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英雄救美
“前面有片小树林,人烟稀少,可是过了树林就要上大路了,只能在那里下手。”两人悄悄预谋。
没多久褐衣女子跟仆人就到树林了,褐衣女子老觉得有人在跟踪自己,回头一看,又不见人影,以为叫花子又跟上来了,不由加快了脚步。
女子和仆人快步往树林外走,突然前面跳出一精瘦男子,男子两手抱于胸前,一手摸着自己那几根扎手的胡须,脸上露出猥琐的笑容,眼睛不住地打量着褐衣女子周身。
褐衣女子非常机警,左手拿剑鞘,右手握剑柄,作势便要拔剑相拼,另一男子也悄然出现在女子身后。
褐衣女子怒问道:“你们要干什么,为什么跟踪我们。”
这色咪咪的精瘦男子随口便道:“素闻金国女子豪迈不羁,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我们只想跟你交个朋友,这不,来请姑娘一起喝杯酒。”
仆人一听,这是在调戏少主子,急忙说道:“你们睁大眼睛看看,我们主子可是纳兰王府的千金,我看你们是活腻了”。
两男子相视一笑,精瘦男子道:“金人强占我大宋,杀我大宋百姓,我只有找姑娘你来发泄一下心中的悲愤,我这也算是为国争光了,呵呵。”
另外一个男子吞咽着口水道:“呵呵,我也要为国争光。”说罢,径直上前,一掌拍在仆人后脑,仆人一声没吭,便倒地不起了。
褐衣女子拔出剑来,左右提防,一边说道:“你们别过来。”还一边用脚去蹭躺在地上的仆人,想让仆人醒一醒。
褐衣女子抖若筛糠,一剑就朝着前面精瘦男子胡乱刺去,精瘦男子看准时机,一脚刚好踢在女子握剑的手上,褐衣女子只感觉手腕一震,虎口一松,剑便脱手飞出。
褐衣女子大喊:“救命啊!救命啊!”精瘦男子淫笑道:“你叫得越大声,老子越是喜欢”。
精瘦男子按耐不住,作势欲扑。不知什么时候一把剑突然架到精瘦男子的脖子上,精瘦男子感受到脖颈处剑锋的冰凉,身子一震,刚才狂放的神情马上变成了一副龟孙子的模样,一边求饶,一边双腿微弯准备下跪。
转身却见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子,有些不以为然,弯曲欲跪的腿,马上挺直,怒目相对,道:“哪来的叫花子多管闲事,还不赶快把剑拿开”。男子见叫花子一动不动,手背迅速往上一顶剑身,同时身子向后一转,很是轻松得意,嘴角刚露出笑容又马上僵住了,剑锋还在脖颈处刚才的位置上,仿佛没有移动过。
没多想精瘦男子头迅速往剑身下一绕,一个懒驴打滚,向后一个后空翻,再朝自己同伴一个侧翻,想让同伴帮自己解围。
精瘦男子落定之后,正欲喘息,斜眼一看,一杆乌黑发亮的长枪抵住了同伴的胸口,那柄冰凉的剑身还架在脖颈处,年科使的剑招便是少林枪法中的缠字诀,如毒蛇吐信,紧缠对手,不死不休。
精瘦男子还想逃,不知叫花子何时又到了自己身后,自己屁股被一股巨力往上一推,自己在空中转了两个空翻才落地,刚好跪在女子面前,感觉身后有劲风袭来,正扭头一看,自己的同伴砸了下来,两人一撞,顿时眼冒金星,头破血流。
这两男子武功都是些野路子,哪遇见过这样的高手。精瘦男子头也不敢抬,惊恐万分,吓得全身直打颤,使劲在地上磕头认错:“爷爷饶命啊!我家中还有妻儿老小等着我养活呢!饶了我吧!”
年科初入江湖,不知江湖险恶,有些心慈手软,听见这人唤自己作“爷爷”,认错态度诚恳,便少了几分怒气,多了几分宽容;年科是“吃软不吃硬”之人,完全忘记这两人刚才的苟且行径,想叫二人“滚蛋”,可一看褐衣女子双眉紧锁,杏眼圆瞪,便问道:“姑娘,你看他们已经知错了,该怎么处置?”
褐衣女子虽是庆幸自己得救,自己也没有多大损失,但最讨厌这种下流无耻之徒,接过年科递来的剑,转过头,不去看精瘦男子摇尾乞怜的样子,举剑大致对着精瘦男子身上便刺了下去,只听精瘦男子“啊”的一声哀嚎,女子双眉微颤,眼睛一眯,仿佛剑也刺到了自己一般,也不知刺到男子哪里?刺得深不深?对方伤得重不重?从手感已经知道定然是刺进肉里了。
年科心想:“看来这女子从未伤过人啊!”
精瘦男子鲜血喷溅而出,蜷缩在地上痛苦地挣扎,另外一个男子忙去搀扶受伤的精瘦男子,两人快步离去。
年科再看褐衣女子,脸色煞白,握剑的手抖个不停,便欲唤醒仆人离开,可是怎么摇仆人,就是没有反应。
年科走到仆人身边看了一下,听了一听,道:“不必担心,从他心跳快慢和呼吸来判断,他并无大碍,应该是后脑受到重击,血液凝滞,导致供血不足,才会昏迷不醒。”
褐衣女子急切地问道:“你能让他醒过来吗”?
年科想了想说:“那我试一试”。
年科手指在他的印堂穴轻轻一按,一丝真气灌入印堂,印堂穴开始轻微的跳动了几下,仆人全身一抖,眼睛一睁,起身“嗷嗷”直叫,捂着后脑左右摇晃,道:“好痛啊!刚才谁打我?小姐,淫贼呢!”
仆人见叫花子又出现在面前,骂道:“臭叫花子,你怎么又跟来了?”忙问小姐道:“这叫花子,他对我做了什么。”褐衣女子见自己的仆人没事了,便一拍仆人的肩膀道:“休要无礼,这可是我们的大恩人,刚才他救了你。”
仆人揉了揉后脑,有些不相信的样子。
褐衣女子转身对年科道:“敢问恩人尊姓大名。”
年科感觉褐衣女子突然转变态度,声音也变得温柔许多,自己倒有些不习惯。年科挠了挠湿哒哒的头发,道:“我叫陈年科,你叫我陈大哥便可。”褐衣女子点头道:“哦,‘陈大科’,好奇怪的名字啊!我叫纳兰瑞雪,是…。”
纳兰瑞雪正欲报出家室,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想起父王吩咐过: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乱在外面表露身份,以免徒增祸端。”
三人同行,一路闲聊进了汴京城才分别,年科从褐衣女子口中得知:现已是金天会九年,南宋绍兴元年,刘豫从大名迁都于汴梁,改大名为北都。
年科不禁感叹:岁月如梭,皇朝更替,自己在潮湿阴冷、暗无天日的地底独自生活了一载有余。
纳兰瑞雪以前以为自己师父最厉害,看到年科出手之后,对年科崇拜不已。而年科这则是生平第一次见到金国人,给年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字‘臭’。
年科不知道金国人喜欢吃羊肉、喝羊奶,身上穿戴也是毛裘制品;又因年科的味觉、嗅觉等已经异于常人,所以老远就能闻出这股腥臊的膻味。
年科心中惋惜:虽然这女子非常漂亮,但是身上有股子怪味,可惜了,以后找媳妇,可不能找这么臭的,要不然可苦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