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死者之歌-其六
“真是谢谢你了,哈哈利尔先生。每次来村子里都为我们的琐事忙前忙后。还有这位先生……”
“白谦之,随处可见的冒险者而已。”
“您谦虚了。看您的气质就知道身手不凡。”
看上去像是村长的中年人从人群的反方向挤出来,对一人一鹰致谢。
“举手之劳。村子里突然开始伐木,是收获宴要到了吧?”
哈哈利尔笑着摆摆手,站在原地熟络地和他聊起天来。
“是啊,就这几天了。今年风调雨顺,作物收成都很好。家畜也长得健壮,所以大家都很有干劲。怎么样,你这次也会留下来参加吧?你的伤温娜婆婆怎么说?”
“莲女士叫我再多待一段时间,试试新药。能参加当然是最好了,想在外面找这么热闹的聚会可是很难得的!”
村长和哈哈利尔的交谈中,似乎冒出了跟某种节日或庆典有关的字眼。白谦之原本打算先行离开让他们慢慢说下去,结果没走两步就被村长给叫住。
“哎,冒险者大人!虽然算不上什么好酬谢,不介意的话,你们两个要不要一起来我家吃顿饭?”
哎……蹭饭吗。热腾腾的饭菜确实是比烤鱼或者肉干汤要好得多。一码归一码——白谦之总有种答应了要去之后事情就会像玩游戏的时候在路边顺手接了个支线任务,结果流程变得越发冗长的感觉。
“不错。没有你搭把手的话也不会那么顺利,只有我一个人被感谢的话也会良心不安啊。”
没想到哈哈利尔也开始帮起腔来了。嘛……只是蹭顿饭的话也没什么大不了。白谦之挠着后脑点点头。
“行。刚好我也饿了。”
尔后——
“哇!是爸爸每晚都跟我讲的故事里的那只大鹰耶!”
三人抵达的时机正好,饭菜刚端上桌。为了迎合哈哈利尔的高大体型,白谦之和村长合力把餐桌搬到了开阔的后院里。村长家的孩子大概是第一次见哈哈利尔,全程都吵吵闹闹地围着他问东问西,还差点绊倒。村长瞪了他一眼,孩子立刻安静下来。
“没关系!有活力是健康的证明!”
“哈哈,也对。”
村长看着躲在哈哈利尔腿边的孩子,露出怀念神色。
“哈哈利尔先生上次来我家,现在想想已经是快四十年前的事了啊。当初我围着你玩闹被父亲训斥的时候,你好像也说过这样的话。”
“嗯,是有那回事。没想到再见面的时候你的孩子都已经这么大了。”
“呵呵,人族的一生确实很短暂。有时候想起来,也难免会觉得伤感。但再想想的话,又会觉得生命并不漫长的我们是幸福的。”
在后续的餐桌上白谦之才知道,原来哈哈利尔曾是村长父亲的酒友。不仅如此,就连村长的祖父也是哈哈利尔的酒友。鹰人的寿命似乎在六百到八百岁左右,加上他是温娜莲的常客这一点,能够推断出哈哈利尔最少已经有一百多岁了。
假如温娜莲在漫无止尽的人生中所做的事就是一直陪伴着这个小村庄,那么哈哈利尔过去的百年间又在做什么?白谦之第二次开始对这只大鹰的过去感到好奇。
“对了,这次的收获宴务必也让我帮忙。”
吃饱喝足,哈哈利尔提出要给宴会帮忙。哎,就知道会变成这样。
“这怎么好……”
“莲女士从没收过我诊费,不再为村子做点什么的话就过意不去了。而且亲自参与进去也是享受节日的一环,有什么我能做的事尽管告诉我!”
“也加我一个吧。”
白谦之举手插话。
“温娜莲也没说要收我诊费。我应该不会再来这里第二次了,不太想欠她人情。”
“两位都愿意帮忙的话……啊哈哈哈,那这次的收获宴一定会比去年还热闹!”
村长后续给两人安排了一些适合他们去做的工作。说到底——就是一些猎杀大型野兽和搬运重物的活。放在普通村人身上毋庸置疑是容易受伤的困苦工作,对他们而言则不痛不痒了。
首先是猎杀一头「苔蜂熊」。
村落所在的这片山谷遍布密林。植物种类繁多,动物当然也多。由于村子人口近两百年来几乎都只保持着八十来人不上不下的数量,即便每天狩猎也对生态种群造成不了什么威胁。结果就是小动物越来越多,吸引来中型动物。中型动物又吸引来大型掠食者,大型动物又吸引来更加凶恶的魔物……
嘛,既然已经离开了学者书院还是少像学者一样对任何事情都非得探究到底吧。总而言之仅仅只是想找苔蜂熊是很简单的。这群体型快比得上地球最大的陆生动物大象的巨熊会和一种特别的苔藓共生,苔藓又和一种寄生野花共生。偏偏又有种被命名为「苔熊蜂」的小型蜜蜂对这种野花情有独钟,最后就导致这几种生物老是纠缠不清地混在一起行动。
通常来讲只要在森林里看到颜色显眼的苔熊蜂,那苔蜂熊也就不会远了。难点也在此处。苔熊蜂的毒性有着和它们娇小的体型完全不同的可怕之处,且含有微量魔力。被蛰到最轻都会产生幻觉,要是同时被一群围攻,死相会相当凄惨。
不过嘛——它们讨厌有刺激气味的东西。重口味的香料也好;难闻的药材也好;火把燃烧产生的烟雾也好,这些都能让它们短暂失去行动能力。所以狩猎苔蜂熊之前猎人们通常会佩戴上特别的香囊或者在狩猎地点周围点燃香薰,接下来才能取得与失去强力盟友的巨熊正面交锋的资格。
到了这一步,战斗才正式开始。
然而,对白谦之和哈哈利尔而言。到了这一步,战斗就已经结束了。
轰——
巨大的身躯在林中轰然倒塌,激起一阵落叶与尘土。
“哇,刚才那一剑真吓人。我都没看清楚你的动作。”
站在远处的哈哈利尔拍着手走近的同时没有丝毫吝啬对白谦之的赞美之词。
“哈哈,要是我中了那一招,大概也就和这头熊是一个下场了。”
“一个一直在旁边拉满比我人还高的弓瞄准的家伙,也好意思装谦虚吗。”
白谦之用手帕擦干剑上的血迹,对哈哈利尔口头反击。
起码就他目前的个人估算而言,要比拼纯粹的力量,他对上哈哈利尔是完全没有胜算的。人族这种短命又不在体型上占优势的羸弱种族,要想在囚笼赢过各种天生就有所长的其他智慧种族,只得拼了命地在身体机能衰退之前去锻炼各种与强者相搏的技巧,从无数次的生死间隙当中带回成果。
换言之,这也是人族的足迹能够遍布大陆,在各个国家、势力间都拥有相当量话语权的原因。感受不到生存压力的种族是绝对无法变强的。
这头苔蜂熊的巢穴离河岸不远,是他们精挑细选后才定下的目标。一人一鹰合力把遗体抬到水边,处理过后简单分割成上下两半,然后由哈哈利尔分两次运送回去,白谦之则负责看守。
“腥味可能会引来其他魔物,你一个人你要多加注意。”
“嗯。”
“那么,我去去就回。”
哈哈利尔展开他那对宽大得让人傻掉的蓝色背翼,用双足抓牢猎物朝村子方向飞走。振翅时产生的风吹得白谦之差点没站稳。
“哎,在地面上还没觉得……这家伙真是头大得了不得的鹰啊。”
望着天上的哈哈利尔,白谦之不禁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