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容我三思
天终于亮了。
满地血腥已被收拾干净,穴居犬蜥的尸体在陈章的建议下,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其实陈章还想把那位小蓝阿姨的尸体也烧掉的——那些穴居犬蜥身上,万一携带着狂犬病之类的病毒呢?
桃源村连赤脚医生都没一个,若是不幸感染了什么病毒,唯一能依靠的也就只剩下自身了免疫力,那死亡率可就高了去的。
这样的例子,在地球上可比比皆是。
那些烈性传染病先不提,没有特效药的时候,连常见疾病都是死神的化身。
比如说1918年忽然爆发的西班牙大流感,全地球死了至少两千五百万人。
又比如说欧洲各国互相甩锅,在俄国被称为“波兰病”,在法国被称为“意大利病”,在荷兰被称为“西班牙病”,塔希提人称之为“英国病”,在意大利、波兰和德国又被称为“法国病”,土耳其最狠干脆叫做的“欧洲病”的花柳病梅-毒,在青霉素被发明出来之前,肆虐数百年弄死了无数人,还让数倍于死亡者的人生不如死。
所以了,陈章不仅自己死活都不去碰那些尸体,还拉着红菱和红蝶也不让她们去碰,至于早早就接触了那些尸体的村长大叔,陈章就是能为其默默祈福了。
嗯,出于利人利己的原则,陈章强烈建议所有近距离接触了尸体的人,用开水去清洗衣物以及身体,并再度提醒村长大叔那位小蓝阿姨的尸体真的不能留,一把火烧了比较好。
陈章前半部分的建议,庄之流接受并强制要求所有人照做了,但他却再度拒绝了烧尸体的请求。
为什么不烧呢?
陈章无法理解村长大叔的思路,既然烧尸体的正确建议确实无法通过,陈章也就懒得继续尝试了,他用回去补个觉的理由,远离了停尸之地。
红蝶与红菱本打算陪陈章一起回去,被陈章拒绝了。
都已下定决心改要动用神笔了,这点最基本保密意识陈章还是有的。
独自回到暂住的小竹楼,特意转了个圈确认四下无人之后,陈章关门闭户拿出了神笔。
首先,是熟练的取出笔芯。
笔芯里,黑色墨水、红色墨水以及金色墨水加起来,果然还是也就只能写四五十个字的分量。
必须使用尽量简洁,尽量准确的文字来描述我想要达到目的。
红色墨水与金色墨水,都有什么负面效果还是未知数,所以最好是尽量先不动用到这两种墨水。
那么,首先确定想要达成的目标。
目标其实已经很明确——“就算是正面遭遇黄金沙漠里最强的魔法怪物,也至少能够拥有自保的能力,还要限定是法术类型的能力,近战肉搏类型的能力一不小心就会受伤,不适合我。”
OK,容我三思……
唔,大概是姿势不对,换个姿势再三思……
再再三思……
不想了,脑壳青疼!
活见鬼,明明道理我都懂,可想化成符合要求的文字,怎么就死活都鼓捣不出来呢?!
头大不已的陈章,不自觉的开始抓自个儿后脑勺,他忽然很想念幼儿园、小学、初中以及高中的语文老师们。
奶奶的,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以后谁要再敢在我面前BB“读书无用”,我保证不打死他。
只是挠完头、吐完槽,陈章也只能再换个姿势,去继续思考如何把思想化成文字的问题。
就写“我忽然学会了法术,强的谁也打不过”怎么样?
不行,不行。
谁也打不过,还是有歧义。
中国男子足球队谁也打不过。
和中国男子乒乓球队谁也打不过。
能一样么?完全就是截然相反的两个概念嘛!
真要写这句,神笔百分之百会把我一脚踢进中国男足,到时候怕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那,换成“我忽然学会的法术,中招者当场失去反抗能力”怎样?
好像还是有问题,神笔八成又要玩我,搞出我的法术百分之百打不中敌人这种恶心套路吧。
重新想!重新想……
思来想去,横竖都觉得所想到的设定漏洞无数的陈章,又想抓头了。
不过俗话说得好,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在生死攸关这份压力之下,陈章渐渐的也有了思路,他隐隐生出了眼前只剩下最后一层窗户纸,再加把劲儿就能得到最合适答案的强烈感觉。
可就在这时,紧闭的窗棂推开,一只浑身染血的的碧眼白狐跳入了屋内。
大概是觉得进屋就等于安全了吧,浑然鲜血淋漓的碧眼白狐只来得及深深看了陈章一眼,就再也坚持不住的闭上了双眸,软倒于地!
“奴奴你这是怎么了?!”
目睹了这一幕的陈章,哪里还顾得去其他,三步并作两步就奔到了碧眼白狐倒地之处。
奔过去的陈章,第一个想法是把碧眼白狐抱起来,但手伸到一半他忽然又想起,受伤的病患似乎不能随便乱动,因为很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什么的,于是他连忙又把动作改换成了去探碧眼白狐的鼻息。
气若游丝……
陈章心里顿时咯噔一下,他强自镇定再看想碧眼白狐的浴血之躯。
奴奴的背上,斜插着一把造型诡异的骷髅骨刀,伤口处肿胀溃烂,流淌出来的血是不正常的青黑色!
奴奴左前腿血肉模糊,整只左爪都没了!
奴奴腹部被破开了一个大窟窿,里面内脏一片血肉模糊!
右后腿虽然还在,可那完全不自然的弯折角度,分明代表着里面的骨头已经粉碎!
明明受了这么多、这么严重的伤,竟还拼死挣扎着回到我身边才不支昏迷……
换成是我,恐怕半路上就已经死了啊——
奴奴,你一定很疼的吧,主人、主人我这就帮你解除痛苦!
看着眼前血肉模糊的碧眼白狐,陈章脑海里翻腾着的却是他创造出奴奴之后,与奴奴快乐相处的那一幕幕。
打游戏时,奴奴总会笑话我技术差,却从来不会离我太远,宁肯她自己被打死也不愿让我倒地。
吃东西时,奴奴总会嫌弃我做的东西难吃,可是遇到好吃的,她又总会把最好吃的留给我。
睡觉之时,奴奴老说我打呼噜说梦话吵的她睡不着,可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她都是蜷缩在我的枕头边,脑袋和我紧紧挨着的……
奴奴啊,我知道你为什么会受这么重的伤了,你肯定是和玩游戏时一样,怕我有危险所以悄悄跑去了黄金沙漠那边,主动出击绞杀盲眼蜥魔、地穴居犬蜥之类的怪物,对不对?
奴奴,你为什么不和我商量一下呢?
主人我就算不能和你并肩作战,至少开动脑筋出谋划策啊!
何至于、何至于……
陈章心如刀割,他双手颤抖着想要去拔掉奴奴背上那炳骷髅骨刀,那样至少能够让奴奴死了稍微舒服一点,不是么?
一支笔,从附下身的陈章胸前,划出道漂亮的弧线,不偏不倚撞到了骷髅骨刀,发出了噗的一声闷响。
原本哀默到快要心死的陈章,却因为这个意外而忽的眼前一亮!
啊该死!
我特么难道是傻子不成?!
奴奴还有救!
因为我还有这只神笔啊!
“奴奴,你撑住!你一定要撑住啊!别死,主人我这就救你!”
陈章撸起左臂衣袖,想也不想的就在左臂上,写下了一行文字——
“给我能拯救奴奴的超能力,立即!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