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职官词训释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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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 分論

一、古漢語職官同義詞辨釋

職官詞在語言學中稱作文化詞。文化詞是與通義詞或者説普通詞語相對而言的,即特指那些具有歷史文化内涵的詞語。據黄金貴對《爾雅》、《説雅》、《楚辭通故》、《鄭雅》四部書所釋詞語進行定量分析,發現文化詞與通義詞的比例是2∶1,黄金貴:《論古代文化詞義及其訓釋》,《北方論壇》1993年第5期。可見文化詞在古漢語系統中佔有很重要位置,所以對於這部分詞語的研究無疑是重要的。

關於同義詞的識同標準,學界有多種説法,有關同義詞界説問題,可以參見黄金貴《論古漢語同義詞的識同方法》一文黄金貴:《訓詁方法研究》,中華書局2012年版,第170頁。,本書采用了王力先生的“一義相同”説,這也是黄先生多次倡導並加以推行實踐的同義辨析法則,他的《古代文化詞義集類辨考》以及他主編的《古代漢語文化百科詞典》就是秉承這一法則研究驗證的成果。

我國自先秦開始就有了較爲完善的官僚制度,其中用于記録職官制度的詞語也隨之成了特定的制度用語。比如尚書、侍郎、廷尉、大秋、小儀、一條冰等用作了官稱、别稱,鎖院、覓舉、合尖、破白、宣頭等成了職官術語,隨着時代的更替,職官制度也因之變革,反映在詞語方面,就是新舊詞語的替代。因此在同一制度系統中,新舊替代的詞語就構成了一組組同義詞。比如官稱,因其命名一般是“以事爲名”,即掌管什麽就擔任什麽職務,職事也就是官名,所以表示掌管含義的詞語在官名中佔有很大的比重,先後出現了司、掌、尚、主、典等,如司馬、掌固、尚書、主簿、典客等。再如,選官制度中,自上而下選拔賢才入仕的方式則出現了徵、辟、召、聘等;自下而上,循序向上推薦人才入仕的方式則有推、舉、薦(荐)、進、貢、察等。而中央監察制度分为言官諫諍制度與御史彈劾制度,前者有諫、諍、諷,后者有彈、劾、參。

本書的構組分單音的同義組合與複音的類詞組合兩部分進行研究,同義詞構組的“同”以職官制度内涵爲依據。古漢語同義詞多爲單音詞,而單音詞大多是一詞多義,故單音節詞同義構組主要以唐以前出現的爲主,但在涉及源流演變時則兼及唐以後。而複音詞的類義組合則以唐、宋爲主,涉及溯源考辨時也兼及其他時代。(關於複音詞的類義組合辨析下文有詳解,此處從略。)

通過一組組職官同義詞的考釋,結合相應的職官制度的内容,由各個職官詞語的源流考辨,折射出職官制度的沿革,每一組職官詞則是官制制度一個側面内容的反映,它們各自獨立成篇,同時每組之間經由職官文化意義作媒介,相互聯繫,所有構組職官内涵的匯聚則正是官制制度整體面貌的展現。

本書第一部分研究是以單音組合的同義辨析,構建了任用組、俸禄組、參拜組、機構組(此分總名和下設機構等不同組)、官長組、副貳組、文書組、官職變動組以及稱謂組等,共計三十組,從不同的側面反映了官制内涵。

這部分研究的目的在於揭示職官詞的基本詞義與職官詞義之間的關係。我們知道,任何一個詞被選擇作爲某種指稱都不是任意的,而進入到某個系統之後的詞勢必受到那個系統内部因素的影響。本書從單個詞語的基本義和職官内涵之間的源流關係入手,通過對普通詞語進入職官系統之後的義項變化,尋找其變化背後的制度因素。例如,官吏的報酬最早是以糧食作爲發放形式,“秩”的字形是禾旁,與糧食相關;“穀”是百穀的總稱,所以秩、穀是較早作爲官吏報酬指稱的。隨着發放形式的變化,布帛錢幣都可以作爲報酬形式,秩、穀漸漸退出了俸禄行列,而秩由於還含有按次序累積、堆叠的意思,具有等第含義,以後轉而作爲了官品、官階的稱呼。再如,早期選官是世襲、推舉制,對士人擇取采用的是貢舉、徵辟的方式,魏晉以後實行察舉制,隋唐直至明清則爲科舉制,選官是從衆多人中通過考核加以挑選,以顯示公平性,所以貢、舉、選的形式被“銓選”替代,這是因爲“銓”基本詞義是秤,暗含公平的意味,“銓”的詞義正符合這個時期選官制度的内涵要求,所以成了魏晉以後選官制度的重要術語,這就是制度對於詞語的選擇。

寫法上,主要以詞語的辨釋爲主,而職官制度内容只是爲了説明詞語變化的歷史背景,揭示同中之異的根源。行文方面,首先揭示同義所在,主要通過字書、辭書以及相應的史籍運用實例證明其同義;其次就是對構組中的各個詞分别解釋,重點揭示其“同中之異”。此爲該部分主體所在。在辨釋之前,則概括交代該組詞使用的文化意義,即制度内涵。

寫作格式:同義詞各詞之間用“·”隔開,如涉及唐以後相關詞用“○”隔開。每組釋義前均用簡明扼要的内容摘要揭示其同中之異,并且依據構組的同義點,引用字書、韻書、典籍注疏等訓詁材料,以及文獻使用的同義連用、同義對文等文例加以印證。如無相關材料,則直接揭示其同義。釋義則先概要介紹所涉及制度内涵,辨析部分,一般一詞一段(如作沿革考辨則不限),圍繞同義義項,按構組順序逐詞解析,不涉及該詞的其他詞義。辨釋時采用語言和文化兩端辨釋同中之異,引述相關材料加以論述。如果對已有的研究成果或者文獻有疑誤之處,則加以考述、辨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