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临床分类
曾经较长一段时期,抑郁障碍的分类无国际统一标准,国内外各有分类标准,由于标准不同,所以分类标准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近年来,国际统一标准为ICD-10。
本节将惯用分类方法叙述如下。
一、根据发作时出现的症状来分类
(一)常见症状的抑郁症分类
1.原发性和继发性抑郁症分类法
病因是疾病分类的一个重要依据,由于抑郁症的病因目前尚未完全清楚,因此给抑郁症的分类造成困难,仅把无明显原因的抑郁症称为原发性抑郁症,把继发于物质(成瘾或滥用药物和有毒物质)或躯体疾病诱发的抑郁症称为继发性抑郁症。
2.单相抑郁症和双相抑郁症分类法
只有抑郁发作,但无躁狂发作,称为单相抑郁症;既有抑郁发作,又有躁狂发作,称为双相抑郁症。
3.轻性抑郁症和重性抑郁症分类法
抑郁发作两天以上但不足两周的,称为短暂抑郁发作;抑郁发作两周或两周以上的,称为抑郁症。
根据抑郁发作症状严重程度不一,又可分轻性抑郁症和重性抑郁症。临床上可利用抑郁症自测量表,通过程序测定,按公式换算出指数,来判断抑郁发作程度。最常用的抑郁自测量表是Zung氏抑郁自测量表(SDS)。
(1)指数在0.50~0.59的为轻症状者,称为轻性抑郁症。
(2)指数在0.70以上的为重症状者,称为重性抑郁症。
4.重性抑郁症分类
发作次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称为复发性重性抑郁症;而终生只发作1次的称为单次发作重性抑郁症。
各种抑郁症(抑郁障碍)都可在上述惯用分类中找到相应的类别。
(二)特殊症状的重性抑郁症分类
除上述分类方法外,还根据抑郁患者在抑郁发作时出现的一些特殊症状,给予相应的另外诊断名称,有如下6种命名。
(1)忧郁:目前或最近1次重性抑郁发作的症状有忧郁特征。有的研究者认为,“忧郁”(melancholia)是一种比“抑郁”更重的情绪低落状态。不过,也有的研究者将重性“忧郁”与“抑郁”交换使用。
(2)精神病性抑郁症:目前或最近1次重性抑郁发作时有精神病性症状,如有幻觉、妄想。有妄想者又可称为妄想性抑郁症。
(3)紧张性抑郁症:目前或最近1次重性抑郁发作时有紧张症状,以亚木僵或木僵为主要表现,又称木僵性抑郁症。
(4)非典型抑郁症:一种残留型,有抑郁症状,而不能诊断有重性或其他特定的情感障碍或适应障碍。如在残留型精神分裂的患者中,有明显而持久的充分抑郁综合征发作而发作时并不会激活精神病性症状;符合恶劣心境障碍标准,但有数月以上的正常心境作为间隔期;有暂短抑郁发作,但不符合重性情感障碍标准,并非明显的心理社会紧张刺激的反应,因此不能归于适应障碍。
(5)心境恶劣障碍(或抑郁性神经官能症):患者在过去两年内(儿童或少年为1年),大部分或全部时间为抑郁综合征的特征性症状所困扰,而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还不足以符合重性抑郁症的标准;抑郁综合征的表现可相对持久,或者可有数天至数周的正常心境所隔开,但1次不至于相隔数月以上;有抑郁,或突出的抑郁心境(如沮丧、灰心、垂头丧气、情绪低落),或对全部和几乎全部日常生活及娱乐丧失兴趣等。
(6)双重抑郁症:叠加在恶劣心境障碍上的重性抑郁发作。
二、根据抑郁发作的特殊时期来分类
有些可根据抑郁发作于1年的某一季节或者某特殊时期而给予相应的诊断名称。
(1)季节性抑郁症:抑郁发作有规律地发生于1年的某一时间段,如有规律地发生在秋季或冬季,分别称为秋季抑郁症或冬季抑郁症。
(2)产后抑郁症:抑郁发作于分娩后1个月之内。
(3)儿童或少年期抑郁症:抑郁发作于儿童期或少年期。
(4)更年期抑郁症:抑郁发作于更年期。
(5)老年期抑郁症:抑郁发作于老年期。
(6)精神分裂症后抑郁症:抑郁发作于精神分裂症的残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