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决议 决定 命令(令)
一、决议
(一)决议的定义
决议是“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的公文。
(二)决议的特点
1.决策性。决议是针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所做出的决策,一经形成,就会在较大范围内对党政工作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例如“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不久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就是对“文化大革命”、对毛泽东的功过进行评价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对统一党内思想起了十分突出的作用。
2.权威性。决议作为党政领导机关用于重要决策事项的公文,是在党政高级领导机构的会议上研究、讨论后形成的,代表着发文机关的意志,一经发布,其下属党政组织必须严格遵守,认真落实,不得违背,具有很强的权威性。
3.程序性。决议必须经会议讨论,并经表决通过之后才能形成,有严格的程序性。
(三)决议的分类
1.审议性决议。它主要反映会议审议批准的文件、机构设置、财务预决算等事项。例如,201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2.专项性决议。它主要反映会议针对有关专门问题讨论后形成的决策事项,如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3.政策性决议。它主要着眼于从宏观的角度反映会议结果,特别要反映在路线、方针、政策上统一思想认识,以确定大政方针的重要事项,如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四)决议的写作要领
1.标题。标题有两种写法。
(1)会议名称+事由+文种。
(2)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2.题注。题注即在标题之下的圆括号内注明通过决议的会议日期和会议名称,相当于一般文件的发文机关和发文时间。
3.正文。其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1)在开头部分明确决议的根据和目的,或对所通过的决议的评价。
(2)在主体部分以“会议指出”“会议认为”“会议强调”的手法阐明会议的主要精神。
(3)在结尾部分以“会议号召”方式作为结束语。
(五)实例文选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201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批准胡锦涛同志代表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所做的报告。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全面部署,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报告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大会认为,报告阐明的大会主题对我们党带领人民继往开来、奋勇前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大会强调,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全党一定要牢记人民信任和重托,更加奋发有为、兢兢业业地工作,继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继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
大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共同创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二、决定
(一)决定的定义
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
(二)决定的特点
1.全局性。从总体上看,除部分带知照性质的以外,决定大多用于处理和安排事关全局的问题,对重要事项、重大行动做出决策和部署。所以,一般的、事务性的安排不宜使用决定这一文种。
2.指令性。决定属于指挥性公文,其强制性和行政约束力仅次于命令(令)。一经决定了的事项,相关机关与人员都必须遵守,坚决贯彻执行。决定的这一特点,要求在行文时语气高度严肃决断。
3.规定性。决定对重要问题做出决策,不但提出具体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而且还就政策界限、方法措施做出明确的规定,用以规范下级机关、单位的行动。有些决定本身就是法规文件,修改法规的决定也属于法规的范畴。
(三)决定的分类
1.政策性决定。其内容侧重于统一思想认识和确定某一方面的方针政策,带有方向性、纲领性和法规性。如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旅游经济等方面的决定。
2.部署性决定。这一类决定用于安排采取某一重大行动或部署某一方面的重要工作。与政策性决定相比,其内容相对来说较微观,而有关的原则、步骤与方法则交代得较详尽具体。
3.奖惩性决定。这一类决定多用于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荣誉称号、批评处分违法乱纪人员和处理重大事故等。如《××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原先使用命令文种,如今改用决定。这样,决定中本应新增变更、撤销性决定一类,但由于目前此类决定尚不多见,故不详论。
(四)决定的写作要领
1.标题。其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决定一般为普发性文件,其主送机关的标注位置有两种情况,除按常规列于正文前之外,也可以置于版记部分,标注在抄送机关之上,并在受文机关名称前分别冠以“主送”和“抄送”字样。当主送机关置于版记部分时,成文日期或者会议通过日期应当加括号标注在标题下方,称为题注。
3.正文。由发文缘由+主体事项+结尾三部分构成。
(1)发文缘由。政策性和部署性决定一般写明发文的有关背景、目的、依据、意义等,然后常用“为此,特作如下决定”为过渡句引出下文。奖惩性决定一般写明主要事宜。
(2)主体事项。政策性和部署性决定主要对提出的问题做出决策部署,通常采用分条列项来写,以决断有力、准确明了的用语阐述政策界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奖惩性决定在这部分进行分析评论和给予奖惩定性。
(3)结尾。一般提出希望和号召,以对主体事项的强调与补充。
(五)实例文选
××省人民政府文件
×政发〔××××〕36号
××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十五”以来,我省不断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农业科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有力地支撑了我省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全省自主创新大会精神,激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科技强省建设,省政府决定,授予徐子伟等10人“××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称号,授予张冬青等101人“××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各奖励20万元,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各奖励1万元。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进取,争创新的业绩。全省科技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勇于奉献,为加快我省农业科技进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科技强省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先进工作者名单(略)
(印章)
××省人民政府
××××年×月××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办公厅,省军区,省法院,省检察院。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月××日印发
(六)文种辨析:决议与决定
决议与决定同属于决策类公文,都是针对某些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的处理或重要工作的安排,都要求下级机关贯彻执行。但二者之间的区别有三点:①形成过程不同。决议须经过正式会议或法定会议按照一定程序表决通过后形成;决定大都由发文机关领导者直接签发下达。②发布名义不同。决议须以会议名义发布,通过决议的会议是决议的法定作者;决定则主要以机关名义发布。③内容要求不同。决议旨在统一思想认识,肯定会议成果,或针对已经发生的事件做出结论性意见,侧重于对既往情况的认定;决定旨在对重要工作活动或重大事件提出贯彻执行或处理的意见,侧重于以后行动的安排。
三、命令(令)
(一)命令(令)的定义
命令(令)是“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公文。
(二)命令(令)的特点
1.作者的限定性。命令的发布权限是有严格规定的,根据法律,只有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和各部部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军事领导机关,才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发布命令。党的机关一般不使用命令,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无权使用命令。法定作者的严格限定,使命令成为所有公文中最具权威性的一个文种。
2.内容的强制性。命令具有强大的约束力,一经发布,受令方面就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不得延误和违抗,否则将受到追究和处罚。
3.措辞的严肃性。由于命令的高度权威性和强制性,因此在行文语气上特别果断干脆,斩钉截铁,措辞严肃、明确、坚定,没有商量的余地。
(三)命(令)的分类
1.公布令,用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2.行政令,用于公布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如《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3.嘉奖令,用于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4.任免令,用于公布经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务院组成人员任免名单。一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人事任免不用命令,而使用任免通知。
此外,还有戒严令、特赦令和宣布战争状态的动员令等,这三种只有国家主席和政府首脑才有权发布。
(四)命令(令)的写作要领
1.发文机关标志。其有一般格式和特定格式两种。
2.标题。它有两种写法。
(1)发文机关+文种,如《国务院令》。
(2)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一般地说,任免、嘉奖、赦免人员时用“令”,而不用“命令”。
3.发文字号。它有两种写法。
(1)序号式,即在标题下,仅标序号,这种形式多用于以领导人名义发布的命令,其文号从其任职开始到卸任为止,依次编排。
(2)完全式,即发文机关代字、年号、发文号都齐全。
4.正文。其有三种形式。
(1)单层次式。发布令多数采用单层次,其内容为发布什么法规和施行日期。
(2)两层次式。行政令多采用两层次:第一层次的内容是发布该令的目的;第二层次的内容为命令事项。
(3)三层次式。嘉奖令多数为三层次:第一层次写嘉奖的缘由,主要写明嘉奖对象的功勋和业绩,其中时间、地点、事情、原因、结果都要交代清楚,此段最后要给功勋业绩定性。第二层次写嘉奖的目的及嘉奖的内容。嘉奖内容有授予荣誉称号、记功、晋级、给予奖金等。第三层次写嘉奖希望,写明对受奖者的勉励与要求,或向有关方面人员提出希望。
5.附件。颁布法规文件的命令,均以随令公布的法规文件作为附件。
6.落款。其有两种写法:以个人名义发布的命令,在正文或下方标注发文机关领导人的姓名,姓名前要冠以职务;以机关名义发布的命令,不签领导人的姓名。
7.成文日期。其有两种标法:一种是标在标题之下;另一种是写在文尾署名的下方。
(五)实例文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21号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已经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2012年6月28日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略)
主送:××××, ××××, ××××, ××××。
抄送:××××, ××××, ××××, ××××。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