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学案例与实训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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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行政处罚案

2005年5月12日,某市卫生监督所接到市人民医院的报告,某学校有近百名师生因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在医院就诊,怀疑与食物中毒有关。市卫生监督所立即向市卫生局汇报,并安排调查人员赶赴医院和学校。经调查,某民办学校先后有92人出现恶心、呕吐、头昏、乏力、发绀、心悸等症状,严重的出现意识模糊、呼吸困难等,中毒人员经洗胃、催吐、注射美蓝等治疗症状缓解,1~3天痊愈。调查过程中卫生监督人员采取了临时控制措施,并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学校后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和当班从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分别进行了询问调查。据食堂某临时工反映,当日上午他曾将类似食盐的半袋无任何标识的东西放入加工间调料罐中。餐厅负责人认为该临时工所加的无标识的东西是他制作熟食用剩的250克亚硝酸钠。根据这一线索,调查人员对剩余调料、工具用具和一名患者的呕吐物进行了采样检验。结果在食盐、空糖罐、淀粉、患者呕吐物中亚硝酸钠检验均强阳性,酱油、猪油、醋中亚硝酸钠弱阳性。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患者潜伏期、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验结果,市卫生监督所认定这是一起误用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

根据检查结果,市卫生局决定对该案立案查处。卫生监督人员在调查违法所得时,调取了营业电脑记录,但发现当日中午就餐师生使用消费卡的营业额有记录,使用现金消费的无记录,故总营业额无法统计。在调查取证基础上,经案件合议、处罚事先告知、听取陈述申辩等法定程序,考虑到当事学校主动积极配合调查、组织救治,市卫生局最终对该学校作出了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该学校在规定期限内交纳了罚款。

本案卫生监督人员调查收集的主要证据和材料有医院食物中毒报告记录、案件受理记录、现场检查笔录、对食堂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对学校医务人员的询问笔录、食物中毒个案调查表、病历、学校提供的中毒学生名单、卫生行政控制审批表、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卫生监督意见书、立案报告、事故初步调查情况汇报、疑似中毒样品采样记录、送检单、检验报告、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审批表、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食物中毒人员诊断记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学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食堂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学校关于食物中毒事故的情况说明,以及与多份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相配套的送达回执等。

问题:

1.卫生监督程序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本案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为什么?

3.卫生监督证据的种类有哪些?本案卫生监督证据的收集是否合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