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法律原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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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融资租赁交易中包含两个合同,即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且两个合同相互联系。因此,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也存在多种不同观点。

一、独立生效说

独立生效说认为融资租赁交易中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相互独立、不相影响,其中一个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影响另一个合同的成立生效。从出租人与承租人所订立的租赁合同的内容看,它一般只是约定一方有交付租赁物的义务,另一方则有缴纳租金的义务。不必约定必须等出租人交付租赁物后才生效。若出租人到期不交付租赁物,则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出租人与承租人所订立的合同一般应自成立起生效。

此种观点的优点是可以防止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两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欺诈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但其否定了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间的密切联系,剥夺了在买卖合同上有重大利益的承租人对该合同生效的参与决定权利。

二、非独立生效说

非独立生效说认为,融资租赁中的两个合同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因此,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不能独立生效。此种理论中又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还应当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应当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确定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时间。若租赁合同不以买卖合同的成立生效为前提,则会存在尽管承租人是买卖合同的实质上的买受人,却无法否定买卖合同中对自己不利的条款的情形。另一种观点认为,买卖合同生效必须以租赁合同的订立为前提。该观点认为,虽然有时先签订租赁合同,有时先签订买卖合同,但租赁合同的生效依一般合同的生效规则,而买卖合同则应在租赁合同订立后方可生效。实践中存在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后,买卖合同并未生效的情形。此时如因供应商对买卖合同临时有异议等导致买卖合同不成立,对于出租人而言履行租赁合同就存在很多障碍。此种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未注意到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独立的交易类型,如果认为融资租赁合同必须以买卖合同的生效为前提,买卖合同不生效则融资租赁合同也不生效,也不利于当事人信守融资租赁合同。

三、租赁合同交付生效说

交付生效说认为,融资租赁合同是要物合同,即租赁合同自供应商交付设备并经承租人验收和向出租人出具接受设备的收据后才生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所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中认为:“就租赁与买卖的关系而言,租赁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成立,但合同自承租人收到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时生效。”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合同已成立,但并未生效,即租赁期间开始计算,用户负有租金交付义务。这一观点强调了交付的标的物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确定的重要意义。但该观点存在如下缺点:(1)由于我国现行法没有规定租赁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即使强调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性质,也不能够因此确定其必然是要物合同或者实践合同,因为其缺乏法律上的依据。(2)出租人的风险不合理地增大了,例如一旦供应商交货迟延,则出租人投资不能按期收回。(3)现代融资租赁法的趋势是出租人不承担设备瑕疵责任,而由承租人根据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约定直接请求供应商承担责任。若依租赁合同交付生效说,租赁合同未生效,承租人不可能行使请求权,只能由出租人行使请求权,这实际上是将设备的瑕疵责任转由出租人直接承担,虽然符合传统租赁合同的规定,但有违融资租赁合同的本质特点——出租人只承担作为独立融资人的支付设备价款的义务,承租人自己承担除支付价款外的全部买方责任和风险,该学说增加了承租人的风险。(4)该学说是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合同视为要物合同、实践合同,不符合现代经济合同中实践合同、要物合同逐渐缩小的趋势。而且在保障交易安全上,诺成合同比实践合同更合理,当事人能对将来的履行更有把握性,尤其是对于融资租赁合同这种由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组成的复杂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合同履行期限较长,更必须以诺成合同来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预先明确化。

四、两合同同时生效说

该学说认为应让两个合同同时生效,不是指成立时间上的完全一致,而是指同时具备生效条件。可以通过附合同生效条件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合同在买卖合同成立并经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生效;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卖合同经承租人同意并在租赁合同生效后生效,这样可以有效克服两个合同因生效规则不同而对整个融资租赁交易产生的不利影响。

本书支持两合同同时生效学说,因其较好地体现了融资租赁合同是由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组成的统一交易整体这一本质特征,并且兼顾了租赁合同是两个合同中的主要合同这一特点。融资租赁合同是经济实践自然发展的产物,是经济主体在传统交易形式上的自发创造,它并不是法律的主动创新,它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仍在不断发展创造新的模式。法律作为经济生活的反映,应当尊重这一客观现实,给当事人自由创造的空间。因此当事人对此没有明确约定时,可以两合同同时生效说作为合同生效的判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