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模式:高职院校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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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由政府主导,确保高职教育的公益性

高职教育是坚持市场化,还是强化公益性?是市场责任,还是政府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由此,从法律上确立了教育的公益性。高职教育也不例外,它是市场无法有效供给而由政府主导并供给的一项公共服务,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可以使国家、社会、企业和学生四个主体共同受益。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政府必须在高职教育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广州市在发展高职教育方面,政府始终起主导作用,这能确保高职教育的公益性,如广州市属六所高职院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投入(详见表1-2)。除在办学经费投入上起主导作用之外,广州市政府还通过顶层设计、深化广州市属高职院校内涵建设、创新管理制度等方式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