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静心池边上的无脚鸟
第一节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小池塘的秘密——我管它叫做“静心池”。那时候,爸爸妈妈已经病弱,玛格丽特瘫痪快一年了。我照顾着他们,也兼顾着自己的一点小爱好,每天忙忙碌碌的,偶有空闲就来到静心池发呆。
都以为我是个幸运儿,所有人!上天恩赐的美貌,过人的聪慧机敏,还顺利得到了别人千难万难也得不到的东西。按照世俗的评判标准,我无疑是成功的。可我在意的并不是这些。我在意的东西就像手里的一掊沙土,越是想攥紧它,它流失得越是快。也许老天是公平的,它让我出众,也让我生来彷徨,心灵注定在孤寂中漂泊,就像一只无脚之鸟,一生只能不停飞翔,累了就睡在风里,直到死亡来临……对家的思念,变成身体里一种不可触碰的疼痛,日日加重着。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忧虑,仿佛眼前的世界随时可能消失的忧虑,就像野兽一样将我用力撕扯。
终于有一天,翅膀倦了,乏了,我选择落地,像一只普通的,有脚的鸟。我回到趣灵村,
头也不回。
起初爸妈是抗拒的,一想到女儿为了照顾自己放弃了前程放弃了一切就心痛不已。然而
他们终究拗不过女儿,慢慢地接收了现实。
村子里也有过不少闲言碎语,很快也像一阵风一样刮过山里,消失得干干净净。我本来就是个出了名的毛栗子,村民们已经见怪不怪。
只有哥哥断然反对,绝决的态度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那个我曾经熟悉的喜欢鲍勃·迪伦,抱着吉他哼唱民谣——一个男人要走过多少条路,才能被称为一个男人——意气风发的少年,已经一去不返。他偶尔回趣灵村看望爸妈,和我少有话说,每次略坐坐就走了。他甚至阻止我去看清甜。清甜参加了一个课外辅导班,已经上课去了,很晚才回家。真不凑巧,清甜和同学去外地旅游了,生日礼物我替你转交给她……诸如此类的,他总有各种理由敷衍我,生怕我会给清甜灌输“有毒”的思想,让她变得跟我一样——奇怪而颓丧,他认为的。我已不再是他的骄傲,而是一个失败的范例,我身上携带的病毒比真正的病毒可怕百倍,无药可医。
我一笑了之,并不介意,只是从此不再登门。他要支撑起一个家,还要追求自己的梦想,很不容易了。虽然很想再见到清甜,但我并不担心。可能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骨子里的某些东西和我如此相像,简直就是我的翻版。总有一天,她会醒来。
我回到趣灵村,其实更多的是为了我自己。
不久后薰依也回来了,和戴维一起,带着两个可爱的小天使。然后是阿木。再后来,又有了龙,我的流浪者。疼痛消失了,还有那只撕扯我内心的小野兽,我变得心平气和,满足而快乐。我似乎比以往更加忙碌,乐此不疲地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偶有空闲就来到静心池,惬意地发呆。那塘池水宁静而澄澈,像极我此时的心情。
初夏的季节,池塘周围的草地上,到处是撑开小伞又像白色灯笼的蒲公英。南风拂过院子的时候,蒲公英的小伞随风轻盈飘浮在空中。我想起过去,那时爸妈还年轻健壮,哥哥和我正在无忧无虑地渡过年少时光,不禁随兴编成一首歌轻轻唱起:
海棠花谢了,蔷薇花绽放。你是最后的独角兽,思念带你回到故乡。
山樱桃落了,玫瑰果芳香。尽情采摘生命之华,留住美好浆果时光。
雾霾消散尽,天空宝石蓝。心中再无一丝尘埃,蒲公英带你去远方。
无数的,似乎全世界的蒲公英应声汇聚起来,涌向池塘,簇拥着我回到过去……难道是我的诚意终于感动了上天?
我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着魔一样频繁回到过去,在那个夏天。越近的过去越容易到达,越远则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在路上,一天之内剩余的时间就显得短暂而珍贵。一天又一天地,我花了太多的时间穿梭于往事与现实之间,然而我的生活并未发生多大的改变。我永远无法介入其中,就像坐在影厅角落拿着一桶爆米花的普通观众,反反复复不停观看同一部电影,一部永远没有续集的电影。电影里的角色从来感觉不到观众的存在。而观众只是观众,不是编剧,导演,他们无法主宰剧情,也无法更改已经发生的一切。错过的昨天成了水中花镜中月,今日的晨光和晚霞又已从指缝中无声息地溜走。一无所获,徒留两手空空。
惭惭地,眼前的影像竟带上了时光流逝的印记,一天天变得发黄褪色。越是久远的岁月越明显,不但发黄褪色,甚至只剩下黑与白,黑白两色又变得斑驳剥落模糊暗淡,最后磨灭殆尽,似乎那些曾经熟悉的人并不存在,曾经熟悉的故事也从未发生。就像那句诗——天空中没有一丝痕迹,而鸟已经飞过——我想留住那些过往的经历,那些珍贵的回忆,却像挽留住寒风乍起时南飞的大雁,阻止春天溯洄上游产卵的鱼群……力不能及!
慢慢地我明白过来,那只是个普通的小池塘,它已经在这里存在了几个世纪,一直默默无闻。小池塘没有秘密,秘密是……
从小大人们就告诉我,女巫只会出现在很久很久以前的童话故事里。其实女巫一直都在,而且就生活在普通人中间。只不过变换了身份,衣着外表,变换了你认为自己熟悉的关于女巫的一切,甚至性别。表面上她们与普通人无异,身体里仍然拥有强大的魔法和神力。然而她们宁愿过着简单平淡的生活,将魔法挥霍于日常细碎琐事并把它变幻得奇趣多彩,也不愿用法力轻易获得金钱与权力。
还有一些女巫,并不清楚自己的真实身份,就像珍珠湮没于沙土,迷失在普通人中间碌碌不为。直到有一天突然顿悟。
是的,清甜,我就是这样一个女巫。念几句咒语就打通一条时空隧道连接起过去与未来。只是我不会瞬间移动,幻影移行,也不会和别人交换身体。虽然可以穿越时空,法力也极为有限,仅能让我回到过去以及自己想去的某个时段——不能持续超过二十四小时——一觉过后就会回到现实世界。更别提去未来走走看看。而且,只有在蒲公英结出果实,种子飘飞的季节才能实现。那是凯莉花园最美的一段时间。
过去总是让人怀念,但如影随行的还是忧伤——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没在凯莉花园留下一本书!呵呵,因为我不需要它们了。薰依是我最好的朋友,只有她知道这其中的原因。
我从小最爱看书。不过哥哥说的有些夸张了,没人能把大学图书馆的藏书全部看完,也没有必要看完的。我那么爱书,还把所有的零花钱,奖学金都换成了书。老师们异口同声都说开卷有益,那时我是个听话的孩子,自然来者不拒,博闻强记。但这种情况持续到我留学之后就完全改变了。在国外,书上同样的话题,观点却与从前大不相同。以前书上说是错的,现在变成了对了,以前说对的,现在变成了错的。到底是对是错,我疑惑了很久,脑子里随时有两股势力在殊死博斗。
后来我才慢慢明白过来。真相就像一部烧脑的外文电影,为它做翻译的人有因为能力不济无意错译的,也有因为别有用心故意扭曲的,不明就里的观众以为自己看明白了,其实离真相的距离更遥远了。也许真相并无对错,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曲解,无论是无意,无是故意。
有时候“选择”的确比“努力”更重要。耗费心力不加选择地杂学旁收,不但浪费了宝贵时间,还会在脑子里堆积大量无用的垃圾,真正有用的东西却无处安放。不如有目的地吸取适合自己的那一部分知识来强大能力,吸取适合自己的思想来塑造一个独特的自我。等到可以独立创造的时候,就果断地把那些书通通抛弃掉——它们已经变成一种束缚自由想象的枷琐。我们要做书的主人,而不是它的奴仆。
不记得谁说过,知识是另一种障碍。在教室和图书馆里诞生的多是学术,而不是天才的创作。天才的创作,诞生于左岸的那些咖啡馆里,瓦尔登边附近的简陋小木屋里,阿尔勒金色耀眼的向日葵花田和泛着梵高蓝的星空下……
可是,就算你扔掉了/烧光了/送走了所有的纸版藏书,可是网上多的是电子图书——你不会从来不上网吧!
你说得没错。我可以没有书,但不可以没有谷歌这样的搜索神器。它就像仙女教母手中点石成金的魔法权杖,或者白雪公主城堡里的神奇魔镜,能告诉你想知道的一切。除了不能告诉你——长大后的样子有多美,未来生活的境况有多惬意无忧,未来的丈夫是不是像十七爷果郡王那样英俊深情而且多金,孩子是不是长得像TFBOYS中的易烊千玺……
书读多了,你有可能变成知识的奴仆,而谷歌这样的神器,却会让你变成知识的主人。
只有三本书让我无法割舍。是的,就是那三本了。我把它们送给了清甜,薰依……所有我爱的人。《夏洛特的网》带给我平和的心境,宁静的笑容,和最平凡简单的快乐。我是只小猪,我很了不起。《小王子》让我记住夕阳下小王子和小狐狸并肩坐着的,无限伤感又意味深长的背影。至于《爱德华的奇妙旅行》,哦,那种迷恋来自偶像的力量——你懂的啊!
如果你是一个女巫,你宁愿变成一棵树,一朵花,一只飞鸟,还是,一只蹦蹦跳跳脑袋空空的小兔子……
第二节
薰依有些惊讶地接过果酱,却并没有多问什么。
我就说嘛,凯莉的园子里什么都有。
看着她一贯镇定自若的笑容,我不禁想起以前的小伙伴露露,丽莲她们,遇到这种事情,肯定疯狂地刨根问底,咋呼得全世界都能听见了吧。
薰依是我最好的朋友……
爱丽丝和艾丽缇在园子里支着画架,聚精会神地画着油画。一个画的是雏菊,另一个画的是醉鱼草。很显然,薰依也是她们的美术老师。
换成是我,我会画旁边那株粉白相间的蔷薇花束。就像细嗅蔷薇C.C.姐那样,一幅又一幅地画……
艾丽缇突然急躁起来,扔掉手里的画笔,直嚷嚷说,不画了不画了!
薰依走过去,柔声问道:怎么了?
我怎么都调不出醉鱼草花的那种粉紫色!艾丽缇皱巴着小脸,一副烦恼极了的样子。还有,我的画一点都不美,远不如爱丽丝画的好。
爱丽丝扭头朝我们扮了个鬼脸。
薰依和我相视一笑,然后说:你知道为什么没有爱丽丝画的好吗?不是因为你的画技不如她,而是因为你的心不够静。忘记妈妈跟你们说过的话了吗?
落笔前心要静,静得能听到一根针落地的声音。落笔时动作要缓,连心跳的速度都要缓下来。是爱丽丝的声音。
心越静,画越美!你试试把一颗心安静下来再画好不好。看你急得满头大汗的。
薰依取出手绢,细心地帮艾丽缇擦去汗水,还有耳下的一小块红色颜料。
妈妈给你们做冰镇柠檬水去,喝了就好了。临走前,薰依向我递了个眼色。
趁着薰依做柠檬水的空挡,我跟艾丽缇聊起天来。
我小时候也学过画画的,我说。我很快发现,没有比画画更容易的事情了。只要拿起来笔就能画。
真的?
真的!我好像天生就会调色。但是后来我发现,心浮气躁的时候,没有比画画更难的事情了。记得有一次,我跟最好的朋友吵架之后回家画画。明明是很简单的一幅画,可怎么画都画不好,越画不好就越急躁,最后干脆一刀扎破画布,砸烂画板解气。
想起小时候的那件糗事,我不忍暗暗笑了。那时的清甜可真是个任性的小孩啊!
听妈妈说,清甜是贝塔毕业的高材生,难怪学什么都觉得容易。艾丽缇一脸的崇拜。
就是因为学什么都觉得容易,结果学什么都没有坚持下去。反倒不是件好事了。
爱丽丝是天生的淑女,可我是属孙悟空的。你见过一只猴子安安静静坐在凳子上画画的吗?还有,妈妈总说,让我们做自己喜欢事情,可我并不喜欢画画。艾丽缇小小的脸上写满困惑。
画画并不是你想不做就可以不去做的事情,它是要教你学会耐心,细心,战胜自己的心魔,对我们这些容易急躁的人来说,就叫修行。只有学会了耐心,细心,你才能静下心去做你喜欢做的事情啊!
可是,我觉得画画很浪费时间呢!喜欢那朵花,用妈妈的立拍得把它拍下来不就行了。艾丽缇嘟起小嘴。
如果你学不会耐心做一件事情,才叫浪费时间呢,因为你同样做不好别的事情,就像那只掰玉米的猴子一样,见了西瓜,就把玉米丢了,见到桃子,又丢了西瓜……到头来还是两手空空。
孙悟空在成佛之前,也是在五指山下,安安静静修行了五百年的。在动之前,先要学会静。在自由之前,先学会约束自己。
哦。艾丽缇似懂非懂,但还是点点头。
原来,贝塔这个金字招牌也不是全无用处啊。我心里暗想。能给一只无法无天的孙猴子戴上紧箍咒。
喝过冰镇柠檬水,艾丽缇果然安静下来,重新拿起画笔。
我又走到爱丽丝的画板前,那是一簇晨光笼罩下的杂色雏菊,色彩纷繁斑驳。我不禁“咦”了一声,好熟悉的风格!
爱丽丝抬头冲我会心一笑,说,被你看出来了!我最喜欢的画家就是亨利•方丹•拉图尔。
难怪你的画这样写实!每一片花瓣都栩栩如生,我甚至能看到上面纤细的纹路。不过画成这样很费工夫的吧!
可不是嘛,薰依走过来,笑笑说,这已经是她的第十五天了,还说只画了一半!只怕花都谢了,她的画还没完成呢!和她同龄的孩子,大多喜欢模仿梵高的风格,她却偏偏喜欢拉图尔!
艾丽缇也说喜欢梵高,其实我觉得她更喜欢梵高身后的那些故事!画家就该像拉图尔那样,认真对待每一笔,不放过一处微小的细节。再说,一个月,甚至花费一年心血才完成的作品,是那些在一天之内草草而就的图画能比的吗!爱丽丝认真道。
你说得有些绝对了,薰依柔声道,派别,风格不同而已。有的严格写实,有的写意传神。再说,快也有快的好,不乏妙手偶得潇洒而就的佳作。只不过你喜欢的那种斑驳陆离,层次分明的效果,是需要长时间去绘制的。
妈妈也喜欢慢啊,爱丽丝笑着冲我说,她正在写的一本书,已经写了快五年了,还总说早呢早呢!可我知道,有的人一年就能写出五本书来!我就不信,写了五年,不停修改润色的作品,会不如两三个月就赶制出来的强些!
真的!我惊道,那我一定要借来细细赏读的!
薰依飞红了脸,有些讷讷地说,写着玩儿的,不过都是些生活笔记。写写停停,全凭一时的心情。说来也怪,明明觉得很满意的几页文字,放一段时间后再看,就觉得这也不好那也不好,修改起来又觉得有说不完的话要补充进去!稿纸越积越厚了,补丁摞着补丁,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尾。真羡慕那些文思敏捷的作者,日写万言只是常态,灵感爆炸时甚至十几天就能写完一本长篇的故事书呢!
我低头想了想,说,可能有的书是需要一个人用一生的时间去写的吧!这本书就是一棵树的主干,人的境界有多高,树干就有多高。其它的不过是依附其上的旁支末节而已。
就算是一棵根基深厚的大树,能承载的枝条也是有限的。年深月久地日写万言下去,总有一天会词穷的吧。如果脑袋已经空空还要勉为其难忽悠读者,不是生活所迫,就是另有所图!
你根本不用着急把它写完,有戴维和他的草莓做你的强大后盾呢!相信我,该收尾的时候就会收尾的。你也不用担心爱丽丝的画,她知道什么时候该停笔。
第三节
临走时,薰依递给我一篮子蔬果,上面放一束新摘的香草。我注意到篮子的角落放着一个干净的空瓶。
谢谢你,清甜。薰依说,艾丽缇很崇拜你,你说什么她都会听的。
我只是觉得,她跟我小时候挺像的。我不仅扎破过画板,摔烂过画架,还欠文琴一把牙刷。
欠文琴一把牙刷?
是的。欠文琴一把牙刷。具体什么原因不记得了,似乎也是因为一时急躁气恼,无处发泄,就跑进厨房里取来菜刀,一刀就砍断了文琴的牙刷——文琴是我小姨。妈妈工作很忙的时候,就把她叫来照看我几天。后来每次看到我的时候,文琴都会调侃一句:你还欠我一把牙刷!
原来这也是个典故,跟“哈甜”那个一样。薰依忍不住笑起来。没想到你小时候也那么顽皮。
谁小时候没落下几个典故啊!
爱丽丝的性格更像我一些,就是有时候想法有些偏激,说话太直接了些,容易得罪人,应该是受了戴维的影响。
偏激?直接?我倒不觉得。她不就说了些喜欢不喜欢的话嘛!换了我我会说,Art is shit(艺术是狗屎)!说完便自顾狂笑起来。
薰依先是一惊,接着也失声笑起来,说,也对,有些“艺术”的确是狗屎呢,你还真敢说!
顿了顿又说,艾丽缇就有点让人发怵了。乖的时候像个天使,发起脾气来却像个小恶魔,那时我真不知道拿她怎么办!好在戴维的话她还是听得进去的。为人父母很不简单,生孩子难,养孩子更难,要把他们教育好,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光听着就有些怕怕的。以后我可不想结婚,不想生孩子了。
薰依只是笑笑,摇摇头。
我说真的!
都这么说!令音,蔓妮在她们小的时候,都说过这样的话,最后还不都成了孩子他妈?
清甜你相信吗,当时我还说过一到三十岁就自杀的话,现在想想,有多可笑的。
我们不禁同时笑起来。
人的想法是会变的。再过几年——也许用不了几年,你就会遇到一个想嫁的人,为他生孩子——我有一种预感,你会比我更爱孩子。到时不要溺爱得太过哦!
怎么会……我感觉脸颊一阵发烫。
会做这样好吃的果酱的人,一定会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变为一个好妈妈的。对了,说起果酱,凯莉每次做好玫瑰果果酱,都会送给我一瓶,还有梅青婶婶和乐融婶婶。
这还是薰依走之前送我的果酱呢。现在我把瓶子交还给你吧。它又能派上用场了,凯莉知道了一定很高兴。
刚拐进桃林的小路,哈甜就嘿嘿笑开了:“人生之书”?嘿嘿,“灵魂之树”!你怎么也变得一本正经起来,脑子进果酱了吧!
我只是不想打击她。哪来那么多“人生之书”“灵魂之树”,谋生罢了!写字的人没有别的本事,只能舞文弄墨,靠出卖自己的思想和经历换点糊口的小钱。自己的不够用,就出卖家人和朋友的,甚至不惜兜出祖上十八代的老底,只要觉得它还能值几个铜板。什么“依附其上的旁支末节”,如果它们能为我换来城里一幢独门独院,还带前后左右花园的大别墅,我才不管是不是脑袋空空,忽悠读者呢!也不管别人说我写的是垃圾,是狗屎呢!
写字的人,跟搬砖的苦力没什么不同,只不过一个码的是砖,一个码的是字;一个挥汗如雨,一个绞尽脑计;一个浑身泥土,满脸沧桑,一个头发花白,塌肩驼背;一个挣的是辛苦钱,一个挣钱挣得辛苦!写字能有多大技术含量?跟解年的庖丁、卖油翁之类的手艺人一样,无他,唯手熟尔!
哈甜连连点头:嗯,这才是我认识的清甜!等等,你刚才说,城里的一幢别墅?原来你还是喜欢呆在城里是不是!
不是!
就是!你不怕城里的雾霾吗?我们都变成了金鱼缸里的鱼……哈哈!你一见到帅哥总是止不住地信口开河!
最严重的时候就是那样嘛,我并没有很夸张。我不自觉地红了脸。
那你还觉得城里好?
总有一天会好起来的,我相信。而且那一天就快到了……
你还说不想回城里——
我请你吃东西!我赶紧打断她的话。
什么东西?
过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哈甜果然安静了下来。我暗暗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