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象与本质:类比,思考之源和思维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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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本义还是比喻义?

正如给每座城市划定边界一样,我们也常常想给每个范畴划定边界,然后宣称这个界限之外的事物都不属于此范畴,就这么简单。然而,为了使这个界限不至于太绝对且有一些灵活性,我们可以给那些在这个边界之外某一特定范围内的事物一个“荣誉成员”的称号,并且给它们加上引号,以表示这些事物不属于该范畴的核心,但却是其比喻用法的一种。如果遵循这样的规矩,那么“艾丽的交际圈很大”就只有一种意思,也就是在艾丽周围有一个固定半径的封闭圆圈,凡是在这之内的人,就在她的交际圈里,否则就在这个交际圈外。如果要将“荣誉成员”的想法表达出来,就得加上引号:“艾丽的交际‘圈’很大。”为了让听到这句话的人也能明白,还得用手势表示这个引号,两只手举出胜利的V字手势,然后弯曲双手的食指和中指。这样别人才知道这个“圈”是一个比喻意义上的圈,而非真正严格限制半径的圈。如果你认为交际圈的“圈”算不上隐喻的话,那说明这个隐喻已经在你的脑中固化了,成为“已死”的隐喻,因为交际圈本身不是一个能用粉笔画出来的圈!

如果遵循这样的语言规则的话,伽利略看到的就不是木星的月亮,而是木星的“月亮”;一个人就不可能回到家这个温暖的港湾了,因为一个家不可能是一座港湾,所以只能回到家这个“港湾”,或者这个比喻意义上的“港湾”;一个人没法像给一本书一样给另一个人一个飞吻,而只能“给”一个飞吻或者从比喻意义来讲给一个飞吻;也不会在重压之下做事,因为他只能在重压之“下”或者从比喻的角度来讲在重压的下面做事。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一直举下去。

遗憾的是,这个解决方案其实帮了倒忙。首先,如上文所述,就算是我们最熟悉的那些范畴,也是没有明确边界的。其次,就算范畴的边界能够被准确定义,那么又如何来定义那些“荣誉成员”呢?到底在范畴边界之外多远才可以成为“荣誉成员”呢?这些“荣誉成员”是否也有一个固定的边界,在这个边界之外连引号都不能用了呢?是否要开设范畴化和加引号的课程,来教育我们的孩子如何说话呢?

当然,我们也可以再引进更高一阶的引号,用来表示那些比一阶引号所示的“荣誉成员”离范畴中心更远的事物。很快我们就会发现,在说话时人们一定要用手来表示各个层次的引号;说话时用得最多的表达就是“从比喻义来说”,或者是“所谓的”,等等。并且,我们还需要更多层级、更高阶的引号,好比一个个“路标”,来表示某一点到“市中心”的距离。可以肯定的是,对语言的这种“约束”很快就会成为人与人交流时最“令人头疼”的一条“鸿沟”,让人“痛”不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