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存在与政治:走向科学的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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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民主与科学——新文化运动时期被亲切地称作“德先生”与“赛先生”,代表着近代以来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诉求。在那个命运多舛的岁月,人们殷切希望它们能够救国民于水火,将中国引向自由富强的康庄大道,并承担起开民智的启蒙使命。百年之后,我们所处的生活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前的科技、经济、政治与思想格局远远超出了前辈们的想象。历史的距离感既赋予我们不同的视域与眼光,也向我们提出了一系列必须直面的新问题。其中,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现象是科学与民主之间的内在张力。

科学与民主关系紧张?这难道不是耸人听闻吗?根据一般看法,科学与民主分属不同的领域。前者关涉知识与真理,后者关涉权力的分配及其合法性;前者以认识世界为宗旨,后者代表着理想化的政治秩序。这是两个互不隶属的范畴,根本不存在冲突的可能。更有甚者,如波兰尼(Michael Polanyi)在20世纪40年代指出的那样,科学与民主之间存在强烈的亲和性,自由、平等与批判的科学精神同时亦是民主气质的展现。因此,五四知识分子将民主与科学相提并论是很有道理的,二者共同构成了启蒙与现代性的精髓。

20世纪以来,一个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是科学技术愈来愈多地参与公共生活。从宏观角度看,科学家与科学共同体大量介入政治事务,充当政治智囊,并实质性地影响着各种公共政策。从微观角度看,当代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以及“周围世界”的存在方式无不带有科学技术的深刻烙印。日益专门化、精致化的专家知识与日新月异的技术产品无孔不入,不仅塑造着每个人的身份,而且左右着人们对世界的感知。福柯意义上的“权力/知识”在技术科学(technoscience)时代表现得可谓淋漓尽致。

当科学成为一种力量(power),它与民主的关系将随之一变。科学的权威性奠基于知识合理性——远至柏拉图,近至维也纳学派,对此均深表赞同。然而,知识合理性与政治合法性是完全不同的范畴。作为政治合法化手段,民主观念自近代以来逐渐深入人心,并在20世纪成为广泛的政治现实。根据民主理想,任何权力的实施都应当在受众面前赢得合法性,否则将沦为霸权。如今,科学尽管已经深度参与政治生活,却一再凭借知识合理性而抵制政治合法化要求。在众多科学家及其支持者看来,科学具有最高程度的知识权威性,公众没有理由加以拒绝,除非是出于愚昧。在普罗大众看来,作为政治力量的科学不能仅凭知识合理性而逃避政治合法化要求,更别提知识合理性自身已经深陷怀疑的泥潭。结果,科学与民主之间呈现出史无前例的张力,围绕新兴科技议题引发的各种争议便是有力的佐证,例如转基因、垃圾处理、核电站等。这种形势是五四知识分子始料未及的,却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

如何面对?怎样缓解科学与民主之间的张力,进而批判性地继承五四遗产?这既是一个迫切的现实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理论议题。与通常的科学政治学研究不同,本书不打算涉及如下主题:科技政策的演变、科学与政府的关系史、科学家的政治角色、民主的制度性安排等。我感兴趣的是,如何在认识论与存在论层面重构适当的科学观念与政治观念,从而为科学民主化开辟学理空间。

从思想史上说,流传至今的科学观念与政治观念起源于柏拉图的《理想国》:科学作为知识(episteme)被定位于理念世界,而政治则被束缚在洞穴之中。《理想国》的政治规划是用“知识”克服“意见”(doxa),用科学拯救政治,将政治合法性奠基于知识合理性。这正是柏拉图提出“哲学王”的核心旨趣。如今,当科学业已介入政治生活,知识/意见的坐标系业已无法充当思想指南时,《理想国》的政治规划必须重写,指导方针是将民主作为科学之政治合法化的途径。在“理想国”破灭之后,科学不再高居理念世界之庙堂,它必须学会与“洞穴人”共处,并通过共处而重新赢得政治合法性,以免自己沦为霸权。这一规划有赖于同时重构我们的科学观念与政治观念,将认识论、存在论与政治学作为同一个问题的不同侧面。

这样做难道想解构科学、抛弃真理?绝非如此。20世纪下半叶以来,人们见证了太多的现代性/后现代性、合理性/相对主义的无休止争吵。本书无意卷入其中,毋宁说它的初衷是尝试寻找一条特殊的思考路线——既不同于普遍主义,也不同于解构主义。它的取向是存在论,而不是认识论。或者借用拉图尔(Bruno Latour)的话说,它既不是现代的,也不是后现代的,而是非现代的(nonmodern)。

希望本书不仅能够关照当下之处境,亦能算作对五四启蒙运动的些许追忆。启蒙作为理念是一项“未完成的规划”,甚至注定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规划”,因为启蒙者始终要承担起自我启蒙的重任,没有什么可以超越批判充当启蒙的工具,真理、科学、民主均不例外。启蒙具有什么确定的实质性内涵吗?对此,我半信半疑。启蒙让我们始终采取永恒批判的精神姿态吗?对此,我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