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
【概况】 2015年,浙江大学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部省工作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严明党的纪律。召开2015年学校党建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央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进行了部署。出台《浙江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切实落实中央对高校领导体制的决策部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党对高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强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实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全覆盖。分层分类开展廉洁教育培训,对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及师生员工等开展培训30余次,组织参加法院“旁听庭审”3次共计100余人次,组织校院两级1300余人次到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优化“廉洁教育季”等活动载体,拓展反腐倡廉宣教平台和阵地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干部“一岗双责”。组织召开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落实分解和组织领导与保障机制,党委常委会16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分析会。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实行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20余人次,与新提任中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人次;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与分管、联系单位廉政谈话185人次。出台《浙江大学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实施办法》,在基本建设、科研经费、招生选拔、师德师风、机关作风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加强节假日提醒教育,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成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并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公用房管理、因公因私出国(境)等的规定,推进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现304项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师生总体满意度达99.99%,推出校务服务网平台。派出8个督导联络组,加强对院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督查指导,确保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教育质量。组织11位纪委委员带队,对全校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查。组织开展对近3年的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工作,对教育部专项检查组对我校公务接待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聘请25名新一届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员分专题有重点开展明察暗访。
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坚持抓早抓小,注重从信访、审计、内部巡查以及各部门日常工作和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信访举报件54件(次),做到件件有落实。出台《浙江大学内部巡查工作实施办法》,组织精干力量对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院进行内部巡查工作,加强预防性、诊断性监督检查。印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注重发挥查信办案的治本功能,完善“一案五报告”制度。建立完善信访季度专报制度,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书、重要信访件跟踪办理等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一年来司法机关处理1人,校内重处分2人,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3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谈话26人次,批评教育42人次。加强对紫金港西区建设工程、大额基建(修缮)工程、“1250安居工程”等项目的监督与检查,推进与地方检察机关协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经营性资产、特殊类型招生、科研经费、附属医院等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加强纪检组织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制定《中共浙江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出台《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校院两级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推进院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加强对二级单位纪检工作指导,健全二级单位纪委书记例会制度和附属医院纪委书记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召开二级单位纪委书记例会4次,召开附属医院纪委书记联席会议3次。配齐配强校院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进行纪检业务专题培训56人次。出台《浙江大学特邀监察员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发挥民主党派、教代会代表等民主监督作用。
【开展对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院的内部巡查工作】 12月,根据《浙江大学内部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浙江大学内部巡查工作组(第一、二组)分别对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院开展了内部巡查(简称“内巡”)工作。
内部巡查工作组紧紧围绕内巡工作任务,以被内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内巡重点,通过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和民主生活会、开展问卷调查、组织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召开各级各类座谈会、调阅相关档案材料、核查有关报销凭证等方式,对内巡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并对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
内巡工作组汇总梳理了内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处理的意见建议等,形成内巡报告,并将本次内巡情况向党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内巡工作组将在近期向被内巡单位反馈,并要求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向学校报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还将根据需要对被内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访。
(许慧珍撰稿 张子法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