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正视宁波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三大困境
(一)企业困境
1.平台数据挖掘工作存在困难
障碍在于基础设施及技术人才匮乏、客户企业不愿让渡数据。例如宁波航运交易所和宁波船货网,若能整合双方资源,建立航运物流大数据公共平台,将对宁波航运物流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由于两者业务交集不大、行业标准不一、企业数据共享困难等原因,大数据平台难以建立,这就抑制了在大数据基础上开展的金融衍生服务。
2.市场开发渠道有待拓宽
宁波互联网金融企业多由传统服务型企业转型而来,客户多数来自转型前固有的客户群体,市场开拓渠道狭窄。一些较新的业态,如商业保理,还未真正进入公众视野,在市场推广方面存在一定难度。但是若能建立市级、区级层面的企业信息对接平台,将有助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拓宽市场渠道。
3.业务拓展受政策不确定因素限制
企业对国家互联网金融政策创新存在不确定性的顾虑。部分行业监管主体与政策不明确,企业创新或将面临踩红线的风险;监管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行业内畸形竞争的存在,甚至“劣币驱逐良币”。
4.电商企业融资困难
电商企业属于轻资产企业,缺乏有效抵押和担保,较难取得银行信贷融资,只能利用自有资金发展,而使用支付宝等平台货款回收周期长,导致企业资金缺口进一步加大,亟须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政策扶持和金融产品支持。
(二)产业困境
1.缺乏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
在互联网金融行业,行业领先者往往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主导者。从司马钱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的研究来看,相较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宁波在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的引进和培育方面仍有待加强。
2.互联网金融产业链有待拓展完善
当前,宁波互联网金融产业链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为:线上供应链金融发展较快,P2P行业亟待规范,其他业态较为薄弱;中间产业链(电商企业、传统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总量较大,基础较好,但须进一步加强与互联网及信息产业的融合;外围产业链(IT设备及软件提供商、征信机构、咨询服务机构、相关研究机构等)发展较薄弱。
3.综合创新能力有待加强
具体表现为:高校、科技型企业数量相对较少,高新产业及创意产业园区数量相对较少,金融、IT领域高级人才不足;高新产业园区的建设发展动力有待增强;人才引进机制和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数据存储及备份、云计算共享、大数据挖掘、信息系统及数据中心外包、信息安全维护等基础服务提供商相对匮乏。
(三)监管困境
1.P2P行业亟待规范
与全国类似,宁波P2P市场也正处于野蛮生长期,企业良莠不齐,合法经营者与非法套利者并存。截至2014年上半年,宁波已出现两家问题P2P网贷企业,主要问题是自融资金盲目投资房地产等风险行业,或运营不善出现资金链断裂。行业乱象阻碍了P2P行业的健康发展,也累及合规经营的P2P网贷平台。
2.政府扶持及监管欠缺
目前宁波仍未建立市级层面的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导致对产业发展的整体状况缺乏动态跟踪与分析,难以针对发展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也缺乏相应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