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全面两孩”:浙江的论证及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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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单独两孩政策效果评估

一、单独两孩政策近期效果评估本节数据和分析文字由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处提供。

(一)全省实施情况总体平稳,没有出现大量扎堆生育情况

自2014年1月17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努力下,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平稳扎实有序并已转为常态化工作,群众选择再生育较为理性,没有出现大量扎堆生育情况,社会反响良好。

截至2015年8月底,全省共受理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13.1万例,已批准12.67万例,其中已经出生5.79万人,占批准对象的45.70%,已孕年底前待出生2.19万人,占批准对象的17.28%,说明至年底在所有已批准对象中会有六成以上生育。政策实施近两年,至年底出生8万人左右,低于预期估算。全省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的符合率达到96.69%,没有收到一起符合政策群众关于再生育审批服务不到位的投诉。

(二)政策实施已经产生了稳定的预期,逐步释放生育势能的政策目标正在实现

从月度统计监测数据看,全省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数量和审批数量已从实施之初快速上升,至2014年3月达到峰值14677例后逐步下降,至2014年10月以后趋于平稳,申请受理和审批的例数每月在5000例左右(见图1-1)。各地已经发生的申请数和审批数,均呈现“先高而后平稳”的趋势,政策冲击高峰时只滞留1~2个月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单独两孩政策逐步成为一种政策常态,以往累积的年长夫妇再生育申请的势能逐步释放完毕,有迫切再生育需求的单独夫妇日益减少,因而申请数渐趋平稳。这说明在政策实施一段时间以后,人们已对其产生了稳定的预期,各种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使人们的生育行为更加理性,逐步释放生育势能的政策目标正在实现。

图1-1 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月度申请受理和审批情况

(三)目标人群和已批对象女方年龄集中分布在25~34岁,80后成为意愿再生育的主要群体

在全部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目标人群中,女方年龄在25~34岁的占73.05%,35岁及以上的占14.83%。在已审批的对象中,女方年龄在25~34岁的占83.29%,成为单独夫妇意愿再生育的主要群体;35岁及以上占11.45%,这些对象尽管已过了最佳生育期,但希望通过及时的申请获得再生育的机会(见图1-2)。

图1-2 已审批对象年龄结构

(四)各年龄段目标人群申请再生育意愿并不高,已批对象只占目标人群二成左右

按照2014年全省独生子女夫妇调查摸底数据,我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目标人群为69.16万人,其中,已生育一个子女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为55.33万人。截至2015年8月底已经申请并被批准12.67万例,只占全部符合政策目标人群的二成左右。其中,生育意愿较强的女性年龄在30~34岁年龄组,申请再生育也不到三成;生育意愿较低的女性年龄在40岁及以上的年龄组,只有4%左右的家庭提出再生育两孩申请(见表1-1)。这说明全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人群对再生育申请的选择比较理性。

表1-1 按各年龄段女性分的家庭再生育审批情况

(五)政策实施不会影响人口计划的完成,不会给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太大压力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2014年1—12月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出生人数为26974人,占全省当年出生人数的5.6%,占当年二孩出生人数的16%。2014年,全省常住人口5508万人,人口出生率10.51‰,自然增长率5‰。根据2015年上半年人口形势预测分析,受年龄结构等因素影响,全省已婚育龄妇女规模、出生人数明显减少,截至6月底,全省育龄妇女1246.80万人,较上年同期减少26.16万人,减幅为2.05%。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54.25万人,较上年同期减少23.07万人,减幅为2.36%全省在2004年已婚育龄妇女数达到1033万人峰值后,呈逐年减少态势。。报表显示,1—6月全省上报出生人口21.17万人,较上年同期减少0.84万人,减幅为3.82%。剔除全省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增加的出生人口,全省上半年出生人数同比减少3.10万人,减幅达14.08%。预计至年底全省出生人数户籍口径约为46万人(其中单独两孩出生约占11%左右),常住口径约为54万人,出生人口年度计划能够完成。全省常住人口仍能控制在“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设定的5700万人以内,不会影响全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卫生、教育等事业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不会对全省粮食安全以及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较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