置”戴维·伊斯顿:《政治体系——政治学状况研究》,马清槐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191页。。因此,在戴维·伊斯顿看来,这种对国会组织机构的研究是一种对外在于议员个体行为的政治形势的研究。

在国会政治形势研究中,最有代表性的成果是威尔逊写于1883年至1884年间的《国会政体》。与当代许多研究国会的学者要到国会亲自观察或体验相反,威尔逊在研究时并没有亲临国会,尽管他住在离国会仅四十英里远的巴尔的摩,他是在沃尔特·巴格霍特的著作《英国宪法》的激励下写作《国会政体》的。Philip Brenner.The Limits and Possibilities of Congress.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83:14-15.因此,其研究视角还是受到传统宪政分析的影响,但是,他研究的不再仅是法理上的宪政,而是现实中的宪政,并以国会为中心,研究了国会内部的组织和运行。威尔逊比较了美国和英国的政府体制,他认为英国是政党责任明确的议会内阁制,而美国则是政党责任和政府权力分散的国会委员会制。在美国,联邦权力结构在实际运作中偏离了宪政设计者们当初设计的平衡。联邦权力不断扩大,州权相对萎缩;而在联邦政府一级,权力又逐渐集中于国会手中,行政机构各部成为国会的办事员,总统因拥有否决权,成为国会中第三立法部门,但在行政方面只是名义上的领袖,并无至上的权威;而在国会中,权力又分散到各个委员会,立法和决策主要在委员会中进行,各委员会的议案在送交全院大会之前,已经在非公开的政党决策会议中达成了妥协与平衡,因此,全院大会上不可能有真正的辩论,也无法达到教育民众和吸引民众的效果;同时,国会、总统与行政机构在宪法上又有不同的权力来源,国会两院的多数党与总统所属的政党不一定是同一政党,因此,总统与行政机构尽管在实际运作中没有多少独立的权威,但他们又不能与国会保持高度的和谐与一致。而英国的政治运作则是另一种情形:议会尤其是下院是英国政治权力的中心,议会中的多数党成员组成政府内阁,内阁对议会负责。内阁不仅是最高的行政机构,而且还要负责法案的起草,其提交的法案要在议院全院大会上接受审议和辩论,并被决定是否通过。全院大会上的辩论是公共的、自由的和实质性的,议题是明确和连贯的,是对行政机构负责的,因此议会辩论往往成为民众关注的中心,选民不仅能从中得到教育,还能了解他所选议员的立场、表现,使选民对议会有较高的认同感;并且,议会在这种体制下也易于对内阁了解、监督和控制,内阁如果得不到议会的信任,要么解散,要么重新举行大选。从二者的比较中,威尔逊认为美国应当大胆改革宪政结构,学习英国的宪政,打破权力分散的局面,实行政党负责型议会内阁制。威尔逊:《国会政体——美国政治研究》,熊希龄、吕德本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威尔逊崇尚英国“政党负责型议会内阁制”的研究模式成为后来学者研究国会的一个传统取向,并在二战之前居于支配地位,在战后之初还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威尔逊传统的继承者主要有威廉·Y.艾里尔特,他关注的主题依然是美国是否应当围绕国会进行宪政改革。他的两位博士生霍伯特·N.卡柔尔和H.布瑞德佛德·韦斯特费尔德,却在战后突破了这种崇英取向,运用经验分析的方法,分别研究了众议院拨款过程对战后美国外交政策不断增大的影响、涉及珍珠港与韩国的外交事务中国会跨党派联盟的形成。Polsby N W, Schickler Eric.Landmarks in the study of congress since 1945.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2002,5:333-367.但是,就他们研究的核心仍是国会的内部制度、活动和国会的角色、作用而言,他们的研究依然属于传统的制度研究。艾里尔特的另一位继承者是阿瑟·玛斯,他在晚期著作《美国国会与公共利益》一书中认为国会是一种使公共利益具体化的制度,而不是集团利益表达的场所。玛斯主张国会研究的焦点是制度,而不是政治行为。这在国会研究中引发了一场持续近半个世纪的让研究美国政治的学者无法绕开的争论。值得注意的是威尔逊之后的很多学者在他们做出研究结论之前都要到国会内部实习和观察,美国政治学协会的国会成员(fellowship)项目也为年轻的政治学家获得国会亲身经历以从事经验研究提供了机会。Polsby N W, Schickler Eric.Landmarks in the study of congress since 1945.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2002,5:333-367.这深刻影响了国会研究,并孕育了以后研究国会的各种理论流派。

可见,二战之前,传统的国会制度研究关注的重心是国会的权力、作用、宪政角色以及内部组织、活动和管理。这种研究“历来很少注意国会参加者的态度和个人习性影响国会活动的方式,也很少注意那些开展活动的各种组织机构对个人的情感和态度的影响”戴维·伊斯顿:《政治体系——政治学状况研究》,熊希龄、吕德本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191页。。结果,国会的个体成员在任何背景下“已经变成一个木头做的机械装置,在任何政治形势下,似乎都丝毫不改变他的素质或情感。这种忽视最明显的因素,即人类的情况,已经导致全盘拒绝研究组织机构‘框架’这样的结果”。因此,其主流范式的地位注定了被行为主义研究方法取代,但这种取代并不意味着传统政治形势研究是过时的、毫无价值的,相反,与后来的行为主义、系统论、结构一功能主义、新制度主义等其他方法过于注重国会内部的行为与制度研究相比,它侧重于在宏观的宪政结构、社会形势、历史变迁中研究国会的特点恰恰是一种需要保留的优点,因此,一些政治学者并没有在政治学行为主义兴起之后放弃这一研究方向,有的还吸收行为主义以及其他各种理论中于己有利的要素,将研究的视野扩展到国会的内部制度和议员行为。

一方面,对宪政的研究以及在宪政结构内对国会的研究保持了顽强的生命力。特别是在美国宪法诞生二百周年之际,“人们对宪政问题再度产生兴趣。尤其是,对宪法第二百周年和对康斯坦斯·莫特利法官称之为‘第二宪法’的权利法案的纪念活动,要求我们回顾宪政的历史。亚洲和东欧一些国家的人权运动和人权复兴,重新激起人们对美国宪政基础的兴趣。很显然,这些基础使美国的宪政有别于亚洲和东欧的正在形成的‘民主政治’”。肯尼思·W.汤普森:《宪法的政治理论》,张志铭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页。在这一重新激起的兴趣的驱动下,一批有影响的研究美国宪政包括国会的著作问世这些著作主要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及以后相继出版的宪政译丛:《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宪政的哲学之维》、《宪法的政治理论》、《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宪政与分权》、《宪政与权利》、《宪政与民主》、《宪政·民主·对外事务》、《法与宪法》、《新宪政论》等。在这些研究中可以看到美国宪政与国会产生的政治哲学、宗教、政治理论、文化传统的渊源,以及在现实运行中的发展、面临的问题和产生的广泛影响。,当然这些研究并不是完全没有涉及国会内部的制度结构,而是指其研究的重点不在于此。同时,一些研究国会与总统、法院关系的著作仍不断涌现,如柔尔·伯格的《国会与最高法院》、斯的温·A.舒尔的《总统与国会间的关系》等,它们研究了宪政结构中国会组织与个体的行为。

另一方面,一些专门研究国会的学者也不满意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集中于国会内部个体行为和制度的研究,而在传统的政治形势研究与马克思主义理论那里吸取灵感,主张在一个更大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中研究国会的行为模式与制度变迁。这方面主要以美国学者菲利普·布若那为代表,他认为,传统的行为主义和理性选择模式的研究焦点是国会个体成员的行为,关于这种行为它们主要有五种假设:“①国会议员是地域主义者和受到限制者;②大多数国会议员优先关心的是再当选;③当议员的焦点不是再当选时,议员追求其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④为了追求他们的利益,议员关注国会内部的制度性权力,并且这种追求和关注本身成为目的;⑤一些议员更为注重制定好的公共政策。”Philip Brenner.The Limits and Possibilities of Congress.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83:4.总体来看,以这些假设为前提的研究“提供了两条重要的信息。一是它揭示了议员对系统性问题和利益了解的程度以及在制定政策时有意识地对它们进行考虑的程度。二是它揭示了议员予以考虑的另外一些因素,这些因素主要与更大的政治经济背景有关”Ibid, p.19。重要的是,这些更大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背景不仅与国会议员个体的行为有关,更“与国会作为一个整体所作出的决定有关”;虽然,多元主义理论、系统理论和集团理论也研究了外部利益集团对国会决策行为的影响,但它们对国会议员行为的预设还是建基于上面的五种假设,而没有注意到更大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对外部利益的结构化作用和对国会制度、议员行为的结构化影响;因此,采用更大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分析的方法可以解读议员个体利益形成、变化和实现的原因,也能解释国会作为一个整体所表现出来的利益。菲利普·布若那将研究的焦点从国会组织与个体的互动转向国会组织、个体和社会三者的互动,这无疑开拓了国会研究的空间,丰富了国会研究历史学取向和社会学取向的资源。

但是,传统的国会政治形势研究,主要以国会的公共职能及其宪政基础为研究中心,而没有考察国会服务选区的一面,也没有研究国会制度变迁和行为模式的形成,以及议员个体动机对国会集体行为的影响。虽然,后来有学者主张在社会政治经济背景中研究国会的集体行为和议员的个体行为,但是,他们同样没有揭示国会服务选区与代表国家间的内在矛盾,以及这种矛盾的来源、对国会制度和行为的影响。

二、国会行为主义研究

国会行为主义研究的出现是战后美国整个政治科学行为主义革命的一部分,不但有着方法论转向方面心理学和哲学逻辑实证主义的知识背景王沪宁:《当代西方政治学分析》,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7页。,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的社会背景和二战这一特殊历史条件,而且与学者们在国会研究中的经验研究取向和在国会中的亲身经验有关。一些学者与国会有密切的接触,尤其是由美国政治科学协会国会成员项目支持的学者,他们不仅了解国会内部制度运作的情况,而且还观察了议员的个人行为,并作为国会的工作人员,如议员助理,或现场模拟议员,或通过与国会议员、助理访谈,切身体会了国会议员和助理的行为方式及其重要性,这种经历使他们将研究的焦点从制度转向国会议员的行为。Philip Brenner.The Limits and Possibilities of Congress.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83:15.这些学者认为,传统的以宪政结构和社会背景为核心的政治形势研究,传统的国会制度研究,由于忽略了实际政治过程中人的心理、动机和情感,不能达到真正认识国会的目的。一位曾经是教师的国会议员对国会研究学者约翰·肯多说:“很多年以前,我教过政治学,但是在到这儿之前我对国会并没有一点真正的了解。政治学的整个理想好像是要使国会脱离真正的政治。你的确只能得到一个不准确的国会政治图景。”后者坦言:“这正是最近以来我们来到这里发现国会议员怎样行为的原因。”Kingdom J W.Congressmen's Voting Decisions.Harper&Row, Publishers, Inc.,1981:3.因此,在20世纪50年代“旧的对规则与程序的描述逐渐笼罩上了一层灰尘”King D C.Turf Wars:How Congressional Committees Claim Jurisdiction,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7:3.,以民意调查、数据调查、唱票分析、个人访谈为研究手段的行为主义方法取代了传统制度研究的主流地位。

行为主义研究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不同的理论方向。严格来讲,行为主义研究与传统研究的区分类似于库恩的“范式”区分,而不是具体理论模式的区分。传统的国会政治形势研究与制度研究并不是一种具体的理论模型,它只是意味着研究的中心是形势,而不是人的行为,而关于形势的研究则可以建立不同的理论模型。同样,行为主义也不是一个关于国会的理论模型,它只是强调研究的中心是人的行为,而对人的行为的研究可以有不同的假设与理论前提,所以行为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模型,它们在不同的条件下研究人的行为,其中最主要的有多元主义模型、系统理论、社会学取向的方法、理性选择理论,它们在国会研究中都得到了应用和发展。总体上,这些理论模型研究了国会文化内在张力的某一个方面。但是,没有明确将国会文化内在张力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也没有分析这种张力同宪政安排和国会制度之间的关系,对国会的制度特征及其重要性重视不够。

(一)多元主义理论

它在国会研究中的应用主要是解释利益集团如何影响国会的决策行为。多元主义理论是关于国家作用、社会构成及它们相互关系的理论。罗纳德·H.奇尔科特:《比较政治学理论——新范式的探索》,高铦、潘世强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5页。其奠基者是麦迪逊,他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中认为人们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有结成党派的自由,虽然这种自由的运用不利于公共利益的实现,但是消除这种不利的方法不是取消人们结社与表达的自由,而是通过党派之间的竞争与平衡来控制这种自由运用带来的不利影响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4-51页。,后来美国一些学者,如达尔进一步发展出了多元主义民主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国家在各种利益集团和个人面前是中立的,没有哪一种利益能够在影响国家政策制定中起到垄断性的作用,国家政策是在平衡各种利益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但是,也有学者对多元主义民主理论提出了批评,他们认为并不是所有民众都能够被利益集团代表,而且有些利益集团与国家之间存在着更紧密的特殊关系,因此国家政策制定不可能保持公正性。托马斯·戴伊、哈蒙·齐格勒、路易斯·舒伯特:《民主的反讽:美国精英政治是如何运作的》,林朝晖译,新华出版社2016年版,第203页。总的来看,多元主义理论主要研究国家、集团、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并以集团对公共政策的影响为研究的核心。在美国,利益集团最活跃的地方就是国会,因此,多元主义理论自然用来研究国会的公共政策制定,并且,国会决策的公开性,为这种研究提供了方便和可能。它假定国会是一个将利益集团的要求转化为政策的综合机制,所以,利益集团影响国会的主要形式选举支持、游说、听证、制造议题、设定政策议程和塑造舆论等对国会政策的制定就显得特别重要,并成为研究的重点。它还力图解释政府活动未能反映利益集团的要求时,由议员个人动机与组织因素构成的国会内部机制是如何阻止这些要求转化为一种政策的输出的。Philip Brenner.The Limits and Possibilities of Congress.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83:16.多元主义理论应用到国会研究,既充实了行为主义研究的具体理论模式,又使利益集团游说活动成为国会政治研究中的一个热点。但是,多元主义理论关注的重点是利益集团和议员之间的互动,而不是国会文化的内在张力。

(二)系统方法

它在国会研究中的运用有两层含义:一是系统思维方法的运用,二是系统理论的运用。系统思维方法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一个基本方法,因此,它的运用更为普遍,不但在国会政治形势研究、传统制度研究、多元主义研究中都有运用,而且在后面的各种研究中也有渗透,尤其是系统理论的产生更加强化了国会研究中系统思维的运用。政治学系统理论的形成是行为主义研究发展第二阶段的产物。王沪宁:《当代西方政治学分析》,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8-49页。其主要创立者是戴维·伊斯顿,他在《政治体系》一书中研究了美国政治学理论的状况,提出了政治系统这一概念,并阐述了用系统理论研究政治活动的可行性,随后他对政治系统进行了抽象研究,并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模型,其中心是研究政治系统与社会环境之间的互动。他认为政治体系将来自社会的要求和支持转换为政治输入,这些输入经过政治系统的处理形成公共政策,并输出到社会之中,而政策作用社会的结果又作为输入反馈到政治系统,因此,政治系统与社会之间是互动的,并且这种互动是在历史的维度中展开的,它不仅影响社会的发展,还能促进政治系统本身的变化。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王浦劬等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3页。对政治系统理论有极大发展并将其应用到对现实政治生活进行分析的学者主要是阿尔蒙德。他不满意伊斯顿将政治系统比作黑箱而忽视其内部结构、过程和功能的做法,具体分析了政治体系、政治过程和政策输出方面的结构、功能与文化因素。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郑世平、公婷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3-80页。由于阿尔蒙德等人的推动,结构—功能主义的系统理论在比较政治研究和国际政治研究中得到广泛使用,但由于其政治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一国宏观的政治体系,而不是政治体系中各个子系统,所以在国会研究中它主要将国会看作宏观政治体系的一部分来研究,研究内容集中于国会与总统、行政机构与法院之间的关系及其影响,国会在获得政治合法性、政治社会化和政策制定方面的角色与功能等方面。与上述研究相比,将国会单独看作一个系统并运用系统理论来研究的学者不多,主要有列诺·N.瑞索贝奇,他在20世纪70年代运用系统理论的方法研究了立法系统的演化。他将国会看作是与环境互动的一个系统,它主要由议员、委员会、党的组织、正式的规则与程序、非正式的惯例与组织等因素组成,作为输入方的行政机构、法院、利益集团、游说者与公众舆论向国会输入各种要求与信息,这些输入通过国会内部机制的过滤之后,只有一小部分经过小组委员会法案起草、委员会听证、全院大会的辩论与表决、与另一院的合作协商等各种制度和程序的运作才变为法案,这是国会系统最重要的输出,同时,监督政府与服务选民也是国会输出的一部分。Rieselbach L N.Congressional Politics:The Evolving Legislative System.Colordo Boulder:Westview Press, Inc.,1995:17-35.可以看出,这种方法虽然是在行为主义革命内部发展起来的,但是,它自身的理论逻辑决定了其研究的中心不是议员个体行为,而只能是系统行为,个体只是作为一个角色活跃于其中。因此,它在研究个体行为方面表现出的局限性,决定了在当时重视个体行为的国会研究中它无法成为一种主流方法。并且,这种研究虽然涉及选区压力和国家利益对国会行为的影响,但是,它主要将这二者纳入对各种变量的输入和政策输出的考察之中,没有将它们突出出来,也没有考察它们对国会制度变迁的影响,以及对国会行为模式和制度特征的塑造。

(三)社会学取向的立法行为研究

它是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国会研究的主流。这一阶段“立法研究方面听到的主要是来自社会学的声音,研究文献到处充满了角色、规范、系统和社会化等术语”大卫·梅休:《事关选举:美国国会的政治解读》,蒋昌建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进行这种研究的学者主要有两代,第一代是上面提到的国会行为主义研究的开创者,他们最主要的贡献是将国会研究的中心从制度转向人的行为,这一转向为国会研究引入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打下了基础;第二代主要以理查德·芬诺、查理斯·O.琼斯、都罗德·R.莫休斯和H.道格拉斯·普瑞斯等为代表,他们最主要的贡献是在国会研究中引入社会学的方法,提出了关于国会立法行为的假设与理论,同时将国会行为主义研究引入一个新的阶段,即理性选择阶段。Polsby N W, Schickler Eric.Landmarks in the study of congress since 1945.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2002,5:333-367.社会学方法是莫休斯在研究参议员时首先引入国会研究的,随后被芬诺、普瑞斯和琼斯等学者广泛用来研究众议院。由于众院内部的复杂性、议事的公开性、选区的多样性、决策结果的难以预料性,使得对众议院研究更具有挑战性和吸引力,但也更加复杂和多样化,因此,社会学方法在众议院研究中运用得更为普遍。芬诺不仅研究了国会内部结构因素,如委员会、政党、行为规则、角色期待等与议员行为的关系,还研究了议员渴望再当选、制定好的公共政策、在华盛顿形成影响等目标和动机,以及这些目标和动机在不同的外界环境影响下,如何产生不同的立法战略、决策过程和政策结果。Fenno R F.Congressmen in Committees.Boston: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73.芬诺认为,议员的动机和目标受选区的影响,他经常面对一些互相冲突的要求、价值以及对选区和国会不同的感受。与此相关的是,国会议员在选区一般有较高的认同,而国会作为一个整体获得的认同较低,因此,一些议员为了当选竟然反对国会、批评国会,这就是所谓的芬诺悖论。Fenno R F.Home Style:House Members in Their Districts.Boston: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78.芬诺研究的主题还涉及政治地理分布的变迁与众议员议事风格变化之间的关系;国会议员如何面对美国民主所提出的挑战;参议员与选民关系;参议员与众议员的比较等。普瑞斯主要研究了国会的资历制和不断增长的事业主义倾向。琼斯偏重于研究国会制度与政策制定之间的关系。这些学者将国会的立法行为和议员的表现放在国会内外的社会背景中尤其是选区背景中进行研究的方法对其他学者的研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并推动着国会研究方法的不断创新。总体上,这种研究对国会议员的行为与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的考察,也有学者研究了议员在两种角色之间的平衡,但是这些研究的重心是选区因素对国会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没有深入研究国会两种角色的宪政基础和历史渊源,以及它们对国会行为模式塑造和制度变迁的影响。

(四)理性选择理论

它使战后国会行为主义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受经济学的影响,理性选择理论主要以“理性人”假设为前提。与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相似,“理性人”的行为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只不过,这里的利益不仅是经济利益,还可能是其他效用。从这种前提出发,它力图从个体行为来解释各种社会组织的行为和制度安排,但它面临两个最核心的问题,即公共行动问题和两人合作中的囚徒困境。Zuckerman A S.Doing Political Science:An Introduction to Political Analysis.Colorado Boulder:Westview Press, Inc.,1991:45-48.理性选择理论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国会研究中受到宠爱,这有多方面的原因:西方理性主义传统中“理性人”假设的影响;经济学方法对政治研究的渗透,如奥尔森的集体选择理论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郭宇峰、李崇新译,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唐斯的民主经济学理论Downs Anthony.An Economy of Democracy.New York:Harper Press,1957.、布坎南的宪政理论詹姆斯·M.布坎南、戈登·塔洛克:《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陈光金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政治学研究的行为主义转向;国会数据资料与相关记录的保存。其中,最直接的原因是国会投票中的团体联盟现象,以及大卫·梅休和芬诺在研究中发现议员个人动机与其行为表现之间存在密切的相关性。梅休通过唱票研究发现共和党与民主党议员在投票时总是维护各自关键选区利益集团的利益,他认为这是议员追求再当选的缘故,并以议员的根本目标就是再当选为前提,对国会政治进行了全新的解释大卫·梅休:《事关选举:美国国会的政治解读》,蒋昌建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页。,这是运用理性选择理论对国会进行研究的开始。芬诺在委员会研究中也很早就将研究焦点转向个体行为的目的,他“非常强调要去考察为什么国会议员要加入专门委员会以及成为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后可以从中捞到什么东西”同上,第3页。。通过研究,他认为议员的目标和行为动机不仅是再当选,还有可能是制定好的公共政策、在华盛顿的影响和声誉等,这些都决定议员的行为选择,也影响到议员对委员会的选择。在梅休和芬诺的引领下,运用理性选择理论对国会进行研究很快兴盛起来,一些学者还利用数学方法建立了一些理论模型,如国会议员的投票模型。

在国会研究中,理性选择理论主要在两个层次上展开:一是在高度抽象的层面对国会的代议原则、制度和行为做出新的解释和思考,并力图为人类的政治安排建立一套新的科学理论。布坎南等人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理论探索,他们认为,人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不能被分裂性地看待,政治和市场都是实现个人利益的手段,政治实质上就是利益交换活动,各种政治制度和规则,尤其是宪法和代议制度都是为了政治交换而设置的,他还解释了国会中代表的产生、两院设置、表决的规则、互投赞成票现象、压力集团的活动等一些基本的问题与现象。詹姆斯·M.布坎南、戈登·塔洛克:《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陈光金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6页。二是运用这种新的理论资源对国会现实运行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并建立理论模型,这主要由专门从事国会研究的学者进行,如梅休和芬诺等人。

20世纪70年代的国会改革成为这种实证研究的中心。研究的主题主要有国会改革的动力资源、短期效果、长期影响、改革者的目标,以及影响到改革成功前景的党派政治。约翰·柏比和诺格·大卫桑在关于1970年国会重组法通过的研究报告中,研究了国会改革的动力因素,他们认为国会内自由派民主党议员与共和党的后座议员由于不满而结成联盟,支持一系列旨在挑战南方保守派委员会主席权力的改革措施;Bibbly J F, Davidson R H.On Capitol Hill.2nd ed.Hinsdale, IL:Dryden Press,1972.在此基础上,他们建立了一个关于国会变革的理论模型,这一模型区分了基于环境压力而产生的调整性变革与由于内部冲突而导致的巩固性变革。Davidson R H, Oleszek W J.Congress Against Itself.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77.大卫·柔德和其他学者则研究了1970年国会重组法、小组委员会权利法案、对资历制的攻击、资历制的突破对委员会运作和政党系统的影响,以及其他变化。Peabody Robert, Polsby N W.New Perspectives on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3rd ed.Chicago:Rand McNally,1977.另外,国会内的离心倾向,即小组委员会增长的权力、委员会审议对大众的公开、对资历制的挑战等也成为研究的重要主题。这些研究也注意到了那些增强政党力量的因素:委托给议长掌握众议院规则委员会的任命权、使委员会主席对多数党大会和党团更加负责的举措。

另一实证研究的主题是“后改革时期国会”。改革后,国会的生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众议院议长的权力和政党政治得到强化,一些规则产生了较大的变动,使“这一时期的国会研究更关注于规则与政党的角色而非个别议员”孙哲:《美国国会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1页。。一些学者研究了国会中的整合因素,尤其是政党因素。在20世纪80年代,南方民主党在数量上的减少使得多数党内部变得更加团结,并且党的领导开始更加积极地运用他们权力,这些以政党为基础的变化在国会改革后产生更加持久、更为突出的影响。“后改革时期国会”不是像梅休1974年描述的那样是全面开放的、分裂的、个人主义的世界,反而,它的特征是积极性不断增长的政党、令人吃惊的集中化预算过程和带来额外协商成本的混合议案。Dodd L C, Oppenheimer B I.Congress Reconsidered.Washington D.C:Congressional Quarterly Press,1989:39-64.同时,一些学者利用新的数据和方法研究了众议院的规则和过程,集中兴趣寻找政党考虑、国会规则与程序、委员会组织三者之间的交叉点,结果产生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关于国会制度的研究。

无论是在梅休的研究,还是在学者们关于70年代国会改革和“后改革时期国会”的研究中,都可以看到他们无法回避议员的个人行为与制度之间的关系。如果说梅休探讨了个人追求再当选的动机影响着国会制度的选择,约翰·柏比和诺格·大卫桑等人揭示了不满议员对国会制度改革的推动,那么“后改革时期国会”研究的学者则注意到了国会规则与制度的变化产生了一些新的影响到议员个体行为的因素。正是这种对制度和个体行为之间关系研究的积累,以及理性选择理论对个体行为与国会集体立法行为之间关系的探索,使得理性选择理论必然要从早期以行为为中心的研究,转向以行为与制度之间的关系为中心的研究,这就决定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的兴起,并成为“后改革时期国会”研究的主要理论工具。从以上梳理中可以看出,理性选择理论总体上对国会制度和国会代表国家的角色研究不够,它主要从个体理性选择的角度来研究国会的集体行为和制度作用,而对议员行为和国会集体行为的宪政基础、国会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等关键性问题没有进行深入分析。

三、国会新制度主义研究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是新制度主义的一个分支何俊志:《结构、历史与行动——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范式》,《国外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第25-33页。,它与理性选择理论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一方面,它是理性选择理论发展的自然结果,继承了理性选择理论的“理性人”假设和知识成果;另一方面,它对理性选择理论又有很大的发展,它将研究的重心转向制度与行为的关系,早期的理性选择理论研究如梅休等人的研究虽然也涉及这种相关性,但没有这种强烈的取向,更不是以此为研究的中心,所以缺乏这方面理论建构的自觉和深入;同时,还可以看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理性人”假设被加上一层限制,变为“理性的制度人”假设。因此,我们既可以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看作是理性选择理论的一部分;又可以将其作为一种新的方法论,而理性选择理论只是其先声。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国会研究中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并形成了三个主要的理论模型:分配模型、信息模型和政党模型。Shepsle K A, Weingast B R.Positive Theories of Congressional Institutions. Ann 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5:8-9.这三种模型,由于其方法论基础在本质上与理性选择理论没有较大的区别,所以,它们在研究国会文化内在张力方面,与理性选择理论存在着同样的不足,即使它强调要研究制度与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但是,这种强调的重点是制度设计过程中理性选择的作用,而不是已有的制度结构对行为选择和制度设计的限制作用。

(一)分配模型

它是在早期没有考虑制度结构的理性选择模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布坎南和图洛克等人的早期分配模型似乎是一个“在纯粹的多数规则中选择”McCubbins M D, Sullivan Terry.Congress:Structure and Polic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7:4.的模型,它只是简单地认为国会就是一个交换市场,议员通过权衡计算,选择能满足自己目标的委员会安排、利润丰厚的工程项目、面向选区的政府开支和选区喜好的政策输出。议员要实现自己的偏好和选择,就必须与其他议员合作和交易。通过合作和交易,如互投赞成票、交易选票和采用混合议案,大多数人的偏好选择能达成一种平衡,并通过多数表决机制满足各自的利益需求。这种早期模型不像经验研究那样看重国会制度和规则的作用,如委员会系统、两院制、政党组织和议事程序等因素的作用。Shepsle K A, Weingast B R.Positive Theories of Congressional Institutions.Ann 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5:7.但是,政治交换毕竟与市场交换不同,市场交换往往是两种偏好在同一时间的交换,因此两种偏好之间容易达成一种平衡,而政治交换在现实中是多维的,表现在任何一项议案的交换主体是多人而不是两人,每个人的偏好是多样的并在时间上可能发生变化,因此,政治交换是多人之间多种偏好的非同时性交换,从理论上看,任何一种多数人的偏好均衡很快就会被另一种新的多数均衡所替代,从而,出现一个多数均衡的循环,也就是说多数人之间的政治交换根本就不可能出现。但在现实政治中,多数通过法则一直在有效的运用,在某一议案上很少出现多数循环的情况,多数通过的方案比较稳定。理论和现实之间的不一致,使学者们更深入地分析分配模型,以寻找现实中防止事后违约、保证议员之间合作能够进行、达成协议能够持久有效的机制。

一种解释认为存在一种“结构导致均衡”(structure-induced equilibrium)的机制。即国会的制度安排,如委员会制度、两院协商委员会制度、投票中的程序限制等能够约束议员的行为,并导致一种较为稳固的均衡,从而可以解决多数循环的问题。McCubbins M D, Sullivan Terry.Congress:Structure and Polic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7:8.持这种解释的学者主要有道格拉斯·C.诺斯、巴瑞·R.温格斯特、马歇尔等,他们分析的重点是委员会制度。首先,他们认为议员的利益偏好是不同质的,委员会由具有同一主要利益偏好者组成。议员一般根据选区利益自主选择这些委员会,并且大多数能得到所属政党的批准,如来自农业州的众议员一般愿意在农业委员会工作,来自军事工业集中的州的议员更希望在军事委员会工作,当然也有的议员在不影响自己再当选的情况下根据兴趣选择委员会,如喜欢抛头露面的议员往往选择外交委员会。这就是谢普斯利等人在委员构成上提出的利益驱动—需求表现—需求满足模型。秦亚青:《美国国会委员会的构成与权力——新制度主义和信息学派评价》,《外交学院学报》1995年第4期,第50页。第二,每个委员会都有与其组成者的主导偏好一致的立法方向和权限,议案按照内容分类送给相关的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和立法活动主要是满足其成员的利益要求。第三,委员会的管辖权可以防止违约。一是委员会的把关权,即控制提案和投票的议程权。委员会设立后,立法交易不再在议员个体之间进行,而是在委员会之间进行。面临众多的委员会提案和立法交易的非同时性和非同步性同上,第51页。非同时性指参加交易的委员会不可能在一次交换中都能实现自己的交易目标,非同步性指所有的议案不可能同时表决,议案的表决有先后顺序之分。,控制提案提出和投票的议程是决定立法结果的关键。按照国会的规则和议事程序,凡是涉及相关委员会的提案只有该委员会才有权决定是否向全院大会提出表决。因此,任何涉及该委员会议案的事后违约提案,委员会不可能提交到大会表决。二是委员会在两院协商委员会中的优先权。涉及某一议案而组成的协商委员会主要由提出该议案的委员会正、副主席,小组委员会主席和支持该议案的关键性委员会成员组成,并且,两院协商委员会只能就两院意见不一致的地方达成妥协,而不能附加新的议题,不能修改已经取得一致的部分。因此,两院协商委员主要受法案提出委员会的左右,协商后的议案一般反映了该委员会的要求,并且在全院大会重新表决时要么被接受,要么被拒绝,要么再重新召集一次协商委员会。这样,委员会的优先权保证了议案进入全院大会后,委员会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影响议案的通过。第四,委员会制度可以降低交易的成本。由于委员会之间影响力的交易取代了每项交易中议员之间的选票交易,议员之间不需要讨价还价,议员个体之间直接进行的、重复发生的交易被类型化和制度化,这些保证了交易的信誉和稳定性,降低了交易的成本。埃瑞克·G.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孙经纬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05-306页。第五,委员会制度通过调整能够适应新的议题出现和议员立法兴趣与重点的变迁。“这种调整机制不仅包括新的委员会的成立,如20世纪40年代的原子能委员会、50年代的空间委员会、70年代的能源委员会,还包括议案的混合提交、小组委员会权利法案、立法组织的重组等制度性和程序性的设置。”Shepsle K A, Weingast B R.Positive Theories of Congressional Institutions.Ann 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5:12-13.因此,在这种“结构导致均衡”的分配模型看来,委员会制度在国会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它通过控制议案提出和掌握国会的权力,适应了国会内部交换的需要,保证了交易的信誉、稳定、持久和低成本,从而实现了议员的分配需求。所以,委员会制度的产生不是国会制度内生的结果,而是为了实现国会分配政治而外生的一种制度安排,而国会全院大会的辩论和争论等内生因素对国会的分配政治不能产生任何决定性的影响。

另一种解释是“序列选择导致均衡”(sequential choice-induced equilibrium)的理论模型,它认为上述多数均衡循环是社会选择理论不恰当运用的结果,在现实中,即使没有结构性的制度安排,也不会出现多数循环问题。Ibid, pp.71-101.首先,提出这一模型的学者费瑞约翰、大卫·P.巴诺认为序列选择理论不同于“结构导致均衡”模型的理论基础。“结构导致均衡”的模型以社会选择理论为基础,以“阿罗不可能定律”(Arrow'impossibility theorem)为出发点,以一致性的集体偏好不存在、为了获利而以他人为代价的个体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冲突为假设前提,所以,它认为解决这种集体行动的困境只能是一种结构性的制度安排;而“序列选择导致均衡”模型不以社会选择理论为基础,自然也不以“阿罗不可能定律”及其多数循环的推论为起点,所以,根本就不需要解决上面的多数循环问题和不稳定性问题。

第二,序列选择理论认为均衡在立法过程中可以自动产生。序列选择理论主要从以下假设出发:“①选择由多数规则决定,②立法者不能够为未来行动承担义务,③偏好由对选区的影响确定,议员有时间偏好,④信息是完全和充分的,⑤议员行为不合作,⑥不存在限制议员行为的党派,以及⑦预测符合‘子博弈完备的纳什均衡’(subgame-perfect Nash equilibria)。”Shepsle K A, Weingast B R.Positive Theories of Congressional Institutions.Ann 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5:77.在此基础上,它分析了特殊物品和公共物品立法项目中由中间立法者偏好决定的在时间维度上序列均衡的产生,这些均衡点散布在一个均衡集中。这是因为“从序列选择理论来看,项目在未来可能被改变,但是均衡的项目还是存在,议员内在地将稳定性考虑到他们的战略之中,项目随着时间而变化,但这种变化不是混乱的;事实上,对于单方面的集体产品而言,由立法通过的项目随着时间向中间议员所偏好的立法项目集中。关于公共物品的立法项目被预期为稳定的”Shepsle K A, Weingast B R.Positive Theories of Congressional Institutions.Ann 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5:79.。因此,序列选择理论中的收益和均衡并不是来自社会选择理论所认为的立法过程中的权力交换和制度安排,如委员会权限、修正案规则、把关权等,而是产生于由提案制定和投票组成的立法过程导致的“子博弈完备的纳什均衡”。

第三,它重新解释了委员会制度、把关权、修正案以及其他立法制度和特征。对于委员会的组成,序列选择理论认为应从议员的选择动机和立法过程在委员会任命中如何处理这种动机这两个方面进行解释。它认为负责特殊物品项目的委员会,主要是面向选区的委员会,由于在自身权限范围内有首先提案的权力,并能获得较大份额的利益,因此,对议员的委员会选择有一定的刺激作用,但是,立法规则的开放性和修正案规则,以及任何议案的通过由多数人决定并主要取决于中间议员的理想偏好点等因素对议员选择动机有某种抑制作用;当然,议员的选择动机并不因此完全消失。对于公共物品委员会,温格斯特和马歇尔认为,委员会的把关权和提案垄断权能够解决选择过程中的不稳定性和混乱,因此,利益偏好者仍然有进入各种公共物品委员会的动机和要求。但序列选择理论认为,议员的选择动机因时而异,制度安排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虽然委员会或其成员由于委员会在其政策权限内有优先提案权而具有一定的权力,但是,当权力影响的折扣因素较高、当前立法项目的效用离中间议员的理想点不远时,上述权力的刺激作用就不大,均衡的立法项目规模离中间议员的理想也较近,议员谋求进入对其选区较为重要的委员会的动机就弱;相反,如果当前立法项目的效用离中间议员的理想较远、上述权力的折扣因素较低,那么,议员就有机会获得离他们理想较近的立法项目,有强烈偏好的议员选择进入委员会以追求优先提案权的动机就较强。Shepsle K A, Weingast B R.Positive Theories of Congressional Institutions.Ann 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5:94-97.“当议员越是急躁,当立法项目离中间议员的理想越远,这种动机就越强烈,但是,它由于需要获得中间议员的投票而有所减弱。”Ibid, p.96.因此,序列选择理论并不否认偏好者有选择公共物品委员会的个人动机,它还认为中间议员两侧怀有自己理想偏好的议员都有这种动机,其强弱则由委员会或议员权力的折扣因素、当前立法项目离中间议员理想偏好的距离决定,而不是由委员会的权力安排决定,并且,这些偏好者组成的委员会的提案离中间议员偏好太远时,国会就会由于中间议员的偏好对委员会的任命进行一种集体性的控制,而不再由议员自己选择委员会。

关于委员会的把关权,“结构导致均衡”模型认为委员会的事先提案权和事后否决权是解决立法交易稳定性和国会集体行动的必要条件,而序列选择理论并不认同这种观点。它认为,立法均衡的产生不需要国会权力的交换,食言和违约不是立法均衡存在的障碍。因此,没有必要赋予委员会或议员某种权力来保证交易的进行。委员会的把关权,仅仅当委员会认为当前立法项目的效用最大并采用封闭规则对其加以保护时才有所体现。因此,如果当前立法项目不能得到中间议员的支持,其把关权就可能被修正案等各种因素限制。事实上,在参议院,任何一项议案都有搭便车现象;在众议院,多数议员能够运用解除请求(discharge petition)将一项议案直接提交到全院大会,在某些情况下,议员和其他委员会能够停止一个委员会的运行(can end run a committee),将议案带到全院大会上进行表决;并且,委员会虽然由于其权限而具有一定程度的事后否决权,但这并不是正式的事后否决权。Ibid, pp.90-92.

对修正案规则的解释,两种理论也不相同。“结构导致均衡”模型认为立法程序和修正案限制规则是解决立法稳定性的需要,在多维立法中,立法的每一个方面,由于封闭规则(closed rules)对修正案的限制作用,中间议员理想偏好决定的稳定点能够存在。而序列选择理论认为,封闭规则不需要解决立法稳定性和激励问题,立法均衡在有修正案的情况下和封闭规则运用的条件下,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由中间议员的偏好推动形成的。当可以提出修正案时,中间议员或靠近中间的议员更倾向于提出修正案,从而促进议案向中间议员的理想点靠拢,并限制低效议案的提出。因此,允许提出修正案的开放性规则,而不是限制修正案的封闭规则,在立法过程中对限制个人动机和达成均衡是十分重要的。在现代国会中,后者较少使用,而前者则处于支配地位。据布奇和史密斯报道,从1975年到1984年,由选区委员会报告的议案90%以上被指定在开放性规则下进行审议。Shepsle K A, Weingast B R.Positive Theories of Congressional Institutions.Ann 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5:88-90.

可以看出,“结构导致均衡”模型与“序列选择导致均衡”模型虽然都属于分配模型,但完全是建立在两种理论基础之上的,它们对议员个体偏好与集体偏好之间的关系、立法活动过程、均衡的达成以及立法组织的一些制度与规则做出的解释完全相反。前者认为均衡是由外在制度安排而外生的,而后者认为均衡内生于立法过程之中,议员的委员会选择动机、委员会把关权的运用、修正案的提出和封闭规则的使用都受中间议员理想偏好的影响,是均衡达成过程中内生的选择,而不是外在的安排,并对均衡的形成不能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均衡主要由中间议员的立法偏好决定。

(二)信息模型

这一模型主要以基斯·克雷比尔、瑞克、金里根等学者为代表。克雷比尔在其代表作《信息和立法组织》一书中对这一模型进行了理论阐述。这一理论模型的基本前提有两条:首先是多数规则假设,即一切立法选择,包括组织的、程序的和实体的立法选择,都由多数规则确定。因此,在这一规则之下,立法的制度特征是为了多数议员的利益由多数议员选择和修改的内生性结果,它和议员的个体偏好共同决定了立法选择和政策输出。这与分配模型有较大的不同,“结构导致均衡”模型认为委员会是政策选择的核心,多数规则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国会制度特征是保证均衡持久发生的外生性结构安排的结果;“序列选择导致均衡”模型虽然与信息模型在多数规则假定、国会制度特征是多数规则内生结果的看法上相同,但它认为国会的一些制度安排对均衡的形成没有决定性的影响,从后面的分析中还可以看出,两者对立法活动的假设和解释有很大的差异。信息模型的第二个前提是不确定性假定,即政策选择和政策结果之间存在着区别,议员无法确知两者之间的确切关系。从这一假设出发,信息模型对立法活动和立法组织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

首先,它认为信息的散布和传播影响到立法的选择。它将政策工具和政策输出的关系分为系统性成分和随机成分,显然,议员无法确知随机成分,而只能了解系统性成分。但是,立法选择时的未知因素对这种系统性的输出期待产生扰动,并影响到议员的立法选择,在搜集新的信息基础上,如果议员关于扰动的知识和信心能够及时得到修正和更新,议员的立法选择会更趋优化。其次,它认为委员会是国会信息收集和处理的专业化工具。与“结构导致均衡”模型不同,它认为委员会不是利益分配单位,也不是国会立法选择权的核心,它只是为全院大会搜集立法信息的工具,其人员任命由全院大会控制。因此,它由具有各种利益的“专家”组成,而不是由某一方面高要求的利益者组成。委员会提供的信息,可以帮助其他议员克服立法选择时的无知,减少政策选择和政策结果之间的不确定性,从而有利于全院大会的立法活动。克雷比尔通过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非委员会成员的利益和委员会成员的利益无显著偏差,委员会不是由利益主义者构成的”秦亚青:《美国国会委员会的构成与权力——新制度主义和信息学派评价》,《外交学院学报》1995年第4期,第52页。,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其理论模型提供了经验证据。第三,它认为国会的一些制度安排旨在为委员会工作的专业化提供激励。这些制度安排主要有委员会提案的优先权和垄断权、委员会对协商委员会的否决权以及关于修正案的限制性规则。这些设置是保证委员会专业化并得到全院大会尊重的必要措施,而不是为了委员交易均衡的持久发生而进行的结构性安排,也不是序列选择理论所认为的是中间议员根据理想偏好实现的情况而随机选择的。因此,这些制度安排是稳定的,同时又受全院大会多数控制,以保证委员会行为服从全院大会多数议员的利益。第四,它认为委员会内部和全院大会上的争论与辩论是信息聚集与传播的重要手段,而“结构导致均衡”模型认为这对立法选择不具有实质性的影响。

信息模型也存在不少引起争议之处。一是克雷比尔模型的单一政策维度假定。从这一假设出发,依靠多数规则组织的立法不可能从服务于中间投票者利益的设计出发。但在他的模型中,中间投票者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并支持这种设计的起点,也就是说多数规则所导致的多数循环不可能在单一的政策维度上产生一个稳定的中间多数。这一内在矛盾削弱了克雷比尔模型许多结论的可靠性。同时,在多维政策条件下,更不可能存在一个中间多数投票者,因为,按照单维政策假定,立法只能按照议题依序进行,而在每一个政策维度和议题上,由于多数循环不可能存在一个中间多数投票者。并且,单一政策维度假定排除了不同立法议题之间的交换。二是信息模型关于协商委员会事后否决权的有限性问题。信息模型认为协商委员会的事后否决权是国会激励委员会工作专门化的一种安排,对国会立法不具有决定性作用,国会在需要时,或委员会的决策不符合其利益时,可以避开。并且,克雷比尔通过分析第98届国会议案审议情况,发现绝大多数议案并没有达到协商委员会的地步,因此,协商委员会的事后否决权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结构导致均衡”模型认为,大多数不需要协商委员会最后处理的议案是无争议的议案,而有争议的、重大的议案则恰恰需要协商委员会解决,因此,协商委员会的事后否决权对议案的通过与否至关重要,它决定了国会的权力重心最终在委员会,而不是国会全院大会。争论的实质是委员会的组成和作用,委员会由多元利益的专家组成,还是由同一利益高偏好者组成,这需要对小组委员会和委员会议案审议情况做更深入的分析才可知。

(三)政党模型

政党模型主要是“后改革时期国会”时期政党作用加强的背景下产生的。在“后改革时期国会”时期,政党在国会行为与立法产出中扮演了更加重要的角色,议长的权力和重要性不断增强,规则委员会主要成为党领袖的助手,限制性规则和混合提案增多,而开放性规则不断减少,这些依赖政党机制的现象,反映了与教科书时代不同的国会政治。正是这种状况使麦卡宾斯等学者重新思考早期行为主义研究的一些主题,如党和领导者的角色,并由此建立了一种新的理论模型。

马修·D.麦卡宾斯、加里·W.考克斯等人是这一模型的主要创立者。首先,他们认为国会的权力中心在多数党,而不是委员会,“多数党利用国会的规则和程序,以有利于党的支持者的方式塑造国会”。King D C.Turf Wars:How Congressional Committees Claim Jurisdiction.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7:4.委员会主要受多数党控制,它是多数党立法生产的代理机构,服务于党的目标,“1946年立法重组法之后,多数党已经几次改组了其权限职责”Cox G W, McCubbins M D.Legislative Leviathan:Party Government in the Hous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3:255.。其次,多数党而不是委员会,是解决集体行动困境、外部性和公共物品问题的制度安排,它通过程序性的联盟和议程控制,为议员间的合作和获利提供了渠道。比如,党的声誉是议员共享的公共物品,每个议员都会利用它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可能破坏党的名声。因此,党制定一些规则,以解决议员对党的声誉的争夺,并防止对其削弱,使其得到发展、维持和保护。第三,委员会组成与权限、党领袖的权力等都是内生的,是党作为立法卡特尔和解决外部性的内在要求。委员会的任命、权限、立法产出和日程,全院大会的辩论都受多数党控制;教科书式国会时期,委员会有极大的权力,是因为民主党内部由于在人权等议题上的分裂而处于混乱之中,因此,这只是一种特殊情况,当民主党由于南方力量减弱,南方与北方更加一致,党更加团结和强大时,这种特殊的局面就再也没有出现。第四,麦卡宾斯等考察了委员会的利益反映党的利益的程度。党的利益主要由党的中间议员或其代表确定,它与那些提供的物品影响到所有议员的委员会的利益没有多大区别,而与那些服务有限选区的委员会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不一致。因此,对前种委员会,党一般能满足议员的自我选择,而对后一种委员会,党对议员的选择控制较严。第五,在此基础上克尔韦特和麦卡宾斯考察了拨款委员会和总统与众议院的关系。他们认为,拨款委员会的组成将反映多数党的要求,受总统控制的一些机构,如预算局和后来的预算与管理办公室,在设计时不仅要服务和方便总统,还要反映国会的利益,尤其是多数党的利益。这种解释为研究联邦政府主要机构间的关系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

政党模型在解释“后改革时期国会”时期政党的重要作用方面有较强的说服力,但是,在肯尼斯·A.舍布斯等学者看来,也存在着理论上的极端化倾向和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首先,多数党利益由中间议员代表或反映的假设是一种弱假设。从前面分析得知,无论在单维还是多维政策方面,形成一个多数的中间派是很难的,因此,党派利益、委员会利益和议员利益之间可能存在更为复杂的关系。其次,它用议员投票纪录来分析议员与党的利益之间的关系,而议员的投票不一定能真实表达议员的偏好,并且,议员的投票如果受党的影响越大,就越不能反映议员的真实偏好,以及议员与党的利益之间的关系,这内在的矛盾决定了其数据分析的局限性。Shepsle K A, Weingast B R.Positive Theories of Congressional Institutions.Ann 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5:27-30.

三种理论模型关注的焦点及其本质有所不同。结构导致均衡理论和序列选择理论,本质上要求异质的政策偏好和多维的政策选择。信息原理本质上要求信息的不完全性,议员必须有机会获得和传播关于各种政策选择与政策结果之间关系的信息。党派模型的本质是溢出效应和合作,委员会作为分散化的政策制定工具,当它们在权限范围内的特定活动对非委员会成员产生溢出效应时,要求一定的政党监督和合作。

三种模型之间也存在一定的互补性。温格斯特和舍布斯认为,三种模型之间的冲突主要与各自理论假设和理论建构的极端化倾向有关,事实上三者之间是互补的,在很多方面可以达到统一,国会的权力重心既不是完全在委员会,也不是完全在多数党,而是在两者之间,委员会不仅是利益分配者,同时也是立法的生产者和信息提供者,国会的制度结构应从议员的选择上来考虑,议员可以选择较强的委员会政治,也可以选择较强的政党政治。因此,从需求和供给的角度,可以建立一个较为完备的理论模型,“不同的利益偏好,多维政策输出,关于政策工具的不完全信息,政策制定的外部效应,代理的成本和收益,这些是国会制度研究可选择的积极理论的组成部分。一个综合的理论应当包括所有这些,然而,在特殊的环境下,这些要素的一个或另一个将显得更为突出”Shepsle K A, Weingast B R.Positive Theories of Congressional Institutions.Ann 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5:30-32.。这种理论的冲突和互补正说明了国会个体行为与整体行为的复杂性,要解释这种复杂性,单一的理论视角是不够的,影响国会行为的是多种变量,有时可能存在一个主导因素,但是,这种主导因素并不是恒定不变的,恰恰有可能随着时间而变化,在委员会权力较大的时期,分配模型可能更有解释力,当政党作用加强时,政党模型则更有说服力,而信息的需要在这两个模型中都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是委员会,还是政党都有提供信息的功能。另外,这种理论上的冲突植根于议员在公共利益与选区利益之间选择的冲突,议员不仅为了再当选需为选区利益服务,同时,议员也渴望制定好的公共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分配模型只能解释议员为选区服务的行为,而不能解释议员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行为,而信息模型和政党模型试图说明在集体行为中可以满足议员的选区利益,但事实上,在集体行为方面它们才有较强的解释力。可见,理论模型的冲突,不仅反映了国会政治历史情景的变迁,还反映了议员行为和国会政治中的内在矛盾。并且,它们虽然强调了影响人的行为的因素多样性,但它们都以“理性人”假设为前提,这恰恰招致很多批评,被认为对人的行为预设过于简单,扼杀了人的丰富性。人不仅受利益理性的驱动,同时还受情感、文化和现有制度结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塑造。可见,新制度主义研究的每一个模型对国会文化中某一方面的重视,以及其“理性人”假设前提,使得它无法从文化、制度和利益分析相结合的角度考察国会文化内在张力的整体状况和历史演变过程。

四、国会政治人类学研究

政治人类学“运用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各种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进行研究,从而总结出政治的本质和政治发展的一般规律”。董建辉:《政治人类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它最初以初级社会的政治现象为研究对象,并经历了从政治制度研究到政治过程研究,再到政治行为研究的转变;并且随着学科的发展与初级社会的逐渐消失,政治人类学将现代政治制度也纳入了研究视野,国会作为现代民主制度的主要机构,自然成为政治人类学者研究的主题之一。

人类学家韦瑟福德在对美国国会进行参与式观察基础上,不满意仅对国会正规制度进行研究的状况,运用人类学的方法对美国国会进行了研究,并写下了《高地下的部落》一书。他将原始部落与美国国会进行了对比,发现在地位竞争、小集团的社会结构、政治社会化和仪式等方面,二者之间相差无几。在地位竞争和追求权力方面,无论是在原始部落,还是在美国国会,追求者首先得使自己社会化。“在美国国会,资深参议员的政治目标很明确,即争取再次当选。而对一般的参议员来说,他们不仅需要在劣势的条件下争取重新当选,而且还必须努力学习和掌握参议院的权力博弈规则。”同上,第172页。一般情况是,资深议员拥有更丰厚的资源和有利地位,如在党团、关键委员会担任关键角色,在提交议案和发言中具有优先权,得到更多的媒介注意和尊重,以及更宽敞舒适的办公室。年轻议员在这些方面则处于弱势,还可能受到资深议员的刁难;因此,他们为了在国会提高自己的地位,就必须注意自己低下的地位,尊重和习惯国会的资历制等规则,想法赢得资深议员的支持与尊重。韦瑟福德发现,根据获得和保持权力策略类型的不同,议员主要分为三种:萨满(shaman)、军阀(warlord)和教父(godfather)。“萨满”型议员之所以能够获得权力,不是因为他们在国会的工作成绩,而是因为他们喜欢抛头露面,懂得争取和运用大众的支持;“军阀”式的议员靠对政府立法和政策某一方面的控制,将这种权力扩大而保存自己的地位,他们一般是一些关键委员会的主席;“教父”式的议员则对整个国会权力的运作、各个议员的习性相当熟悉,因而深谙权力的幕后操作,如众议员的发言人。并且,韦瑟福德的研究还表明,国会的基本权力单位不是议员个人,而是大家族,包括院外集团等力量左右的小集团,这些家族和集团构成了国会内部的权力网络,决定了国会的立法工作。因此,“美国国会的行为已经变得十分仪式化,以致根本起不了什么实质性的作用。随着参议院会议厅变成了剧场,大声的喧哗代替了真正的决策,最富有成效的讨论和资料收集工作都转移到了秘密的委员会会议上去进行。真正的决策都是在私人办公室、餐厅和过道上做出的。至于那些公共的场所,则已成为‘真正的政府’即美国神话中的政府的展示地”董建辉:《政治人类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5页。

政治人类学对国会的研究,不但充实了国会研究的方法,而且开启了国会研究的另一种视角,提供了国会政治运作的另一幅图景。它强调研究国会的整体,并努力探寻国会运作的非正式机制,运用文化人类学的方法对国会政治做出新的解释,在很多方面是对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一种补充和超越,并有可能成为后者不断发展的理论资源。但是,对国会理性选择理论和新制度主义的突破,还需国会文化分析的深入,而在这方面政治人类学由于将其研究对象聚焦于国会内部非正式的规则而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因此,需要拓宽文化分析的范围,考察国会内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规则所构成的整体与国会两种角色之间的关系,以及美国政治文化、社会文化和西方文化传统与美国国会文化之间的复杂关系,这样才能深化对美国国会政治的理解。

另外,国会政治的历史研究历来是学者们主要的学术方向之一。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国会历史研究的主要内容有:众院的领导风格、众院的制度化、国会党派政治、国会事业主义与资历制、委员会系统、国会投票行为等,这时期历史分析的主要理论工具是社会学和组织学理论,并引出了很多可争议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后,研究的议题虽然变化不大,但理论工具主要是理性选择理论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或者用历史的分析以验证这两种理论。国会历史研究的议题大多很具体化,对国会文化历史变迁的研究显得不够,并且,由于研究的主要理论工具理性选择理论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以“理性人”假设为前提,使得这种研究缺乏历史分析的根基,未能在文化、利益和制度的历史结构的基础上考察国会行为和制度的演变,以及国会文化内在张力的形成和影响。

五、从国会文化的角度研究国会政治

从以上分析中得知,国会研究理论和方法论的发展具有内在的逻辑,在这种逻辑的观照下,本著作研究主题的确立和方法论的选择不仅是弥补上面各种理论对国会文化内在张力研究不够的需要,也是推动国会研究理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国会研究理论发展的内在动力,就是要解释国会政治过程的复杂性。在区别政治行为与政治过程两个概念的基础上,伊斯顿认为政治研究的中心是政治过程,传统的政治形势研究和行为主义研究都研究了政治过程,而形势、制度与行为都是政治过程的资料。在传统的政治形势研究中,可以看到一项议案怎样经过各种组织和程序变为一项法律,而看不到议员个人在这一过程中的表现。与之相反,一些早期的行为主义模型则忽略了政治过程中制度等因素的作用,而只是注意人的动机,这种偏颇导致了系统理论的产生、社会学方法和多元主义理论的应用、理性选择理论的制度转向和新制度主义的出现,它们力图在一个复杂的结构背景中研究政治过程中的人和制度。而政治人类学则力图在另一种结构,即由国会非正式的制度与规则构成的文化结构中揭示国会政治的真实面目,显然它对议员角色和非正式规则之间关系的重视弥补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这方面的不足,但是,由于对正式程序和规则的轻视,它也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国会政治过程展开的文化背景,既有国会内部由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组成的文化环境,也有国会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对国会政治过程的分析,无法离开对这两种文化背景的分析。因此,国会政治人类学的研究只是代表了国会文化分析的一个开端,它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对国会文化有更全面的把握,从更宽广的文化、社会和历史背景中对国会文化和国会政治过程做出解释。

从国会研究理论发展的逻辑中可以看出,以上各种理论只是对国会文化的某一个方面进行了研究,只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因而普遍在研究对象选择和研究方法方面存在着不足,要克服这种不足,国会政治研究需要开拓文化分析的空间,从国会文化的角度来研究国会政治,将国会文化作为指称国会政治总体特征的基本概念,并以此作为研究的对象。

一是各种理论没有从整体上对国会的制度特征和行为模式展开深入研究,它们解释的只是国会文化的某一方面,而不是全部。传统的政治形势研究主要对国会宪政角色进行了一种静态研究,而没有研究国会服务选区与代表国家之间的紧张,以及议员行为与国会整体行为之间的关系。从威尔逊的研究可以看出,这种研究主要将国会看作是一种实现国家利益的代议机构。行为主义的各种理论也没有很好研究国会两种角色的行为及其制度特征:多元主义理论和系统理论注意到了利益集团和选区压力对国会政策制定的影响,但是,它们没有清晰地将国会文化内在矛盾突出出来进行研究,也没有深入研究利益集团和选区对国会影响的制度基础与对国会制度变迁的影响;国会社会学研究和理性选择理论主要侧重于分析议员的角色,尤其是服务选区的角色,而对国会整体角色研究不够,对两种角色的关系分析较少,虽然芬诺注意到了议员在两种角色之间的平衡行为,但是他没有分析两种角色冲突的深层来源和对国会制度变迁的影响,梅休研究了议员再当选对国会制度的影响,但是他没有分析这种影响与国家利益要求导致的制度后果之间的矛盾。新制度主义研究的重点是议员行为与制度之间的复杂关系,但同样对国会两种角色研究不够:分配模型认为国会主要是为选区服务的机构;信息模型对国会角色缺乏清晰的表述,从它的立论基础上来看,它主要强调国会的公共职能,它研究的重心是关于公共物品的立法决策;党派模型主要研究政党利益与议员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而没有明确将国会的两种角色纳入分析的视野。政治人类学方法主要研究的是国会的非正式规则,它无法涵盖对国会正式制度的研究,也没有研究国家利益对国会政治的影响。因此,要获得对国会政治整体性的理解,就需要突破上面各种理论研究对象片面化的状况,从总体上把握国会的制度特征与行为模式,研究国会两种角色的内在矛盾对国会政治过程和制度变迁的影响,这就要求引入“国会文化”这一统摄国会政治总体特征的概念,并将国会文化作为研究的对象。

二是各种理论在方法论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成为总体把握国会政治特征的有力工具。在对各种理论流变的梳理中,可以看出国会政治形势研究、多元主义理论、系统理论、社会学方法和理性选择理论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才相继发展出新的理论。即使新制度主义研究综合了以前各种理论的一些精华,并成为当代国会研究的主流,但是,它也将以前理论的一些合理性成分抛弃了。新制度主义对宪政结构这一原始性的制度安排及其发展对国会后来制度演变和行为模式的影响重视不够;对社会经济政治背景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和社会学方法所强调的组织因素与社会因素关注不多;新制度主义以“理性人”假设为前提,显然对人的心理和行为预设过于简单,扼杀了行为主义刚兴起时对人复杂的心理结构的强调,也无视人的行为与文化之间的不可分离性;并且,政治人类学在国会研究中的成果表明,新制度主义对国会政治中的一些重要的因素,如国会的非正式机制等研究不够。所以,新制度主义“理性人”假设的虚弱性和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局限性决定了它不能从具体的历史和结构中分析国会政治的总体特征。因此,在方法论上,对国会政治总体特征,即国会文化的研究也需要一种文化分析的方法,利用新的数据资源,吸收历史研究和政治人类学分析的成果,综合考察国会政治过程中的形势、制度、文化与行为等各种因素及它们的相互作用,从而保持对国会政治的解释力。

总之,国会政治研究发展的内在逻辑要求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国会政治的总体特征,即国会文化作为研究的对象,并采用文化分析等多元方法,以弥补各种理论对国会政治总体特征解释力有限、对文化共同体和制度结构重视不够的状况。研究对象的总体性特征要求研究方法上的文化分析转向,在对国会进行文化分析的过程中,地域、制度、利益和文化等各种变量对国会政治影响的复杂性可以得到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