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爱空想的自负者
第一章 贝雅特丽丝的儿子艾默里
除少数几个孤立而又难以言传的特点外,艾默里·布莱恩从他母亲身上继承了她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于是才有了他这个不错的儿子。他父亲原本就是个没有用的人,不善表达,却喜好读拜伦的诗,还总会在翻阅《大英百科全书》的时候打瞌睡,由于他的两个在芝加哥事业有成的经纪人哥哥相继去世,他三十岁时成了一个富有的人,就在第一次心情无比兴奋,觉得这世界是属于自己的时候,他来到了度假胜地巴尔港,在那里与贝雅特丽丝·奥哈拉相遇。结果,斯蒂芬·布莱恩将他将近六英尺的身高和到了关键时刻就会优柔寡断的性格传给了后代,而这两个特点都在他儿子艾默里的身上有所体现。许多年来,他就在他那一家人生活的幕后徘徊,纯然是一个缺乏自信的人的形象,呆板细软的头发遮住了他半张脸,脑子里老想着“照顾好”他的太太,心里老是因为不理解、也没法理解他的太太而苦恼。
可贝雅特丽丝·布莱恩不一样!她可是个了不起的女人!从早年她在威斯康星州日内瓦湖她父亲的庄园拍的照片上,或者从她在罗马圣心女修道院照的相上——她年轻的时候,那些特别富有的人家的女儿才享有这种教育方面的奢华待遇——都可以看出她相貌清秀,她的衣裙做工精湛、式样简洁。她接受过绝好的教育——她的青年时代是在文艺复兴的鼎盛阶段度过的,她对于古老罗马家族最新的传闻耳熟能详;就连红衣主教维多利和意大利女王玛格丽塔,以及须有相当文化造诣才会听说的更加神秘的名流,都说得出她的芳名,知道她是一个非常富有的美国姑娘。她在英国学会了挑选威士忌加苏打水而不喝葡萄酒,在维也纳待了一个冬天,于是她闲聊的题材两方面都得到了拓展。总而言之,贝雅特丽丝接受了今后再也不可能有的教育;那是一种根据一个人或鄙视或喜爱的人和物的多寡来衡量的个别指导;那是一种富有一切艺术和传统,但是缺乏任何思想的文化,好比一个伟大的园丁修剪了劣质的玫瑰让一朵理想的花苞开放之后最终产生的文化。
她在不那么显赫的时候回到了美国,与斯蒂芬·布莱恩相遇,并且嫁给了他——她作出这样的决定几乎完全是因为她有一点厌倦,有一点伤心。她的独生子是在一个令人疲惫的季节怀上的,在一八九六年的一个春日,他被带到了这个世界上。
到了艾默里五岁的时候,他已经是让她开心的伴儿了。他是一个长着赤褐色头发的孩子,有一对总有一天会长得非常吸引人的漂亮的大眼睛,还有非常灵活而富有想象力的头脑和对于化妆舞会上的化妆服的审美观。从四岁起到他十岁这些年里,他和他的母亲坐上他外祖父的私家车探险旅游,从科罗纳多一直南下到墨西哥城,可是在科罗纳多他母亲由于太厌倦,结果在一家时尚人物光顾的酒店精神失常,而到了墨西哥城竟染上了轻度、几乎是流行性的结核病。可是得了这个病倒反而让她高兴起来,而且后来还利用了这个病,把它看作是自己周围环境里固有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喝了几口令人大惊失色的烈性酒之后。
就这样,那些多少算得上幸运的富家子弟在新港海滩还在不服家庭女教师的管教,或挨打、挨训、听父母读小说《敢作敢为》或者《密西西比河上的弗兰克》的时候,艾默里却已经在纽约的沃尔多夫大酒店招惹默默服从的搬行李的侍者,对室内乐和交响乐已经没有了那种天生的厌恶,并从他母亲那里获得了非常专门的教育。
“艾默里。”
“唔,贝雅特丽丝。”(这样叫他的母亲真怪;但是她坚持要他这样叫。)
“亲爱的,现在别想着要起床。我总怀疑幼年阶段就早起床会让人情绪不安。克洛蒂尔德会把你的早餐送上来的。”
“好吧。”
“艾默里,我今天感觉自己已经非常衰老了,”她说道,她那张脸就像一幅生动逼真的表现伤感的浮雕,说话的声音压得非常低,而她的双手却就像莎拉·伯恩哈特的一样非常灵巧敏捷。“我的情绪非常烦躁不安——不安。我们明天就必须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去寻找明媚的阳光。”
听了母亲这一席话,艾默里敏锐的绿眼睛就会透过他那蓬乱的头发紧紧盯着他的母亲。即使是在这个年龄他对她也没有抱着幻想。
“艾默里,”
“啊,哎。”
“我要你洗一个滚烫的热水澡——水要尽量地热,这样就可以放松你的情绪。你要是想看书的话就在浴缸里躺着看。”
他十岁还不满她就给他念《戏装游乐图》的片断;到了十一岁他就会滔滔不绝地,大谈勃拉姆斯、莫扎特和贝多芬,即使这样说颇有点怀旧。一天下午,他独自一人留在温泉城的酒店里,结果他喝了几口母亲的杏子酒,由于杏子浸的酒正合他的口味,他多喝了几口,微微有点醉了。这也只是一时好玩而已,可是在异常兴奋的情况下他拿起香烟来抽,抵挡不住诱惑做出了低俗、粗野的反应。尽管这件事贝雅特丽丝得知以后感到非常骇怕,但是也让她暗暗觉得有趣,并且成了后代人恐怕会说的她“兴趣”的组成部分。
“我这个儿子,”有一天他听见她对着一房间无比惊讶、满脸钦佩的女人说,“十分地老成、相当地可爱——但是有点娇弱——我们一家都娇弱;这儿,你们知道。”她把光华照人的手贴在非常美丽的胸脯上;接着她放低嗓门悄声地给她们说了儿子喝杏子酒的事。她们一个个都乐了,因为她讲起故事来有声有色的,不过那天夜里餐具柜能锁的都锁上了,就是要提防出事,不管是小子还是姑娘……
这些家庭内朝圣始终是很讲究排场的;两个女佣,私家车,或者还有布莱恩先生,假如他叫得应的话,往往还有一个医生。假如艾默里一叠连声地咳嗽不止,四个感到厌恶的专职人员就会围着他的床怒目对视;在他染上了猩红热的时候,伺候的人包括医生和护士,总数就会有十四个。不过,血总比餐桌上的清汤要浓,他的身体也康复了。
布莱恩家族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大城市。他们是日内瓦湖的布莱恩姓人;他们要招待的亲戚有不少,朋友倒不是很多,而且从帕萨迪纳到科德角拥有令人眼红的地位。但是贝雅特丽丝越来越喜欢只跟新结识的朋友交往,因为她家的有些事情,比如她自己的病史及其许多新情况,对于她在国外度过的岁月的回忆,她觉得都必须定期再讲述一遍。就像弗洛伊德之梦一样,这些记忆都必须说出来,否则往事的回忆就会迅速蔓延,困扰她的情绪,使得她心烦意乱。但是对于美国的女人,贝雅特丽丝非常爱挑剔,特别是说到那些以前从西部来的流动人口她更没有好话。
“她们说起话来口音很重,亲爱的,”她对爱默里说,“这口音不是南方口音,也不是波士顿口音,哪个地方的口音都不是,就是口音很重”——她已经恍恍惚惚了。“她们说的是偶然学得的老式、过时的伦敦口音,虽然不吃香,也总得有人说这种话。她们说起话来就像一个在一家芝加哥的大歌剧团呆过几年的英国男管家那样。”她现在说话已经前言不搭后语——“比如——每个西部女人一生中都会碰到那种时候——她觉得她的丈夫已经足够有钱而她已经可以有——口音——她们想给我留下一个好印象,亲爱的——”
尽管她把自己的身体看作是一堆虚弱的肌体,但是她认为她的灵魂也一样不健康,因此在她的生活中至关重要。她过去曾一度是一个天主教徒,但是她发现,当自己处于丧失对母教的信念或重新找回这种信念的过程时,那些神职人员就会比平时表现出更大的关注,于是,她就采取了一个可爱的举棋不定的态度。她常常悲叹美国的天主教神职人员品格粗俗平庸,深信倘若她在欧洲大陆大教堂的庇荫下生活,她的灵魂就依然是罗马巨大圣坛上一点微弱的火光。话虽如此,除了医生之外,神职人员仍旧是她最乐于打交道的人。
“啊,威斯顿主教,”她会这样说道,“我不愿意谈论我自己的事情。我能想见情绪无比激动的女人络绎不绝匆匆忙忙地奔向你的门口,请求你能与她们配合一点”——然后在与神职人员交往一段时日之后——“可是我的心态——还是——很奇怪还是不一样。”
只有对大主教以及职位更高的神职人员,她才会吐露可以跟他们倾诉的自己的恋爱。她第一次回国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一个家住阿什维尔的斯温伯恩式的青年,对于他的充满激情的亲吻和讲究实际的谈话,她显然非常喜欢——他们从正反两个方面讨论过这件事,而且是完全没有一点虚情假意的理智恋爱。最终她还是决定跟门当户对的人结婚,而那个阿什维尔的青年在经历了一场精神危机后,进了天主教会,他就是现在的——达西大人。
“真的,布莱恩太太,他还是一个很亲密的朋友——真是红衣主教的得力助手。”
“艾默里总有一天会跟着他的,我知道,”漂亮的太太低声说道,“达西大人了解我,他也一样会了解他的。”
艾默里已经十三岁了,生得瘦削修长,越来越猜透了他的凯尔特人母亲的心思。偶尔他也接受家庭教师的辅导——基本的想法是要“跟得上”,把每样他“没有完成的功课都补上去”,然而由于家庭教师都找不到他未完成的功课,不知从何处着手,因此他的自我感觉依然非常好。这样下去再过几年他会是什么状况还是个问题。然而,他与贝雅特丽丝乘船离开美国前往意大利,才离港四个小时,他的阑尾就已经穿孔了。大概这也是由于老是躺在床上进食之故吧。就这样在发了一连串的紧急电报到欧洲和美国之后,令一船旅客惊讶的是,大轮船慢慢地掉过头来又回到纽约,将艾默里送上了码头。假如不是性命攸关的事,轮船掉头回港那就太慷慨了。
艾默里阑尾手术以后贝雅特丽丝精神失常,颇有点疑似震颤性谵妄的症状,于是艾默里被送到明尼阿波利斯,预定今后两年跟着他的姨妈和姨夫一起生活。到了那里,西部文明天然、粗野的气氛第一次吸引了他——好比是几乎赤裸裸的接触。
给艾默里的一个吻
看到这张纸条他嘴角撇了一下。
“十二月十七日,星期四,”纸条上写道,“下午五点钟,我要举办一个雪橇游晚会,假如你能来我会非常高兴的。
请回复
梅拉·圣·克莱尔”
他在明尼阿波利斯已经待了两个月了,在这里最需要让他伤脑筋的就是要竭力对旁人掩饰,“不让学校里的同学知道”他感觉自己有多么优越,然而对于这种优越感的信念是建立在移动的沙滩上的,并不牢靠。有一天在法语课上(他分在法语高级班),他表现了一下自己,艾默里非常瞧不起老师说法语时的口音,弄得利尔顿老师非常尴尬,而班上的同学却都非常高兴。十年前在法国巴黎待过好几个星期的这位利尔顿老师,一打开书本上课就拿法语动词的词形变化来报复。可是艾默里有一次在历史课上又卖弄了一回,结果是大出洋相,因为那些男生都跟他同年,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他们说起话来相互之间就怪声怪气地含沙射影:
“啊——我认为,你们知道吗,美国革命主要是中产阶级关心的事,”还说什么“华盛顿是出身名门——很有名望的家庭——我认为”。
艾默里灵机一动,有时故意说错话,借此挽回一点面子。两年前他就开始读一本美国历史了,这本历史虽然只讲到殖民战争为止,他母亲却觉得写得非常引人入胜。
他的主要弱点是在运动方面,但是一旦发现运动是检验你在学校里的实力和人缘的试金石之后,他就开始锲而不舍地发奋锻炼,要争取在冬季运动会上取得优胜,而且脚踝胀痛、怎么也挺不起来的时候,他还是非常勇敢地坚持每天到洛莱溜冰场一圈一圈地锻炼,心中纳闷,他要多久才学得会不让冰球的球棍与冰鞋莫名其妙地绊在一起。
梅拉·圣·克莱尔小姐举办雪橇晚会的邀请信在他的外衣口袋里放了一个上午,与一块脏兮兮的花生薄脆糖牢牢地粘在一起。到了下午他总算把纸条和糖扯开,舒了一口气,于是他打了一个腹稿,并在科勒和丹尼尔合编的《初级拉丁读本》的封底上写了一个草稿,然后给她写了一个回复:
亲爱的圣·克莱尔小姐:
你下星期四晚上举办晚会的很客气的邀请今天早上收到了,我非常高兴。我下星期四晚上很乐意前来参加晚会。
忠于你的
艾默里·布莱恩
于是,到了星期四他心事重重地走在用铁锹铲平、很容易打滑的人行道上,并且望见了梅拉家的房屋,那时已经是五点过了半个钟头了,他想他母亲会很赞同他晚到半个小时。他站在门口的台阶上,两只眼睛故作冷漠地略微闭上,准备毫不含糊地迈进门去。然后走上前去,不很急匆匆地,去见圣·克莱尔太太,用完全正确的语调说道:
“亲爱的圣克莱尔太太,非常抱歉我迟到了,可是我的女佣”——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觉得自己就会像背书一样说话——“可是我和姨夫要去看一个人——对了,我是在舞蹈学校遇上您可爱女儿的。”
然后他就会运用略显外国式的动作微微欠身,去与所有态度拘谨的小女人们握手,并且朝在一旁站着的人点头,他们三五成群相互依靠,都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这时一个男管家(明尼阿波利斯三名男管家之一)开了门。艾默里走进门去,脱了帽子和外套。他没听见隔壁房间有哇哇大声说话的声音,便感到有一点意外,心想这一定是很讲究礼节的缘故。他很赞同这样的规矩——就像他很赞同男管家的举止一样。
“梅拉小姐,”他说道。
让他感到惊讶的是男管家很可怖地咧嘴而笑。
“哦,是的,”他说,“她在家。”他没有意识到他不能说带伦敦口音的话已经损害了他的身份。艾默里冷漠地注视着他。
“不过,”男管家继续说道,无端地提高了嗓音,“就她一个人呆在家里。要参加晚会的人都已经走了。”
艾默里目瞪口呆了。
“什么?”
“她一直在等着艾默里·布莱恩。你就是吧?她母亲说了,假如你五点半钟到,你们两个就乘派克车去追他们。”
看到梅拉一人走出房间,艾默里更是一脸的绝望无助,只见她穿一件厚绒呢轻便大衣,一直裹到了耳朵,她显然是一脸的怒气,说话口气勉强还算带着喜悦。
“哎,艾默里。”
“哎,梅拉。”他曾经形容过自己充沛的精力。
“哦——你总算到这里了。”
“哦——我跟你解释一下。我猜想你还没有听说我来的时候车子出了事故,”他开始说谎,胡编乱造。
梅拉睁大了眼睛。
“谁伤着了?”
“哦,”他继续编造,“姨夫姨妈还有我。”
“有没有死人?”
艾默里停顿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你的姨夫吗?”——大吃一惊。
“啊,不是——就一匹马——好像是一匹灰色的马。”
听到这里,那个带苏格兰高地人口音的男管家偷偷地笑了。
“大概是汽车引擎死了,”他说道。艾默里真想毫无顾忌地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我们现在就走吧,”梅拉冷淡地说。“跟你说,艾默里,我们预订了五人坐的大雪橇,而且大家都到了,所以我们不能再等——”
“哦,我也是不得已,对吗?”
“所以妈妈叫我等到五点半。我们赶在雪橇到达明尼哈哈乡村俱乐部之前追上他们,艾默里。”
艾默里尚存的些许镇静现在也已经消失了。他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图画,只见一群快乐的人乘坐的雪橇响着叮叮当当的铃儿在铺满积雪的大街上飞奔,这时豪华的轿车到了,他和梅拉非常招摇地降临在三十几个眼睛里充满责怪的人的面前,他向人们道歉——这一回是真正的道歉。他发出一声很响的叹息。
“怎么了?”梅拉问道。
“没什么。我打哈欠呢。咱们肯定能在他们到那里之前赶上吗?”他巴不得还有一线微弱的希望,也许他们的汽车会悄悄地溜进明尼哈哈乡村俱乐部,在那里遇见其他的人,也许他们可以找一个僻静幽闭的地方,舒舒服服地坐在暖融融的炉火面前,从而重新找回他丧失的矜持。
“唔,迈克有把握,我们定能赶上——我们抓紧吧。”
他感到胃不舒服。他们刚坐上汽车,他就急急忙忙地照着他已经想好的颇有点像一个方格形的程序表,说出略带外交辞令色彩的话来。那是他根据在舞蹈学校听到的几句“恭维话”设想的,那样的恭维话意思是说他“很漂亮、有几分像英国人”。
“梅拉,”他放低了声音,字斟句酌地说道,“我真是十分抱歉。你能不能原谅我呢?”
她严肃地打量着他,他那双专注的绿眼睛,他的嘴巴,对于她这么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子、喜好时尚的审美眼光来说,无疑是浪漫的典范。是的,梅拉非常轻易地就可以原谅他。
“噢——嗯——可以。”
他又朝她看了一眼,然后垂下双眼。他有很长的眼睫毛。
“我感觉很难受,”他伤心地说道。“我跟人家不同。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做出不成体统的事来。我想,是因为我不拘小节吧。”接着,他很随便地说了一句,“我烟抽得太多了。我的心脏受了烟草毒害,心律不齐。”
梅拉脑海里出现了一幅通宵达旦烟雾腾腾的画面,只见艾默里脸色苍白,由于两只肺充满了尼古丁,他人变得昏昏沉沉。她轻轻地惊叫了一声。
“啊,艾默里,不要再抽烟了。这样会阻碍你的发育的!”
“我才不在乎呢,”他一脸愁容,仍然这样坚持。“我非抽不可。已经成习惯了。我做的许多事情要是家里知道了”——他犹豫了一下,没有说下去,让她有时间想象阴郁恐怖的情景——“上个星期我去看滑稽歌舞杂剧了。”
梅拉差一点昏过去。他的绿眼睛又朝她看了看。
“全城我非常喜欢的姑娘只有你一个,”他情绪非常激动地说道。“你非常讨人喜欢。”
梅拉自己也说不明白她是不是这样的人,这话听起来很时髦,尽管隐隐觉得总有点不妥。
外面浓重的暮色已经开始笼罩;轿车突然来了一个转弯,把她甩到他的身上;他们的手碰到了一起。
“你真不该抽烟,艾默里,”她悄声说道。“你不知道吗?”
他摇了摇头。
“谁在乎呢。”
梅拉一时有点犹豫。
“我在乎。”
艾默里心里咯噔了一下。
“啊,没错,你在乎!你跟蛙喉帕克好着呢。我看那是谁都知道的。”
“没有,我没有,”她慢慢地说出话来。
出现一阵沉默,而艾默里心里却很兴奋。梅拉舒舒服服地坐在车子里,与外面阴冷的空气隔绝,样子真是楚楚动人。梅拉整个身子都裹着,就像小小的一包衣服,几缕卷曲的黄头发露在溜冰帽的下面。
“因为我也有很爱恋的人——”他停下来,没有说下去,因为他听见远处一群小孩子的笑声,在灯光照耀的马路上透过结了霜的车窗玻璃,他看到了在雪橇上坐着的影影绰绰的一群人。他必须迅速采取行动。他用力挣扎了一下,坐起来,俯身抓住了梅拉的手——确切地说,抓住了她的一只大拇指。
“你叫他不要停下来,直接开到明尼哈哈,”他悄声说道。“我要跟你说说话——我一定要跟你说说话。”
梅拉看出了前方的一群人,并且立即看到了她的母亲,然后——哎呀也是出于礼节吧——瞥了一眼坐在旁边的人的双眼。
“理查德,从这边的横马路弯过去,直接开到明尼哈哈俱乐部!”她对着话筒大声道。艾默里坐下来倒在靠垫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可以亲她一下,”他心里说。“我打赌我可以。我打赌我可以的。”
头顶上的天空一半是清明的,一半则气氛氤氲,周围的夜很寒冷,充满了紧张的气氛。道路从乡村俱乐部入口处的台阶开始往外伸展,就像白床单上的深颜色皱褶;道路两旁的巨大雪堆仿佛一排排高高的防波堤。他们在台阶上逗留了一忽儿,抬头望着假日的月亮。
“像这一轮泻着银光的月亮”——艾默里朦朦胧胧地做了一个手势——“让人们蒙上了一层神秘感。你看上去就像一个脱下帽子、露出一头乱发的巫婆”——她伸手去抓她的头发——“哦,别动它,这样很好看。”
他们登上扶梯,梅拉走在前面,进入一间他梦中的小小密室,室内一张大的长沙发前烧着暖融融的炉火。过几年以后这里将是艾默里的一个大舞台,将是许多个情感危机的摇篮。现在他们在这里谈论了一会儿与雪橇晚会相关的事。
“总是会有一帮子羞羞答答的人,”他大发议论道,“她们坐在雪橇的后面,可说是躲起来说悄悄话还推推搡搡的。还有总会遇到一个斗鸡眼的女孩子”——他模仿女孩子的样子做了一个很恐怖的动作——“似乎她老是对陪她外出参加晚会的人唧唧喳喳个没完。”
“你真是个滑稽的人,”梅拉很不理解地说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艾默里立即警惕起来,他终于回到了自己能把握的状态。
“哦——老说些无聊的事。明天你干吗不来跟我和玛丽莲一起溜冰呢?”
“白天我不喜欢女孩子,”他即刻接嘴道,然后觉得说这样的话太唐突,又加了一句:“不过我喜欢你。”他清了清喉咙。“我喜欢你,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都是你。”
梅拉两眼矇眬,飘飘然了。假如说给玛丽莲听那多生动啊!此刻与这么帅的男孩子坐在长沙发上——面前是暖融融的炉火——一想到现在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单独坐在这幢大楼里——
梅拉缴械投降了。这时的气氛再合适不过了。
“我喜欢的人前二十五名都是你,”她坦白道,声音在颤抖,“蛙喉帕克挨在第二十六名。”
蛙喉在一个小时里跌了二十五位。他到现在甚至还没注意到这一点。
可是艾默里就在她身边占尽了风光,他很快俯身在她的面颊上吻了一下。他以前从来没有吻过女孩子,这时他很好奇地咂嘴,仿佛他吃了一种新尝到的水果。然后,就像野外新开放的花儿在风中摇曳一样,他们的嘴唇不停地碰擦。
“我们太吓人了,”梅拉欣喜地,轻声说道。她把手伸到他的手里,头靠着他的肩膀。一阵反感突然在艾默里心头泛起,他感到厌恶,讨厌整个事情。他很想夺路逃走,再也不想见到梅拉,再也不想亲吻任何人;他难受地感觉到了他和她的脸贴在一起,感觉到了他们手拉着手,因此,他很想从他的躯体里钻出去,躲到一个见不到人的安全地方,在他内心的一个角落里。
“再吻我吧。”她的声音从一个广袤的空旷地方传来。
“我不想,”他听到自己这样说。接着是又一个停顿。
“我不想!”他带着强烈的情感又说了一遍。
梅拉猛地跳起来,受了伤的虚荣心弄得她两颊绯红,脑袋后面的大蝴蝶结也跟着颤抖起来。
“我讨厌你!”她大声喊道。“你别再厚着脸皮来跟我说话!”
“你说什么?”艾默里结结巴巴地说。
“我要跟我妈妈说你亲我的嘴!我会这么说的!我会这么说的!要是我跟妈妈说了,她就不会让我跟你玩了!”
艾默里站起来,无可奈何地望着她,仿佛她是迄今为止地球上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一头新发现的野生动物。
突然大门开了,门口站着梅拉的母亲,一手抚弄她的长柄眼镜。
“哎呀,”她说道,一边慈祥地调节眼镜,“接待处的那个男人告诉我你们两个孩子在楼上——你好,艾默里。”
艾默里眼盯着梅拉,等待她大发脾气——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气呼呼的样子消逝了,脸上的通红消退了,梅拉回答母亲问话的时候语气平和,就像夏日的湖面那样平静。
“哎,我们出门的时候晚了一点,所以我想我们干脆就——”
他听见楼下传来的尖厉笑声,默默地跟着母女二人下楼的时候还闻到了巧克力热饮和淡淡的茶点味道。留声机放出的音乐与许多姑娘哼着曲调的声音融合在一起,他觉得脸上微微发热,接着这热遍及了全身:
“凯西·琼斯——他攀上火车头,
凯西·琼斯——工作命令手中握。
凯西·琼斯——他攀上火车头,
朝着希望之乡挥手告别含情脉脉。”
自负少年的快照
艾默里在明尼阿波利斯度过了将近两年的时光。在那里的第一个冬天他穿的是一双莫卡辛软帮鞋,鞋子新的时候是黄颜色的,但是在擦了许多回鞋油、又沾了脏东西之后,鞋子显出了成熟的颜色,即一种肮脏而黄中带绿的褐色;穿一件灰色麦基诺彩格厚呢双排纽束腰带的短大衣,头上戴一顶红色绒线滑雪帽。由于他的一条狗戴尔蒙伯爵见了这顶红色绒线帽就要衔走,他的姨夫给了他一顶灰色的,帽子可以拉下来遮住整个脸。这顶帽子有一个缺点,戴了帽子呼出来的气会结冰;有一天这顶绒线帽上结的冰和他的面颊粘在一起了。他抓了一把雪在脸上搓,但是冻伤的地方还是变得乌青。
戴尔蒙伯爵吃下整整一盒蓝色漂白剂,吃了倒没有大碍。可是后来它发疯了,在马路上乱跑,迎着篱笆撞上去,在街沟里打滚,躲着艾默里做出古怪的举动。艾默里倒在床上大哭。
“可怜的小伯爵,”他叫道。“啊,可怜的小伯爵!”
过了几个月,他怀疑伯爵很会演戏。
艾默里和蛙喉帕克都认为文学上最出名的台词出现在《绅士大盗》第三幕。
他们坐在星期三和星期六的日场演出的第一排。这句台词是:
“假如你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或者一个杰出的军人,那么,退而求其次成为一个大罪犯。”
艾默里又恋爱了,并且写了一首诗。诗是这样的:
“玛丽莲和赛莉,
两个姑娘我久已心仪。
玛丽莲的可爱显而易见,
赛莉的柔情叫人难猜深浅。”
他的兴趣很泛:明尼苏达的麦戈文是否会当上全美最佳橄榄球运动员或者得第二,纸牌魔术怎么变,硬币魔术怎么变,变色领带是怎么一回事,婴儿是怎么生出来的,三个指头的布朗当棒球投手是否真比克里斯蒂·马修生还要厉害。
他读的书也很杂,例如:《为学校争光》、《小妇人》(两遍)、《普通法》、《萨福》、《危险的丹·麦克格鲁》、《宽阔的公路》(三遍)、《阿什尔庄园的倒塌》、《三周》、《小长官的好友玛丽·威尔》、《营房谣》、《警察杂志》、《Jim-Jam Jems》杂志。
对于历史他把亨迪的全部历史偏见兼收并蓄,尤其爱读玛丽·罗伯茨·莱恩哈特的令人振奋的探案小说。
上学反而使他的法语荒废了,也使他变得对权威作家的作品不感兴趣。他的老师们都说他懒散、不可靠,耍小聪明。
他从许多女孩子那里搜集一绺绺头发。他手上戴着几个人的戒指。到最后他连戒指也借不到,因为他情绪不安的时候有把戒指咬得变形的习惯。这个坏习惯似乎通常会引起别的要借戒指的人的提防和猜忌。
在整个夏季的那几个月里,艾默里和蛙喉帕克每个星期都要到专业剧团去看演出。看完演出之后,他们在八月夜晚暖融融的空气里,一起漫步回家,沿着汉涅坪和尼克列大道,穿行在快乐的人群中,漫无边际地幻想。艾默里心中不明白,人们怎么会注意不到他是一个将来要出人头地的男孩子,而在人群里的人一个个别过头来朝他看的时候,在人们的说不清是什么样意味的目光投向他的时候,他就会流露出最浪漫的表情,仿佛双脚是踩在沥青路上铺的气垫上。
他在床上躺下来以后往往就可以听到说话声——模模糊糊、越来越轻、让人神魂颠倒——仿佛就在他的窗外,而在他入睡之前,他就会做一个他醒着的时候最喜欢做的梦,那是一个自己成为一名棒球前卫的梦,或者是梦见日本人入侵、自己被任命为世界上最年轻的将军而获得嘉奖。他梦见的始终是自己处在转变的过程中,而从来没有梦见过已经完成转变的状态。这一点也是非常符合艾默里性格特点的。
自负少年的行为准则
在母亲叫他回日内瓦湖之前,他虽然外表腼腆,内心却踌躇满志,第一次穿起西装长裤,配上紫色折叠式领带,一个两边非常伏贴的“培尔蒙”衣领,紫色的袜子,镶紫边的手绢在他上衣胸口口袋里露出一角。但是他远非只是外表变化而已,他已经建立了自己第一个哲学思想,一个要遵循的行为准则,这个准则,尽可能地说得贴切一点,即是一种势利的自高自大。
他已经认识到,他的最大利益已经跟某一个有差别的、变化中的人的利益紧紧结合在一起,这个人有一个称呼,因为有了一个称呼他的过去始终可以跟他联系在一起,这个称呼就是艾默里·布莱恩。艾默里将自己定性为幸运儿,有无限拓展的能力,无论是好是坏。他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而是靠他的技能(学习新事物较快),靠他的优越的心态(阅读大量内容高深的书籍)。他颇引以自豪的是,他绝不会成为一个机械的或者科学的天才。而攀登其他的任何高峰他都将所向披靡。
身体方面。——艾默里觉得他自己非常漂亮。他确实是漂亮。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有发展前途的运动员,是一个体态轻盈的舞者。
社交方面。——在这方面他的条件,也许,非常不安全。他承认自己有个性,有魅力,有吸引力,有泰然自若的态度,有驾驭所有同龄男性的能力,有让所有女人倾倒的天赋。
心理方面。——完全而无争议的优越感。
说到这里有一点是要承认的。艾默里倒是有一个清教徒的良心。倒不是说他完全听从这样的良心的支配——到了他人生的后来他几乎完全将它排除——而是说在他十五岁的时候他认为自己比别的男孩子坏很多……鲁莽放肆……几乎在任何方面都有支配别人的欲望,甚至是恶意……有某种冷漠,亦缺乏感情,有时甚至达到冷酷的程度……一种变幻不定的荣誉感……一种邪恶的自私心理……凡是与性有关的事物他都感兴趣,煞费苦心,鬼鬼祟祟。
此外,在他的性格里贯穿着一个奇怪的特点……倘若比他大一点的男孩子(一般说来比他大一点的男孩子都讨厌他)嘴里说出一句刻薄的话,他听了心态就会失却平静,变得乖戾地敏感,或者表现出胆怯的蠢态……他会被自己的情绪所左右,觉得他尽管有时会很鲁莽、肆无忌惮,但是他既没有勇气,没有毅力,也没有自尊。
虚荣,调和在一起的还有自我怀疑,即便不说是自我认识,把人们当作是服从他个人意志的自动装置的意识,“超过”尽可能多的孩子、登上朦胧的世界之巅的愿望……就是在这样的心理背景下,艾默里随波逐流进入了青春期。
重大历险之前的准备
火车带着仲夏的倦怠在日内瓦湖慢慢地停下来,艾默里看到母亲在她停在车站砾石路上的电气汽车里坐着。这是一辆很老式的车子,是早期的车型,外表漆成灰色。一看见她在车子里坐着的样子,以她为荣的自豪感在他心中油然而生,只见她身材苗条挺拔,她那外形的美与内在的尊严结合在一起的脸庞融化了,变成朦胧静思的微笑。他们见面冷淡地亲吻,他坐进车里,很快就感到担忧,生怕他已经失去了他必需的魅力,让她感到失望。
“亲爱的儿子——你长这么高了……你看一下车子后面,看看有没有车子上来……”
她左边看看又右边瞧瞧,小心谨慎地开到一小时两公里的速度,她还要他担当警戒;车子开到一个车流很大的十字路口,她叫他下车跑到前面像交通警一样指挥她开车。不妨说贝雅特丽丝是一个谨慎驾驶的司机。
“你长高了——不过你还是非常英俊——已经过了青春期初期,是十六岁了吧;也许是十四岁、十五岁;我从来记不住;不过你已经过了这个年龄了。”
“别烦我了,”艾默里嘟哝道。
“可是,亲爱的儿子,你穿的衣服真怪!身上穿的看上去都像是配套的,不是吗?你的内衣也是紫色的吗?”
艾默里很不礼貌地发出嘟哝声。
“你要到布鲁克斯兄弟服装专卖店去买几套真正好的衣服。唔,今天晚上我们要好好聊聊,要不就明天晚上。我要跟你谈谈你的心——可能你把你的心忽略了——你还不知道。”
艾默里心里想他们这一代人的服饰是多么的草率。除了有一点微小的腼腆外,他觉得他与他母亲之间的旧有的疑心丝毫也没有破除。然而在回家后的最初几天里,他在花园里,在湖岸边没有目的地散步,心中只有超孤独的感觉,只是在车库里和其中一位司机一起抽“公牛”牌香烟的时候还有一点百无聊赖的满足。
六十英亩的土地上点缀着旧有的和新建的避暑别墅,还有许许多多的喷水池,以及蓦地闯入眼帘的藏在茂密的树叶丛中的白色长凳;一大家子、并且还在不断增多的白猫在许多花坛里寻觅,晚上在渐渐暗下来的树丛里突然隐现。在布莱恩先生像往常一样一到晚上就躲到他的别人不进去的书房以后,就是在这里的一条幽暗的小径里贝雅特丽丝终于找到了艾默里。在说了他几句为什么老躲着她的话之后,她与他在月光下进行了一次长时间的促膝谈心。他跟她在一起总觉得别扭,他无法面对她的美貌,而正因为有了这美貌他才这样英俊,他也无法面对这秀丽的脖子和双肩,一个三十岁的幸运女人的妩媚。
“艾默里,亲爱的,”她低声说道,“我离开你之后日子过得真奇怪,真不可思议。”
“是吗,贝雅特丽丝?”
“我上一次精神失常之后”——她把这件事说得像一个刚毅、豪侠的英雄事迹。
“大夫们跟我说”——她换了一种敞开心扉、非常信任的口吻说道——“假如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像我这样经常喝酒,他的身体早就垮了,亲爱的,早就呜呼哀哉,进了坟墓——早进坟墓了。”
艾默里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心里纳闷,不知蛙喉帕克听了这个话会作何感想。
“没错,”贝雅特丽丝悲叹地继续说道,“我老做梦——看到让人惊叹的情景。”她拿手掌捂着眼睛。“我看见黄褐色的河水拍打着大理石砌的河岸,看见大鸟在空中翱翔,是杂色的鸟,彩虹色的羽毛。我听见奇怪的音乐,听见发疯似的吹响的喇叭声——怎么了?”
艾默里暗自发笑。
“我是说再讲下去,贝雅特丽丝。”
“讲完了——这梦只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现——花园里是鲜花争艳,花团锦簇,相比之下,梦里的色彩就非常单调了,月亮在旋转摇摆,比冬天的月亮暗得多了,又比秋天的月亮更显得金黄——”
“你现在感觉还好吧,贝雅特丽丝?”
“很好——以后也会一样很好。没有人理解我,艾默里。我知道我说这个话你也不明白,艾默里,可是——没有人理解我。”
艾默里见这情景非常感动。他伸手搂住他的母亲,他的头在他母亲的肩膀上轻轻地来回移动。
“可怜的贝雅特丽丝——可怜的贝雅特丽丝。”
“跟我说说你自己吧,艾默里。你这两年日子过得很惨吧?”
艾默里本来想跟她说个谎,然后他还是打消了这样的念头。
“没有,贝雅特丽丝。我过得很快活。我自己去适应中产阶级的生活。我变得遇事都要遵守传统。”他说出这样的话连自己都感到意外,他想象假如蛙喉在场他会听得目瞪口呆的。
“贝雅特丽丝,”他突然冒出一句话来,“我想出去读书。在明尼阿波利斯,人人都准备出去念书。”
贝雅特丽丝显得有点惊慌。
“可是你还只有十五岁。”
“没错,可是人家都是十五岁的时候出去念书的,我也想出去,贝雅特丽丝。”
由于贝雅特丽丝不想再说下去,接下来的散步中这个话题就没有再提起,但是过了一个星期以后她让他非常高兴,因为她对他说:
“艾默里,我决定还是让你照自己的意思办吧。假如你还想的话,你可以出去念书。”
“真的吗?”
“到康涅狄格州的圣雷吉士教会学校去念书。”
艾默里一下子兴奋起来。
“事情都安排好了,”贝雅特丽丝继续说道。“你还是出去念书的好。我过去是想你应该到伊顿公学念书,然后进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不过现在还不可能这么办——而目前上大学的问题暂不考虑,到时候自然会解决的。”
“你准备怎么办,贝雅特丽丝?”
“天知道。我的命运似乎是我要待在这个国家心烦意乱地耗费我的年华。做一个美国人我没有一丁点的后悔——其实,我认为说后悔那是庸俗之辈才有的悔恨,我坚定地认为我们是一个前途无量的伟大国家——可是”——她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生命原是应该与一个更加古老、更加成熟的文明一起消磨的,在一个到处苍松翠柏、秋日一片金黄的国度里度过的。”
艾默里没有回答,于是他的母亲继续说道:
“我的遗憾是你没有到过国外,但是我还是觉得,既然你是一个男子汉,你就应该在鹰的嘶叫声中成长——鹰的嘶叫,我说得对吗?”
艾默里表示赞同。她是不会感谢日本人的入侵的。
“我什么时候出去念书?”
“下个月。你得先早一点动身朝东走,去参加考试。考完试以后你有一个星期的休息时间,所以我要你沿着哈得逊河顺流而下去拜访一个人。”
“是谁?”
“去拜访达西大人,艾默里。他想见见你。他上过英国的哈罗公学,后来又上了耶鲁大学——毕业后成了一名天主教徒。是我请他找你谈一谈的——我觉得他对你会有很大帮助的——”她轻轻地抚摩他的赭色头发。“亲爱的艾默里,亲爱的艾默里——”
“亲爱的贝雅特丽丝——”
于是,九月初,艾默里整理行装,带上“六套夏天穿的内衣,六套冬天穿的内衣,一件运动套衫或者叫T恤衫,一件针织套衫,一件大衣,冬天的衣服,等等衣物”,动身前往学校麇集的地方,新英格兰。
那里有马萨诸塞州的安多佛高级中学,新罕布什尔州安塞特学校,都给人们留下已经故去的新英格兰的美好记忆——校园很大,还有大学一样的民主管理制度;马萨诸塞州的圣马可学校,格罗顿学校,康涅狄格州的圣雷吉士教会学校——都从波士顿和纽约人家庭招收学生;有很大溜冰场的新罕布什尔州的圣保罗中学;康涅狄格州的庞弗雷特学校和罗得艾兰州的圣乔治学校,欣欣向荣,气象万千;康涅狄格州的塔夫特学校和霍奇吉士学校,用中西部的财富为在耶鲁大学取得社会成就铺平道路;此外还有纽约州的三一珀林学校,康涅狄格州的威斯特敏斯特学校,科艾特学校,肯特学校,以及上百所其他高级中学;所有这些学校年复一年的努力打造了坚实、传统、令人叹为观止的模式;对他们精神的激励就是大学的入学考试;他们的含糊的意图在上百个文告里给阐明了,例如“给予作为一名虔诚的绅士所需的彻底的精神、道德及体育方面的训练,培养孩子面对他们的时代和他们那一代人的问题的能力,为他们在文理各科打下坚实的基础。
艾默里在圣雷吉士学校待了三天,以目空一切的信心参加了各科考试,然后原路折回,拜访他的学业监护人。除了清早坐在哈得逊河的一条轮船上看见白色高楼大厦他体验到了洁净感,几乎没有见过一眼的这座大都会并没有给他留下一点什么印象。其实,他的脑子里充满了在学校里取得体育运动上的精湛技能的梦想,他把这一次的登门造访只看作是重大历险的相当讨厌的前奏而已。然而,去过之后他才知道,这次拜访并非如此。
达西大人的房子是一座古老、布局凌乱的建筑,坐落在一座俯瞰哈得逊河的小山上,房子的主人除了外出走访他的罗马天主教世界之外,住在这里颇有点像一名被流放的斯图亚特王室的国王,等待着被召回,去统治他的国家。达西大人当时四十四岁,健壮——身材有点矮胖,不很匀称,头发像金丝的颜色,个性聪颖内敛。当他走进一个房间,从头到脚一身紫色的齐整打扮,看上去就像透纳画的夕照风景画,让人既仰慕又关注。他写过两本小说:其中一本激烈地反天主教,那是在他皈依之前不久写的,而五年之后又写了一本,在这本书里他试图将他对于天主教的所有巧妙的嘲弄,转化为对于美国新教圣公会的更加巧妙的含沙射影的攻击。他是个极端的崇礼派,极富激情,因热爱信仰上帝的思想而立誓不娶,并且很喜欢他的邻居。
孩子们崇拜他,因为他言行举止就像一个孩子;年轻人乐于与他为伴,因为他依旧还是一个青年,因而不会让他们感到惊愕。倘若适逢其时,适逢其地,他或许就是一个黎塞留——目前他是一个品行非常端正、非常信仰宗教(即使并不特别地虔诚)的神职人员,非常神秘地玩弄幕后操纵的陈旧手法,尽情地体味生活的乐趣,即使不完全是尽情地享受生活乐趣。
他和艾默里一见面相互之间就产生好感——一边是和蔼快活、令人钦佩的高级教士,他可以在大使馆的舞会上风度翩翩、吸引众人眼球,一边是绿眼睛、神情专注的少年,他是第一次穿上西装长裤,在半个小时还不到的谈话中,他们各自心里都已经接受了他们之间的一种父与子的关系。
“亲爱的孩子,我等着你已经等了好多年了。拿一张大椅子过来,我们坐下来聊聊。”
“我刚从学校过来——圣雷吉士学校,你知道。”
“你母亲说了——她是个很了不起的女人;抽一支烟吧——我肯定你抽烟。唔,假如你像我,你讨厌所有的理科和数学——”
艾默里使劲点头。
“都不喜欢。喜欢英语和历史。”
“当然是的。你在一段时间里还会讨厌念书,不过我很高兴你要到圣雷吉士就读。”
“为什么?”
“因为这是一所绅士就读的学校,民主不会这么早就在你心中萌生。到你进了大学以后,你会发现民主随处可见。”
“我想进普林斯顿大学学习,”艾默里说道。“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选中普林斯顿,我觉得哈佛大学的男生都有点女人腔,就像我过去那样,而耶鲁的男生都穿宽大的蓝色运动衫、抽烟斗。”
达西大人咯咯地笑。
“我就是其中一名,你知道。”
“哎,你可不一样——我觉得普林斯顿人不紧不慢、漂亮、高贵——你知道,好似一个春日。哈佛则似乎有一点像闭门不出的味道——”
“而耶鲁就像十一月,清冷、充满活力,”达西总结说道。
“完全正确。”
他们轻松愉快地交谈着,不知不觉间说起悄悄话来,一直没有再从中解脱出来。
“我喜欢过漂亮王子查理,”艾默里宣布道。
“你当然喜欢——还喜欢汉尼拔——”
“没错,还喜欢南方邦联。”对于做一名爱尔兰爱国主义者,他持怀疑态度——他怀疑做了爱尔兰人就是粗俗土气的表现——但是达西大人明确对他说,爱尔兰是浪漫的注定失败的事业,爱尔兰人民是非常可爱的,做一个爱尔兰人务必要成为他的主要偏爱之一。
他们进行了一个小时内容丰富的畅谈,并且后来又抽了几根香烟,言语之间达西大人得知,艾默里居然没有被培养成一个天主教徒,这虽不能说让他觉得非常反感,但也觉得十分意外。一小时长谈之后,他说他还有一个客人要接待。这位客人原来是波士顿的桑顿·汉科克阁下,他是前驻海牙公使,是一部内容博大精深的中世纪史的作者,是一个声名卓著、爱国、成就辉煌的家族的最后一个成员。
“他是到这儿来休息的,”达西大人把艾默里当作同龄人一样,跟他推心置腹地说道。“我就像一处逃避沉闷的不可知论的庇护所,我觉得只有我知道他的古板思想确实已经如在海上失去了方向,渴望抓住像教会这样的结实圆木自救。”
他们一起用的第一顿午餐是艾默里少年时代难以忘怀的事情之一。他脸上洋溢着幸福,散发出特有的聪颖和魅力。达西大人借助发问和给予启发,表现了他认为是自己学问最得意的一面,而艾默里则在谈话中智慧勃发、才华横溢,让人觉得他有千万个冲动、愿望、厌恶、信念、恐惧。他和达西大人说起话来滔滔不绝,让人插不上嘴,一旁的长者由于接受能力稍差,又欠缺接受新思想的愿望,然而无疑态度并不显得冷漠,因此他似乎心安理得地只是洗耳恭听,沐浴在他们两人之间撒满的和煦阳光中。达西大人对许多人来说就是温暖的阳光;艾默里在年轻的时候也阳光普照,而到了他年龄增长了许多以后,还有在某种程度上的灿烂,但是彼此之间如此自然而然的感情流露那是再也不会有了。
“他是一个有希望的孩子,”桑顿·汉科克心里在想,凭他的见识他知道,因为他经历过两个大陆的辉煌,他与巴涅尔、格莱斯顿、俾斯麦都有过交谈——事后他曾对达西大人说道:“但是他的教育不应该只交托某一所中学或大学来负责。”
但在此后的四年中,艾默里的聪明才智的精华都集中用到了流行时尚之类的事情上,用到大学纷繁复杂的社交关系上,用在比尔特摩酒店的茶点和温泉城高尔夫球场所代表的美国社会之中。
……总而言之,他度过了非常愉快的一周,在这一周里艾默里的思想来了一个彻底的大检查,他所持的成百个理论更加坚定,他的生活乐趣使他变得雄心勃勃。并不能说他们的谈话都有关他的学业——但愿不要跟学业有关!萧伯纳是做什么的,艾默里心里只有模模糊糊的印象——达西大人倒是大谈特谈《可爱的流浪者》和《奈杰尔骑士》,不过他非常注意,讲得通俗易懂,不让艾默里扫兴。
但是与他自己同一代的人初次交锋的号角已经在他心中吹响。
“当然,你离开此地不会感到遗憾。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我们的家就是我们不会感到遗憾的地方,”达西大人说道。
“我真的觉得遗憾——”
“不对,你没有遗憾。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对你我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呃——”
“再见。”
自负者的屈辱
艾默里在圣雷吉士学校的两年,尽管既有痛苦也有洋洋自得的时候,但是对于他自己的生活来说也没有多少意义,正如踩在大学脚底下的美国“预科”学校,对一般的美国生活并没有多大意义一样。我们没有伊顿公学那样的学校来建立一个统治阶级享有的自我意识;而我们只有纯洁正派、软弱无力、无关紧要的预科学校。
他一进雷吉士学校就表现得不好,师生一般都认为他既自高自大,又目中无人,因此普遍让人讨厌。他打橄榄球很疯狂,在球场上既好表现自己、十分莽撞,又明哲保身,有危险的时候就避得远远的,只要不犯规。在跟一个与他个头一般大小的男孩子打架的时候,因惊恐而溜之大吉,围观的人都嗤之以鼻,而在过了一星期以后被人逼得铤而走险,又与一个比他壮实得多的男生打架,结果被打得鼻青眼肿,但是他倒反而感到骄傲。
他心里憎恨所有管他的老师,再加上他对待功课态度懒散、得过且过,从而激怒了学校里的所有老师。他自己也丧失了信心,觉得自己仿佛是一个被遗弃的人;开始躲在角落里生气,熄灯以后才看书。由于害怕孤独他交了几个朋友,可是因为他们并不是学生中出类拔萃的人物,所以他利用他们也只不过是出于顾影自怜而已,在他摆出对于他自己是十分要紧的架势的时候有人充当看客。他感觉到难以忍受的孤独,非常地不愉快。
然而他也有过些许慰藉。每当艾默里沉没的时候,最后淹没的是他的虚荣心,所以,当学校里的聋子老勤杂工“呜哩呜哩”说她从未见过像他这么漂亮的男生的时候,他听了心里依旧还可以产生令人欣慰的喜悦。他因自己是学校第一支橄榄球队里最灵巧、年龄最小的队员而感到得意;在一场激烈的讨论结束的时候,杜格尔博士对他说,假如他有这个愿望,他是可以在全校得最高分的,听了这个话他又感到很得意。但是杜格尔博士的说法是错误的。就艾默里的禀赋而言,他要在全校得最高分是怎么也办不到的。
苦恼,整天关在学校里,老师不喜欢、同学合不来——这就是艾默里第一个学期的情况。但是圣诞节的时候他回过明尼阿波利斯,学校里的事他什么也没有说,而且很奇怪他还表现出很喜悦的样子。
“哦,我起初因为刚到那里,人地生疏,”他用大人对小孩说话的口吻对蛙喉帕克说道,“不过我很快就习惯了——我是球队里最灵巧的队员。你也应该出去念书,蛙喉。这是很好的事情。”
好心老师一件小事
在他的第一学期的最后一晚,资深老师马格特逊先生传话到自修室,要艾默里九点钟到他办公室去一趟。艾默里心中疑惑,是要给他说大道理了,但是他主意已定,要对他谦恭有礼一点,因为这个马格特逊先生对他很和气。
传话的老师神情很严肃地接待他,示意他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他清清嗓子哼了几声,就像一个深知他须谨慎对待要处理的事情的人那样,有意表现得和气一点。
“艾默里,”他终于开口道。“我叫你来是为了个人的事情。”
“是,先生。”
“我今年一直在关注你,我——我喜欢你。我觉得你身上有一种——一种很优秀的人的素质。”
“是,先生,”艾默里努力说出话来。他很讨厌让人议论纷纷,仿佛他是一个公认的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但是我也注意到,”这位长者继续很轻率地说道,“你在男生中不很合群。”
“是这样,先生。”艾默里舔了舔嘴唇。
“哦——我觉得你不一定十分明白他们——呃——不喜欢的是什么。我现在就来说给你听听,因为我认为——呃——一个男孩子知道了他自己的问题,解决起来就容易一点了——就跟别的人所期待的一致起来了。”他带着小心谨慎的节制又“嗯哼”了几声,然后继续说道,“他们似乎认为你——呃——太自行其是了一点——”
艾默里再也无法容忍了。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说话时几乎都控制不住他的声音。
“我知道——哦,难道你不觉得我知道吗?”他的声音越来越大。“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你觉得你非得把话对我说出来!”他停了一下。“我要——我现在非得回去——但愿我没有无礼——”
他匆匆离开了办公室。在回教室的路上,在空气清冷的户外,他因拒绝人家的帮助而感到得意洋洋。
“这个该死的老东西!”他大声吼着。“好像我不知道似的!”
然而,他已经打算好了,这样一来他那天晚上不到自修室去就有了一个很好的借口,他就可以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一边大嚼巧克力华夫饼干,一边把《铁甲骑士队》这本小说看完。
可爱姑娘的一件小事
二月出现了一颗明亮的星。华盛顿诞辰的那一天,由于人们盼望已久的一件盛事的夺目光彩,纽约让他大开了眼界。在他眼里纽约就是湛蓝天空上的一道耀眼白光,留在他心中的是一幅雄伟壮丽的图画,堪与《天方夜谭》里的梦幻城市媲美;不过他这一次是借着电灯的灯光看到的,从百老汇一个接一个的招牌上和在阿斯特大饭店女人的双眸里,无不透出晶莹闪烁的浪漫色彩,他和圣雷吉士学校的小帕斯克特就是在这里用餐的。他们走在剧院座位间的通道上,迎面传来了未调弦的小提琴紧张的拨弦声和不协和的声音,闻到了胭脂扑粉的强烈、浓郁的香味,这时候他已经徜徉在奢侈享乐的愉悦气氛里了。周围的一切都使他陶醉。上演的音乐剧是乔治·M·科汉演的《小百万富翁》,他注视着舞台上一个非常漂亮的黑发少女的舞姿,两只眼睛噙着泪水,坐在那里看得出了神。
“啊——你——可爱的姑娘,
你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姑娘——”
男高音唱道,艾默里心中默默地,但是却充满激情地,表示赞同。
“你的——美妙言语——字字
震颤着我的心——”
到了最后那个音符小提琴音量加大了,并增加了颤音,少女在舞台上倒下,变成了一只折了翅膀的蝴蝶,这时全场爆发出一片掌声。啊,伴随着这样的一支旋律柔和、迷人的乐曲,在这样的气氛中恋爱,多么令人向往啊!
最后一场戏安排在屋顶花园里,大提琴对着音乐月亮发出叹息声,而轻快的冒险经历和像泡沫那么流畅的喜剧则在银白的月光下反复掠过。艾默里心中充满激情,渴望做一个屋顶花园的常客,去与一个姑娘见面,她应该长得像那个姑娘一样——最好就像那个姑娘;她的头发沐浴着金色的月光,而在他的身旁,一个不可理解的侍者在汩汩地倒着葡萄酒。在帷幕最后一次落下的时候,他长长发出一声叹息,太长的叹息,坐在前排的人都扭过头来看着他,并且说话的声音很大,他听见:
“长得多好看的男孩!”
听到这句话,他连这个音乐剧也忘了,他心想,在纽约人眼里他是否真的那么漂亮。
他和帕斯克特默默地朝他们住的饭店走去。是帕斯克特先开的口。他那不稳定的十五岁孩子的声音,用忧郁的口吻,打断了艾默里的沉思:
“今天晚上我就跟那个姑娘结婚。”
没必要去追问他上面所指的那个姑娘是谁。
“我会非常自豪地把她领回家,把她介绍给我家里的人,”帕斯克特继续说道。
艾默里确实极其震动。他真希望是他而不是帕斯克特说了这句话。他说出这句话听起来会很成熟。
“我对女演员都很好奇;她们都很坏吗?”
“不能这么说,小弟,外表是看不出来的,”老于世故的少年加重语气说道,“不过我知道那个姑娘很善良。看得出来。”
他们朝前走去,夹杂在百老汇大街的人群里,听着从咖啡馆里飘出来的音乐想入非非。一张张新面孔突然闪现,又在倏忽间消逝,就像万家灯火一样,惨白的或者搽了胭脂的,累了,然而又让使人疲惫的兴奋支撑着。艾默里痴痴地注视着这些人。他在筹划着他的人生。他准备要在纽约居住,要做每一家餐馆和咖啡馆的常客,穿一身燕尾服,一直从黄昏挨到清晨,他可以倒在床上呼呼大睡来打发午前沉闷乏味的那段时光。
“没错,那是真的,我今晚就跟那个姑娘结婚!”
满场喝彩的英雄
在圣雷吉士学校就读的第二年和最后一年的十月,是艾默里记忆中最有意义的时期。与格罗顿中学的那场比赛从一个生气勃勃、振奋人心的午后,一直进行到凉飕飕的秋日的黄昏,艾默里担任四分卫,声嘶力竭地大声喊叫,做出无法做到的擒抱,呼喊进攻套路的代号,声音减弱到沙哑、疯狂的嘶叫,但是依然有闲心去享受脑袋上缠着血污的绷带带来的兴奋,在猛扑、身体冲撞和四肢疼痛的时候,享受着过度而光荣的英雄主义带来的乐趣。在那样的时刻,勇气就像十一月的黄昏流出的葡萄酒,源源不断,因此他就是不朽的英雄,他就是一个古代挪威大木船船首站着的海盗,他就是罗兰,他就是贺雷修斯,他就是奈杰尔骑士,他就是泰德·科伊,经受了磨炼调整到了最佳状态,然后凭借自己的意志,挺身而上,挡住了进攻的势头,听到了远处的喝彩声……最后鼻青眼肿、筋疲力尽,但是对方队仍旧抓不住他,他躲过一个边卫,转身,变速,伸手挡开……扑倒在格罗顿队守门员的身后,两个人压在他的腿上,那是这场比赛的唯一的一个触地得分球。
老门槛哲学
艾默里从六年级那年的受人嘲弄的优越感和所取得的成就出发,带着一种玩世不恭的惊讶回顾上一年自己的处境。他已经完全判若两人了,假如艾默里·布莱恩会有什么样的变化,现在也都发生了。艾默里加上贝雅特丽丝加上明尼阿波利斯度过的两年——这些性格特点与外来影响的烙印就是他进入圣雷吉士时个性上的构成要素。但是在明尼阿波利斯度过的两年岁月并不是很厚的覆盖物,遮掩不了一所寄宿学校里的搜索的目光,去查出“艾默里加上贝雅特丽丝”这“两重夹层”的底细,因此圣雷吉士学校非常费力地把贝雅特丽丝这一夹层从他身上挖出来,并且开始在艾默里这一根本构件之上铺下新的、更传统的加固物。但是,无论圣雷吉士学校还是艾默里本人都不了解,艾默里这一根本构件本身并没有发生变化。他自己曾经吃过苦头的那些性格特点,即他的喜怒无常,他的爱装腔作势,他的懒惰,以及他的爱干傻事,现在已经被看作天经地义了,被看作是一个出色的四分卫、一个聪明的男演员、《圣雷吉士闲话》杂志主笔所具有的怪癖:看到可塑性很大的小男生模仿虚荣自负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久前还是一种可卑的弱点,他就觉得大惑不解。
橄榄球赛季过后,他的情绪回落到朦朦胧胧的自满自足上来。节前的舞会之夜他一个人悄然溜走,早早上了床,享受聆听小提琴的乐声飘过草地、闯到他窗子里来的乐趣。许多个夜晚他躺在床上睁着眼睛想入非非,梦见蒙马特高地的隐蔽的夜总会,在那个地区象牙白肤色的女人陪伴着外交官和富有的军人追逐浪漫的神秘,而一边乐队奏着匈牙利圆舞曲,气氛浓艳,富有异国情调,充满了吸引力、月光和冒险。春天里按照老师的要求他读了弥尔顿的诗《快乐的人》,于是他灵感迸发,文思洋溢,想象着阿卡狄亚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想象着希腊神话畜牧神潘的排箫。他把床移动了一下,让早晨的阳光一早就叫醒他,这样他就可以穿上衣服,走向六年级教室旁边的苹果树上挂着的老式秋千。他坐上秋千,越荡越高,越荡越高,一直荡到感觉仿佛荡向辽阔的天空,仿佛荡到了森林之神和仙女游玩的仙境,而仙女的面容又让他想起他在纽约街头见过的金发少女的脸庞。待到秋千荡到最高点,他仿佛看到那世外桃源真的就在一座小山的山脊后面,那褐色的路变小了,消失了,变成一个金色的圆点。
他刚满十八岁的那一年,整个春天他一本接一本大量地阅读:《印第安纳一绅士》、《新天方夜谭》、《马库斯·奥狄恩的道德标准》、《名叫星期四的男人》,这本书他读不懂但还是很喜欢;《斯多弗耶鲁求学记》,这本书简直就成了一本教科书;《董贝父子》,他读狄更斯的这本书是因为他觉得他真应该读经典一点的书籍;罗伯特·钱伯、大卫·格莱厄姆·菲利普斯、整套E·菲利普斯的侦探小说,零星的丁尼生和吉卜林的诗歌。至于他要完成的所有功课,只有《快乐的人》和立体几何学那某种性质的严密明晰性还能激起他的懒洋洋的兴趣。
随着六月临近,他觉得需要找人交谈以便阐述自己的思想,而让他感到出乎意外的是,六年级的班长拉希尔倒是一个可以一起谈谈哲理的人。在许多次交谈中,无论是在大路上,无论是匍匐在棒球场边,还是深夜点上香烟在黑暗中吸亮的时候,他们反反复复研讨学校教育的问题,并且就在那样的情况下,提出了“老门槛”这个说法。
“有香烟么?”有天晚上熄灯以后才五分钟,拉希尔脑袋探进门来,悄声说道。
“有啊。”
“我进来啦。”
“拿两个枕头,就躺在窗台上,行了。”
艾默里从床上坐起来,点上一支烟,拉希尔也在窗台上躺下,准备聊天。拉希尔最喜欢聊的话题就是六年级两个人各自的前景,而艾默里为了替他着想描绘各自的前景则从来不知疲倦。
“泰德·康弗斯?那好办。他考试会不及格,整个夏天到哈斯特伦家补习功课,凭着大约四个条件进谢菲尔德,然后在一年级的中途就考试不及格退学。然后他就回西部老家,折腾上一年半载;最后他父亲把他弄去做油漆生意。他就会结婚,一生就是四个孩子,都傻乎乎的。他将永远认为是圣雷吉士学校葬送了他的前程,所以他会把他的儿子都送到波特兰的私立走读学校上学。到了四十一岁他就会得脊髓痨死掉,他的老婆将会做一个洗礼架,也别管它叫什么,送到长老会去,上面写着他的名字——”
“打住打住,艾默里。那也太悲观了。说说你自己吧,你怎么样?”
“我进优等班。你也是。我们都是哲学家。”
“我可不是。”
“你当然是哲学家。你的脑袋多聪明。”但是艾默里也知道,不管他说得多么头头是道,抽象的、理论的、笼统的东西都打动不了拉希尔的心,除非他能说出这方面的具体内容、列举细节。
“说哪儿的话,”拉希尔仍旧坚持自己的说法。“我在这儿都让别人拖住了,一点好处也没有。我做了我朋友的牺牲品,真糟糕——帮他们做功课,解决他们的难题,夏天还无聊地到他们家里去走访,还老是要陪着他们的小妹妹玩;他们一个个都非常自私自利,我还要耐着性子,然后,他们觉得他们投我一票,对我说我就是圣雷吉士学校的‘大师兄’,算是对我的回报。我想要到人人都自己完成自己的功课的地方去,我可以给人们做一些指点。对学校里的可怜虫一个个都要讨好,这我已经厌烦了。”
“你不是个老门槛,”艾默里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
“老什么?”
“老门槛。”
“这是什么意思?”
“唔,那意思是说——那是——包含很多的意思。你不是一个老门槛,我也算不上,不过我比你更像一点。”
“谁是呢?你凭什么说你更像一点?”
艾默里想了一想。
“呃——嗯,依我看,一个人蘸了水把头发朝后梳得光光的,那就是老门槛的标志了。”
“像卡尔斯代尔斯那样?”
“对——没错。他就是一个老门槛。”
他们花了两个晚上下了一个确切的定义。老门槛长得漂亮,或者说修饰得干干净净;他有头脑,也就是说,有人际交往的头脑,他采用一切手段在诚信的大道上勇往直前,博取人心,赢得赞美,从不会惹出事来。他衣冠楚楚,尤其注重外表的整洁,顾名思义,他的头发必然是修得很短的,对半开,抹了许多水或者生发水,照现在的流行发式,朝后梳得光光的。当年的老门槛戴玳瑁眼镜,以此作为他们的标识,有这一条他们很容易辨认,所以艾默里和拉希尔从来没有认错过人。老门槛在全校各处分布,头脑总是比同龄人聪明一点,眼光敏锐一点,手下总有几个叫得动的人,但是他小心谨慎,自己的精明藏得好好的,毫不显露。
一直到读大学一年级的时候,艾默里都觉得老门槛这个分类很有价值,到了大学里,他发现老门槛的轮廓有些模糊,难以界定,因此要多次再分类,结果仅仅成了一个性格特点而已。艾默里的秘密理想具备做一个老门槛的所有必要条件,但是,除此之外,他没有勇气,没有出色的头脑和才干——艾默里也承认自己有一个与做一个正宗的老门槛水火不相容的古怪个性。
这是首次与学校传统所具有的虚伪性的真正决裂。老门槛是一个明确的成功分子,与预备学校的“大师兄”有本质上的区别。
艾默里已经明确决定报考普林斯顿大学,即使那一届圣雷吉士学校只有他一个人报考。从明尼阿波利斯流传的说法,还有从入选过“骷髅会”的圣雷吉士毕业生那里听到的故事看来,耶鲁大学有它的浪漫色彩和诱惑力,但是普林斯顿大学最吸引他。普林斯顿大学校园气氛浓,色彩艳丽,享有以美国最怡情悦性的乡村俱乐部著称的诱人名望。大学入学考试在即,中学时代黯然失色,已经成了陈年往事。许多年以后他回到圣雷吉士学校的时候,似乎已经忘却了六年级时的种种成就,只记得自己是一个适应不了环境的孩子,脑海里浮现的是一幕他匆匆走过走廊的情景,一边走一边遭到脑子里塞满了人情事理的偏激的同龄人的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