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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改革专项
【深入推进综合改革】 2014年12月31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备案《浙江大学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2月4日,浙江大学成立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综合改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的教育教学、学科、人才、科研与社会服务、办学体系、管理服务、党建等7个专项组和综合组。6月18日,印发《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做好学校综合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党委发〔2015〕34号),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实施工作举措和要求。按照“1235”(一个逻辑、两条主线、三个层面、五个聚焦)综合改革实施框架,将综合改革分解成“招生制度改革”“本科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等54项项目,形成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的时间表和施工图。至2015年年底,确定的193项具体任务基本完成,总体进展顺利,11个重点改革项目取得积极进展,为进一步增强浙江大学可持续发展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