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故事6:宗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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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罗马天主教会(1300—1517)

基督教的贡献

宗教是知识界最后才开始了解的东西。年轻时,我们可能以一种自豪的优越感,对受人珍视的宗教加以轻视;在疑惑之年,却眼见它在一个世俗科学化的时代里,竟能繁荣发展,且又历经伊壁鸠鲁、卢克莱修、卢奇安(Lucian)、马基雅维利、休谟(David Hume)与伏尔泰等人的致命打击之后,还能悠悠复活,我们确实惊异。在感叹的同时我们不禁产生疑问——这种恢复力的奥秘究竟何在?

即使最睿智者想要妥适地解答,恐怕也须阅历百世才能办到。他可能先得认清:即使在科学发达之际,仍有无数现象无法以自然原因、数量及必然结果立即予以解释。心灵的神秘仍然非心理学之公式所能表现。在物理学方面,支持科学定理成立的令人震惊的同一个自然秩序,仍可能合理地维系对宇宙神灵的一种宗教信仰。我们的知识如同在无知的大漠中一座渐渐消退的海市蜃楼。生命并非全不可知。任何无法解释的现象,都被假设有自然或超自然的起源,有时这样假设,有时那样假设。在相互矛盾的事实前,唯有少数人能坚持不予评断。大部分人类仍将神秘的事物或事件,归因于凌驾在“自然法则”(natural law)之上的超自然物。宗教一向即为对超自然物的崇拜——包括慰藉、祈求或膜拜。芸芸众生,尽为生命所苦,倘自然之力无济于事,他们乃转而求诸超自然的掖助。于是,他们由衷地感激并接受那能带给生存以尊严与希望,能带给世界以秩序和意义的诸般信仰。倘若他们不能相信自然的残酷无情、历史的奸诈血腥及他们自己身受的苦难与剥夺,是属于人所不可思议的神的设计的一部分,他们便很难耐心忍受凡此种种痛苦。无人能知其原因或命运的宇宙,不啻是一所知识的监狱;我们总愿意相信这一出伟大戏剧有一个公正的创作者和一个高远的目标。

尤有甚者,我们都渴望生存,我们觉得大自然生生不息地孕育人类与心灵,而其目的却只是待他们发展成熟时一举消灭之,这实在令人难以理解。科学给予人越来越大的力量,反而使人越来越微不足道;它改进了人的工具,但疏忽了它的目的;它对人类终极的起源、价值与目的,不发一言;它并未赋予生命、历史以意义或价值,这些是不因死亡或历史而取消的。因此,人们宁取自己觉得可靠的感性,而不取并不那么确切实际的理性。他们在厌倦了对凡世的思考和探索自然所感到的惶惑无助后,便竭诚欢迎一个权威教会的引导、悔罪的洗净及历经考验后而长久建立的坚定教条。由于不愿失败,不愿所爱者被剥夺离去,再由于罪的阴影与死亡的恐惧,人们觉得自己被上天救赎,因而洗除罪恶与恐怖,受到希望的慰藉与激发,并升到一种如神一样的永生境地。

同时,宗教也带给社会与国家错综而普遍的影响。传统的仪式抚慰了精神,并联系了世世代代的子孙。地方教会将个体集合成社群,成为一个大家庭。英国大教堂则成为统一自治区的产物与骄傲。生命得到神圣艺术的润饰,而宗教音乐也将舒缓、和谐注入人类心灵与群体之中。宗教对与我们本性相违、对文明不可缺的道德典范,提供了超自然的制裁与支持——无所不见的神灵、永生受罚的威胁、万世至福的许诺,及不尚人间脆弱的权威而尚天上神力的圣训。我们的本能经过1000个世纪的不安与追逐陶铸而成,这些本能使我们适合成为凶悍的猎人与贪婪的多妻者而非和平的市民。人们曾具有的活力胜过目前社会的需要。欲使社会文明,人们必须每天百次自觉或不自觉地节制这些本能。远在史前时期,家庭与国家早已乞援于宗教以缓和人类野蛮的冲动。父母发现宗教可驯服任性的孩子、使之趋于中庸与自制;教育家则珍视其为陶冶青年的无上法门;而政府也久已寻求与宗教合作,以便从人类分裂的自我主义与自然的无政府状态中,构筑出社会秩序来。倘若宗教不曾存在,则大立法家像汉谟拉比(Hammurabi)、摩西、莱喀古斯(Lycurgus)与庞皮利乌斯(Pompilius)也必会发明出来。但事实上他们并不需要如此,因为宗教是自动并不断地发自人类的需要与愿望的。

从君士坦丁到但丁,经过了千年风雨,基督教会终将宗教这份礼物赠给了人类。基督教会将耶稣的形象铸成德行的神圣化身,借以使粗鲁的野蛮人归向文明。同时,它也造成了一种信条,使每个不论多么卑微的生命都成为一个崇高的宇宙剧的一部分。它将每一个人和创造他的上帝极为紧密地连在一起,这位创造者,曾经在《圣经》中训诲大家,并订出一种道德典范。他曾自天堂而降,为救赎人类的罪恶而备受侮辱甚至死亡;他曾经建立教会,作为他圣训的宝库与他权威的世俗代表。这部伟大的“戏剧”年复一年地滋长着;圣者与殉道者为其教义而死,并将楷模留赠给一般信徒。各种形式的艺术与成千上万的作品解释这部“戏剧”,而使其永生在每个人甚至不识字者的心灵中。圣母玛利亚因而成为“所有诗歌中最纯美的花朵”,成为女性温柔体贴与母爱的典型,成为最柔和的圣歌与祈祷的接受对象,也成为雄伟的建筑、雕刻、绘画、诗歌与音乐的灵感之源。感人的仪式每天从百万圣坛和弥撒那种神秘而崇高的庄严中升起。忏悔与苦行净化了悔悟的罪人,祈祷则安慰并使其坚强。圣餐使他凛然与耶稣基督同在,而临终圣礼的洗涤、涂油,使其期待天堂。在对人类的服务上,宗教绝少发展成如此的多彩多姿。

教会的鼎盛,是凭着其教义的安慰、仪式的魔力、信徒的高尚道德及主教的勇气、热诚与圣洁。主教法庭的公正,取代了罗马帝国政府空出的席位,而成为基督教世界中黑暗时代(约524—1079年)秩序与和平的主要源泉。西方经过野蛮民族涌入意大利、法国、英国与西班牙之后,欧洲文明的复活实得力于教会而非其他任何机构。教会的僧侣开垦荒地,其修道院赈济贫民,教育孩童,安顿旅客;其医院则收容病患与穷人;其修女院则庇护孤寡妇女,将她们母性的冲动转移到社会服务;修女独力抚养女孩子,达数世纪之久。古典文化之所以没有完全丧失在文盲的洪流里,是因为僧侣们在被要求对许多异教抄本予以摧毁之余,还抄录并保留了其中成千的作品,因而延续了用以书写的希腊文与拉丁文。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文主义者便在圣高尔(St.Gall)、富尔达(Fulda)、蒙特卡西诺(Monte Cassino)等地的教会图书馆,发现了从未听过耶稣之名的灿烂文明的珍贵遗物。从安布罗西(Ambrose)到沃尔西(Wolsey),凡千年之久,其间从事训练西欧教师、学者、法官、外交家与大臣工作的,即是欧洲的教会。从阿伯拉尔(Abélard)诞生算起,建立大学与哥特式教堂,以供知识分子和虔诚的人们安栖的,也是教会。在教会的保护下,经院派哲学家恢复古人试图以理性解释人生与命运的企图。整整9个世纪,欧洲所有的艺术,几乎都受到教会的启发与资助。即使艺术染上异教色彩,文艺复兴时的教父们仍然继续给予资助。音乐在达成较高的形式时,无疑是教会的贡献。

更重要的是,当教会的发展如日中天之际,还带给欧洲各国一种国际道德规范与政府。恰似教会在学校里所教的拉丁文,以之作为各国学术、文学、科学与哲学统一的媒介,天主教也以教义与仪式带给尚未分成列国的欧洲一种宗教上的统一,罗马教会以其神圣建筑与精神领导权,倡言自己为一个国际法庭,而使所有君主与国家,均须对之负起道义责任。教皇格列高利七世(Gregory Ⅶ)拟订了欧洲基督共和国的教旨;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Henry Ⅳ)则在卡诺沙(Canossa)向格列高利屈服而承认了这一事实(1077年)。一个世纪之后,较为强硬的君王巴巴罗萨(Frederick Barbarossa)在长期的抵抗之后,也在威尼斯向那位较为软弱的教皇亚历山大三世(Alexander III)卑躬屈膝;1198年,教皇英诺森三世(Innocent III)更是大大提高了教皇的权力与威望。这样,格列高利期盼着的一个道德上的超级国家理想,一时之间似乎已经实现。

然而这一美梦,终因人性而宣告破灭。教皇的司法人员同样讲人情、怀偏见、爱钱财,甚至敲诈勒索;而同样身为人的国王与人民,当然也不满任何超越国家的权力的存在。法国日渐增加的财富,激发其国家主权的雄心。国王菲利普四世(Philip Ⅳ)即为法国境内教会财产的所有权向教皇博尼费斯八世(Boniface Ⅷ)挑战并获得成功;国王的使臣将年老的教皇拘押于阿纳尼(Anagni)达三天,而博尼费斯不久之后也一命呜呼(1303年)。宗教改革的基本层面之一——世俗君主对抗教皇——于此开始。

纳地尔的教会(1307—1417)

整个14世纪,教会饱受政治的屈辱与道德的腐化。教会从彼得与保罗虔诚的信仰开始,逐渐成为一个具有家族性、学院性、社会性与国际性教条、秩序及道德的庄严体制。但如今则堕落为一个既得利益集团,专务自保和财利。菲利普四世促成一位法国人当选教皇,同时说服他将罗马教廷迁移到罗讷河(the Rhone)的阿维尼翁(Avignon)。如此,嗣后的诸教皇即成为法国的人质与囚犯,达68年之久,这使其他国家对教皇的崇敬与捐献,也因之急速减少。受制于人的教皇为了补充财库,便向教会各阶层、各修道院及各教区更贪厉地广征税收。每一个教会派定的人员均须将第一年薪俸的半数,汇交给教廷——教皇的行政组织;嗣后则年取1/10,称为什一税。凡新任的大主教均须为一袭披带而偿付一笔可观的金钱——披带由白羊毛编织而成,是主教权威确定的标志。任何一位红衣主教、大主教、主教或修道院院长去世时,其私人拥有的财物均归于教皇。在教士死亡与继任者的述职期间,圣俸的净益由教皇接收,因此,教皇受到指控,认为他故意延长这一时间以图利。凡从教廷下来的判决或宠惠,均须赠礼答谢,而所谓的判决有时视赠礼的厚薄而定。

教皇这种税入的大部分,用来维持教会之中央组织,使其成为欧洲社会道德上的政府,但这种合法的方式越来越不成功。然而,部分税收却进了教士的私囊,有些甚至用来酬劳聚集在阿维尼翁的高等妓女。芒德(Mende)的主教杜兰德(William Durand)在向维也纳宗教会议所呈送的论文中写道:


倘使罗马教会开始将恶例从自身除去,整个教会才能受到革新……教会人士丑闻昭彰,而民众们事实上已受到传染……因为在境内的所有地区……罗马教会已经染上臭名,大家都在呼喊宣扬说,在教会怀抱中的所有人士——从大人物甚至到最小角色——都心向贪婪……由于教士的宴会比皇族、国王更加奢侈……整个基督教人民显然已从教士那里学到贪婪的坏习而弄得声名狼藉。


“狼群控制着教会,”阿尔瓦罗·佩拉约(Alvaro Pelayo),这位西班牙的高级教士喊道,“它们是以信仰基督的羊群的鲜血为食。”本人是敛税能手的英国爱德华三世(Edward III)提醒教皇克莱门特六世(Clement Ⅵ)道:“耶稣十二使徒的后继者,是受托来引导主的羊群走向草原,而非剪取其毛。”

在德国,教皇的收税人横遭追捕、监禁、残害及勒杀。1372年,科隆、波恩、克桑滕(Xanten)及美因茨诸地的教士凭誓团结起来,拒付格列高利十一世征收的什一税。

在所有的抱怨与叛变中,教皇仍继续声明他们对世俗国王们的绝对主宰权。约1324年,特里翁福(Agostino Trionfo)在教皇约翰二十二世的资助下,写了一篇《教会统治者概说》(“Summa de Potestae Ecclesiastica”),以回答帕多瓦(Padua)出身的马西利乌斯(Marsilius)和奥卡姆(Ockham)的威廉对教皇职位所做的攻击。特里翁福认为教皇的权力来自上帝,他是上帝在尘世的代理人,即使他是一个大罪人,也得对他服从,他可以由宗教大会以重大异端的罪名而罢黜。在位的教皇权力仅次于上帝,超越所有世俗君主。他甚至可以不顾人民或选民的抗议而随意废立国君与皇帝,他既可取消世俗君主的法令,也可废弃国家的宪法。王侯的任何法令,非经教皇同意,均告无效。教皇甚至高于天使,而与圣母玛利亚及诸圣者接受同一礼敬。教皇约翰二十二世便是这种高高在上的教皇的典型,且对其视为理所当然。

然而,教皇逃离罗马及屈从法国,毕竟损伤了他们的权力与威望。阿维尼翁的教皇们,似乎在向法国表示附庸的媚态。在红衣主教团134名的提名者中,法国人竟然占了113位。英国政府对教皇在英法“百年战争”(the Hundred Years'War)中贷款给法国一事,愤怒异常,其默许威克利夫攻击教皇,系事出有因。德国的选民反对教皇对国王、皇帝的选派再做任何干涉。1372年,科隆各修道院院长公开承认说:“罗马教廷已受到如此轻视,致使这些地区天主教的信仰似乎受到严重的危害。”在意大利,一些教皇属下的邦郡,像拉丁姆(Latium)、安布利亚(Umbria)、马尔凯(Marches)及罗马纳(Romagna),都被雇佣兵制下的暴君割据,他们向遥远的教皇表示形式上的礼敬,却保留自己的收益。当教皇乌尔班五世(Urban V)派遣两位代表到米兰,欲将违抗他命令的主教贝尔纳博·威斯孔蒂(Bernabò Visconti)除名时,来使竟然被迫吃下教皇的训谕——包括丝带、羊皮纸及封印(1362年)。1376年,佛罗伦萨与教皇格列高利十一世争吵之后,没收该地区教会的所有财产,关闭主教法庭,废除宗教裁判所的建筑,监禁或绞杀反抗的教士,并请求意大利终止教会所有世俗的权力。很显然,阿维尼翁的教皇已因他们对法国的效忠而丧失了整个欧洲。迄至1377年,格列高利十一世才将教皇职位迁回罗马。

他去世时(1378年),红衣主教团举行教皇选举会议,其中法国人虽占绝对多数,但怕罗马人暴动,于是推选一位意大利人当教皇,即乌尔班六世。但乌尔班并不“乌尔班”(Urbane为文质彬彬之意,与前一词谐音),他脾气非常暴躁,并且极力坚持与当时教阶组织意见相左的改革,因而红衣主教团申明其选举是被迫而出,宣告无效。于是,他们再改选一位日内瓦出生的罗伯特当教皇。罗伯特在阿维尼翁登基为克莱门特七世,而乌尔班六世则在罗马坚持教皇的职位不放。教皇权分裂时代(1378—1417年)便如此产生,正如为宗教改革铺路的许多力量一样,其分裂也受到民族国家兴起的左右。事实上,这次分裂是法国对英国之战争中,为保留教皇道义上与财政上支援所做的尝试。那不勒斯、西班牙与苏格兰起而效尤,投向阿维尼翁一边,但英国、佛兰德斯、德国、波兰、波希米亚、匈牙利、意大利与葡萄牙则接受乌尔班。教会成为两个敌对阵营的武器与牺牲品。分裂为二的基督教世界视另一半为异端、为亵渎而逐之于教会之外;每一方都宣称由对方礼拜祭司所主持的圣餐无一价值,而由此领洗的儿童、忏悔的罪人及涂油的临终者,仍难赦重罪,倘其死亡,必注定堕入地狱——轻者也在地狱边缘。日渐扩张的伊斯兰教在嘲笑日渐解体的基督教。

乌尔班六世之死(1389年)并未带来和解。那14位红衣主教在自己的阵营里另外选了博尼费斯九世,继而是诺森七世和格列高利十二世,而列国的割据也延长了教皇职位的分裂。克莱门特七世去世时(1394年),阿维尼翁的红衣主教团便另选一位西班牙人当教皇,即圣本笃十三世(Benedict ⅩIII)。他声言,要是格列高利十二世同意与他步调一致,他便辞职。但格列高利的亲党早已各应教职,当然不听这一声言。格列高利方面,有些红衣主教也背离了他,要求召开宗教大会。法国国王催促圣本笃十三世退位,但遭到拒绝。法国因而拒绝与他联盟,改采中立。圣本笃逃到西班牙时,他的红衣主教们加入那些离开格列高利的红衣主教,联合呼吁在比萨召开宗教会议并选举一位大家都接受的教皇。

几乎在1个世纪之前,那些反抗的哲学家为此已经定下“教会会议至上主义调停运动”(conciliar movement)的理论基础。威廉反对教会与教士混为一体。他说:“教会是所有信仰者的集合。”又说:“整体比任何一部分具有更优越的权力。”前者可将其权力交托给由主教与修道院院长组成的宗教会议;这一会议有权选举、训诫、处罚甚或废立教皇。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也称,宗教大会是基督徒集体智慧的汇合,任何人怎可以将一己之智力驾越其上?他认为这一大会的组成不仅是教士,并且也应有由人们选出之教外人士参加。巴黎大学的一位神学家海因里希·朗根斯泰因(Heinrich von Langenstein)于1381年便将这些主张应用到教皇的分裂问题上。他论辩道,不论何种逻辑,在声称教皇至上的旋涡中,都无法避免危机的兴起,其唯一解决之途是:只有在教皇权之外并凌驾于红衣主教的另一种权力,才能将教会从正在摧毁其本身的一团混乱中挽救出来,这一权力就是宗教大会。

比萨的宗教大会于1409年3月25日举行。它邀请圣本笃十三世和格列高利十二世出席,但他们漠视不理。于是大会宣布废黜他们,并另选出一位新教皇亚历山大五世,建议他在1412年5月以前召集另一次宗教大会,然后该会再行解散。现在教皇已由两位增为三位。亚历山大并未因其死亡(1410年)而解决问题,因为他的红衣主教们选了自约翰二十二世起未曾一见的约翰二十三世——这位最难驾驭的人登上了教皇宝座。以前在博洛尼亚当主教的科萨,这位教会雇佣兵队长,曾大事聚敛财富,无所不用其极。他对娼妓、赌博及放高利贷者,均予征税。根据其秘书的透露,他曾勾引了200位处女、已婚妇女、寡妇与修女。他拥有金钱与军队,也许他可从格列高利的手中征服各个效忠教皇的国家,促使其因财库困绌而逊位。

约翰二十三世尽可能地拖延在比萨所宣告的宗教会议的召开。当这一会议于1414年11月5日在康斯坦茨(Constance)举行时,出席的应该有3位总主教、29位红衣主教、33位大主教、150位主教、300位神学博士、14位大学代表、26位王子、140位贵族及4000位教士。这些出席者将构成基督教历史上自尼西亚大会(325年)以来规模最大、最重要的一次大会。然而只有一小部分人参加会议。1415年4月6日,这个伟大的集会颁布了一道洋洋得意并带有革命性的告示:


在康斯坦茨举行的这次神圣的宗教会议,依据圣灵而合法召集,用以赞美上帝、终止目前的分裂、谋求教会首领与会员的统一与改革……因而制定、宣告、昭示如下:首先,大会声明此一会议……代表教会斗士,其权力直接来自耶稣基督;每一人士,包括教皇在内,不论其是何阶级或身份,均应服从大会所订的有关信仰、终止分裂与教会领袖及成员通盘改革诸事。同时,大会宣称,倘使任何人……包括教皇在内,拒绝服从这一圣会所订有关终止分裂或教会改革的命令、法规及训谕者,均将受到适当的处分……必要时并将诉诸其他惩戒途径。


这次会议要求格列高利十二世、圣本笃十三世及约翰二十三世三人退位。在未接获约翰回答之前,大会便指控他有54条罪状,指控他为异教徒、压迫者、骗子、圣职买卖者、卖国者、淫棍、窃贼;尚有其他16项罪名被认为过于严厉而遭压制。1415年5月29日,他终被废黜。格列高利十二世则较为柔顺与圆滑。他同意辞职,但附带一条件,即先允许他以自己的权威再召集一次会议。会议重新召开后,大会接受了他的辞职(7月4日)。为了进一步证实其正统权威地位,大会焚死波希米亚的宗教改革家胡斯(7月6日)。到了7月26日,大会复宣布废黜圣本笃十三世,他此后定居在瓦伦西亚(Valencia),直到90岁去世前仍自居为教皇。1417年11月17日,选举委员会终于选出红衣主教奥托内·科隆纳(Ottone Colonna)为教皇马丁五世(Martin V),所有的基督徒都承认他是正统。教皇的分裂,暂告结束。

这次宗教会议在此虽告胜利,却失败于另一方面——改革教会。马丁五世很快掌握了教皇的一切权力与特权。他唆使每一国家的代表团体相互对抗,说服他们接受一项笼统而无害到最小限度的改革。大会终因拖不起而屈从于他,1418年4月22日,终于解散。

教皇的胜利(1417—1513)

马丁五世重新组织教廷,使之更宜于行使职务。但他除了模仿当时的世俗政府与卖官鬻爵外,也寻不出资助教廷之法。因为教会可以整个世纪不事改革而存在,却受不了一个礼拜没有钱,马丁认为金钱比改革更为迫切需要。1430年,马丁逝世前一年,驻在罗马的一位德国使节在呈给他的王侯的一封信中,几乎敲响了宗教改革的警钟:


贪婪在罗马教廷里主宰一切,并且天天都有新花样……向德国人诈取金钱……因而引起许多咆哮与愤怒……教皇职位将会引起许多问题,不然,信徒最后必将悉数与教廷断交,以逃避意大利人疯狂的压榨。依我看,后一趋势将为许多国家所接受。


马丁的继任者是一位虔诚的圣方济各修会的弗朗索瓦科(Franciscan)修道士,却拙于管政,他面临罗马教廷许多累积的问题。教廷须同时统治列国与教会,因此教皇应为老于世故者,他们至少要涉足尘世,绝少可能成为圣者。尤金四世(Eugenius Ⅳ)如不因困扰烦心,便可能成为圣者。在他就任教皇的第一年,巴塞尔宗教大会(the Council of Basel)再度宣称大会权力高于教皇。它接二连三地指出教皇的传统职责:发行赎罪券与特赦状,指定圣俸,并要求教士头年的薪俸转交给大会而非教皇。教皇尤金下令解散该会,但后者反而宣布将他废黜,并指定萨伏依公爵阿马迪厄斯八世(AmadeusⅧ)为反教皇的费利克斯五世(Felix Ⅴ,1439年)。教皇的分裂再度出现。

为促使教皇完全败阵,法国国王查理七世召开由境内高级教士、贵族与律师组成的大会。后者宣称宗教大会的至高权威,同时发布了《布尔日诏典》(The Pragmatic Sanction of Bourges,1438年),其中规定神职人员从此由地方教士选举,但国王可以“推荐”;又向教廷请愿申诉,除非经过法国境内司法机构查问,否则不得办理;神职人员的头年薪俸,不再送交教皇。事实上,这道法令无异于建立了一个独立的高卢教会,并且使国王成为教会的主人。一年之后,在美因茨举行的宗教会议又采取决议,目的在于建立德国境内相似的国家教会。而波希米亚则早已脱离教廷管辖。罗马教会的整个结构似乎崩溃在即。

但尤金受到土耳其人的搭救。由于奥斯曼人逐渐接近君士坦丁堡,拜占庭政府认为希腊首都值得搭救,而希腊与拉丁基督教的重新统一,是赢得西方军事或财力支援不可或缺的前奏。希腊的高级教士与贵族们穿着画锦似的全副甲胄抵达费拉拉,继而又到佛罗伦萨参加由教皇召集的罗马教士团会议(1438年)。经过一年的争论,终于达成一项协议,认可罗马教皇的权威凌驾所有基督教世界。1439年7月6日,这一会议的所有会员,以希腊皇帝为首,一起跪在不久前似乎还是最受轻视与被排斥的尤金面前。虽然这项协调因受到希腊教士与人民的否认而寿命短暂;但毕竟恢复了教皇的威望,并使新的分裂及巴塞尔宗教大会告一结束。

嗣后一连几位能干的教皇,因为受到意大利文艺复兴的繁荣与激荡,将教皇职位提高到无上地位,连英诺森三世得意之日,也未能相比。教皇尼古拉五世(Nicholas Ⅴ)以教会收入资助学术与艺术,赢得大众赞扬。卡利克斯特斯三世(Calixtus III)则建立了族阀主义的密切惯例——将职位给予亲戚,后来成为教会腐败的主因。英明却孤独的庇护二世(Pius II),努力改革教廷与各修道院。他指定一个以廉洁、虔诚著称的高级教士委员会研究教会的缺失,并向这一委员会公开承认——


有两件事特别缠绕我心:与土耳其的战争及罗马教廷的改革。我决心施行的整个教会事务的改革,都依靠本教廷为其楷模。我想首先开始革新此处教会的风气,禁止一切圣职买卖及其他各项恶例。


这一委员会提出许多令人赞许的建议,庇护二世将其一一载入一道训谕中。但在罗马几乎无人愿意革新。下级官吏或高僧,都借种种贪污而获利。他们用冷淡与消极抵抗击败了庇护二世。同时,他用来对抗土耳其人却中途失败的十字军,也耗尽了他的精力与财力。在他担任教皇临结束时,他对红衣主教们作了最后的呼吁:


人们说我们生活享乐,聚敛财富,举止轻慢,骑肥骡,坐骏马……豢养猎犬以供狩猎,花在优伶与食客身上的钱多,而用来保卫信仰者,则无一物。他们有些话不无道理:我们教廷里的许多红衣主教及其他神职人员,确实过着这种腐化生活。如果坦白承认那是事实,那么我们教廷里的奢侈与靡费,实在太过分了。这就是老百姓为何如此厌恨我们,以至即使我们在传道何为正义与理性时,他们也不屑一听的原因。在如此令人羞辱的情形下,你们该如何去做?……我们必须调查我们的先辈是借何种方法来为教会赢得权威……我们也必须借同样的方法来维系这项权威。谦和、贞洁、单纯、信仰的热诚……轻视世俗,及殉道的志节等提高了罗马教会的地位,使她成为全世界的主人。


尽管像教皇尼古拉五世、庇护二世及真诚、渊博的红衣主教切萨里尼(Giuliano Cesarini)与古沙(Cusa)的尼古拉等人如此苦心孤诣地努力,教廷的罪过仍随着15世纪的将近终结而日渐增多。保罗二世戴了一顶超过一座皇宫价值的冠冕。西克斯图斯四世(Sixtus Ⅳ)使其侄儿成为百万富翁,热衷于进入政治圈,为他在战场使用的大炮祝福,并且用高价出卖神职来支援他侄儿的战争。英诺森八世在梵蒂冈庆贺他孩子们的婚礼。与马丁·路德与加尔文(John Calvin)一样,亚历山大六世也认为教士的独身主义是一个错误,因而在成为合理节欲的教皇之前,他生了5个以上的孩子。那时,某些风流韵事在教士中已被视为平常;而触怒欧洲的是亚历山大那种轻率的外交。其子恺撒·博尔贾(Caesar Borgia)残忍的领军,为教皇重新赢得各臣属国家添加了教廷所需的财源与力量。在这些政策与战役中,博尔贾家族使用了所有的战略方法和死亡战术。这些方法不久即被马基雅维利著入《君主论》(Prince,1513年)一书中,而被视为建立一个强国或统一意大利所不可缺少的。尤里乌斯二世(Julius II)在指挥对抗贪婪的威尼斯及法国入侵的那次战争中,更胜过恺撒·博尔贾。他千方百计地自梵蒂冈越狱,并率领自己的军队,对军事阵营的粗犷生活和言词非常喜爱。欧洲不但震惊于教皇的世俗化,而且震惊于他的军国主义倾向;然而也不禁要赞美那些误投身为教皇的勇武战士们。有些话传遍了阿尔卑斯山,称道教皇尤里乌斯特别眷顾拉斐尔与米开朗基罗对艺术的贡献。这位教皇开始建筑新的圣彼得教堂,并首先允许把赎罪券卖给购买者。在尤里乌斯教皇任内,路德曾到过罗马,并亲自看到了这座基督教会都城的“罪恶的沉沦”,这原来用以指洛伦佐·美第奇(Lorenzo dé Medici)。欧洲已没有一位统治者,再将教皇组织视为一个道德上的超级政府,用来团结所有国家,使之成为一个基督教联邦。教皇组织本身就像一般世俗国家,成为国家主义。随着旧信仰的消退,整个欧洲陷入列国分崩之局,既无超国家的,也无国际的道德法律,这注定了基督教会之间5个世纪的争斗。

欲对这些文艺复兴时期的教皇做一种公正的评判,我们必须以当时的背景做根据,北欧各国自可察觉到教皇的罪过,因其财务支援之故;唯有那些明了在尼古拉五世与利奥十世这段时期意大利之繁荣情形者,才能以宽谅之心待之。他们之中虽然有些在个人信仰上很虔诚,但大部分接受文艺复兴时期的信念,认为这个世界对很多人来讲,虽然还是个眼泪与邪恶诱惑的深谷,但始终是一个美丽的、生活紧张与飞驰的场景。他们的享受生活及教皇权位,并不为过。

他们也有好德行。他们曾费力地将罗马从阿维尼翁时期诸教皇陷入的丑陋与肮脏中挽救回来。他们抽干沼泽、铺平街道、恢复桥梁与道路,改良供水设备、建立梵蒂冈图书馆与罗马神殿博物馆,扩展医院、施舍赈济、修建教堂、以宫殿和花园点缀城市、改组罗马大学、支持人文主义者,以复活异教的文学、哲学与艺术,同时雇用画家、雕刻家和建筑家,使其作品留传至今成为全人类的宝贵遗产。他们浪费了数百万的钱财,但也有了同等价值的建设。他们花在新圣彼得教堂的钱财,虽然为数过巨,但比起法国国王花在枫丹白露、凡尔赛与卢瓦尔河河畔的城堡的款额,并不为多。也许他们认为,这些建筑是为了人民及上帝,而将转眼即逝的零星财富转变为永垂不朽的荣耀。大部分教皇,其私下的生活至为单纯,有些(如亚历山大六世)更起居有节,只是在迎合大众的趣味与宗规的要求下,才富丽奢华。他们总把备受斥责并没落的教皇职位,提高成一个具有权力的巍巍局面。

改变中的环境

当教会似乎再度走向壮观与权威之路时,欧洲却遭遇着种种经济上、政治上与学术上的变革。这渐渐影响到拉丁基督教世界的格局。

宗教通常繁荣于农业社会,科学则随工业经济而得势。每一次收获是大地的奇迹与苍穹的杰作。受到气候左右、耗竭劳力的卑微农夫,看到超自然的力量无所不在,因而祈求慈悲的上天保佑,并接受一个由诸侯、藩主、国王而对上帝层层效忠的封建宗教礼制。城市的工人、商人、制造业者与金融家,生活在计数、程序、物质因素及规律效果的数学世界里;机器与柜台限制了他们放宽眼界去见识一下“自然法则”的统治力。15世纪,工业、商业与金融的成长,劳力从乡村引渡到城市,商人阶级的兴起及由地方经济到国家经济再扩张到国际经济——凡此均为原本信赖相合的封建制度与农村阴沉变迁的预兆。商人扬弃了教会的限制和封建诸侯的抽税权,此时教会只有借着明显的神学戏法而屈为同意:倘所借的资本用以扩张生意及工业,则可抽取利息。1500年,“高利贷”这条老禁令也遭到普遍漠视。律师与商人越来越取代教会人士与贵族来管理政府。再度胜利地攫取了罗马帝国传统与威严的法律,领导着世俗的进行,一天天地侵入教会宗规规定的人生领域。世俗法庭延伸其司法权,教会法庭则日趋没落。

由工商收入而致富的年轻王朝,一天天地脱离教会的管制。国王对境内教皇使节的官邸,或只认教皇权威的特使及教会各自为政的现象,愤愤不平。在英国,《圣职候补人法》(Provisors,1351年)与《王权侵害罪法》(Praemunire,1353年),严格限制教士的经济与司法权力。在法国,《布尔日诏典》理论上虽于1516年废止,但国王仍保有提名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及方丈的权力。威尼斯的元老院则坚持指派威尼斯所有附庸的高级教士。斐迪南与伊莎贝拉夫妇因任派西班牙境内许多神职的空缺而权驾教皇之上。在神圣罗马帝国,格列高利七世过去击败国王亨利四世而维持着教皇的授职权,而今西克斯图斯四世却将300采邑与7位主教的指定权让给国王。国王则滥用此权而将神职给予宠臣,这些宠臣只知收取财利,而漠视了自己的责任。教会的许多腐败现象,都可从这些被派任的世俗分子中寻得线索。

同时,教会的知识环境也在发生改变。教会仍扶持辛勤且有良心的学者,它所建立的学校与大学却在培养少数思想时常拂忤圣徒的人物。且听圣伯那汀诺(St.Bernardino)在1420年前夕所讲的一段话:


大多数人在考虑僧侣与修道士、修女与俗世教士邪恶的生活后,深为这一事实所震惊:是的,他们常没有信仰,只相信自己高于其他一切,他们对形诸文字而与我们信仰有关的东西不认为真实,而相信并非上帝的启示,只是人们所虚构的骗人的东西……他们蔑视圣餐……并认为心灵不存在;他们既不害怕地狱,也不向往天堂,而只全心依附短暂的世物,坚决认为尘世是他们的乐园。


商人阶级可能最不虔诚,财富越多,宗教信仰却越趋淡薄。高尔(Gower)指出英国的商人很少关心来世。他说:“凡能获取今生的甜蜜而不去取得的人,是蠢物。因为人死后,既无目标,也无方向。”十字军的失败,当时形成了一种怀疑,怀疑基督教的上帝竟然允许伊斯兰教获胜,这份怀疑原已渐渐消退,但君士坦丁堡被土耳其人占领,使这些怀疑重兴。古沙的尼古拉与洛伦佐·瓦拉两人揭发“君士坦丁的捐赠”(Donation of Constance)这一事实系伪造,更加伤害了教会的威信,削弱了其在世俗范围内的声誉。古典作品的整理与发行,由于其显示出早在基督教会诞生之前便已有繁荣的学术与艺术,因而滋生了对宗教的怀疑论调,但教会在拉特兰大教堂举行的第5次宗教大会,曾经否认了在教会以外获得救赎的可能性:除教会外,别无救赎之道。美洲的发现及对世界日益扩大的探究,更显示出成百的国家明目张胆地漠视或拒斥耶稣,却拥有与基督教同样肯定、同样灵验的信仰。从异教地区回来的旅行者,也带回一些奇特的教条与仪式。这些外来的宗教仪式与耶稣的崇拜、信仰,并肩齐行,对峙的教条因而在市场与港口彼此攻讦摩擦。

13世纪,曾经是神学婢仆的哲学,也在倾注全力为正统的信仰寻找合理的基础。14世纪,因威廉与马西利乌斯两人之力而获得解放。16世纪,因蓬波纳齐(Pomponazzi)、马基雅维利与圭恰迪尼(Guicciardini)诸人之力而更大胆地趋向世俗化,并“罪迹昭彰地”怀疑起来。约在路德宣言4年前,马基雅维利写下了一道震惊人心的预言:


倘使基督教遵照开创者的戒律而加以坚守,则信仰该教的国家与人民,将远比目前团结与幸福。同时也不会有“人们越接近罗马教会——他们宗教的头领——便越少宗教信仰”这一堕落的事实。凡曾查考过该教会依以建立的教义,并见到其目前恣肆地离经叛道的行为者,均会断定,其毁灭或遭受惩罚之日,即将来临。

教会被指控

我们应复述忠实的天主教徒对14世纪和15世纪的教会所做的指控吗?第一个并且是最厉害的指控是:教会喜爱钱财,且为自身利益花费过巨。在纽伦堡宗教会议(1522年)所列举出来对教会的“百项指控”(Centum Gravamina)中断然指陈:教会拥有德国财产的半数。一位天主教历史学家评定教会的财产在德国占1/3,在法国占1/5;但法国总税官在1520年的计算则为:法国所有财富的3/4为教会所有。这里没有统计数据可供查考。当然,在意大利有1/3的半岛属于教皇国,而后者在其他地区也拥有巨额的财产。在任何社会里,大部分的才能都集中在少数人身上;因此,大部分的财物、特权与权力,也迟早均将为这少数人拥有。中古世纪,财富之所以聚积于教会,是因为教会担当了主要任务,并且有最具能力者为其服务。就某些方面而言,宗教改革实际是世俗对教会这种自然集中的财富与利益所要求的重新分配。

有6个因素使土地聚积为教会所有:(1)大部分遗赠财产者,都留给教会一些东西当作“火险”(fire insurance);又由于教会主宰着遗嘱的订立与鉴定,她的那些代表必然鼓励这些捐赠。(2)由于教会财产比其他财产不易受到土匪、士兵或政府的掠夺,因此有些人为了安全起见,将土地契据交给教会,而自托为附庸,死时便将所有权送给教会。其他人则立据以病老时受教会供给为条件,而将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献给教会。这样,教会即提供了残障保险。(3)十字军将土地出卖或典押,并把没收的土地给教会,以换取现金作为东征之用。(4)修士的索讨工作为教会赢取了成百上千亩的土地。(5)土地一经教会获得,即不可分割,除非经过一道道令人泄气的繁复程序,均不得由教会人士出卖或转让。(6)教会的财产通常均能免税。尽管有时国君冒着被咒骂之险而向教会抽税,或借一些合法的途径没收一部分教会财产。北欧的统治者倘使看到教会在其境内的收入,或是信徒们名目繁多的捐赠仍留在国内,则其对教会财富可能较少抱怨;然而,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北方的黄金循着千百条细流流入罗马,心里自然愤愤不平。

然而,教会自以为是维持道德、社会秩序、教育、文学、学术与艺术的主要代表。国家依赖其执行这些功能,为此,教会需要一个庞大而昂贵的组织。为了支援这个组织,她便征税与收费,即使是教会,也不受祈祷文的拘束。许多主教是当地的世俗兼教会领袖;其中大部分由教会外的权威人士指定,多是习于安逸与奢侈的贵族,他们抽税然后如同王孙般挥霍。有时,在执行任务时,他们披上甲胄,勇猛地带兵作战却糟蹋了圣徒之名。红衣大主教的选派,很少因其虔诚,通常均视其财富、政治关系或管理才能而定,他们并不把自己视为背负誓言的僧侣,而是富强国家的参议员与外交家。他们在许多方面不同于教士,也不因其红帽而妨碍他们的人生享受。教会这时已在权力的索取与挥霍中,遗忘了使徒清贫生活的规范。

由于身在尘世,教会的仆人也如同世俗政府的官吏,时常收受贿赂。腐败流染于当时社会的各个角落,并植根于人性深处。世俗宫廷屈服于金钱的诱惑而声名狼藉,没有一位教皇的贿选,能与查理五世的贿选相比。除此之外,欧洲最大的贿赂行为在罗马教廷中。教廷的职事原有合理的固定酬报,但教廷人员贪得无厌,将实际收入比规定数目提高了20倍。只要关节打通,任何教规上的障碍和任何罪恶,几乎均可打通豁免。埃涅阿斯·西尔维乌斯(Aeneas Sylvius)在当教皇之前曾描述过这个情形:在罗马一切都须靠钱买,没有钱便办不通。30年后,意大利僧侣萨伏纳罗拉(Savonarola)愤慨地大呼罗马教会是一个为钱而出卖色相的“娼妓”。又再过30年后,伊拉斯谟(Erasmus)指称:“罗马教廷的无耻,已达至极。”路德维格写道:


一种根深蒂固的腐败已浸及几乎所有教廷的神职人员……无节制的酬赠与聚敛,超过了所有界限。尤有甚者,各方面的行事均为教士诡谲地操纵,甚至蒙骗。基督教世界各地对教廷人员的腐败与聚敛怨声载道,当不足奇。


无钱贿赂而想凭功绩升迁,这在15世纪的教会中,十分罕见。从教士授职索取相当报酬到许多红衣主教为其选派而支付庞大的款项,几乎每一职位的指派都要向上级暗送红包。教皇筹集钱财最爱使用的方法就是出卖圣职,或以挂名领干薪的名义,将荣誉职位,甚至红衣主教这类职位,指派给捐献可观的财产供教会使用的人士。亚历山大六世设置了80个新职位,而从每位受任者接受了760杜卡特。尤里乌斯二世办了一所“学院”,并设置一个包括101位秘书的办事部门,他们为了所获的职位而付给他7.4万杜卡特。利奥十世为教皇府内务提名60位宫内大臣与141位侍从,并从他们那里收到20.2万杜卡特。付给这些教职的薪俸,就授者与受者而言,似乎是赠予条例下的年金收入;但就路德来看,却是最卑鄙的圣职买卖。

数以千计的被派任者,他们的生活远离教区、修道院或所任圣职的职守,这些圣职的收入用来支持其活动或奢侈。而且,一个人可以兼领好几种职位的缺额薪俸。所以,善于活动的红衣大主教布乔亚(Rodrigo Borgia,即教皇亚历山大六世),每年从各种圣职中收到7万杜卡特;而其愤怒的敌人红衣主教罗维尔(Rovere,即日后的教皇尤里乌斯二世),也同时兼任阿维尼翁的总主教,博洛尼亚、洛桑(Lausanne)、康斯坦茨、维维耶(Viviers)、芒德、奥斯提亚(Ostia)及威雷特里(Velletri)诸地的主教,诺南托拉(Nonantola)与格罗塔法拉塔(Grot- taferrata)的修道院院长。教会便凭这种“兼职”来维持其机构中主要人员,而且经常资助学者、诗人与科学家。因此,对阿维尼翁教皇做严厉批评的彼特拉克,便经教皇认可挂名教会闲差领钱;而讽刺教会百种蠢行的伊拉斯谟,经常接到教会的津贴;而对中古基督教威胁最大的哥白尼,也曾好几年仰赖其与科学研究极少关联的圣职为生。

比对兼职更为严重的指控,是针对教士的个人道德而发。“教士的道德已经腐败,”托赛罗(Torcello)的主教说,“他们早已触怒了教外人士。”在13世纪建立的4个修道会——圣方济各修会、多米尼克教派(Dominican)、圣衣会(Carmelite)与奥古斯丁(Augustinian)教派——除后者外,其恶名与宗规的松弛,早已臭名四播。早期所订立的修道院教规,对于逐渐脱离超自然恐惧的人性而言,已属过苛。成千的僧侣与修道士,因享有积聚的财富而免于手工劳动,他们也疏离了宗教服务人群的宗旨,而尽在墙外游荡,在客栈喝酒,并追逐女色。一位属于14世纪多米尼克教派的约翰·布罗米亚德(John Bromyard)修道士,提到他的同道时说:


那些该作为贫苦者之父的教士……却贪于美味并大睡懒觉……只有极少数在晨祷或弥撒时到场……他们已被贪婪与醉酒伤毁……更不必说不圣洁了,所以,教士的集会所现已被认为是放荡子民的妓院与戏子的麇集场。


伊拉斯谟在一个世纪后重复这一指控:“许多男女修道院与公共妓院并没有什么差异。”彼特拉克有力地描绘他兄弟居住的加尔都会(Carthusian)修道院的教义与虔诚,而在荷兰与德国境内,有好几个修道院还保持着,曾经构成兄弟会主旨的精髓并产生出《效法基督》(The Imitation of Christ)这本书的虔诚与研究精神。然而,斯蓬赫(Sponheim)的修道院院长特里西米斯(Johannes Trithemius,约1490年),却以严厉的夸张之辞,攻击莱茵区的僧侣们:


宗教的三条誓愿……其甚少受到这些人的注重,就好像他们从未承诺过一般……他们整天言不及义,其全部时间都沉溺于游戏与贪婪……公开侵占私人财产……每人都居有私邸……他们既不敬畏,也不喜爱上帝;他们无顾于来世,喜爱肉体的放纵甚于精神的需要……他们蔑视教徒自甘贫穷的誓言、不知守贞为何物,而且毁谤服从的信誓……他们污秽的烟尘,已漫弥周遭。


一位奉命去改革法国圣本笃教派的教皇代表居伊·茹埃纳(Guy Jouenneaux),送回一份忧郁的报告(1503年),许多僧侣赌博、诅咒、冶游、带剑、聚财、私通,“过着酒神般的生活”,而且“比一般世俗更为世俗……倘我将亲眼所见者一一缕述,必将编成一极长的故事”。在修道院日趋混乱中,绝大多数教士已忽视赢得大众信任与支持并令人赞美的慈善、接待与教育等工作。教皇利奥十世说道(1516年):“法国修道院的缺乏教规,以及僧侣放纵的生活,已达到失去国王、王子及大部分信徒尊敬的程度。”一位天主教历史学家,将1490年教会的情形,以一种也许过分严厉的言词归结如下:


翻阅一下这一时期数不清的证据——包括历史逸事、道德家的谴责、学者与诗人的讽刺、教皇的训谕、宗教会议的律令——我们会问起它们所言者为何?总是那些相同的事实与相同的抱怨:修道院生活、教规与道德的压制……惊人的修道院强盗与荡子的众多;欲认清各修道院的混乱,我们必须读一下司法调查所披露的有关那些伟大修道士的内心状态……教派中的弊病,已大得使其本身恶名四扬……修道的生活已从修道院中消失……凡此均使这些祈祷的庇护所成为放荡与混乱的中心。


倘使我们对蓄妾采取一种宽厚的态度,则世俗教士要比修道士与僧侣多得好评。单纯的地方教士的主要罪恶是无知,这些人待遇微薄,工作又过于辛苦,以致没有财力或时间去研究,而且人们的虔诚在提示他,他是时常受人尊敬与爱戴的。违反贞洁这一僧侣誓约之事时有所闻。在英国的诺福克(Norfolk),在1499年存档的73件淫乱指控案中,有15件是对教士而发;在里彭(Ripon),126件中有24件;在兰贝斯(Lambeth),58件中占9件。这就是说,教士人数虽不到人口的2%,犯规者却占总数的23%左右。有些听忏悔的牧师竟向女性忏悔者求爱。数以千计的教士拥有侍妾。在德国,几乎全都如此。在罗马,据说教士也养侍妾;有些报告估计,在不满10万的人口中,妓女便占了约6000名。这里再引用一位天主教历史学家的话:


最高阶层的教士既已处于如此状态,则罪恶与各种丑行在正规教派与世俗教士之间越来越泛滥,自然不足为奇。大地之盐,已失去其味……但若谓罗马一地教士的腐败甚于其他地方,则属错误;在意大利半岛上,几乎每个城镇都有教士罪行的记录证据……无疑,正如当时作者所叹息陈述的,教会势力已趋没落,许多地方对教士也不再尊敬。他们的罪行大到竟然公开建议准许教士结婚。


为了对这些好色的教士公平起见,我们或者可以先考虑教士们的蓄妾并非是为了淫逸,而是一种普遍的反抗,针对教皇格列高利七世(1074年)强加于不愿者身上的独身规约而来,正如同1054年分裂后的希腊正教继续允许教士结婚,罗马教会的教士也要求同一权利。但由于他们的教规拒绝这一要求,他们便私自蓄起侍妾来。法国昂热(Angers)的主教让·阿杜安(Jean Hardouin)报告说(1428年),他管区的教士并不认为蓄妾是一项罪恶,他们也不企图掩饰这种行为。约1500年,德国波美拉尼亚(Pomerania)的人们也承认这些男女是合理结合,并予以鼓励,用以保护他们的妻女。在公共宴会中,荣誉座位让与牧师及其女伴,事属当然。石勒苏益格(Schleswig)的主教企图废除这一惯例,竟被赶出教区(1499年)。在康斯坦茨宗教会议上,红衣主教萨瓦勒拉(Zabarella)建议说,如果教士的蓄妾风气不遏制,教士的结婚就该予以恢复。西吉斯蒙德皇帝(Sigismund)在给巴塞尔宗教大会(1431年)的一篇咨文中指称,教士的结婚,足以促进公共道德。当时的历史学家兼梵蒂冈图书馆长普拉蒂纳(Platina)引用埃涅阿斯·西尔维乌斯的话说:“有好的理由赞成教士的独身,但有更好的理由予以反对。”假如我们把教士的蓄妾,看作对不为使徒们与东方基督徒所知的那种艰苦教规的一项可宽恕的反抗,则宗教改革前僧侣的道德记录,或可较为光彩体面。

最后点燃宗教改革之火的,是赎罪券的发售。通过耶稣托给彼得,彼得转托给各地主教,各地主教再传递给教士的权力,各级教士得以赦免忏悔者的罪恶与在地狱的受罚。不论如何完全地忏悔,只有绝少数人能在死时完成一切赎罪的苦行;而大多数人仍需在慈悲上帝所建的临时地狱,即炼狱里,受苦数年,以为平衡。另一方面,许多圣者因其虔诚与殉道精神,赢得了超过其罪恶的功绩;而耶稣之死也带来了无穷功绩。依据教会的理论,这些功绩都可视为一种宝藏,可由教皇取出,对受到赦免的罪人可以用来撤销一部分或一段时间内全部的惩罚。教会所开列的赎罪方式,通常为重复祈祷、施舍、朝拜圣地、参加十字军以对抗土耳其人或其他异教徒,捐赠金钱或贡献劳力于吸干沼泽、造桥筑路或建立医院等社会福利之事。惩罚以罚金抵消,早为世俗法庭的惯例。因此,早期使用赎罪券,并未引起骚动。凡付出这一罚金——献钱——而要求赦免的忏悔告解者,均将受到部分或完全的赦免,这并非意味着其不再犯罪,而只是借此逃避炼狱中一日、一月或一年之苦,不然,他便可能长期在那里为赎罪熬受苦行。单凭一张赎罪券并不能就此消罪。教士赦免一位忏悔告解者,只是行之于告解室。因此,赎罪券只是教会赦免因罪而一时(而非永世)所加的部分或全部惩罚,赎罪者在告解的圣礼中得到宽恕。

这一巧妙而复杂的赎罪理论,不久即因人们的单纯与“赦罪者”的贪婪而变质,赦罪者受指使或昧然去发售赎罪券。由于这些承办者可以抽取若干成收益,其中有些人便不再坚持告解与祈祷,而让买受者自由地解释赎罪券,免除了告解、自白与赦免等形式,而几乎完全决定于献金的多少。约1450年,牛津大学校长托马斯·加斯科因(Thomas Gascoigne)抱怨道:


今日的罪人说:“我不在乎在上帝眼前犯了多少罪恶,因为我能够轻易地获得由教皇所授予的赦罪文与赎罪券,而完全免除所有的罪过与惩罚,其文券我可用4或6便士购得,或者同赦罪者在一场网球赛的赌金中赢得。”这些赎罪券的掮客巡游于乡间,有时以2便士,有时以一口啤酒……甚至以妓女的酬报及肉欲的满足就可将赦罪券卖出。


许多教皇——包括1392年的博尼费斯九世、1420年的马丁五世、1478年的西克斯图斯四世——一再谴责这些行为与弊端。然而,他们由于太需要收入而无法对这些弊病施行有效的控制。基于这些混乱的原因,他们时常颁布训谕,终于使知识分子失去对教理的信仰,并指控教会无耻地利用人类的轻信与希望。有些情形,如尤里乌斯二世在1510年或利奥十世在1513年发行赎罪券,其正式措辞完全在解释金钱一事。一位圣方济各修会的高层修道士愤怒地描写银箱如何放置在德国的所有教堂内,以便那些无法赶往罗马参加1450年大赦年的信徒将钱投入,以取得同样的赦罪;在马丁·路德半个世纪前,他曾警告德国人说,借着赎罪券与其他方法,他们的积蓄均将流入罗马。甚至教士也埋怨道,赎罪券正在诱使原本可供地方教区使用的捐献,转入教皇的银柜之中。后来又有一位天主教历史学家,以令人激赏的坦直态度总结这一问题:


所有与赎罪券有关的弊病,几乎都从此而起,当信徒如常实行忏悔的圣礼以求取赎罪券的认可条件时,便发觉赦罪者要求他们依照各人的财力捐钱。作为功德的捐钱,本该只是附带条件,而今在某些情况下成为主要条件……金钱的需要替代了心灵的诚善,并大多成为赎罪券的目的……训谕中的措辞虽绝未抛弃教规,而告解自白、忏悔与一一明列的善行,也曾载明是获得赦免的条件;金钱方面的问题却昭然若揭,把捐钱的必须性更极为无耻地列在前面。赎罪券与金钱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因而也与要求分一杯羹的世俗权力引起了许多冲突。


与赎罪券几乎一样敛钱的,是教士们在弥撒中念经,以减轻死者在炼狱的受刑时间,也要求付钱、赏赐或遗赠。很多虔诚的信徒甘愿献出大笔钱财,为已死的亲友求解脱,减短或取消他们死后在炼狱的受罪。贫穷者因而抱怨说,由于他们无力为弥撒捐钱购买赎罪券,使得能继享天国者不是谦卑之人,而是尘世有钱人。哥伦布曾揶揄金钱说:“凡拥有金钱者,就拥有使灵魂升入天堂的权力。”

成千人的抱怨,扩大了对教会的指控。1522年的纽伦堡宗教会议宣称:教外原告无法使教会法庭对犯罪的教士给予处分。许多教外人士愤恨于教士免受国法制裁及教会法庭对教士中犯诫者的姑息。并警告说,倘教士不受世俗法律的裁判,则必将在德国引发一场反抗教会的暴动,而这一暴动,显然早已开始。更严厉的指控是:宗教与道德之仳离,强调正统信仰甚于善良的行为;宗教流于仪式;僧侣无聊闲荡与公认的颓废;借赝品圣物与奇迹来利用众民的盲从;开除教籍与停权的滥用;教士对出版物的检查;宗教裁判机关的监视与残酷;把供十字军征讨土耳其人的基金用作他途;堕落教士要求除受洗外担任各项圣礼的唯一主持者。

所有上述因素,汇成16世纪反抗欧洲罗马教会的浪潮。“教外人士对堕落教士的轻视与憎恨,”路德维格说道,“在这一场严重的离教运动中,并非是不起眼的小因素。”1515年,伦敦的一位主教埋怨说:“人们已如此邪恶地安习于异教的腐败……致使像艾贝尔一样无辜的教士,他们也会加以谴责。”伊拉斯谟报道说,在教外人士之间,对教会人员、教士或僧侣的称呼,成为一种尖刻的侮辱之词。在教士职位曾经最受人羡望的维也纳,在宗教改革的前20年,竟然没有一位新人选。

整个拉丁世界的人们疾呼“教会从头到尾要彻底改革”。激昂的意大利人如布雷西亚的阿诺德(Arnold of Brescia)、弗罗拉的乔基姆(Joachim of Flora)和佛罗伦萨的萨沃纳罗拉(Savonarola of Florence)都以天主教徒的身份攻击教会的弊端,其中两人被火刑焚死。但无论如何,好的基督徒仍旧希望由教会中忠于信仰的后继者来完成教会的改革。人文主义者像伊拉斯谟、科利特(John Colet)、莫尔(Thomas More)与比德(Guillaume Budé),恐惧公开分裂所带来的混乱,希腊正教断然脱离罗马教会,已是糟糕不过;“耶稣无缝外袍”的再度撕裂,必将威胁基督教本身的生存。教会曾一再诚心地试图清理各级教层与法庭,试图采取更为公平优越的财务规范;而各修道院也再三试图恢复昔日严格的教规,然而,人类的本质重写着所有的制度组织。多次宗教大会想改革教会,均遭教皇阻扼;而教皇想改革,又遭红衣主教团及教廷的官僚组织阻扼。利奥十世不得不在1516年悲叹于这些努力全然无效。开明的教会人士,如古沙的尼古拉,曾达成地方局部性的改革,但也只是一时的现象而已。反抗者与爱护者对教会弊病所做的指责,刺激了各学派,困扰了各教坛,成为文学评论的焦点,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积聚在人们的记忆与愤恨中,直到崇敬与传统的堤防崩决,使欧洲遭到一阵比现代所有的政治变革更为普遍、更为深远的宗教革命的横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