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国初期的鄜县基本状况
一 地理特征与建制沿革
(一)地理特征
富县位于黄河中游地区的陕北黄土高原,东靠黄龙山系以晋师庙梁为界与宜川毗邻;东南和南部与洛川、黄陵相连;西隔子午岭、关山梁与甘肃省的宁县、合水、华池县交界;北缘丘陵沟壑与志丹、甘泉、延安接壤。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8 °29´30"至109 °42´54",北纬35 °44´6"至36 °23´23"之间。东西直线距离111公里,南北直线距离73.7公里,总面积4181.57平方公里。
富县地处关中平原和陕北黄土高原之间的过渡地带,县域地形地貌独特,川、塬、沟、峁相间,形态各异,森林茂密。东部有洛河流经南北,西部有葫芦河贯穿东西。两河流域之间的中心区域是海拔1390.3米的北道德照八寺高地,山河锦绣,蔚为壮观。富县居民大约有一半人居住在沿两河流域的交道塬、中指塬、北道德塬、寺仙塬和南道德塬的塬面上;另有一半人居住在两河流域的川道里。物宝天华,人杰地灵。
富县北枕榆林、延安要塞,南俯渭北、关中腹地,东达山西,西通甘肃,自古以“三川交汇,五路咽喉”而著称,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历朝历代,皆有重兵驻防。战国时期,这里曾发生过秦魏“雕阴之战”,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唐时,秦王李世民、唐玄宗李隆基先后率师北征至直罗镇,威震朔方;清同治年间,大规模的回民起义,曾在这里与清军展开激战,遗骨遍野;近代著名的直罗镇战役,则为中国共产党把全国革命大本营放在西北的任务举行了一个奠基礼。
(二)建制沿革
富县,古称鄜州。西周时,辖地属白翟。春秋,为晋上郡辖地。战国时属魏,魏设雕阴邑。秦惠文王十年(前328),魏献河西15城予秦,秦设雕阴县,始为秦地。西汉高祖元年(前206),在县域西部增设直路县和襄洛县。东汉光武帝元年(25),撤销直路县和襄洛县,辖地归雕阴县。东汉永初五年(111),雕阴县废,地入羌胡。东晋前秦永兴二年(358),在今吉子现固险村设长城县。南北朝时期,为北魏所辖。北魏太和十五年(491),在杏城(今黄陵县境内)设东秦州,长城县属东秦州辖。北魏熙平元年(516),改东秦州为北华州。西魏大统元年(535),改北华州为敷州。西魏恭帝元年(554),改长城县为三川县,属敷州辖。隋开皇三年(583),分洛川县、三川县之北部于五交城(今富县城)设洛交县。隋大业二年(606),改敷州为鄜城郡。大业三年(607),鄜城郡郡治自杏城迁至洛交县五交城,改称上郡,领中部、敷城、洛川、洛交、三川五县。唐武德元年(618),改上郡为鄜州,分洛交县北部设伏陆县(今甘泉县)。武德三年(620),分洛交县、三川县西部,设直罗县。鄜州领洛川、三川、洛交、直罗、伏陆五县。唐天宝元年(742),改鄜州为洛交郡。乾元元年(758),洛交郡复称鄜州。宋熙宁七年(1074),降三川县为镇,归洛交县。鄜州领洛川、直罗、洛交等县。元代中统四年(1263),撤销洛交县和直罗县,辖地归鄜州直辖,奠定了今富县之疆域。鄜州属延安路管辖,领洛川、中部、宜君等县。明代鄜州仍领洛川、中部、宜君等县,属延安府管辖。清雍正三年(1725),鄜州为直隶州。民国二年(1913),改鄜州为鄜县,并在黑水寺设立分县,初属榆林道辖,后属陕西省第三行政区辖。民国二十六年七月(1937年7月),鄜县划归陕甘宁边区政府直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归黄龙分区、延安专区管辖。鄜县名沿用至1964年9月,因“鄜”字生僻,经国务院批准改为富县。
为了延续古今历史文献和历代文史资料对富县的记载,本书在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富县地名、机构名称时,一律采用历史称谓,即用“鄜县”表述。
二 社会经济状况
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中华民国。
民国二年(1913),撤销鄜州建制,设立鄜县。县设知事公署,设知事一人,为县最高行政长官,并设秘书、丞审员和财政局、教育局、警察局等办事机构。同时在西川黑水寺设立分县,分县行政长官称县佐,受命于知事,办理巡检、救灾、催征、建设等事宜,协助知事指挥警务,就近处理违警案件,办前呈报,办后备案,但不审理民事、刑事等案件。民国六年(1917),改县知事公署为县政府,改知事为县长,县政府下设秘书一人、丞审员一人,以及四个科室,一科管民政,二科管财税,三科管教育,四科管司法。民国十六年(1927),改科为局,设财政局、教育局、建设局,警察局改为公安局。民国二十年(1931),县政府设两科四局:一科(管文书档案)、二科(管民政事务)和财政局、教育局、建设局、公安局等。民国十五年(1926),国民党在鄜县组建党务工作指导委员会办事处,秦仙州任办事处党务指导员。民国十六年(1927)元月,鄜县代表秦建基出席国民党陕西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会后,党务指导委员会办事处改称为国民党鄜县党部,秦建基任干事长。在县区乡军政人员与地方绅士、小学教师中发展国民党员,建立国民党区乡分部等基层组织。全县各地倡办民团,修筑土寨,坚持自卫。
民国初期,鄜县基层仍沿用清末十六里建置,里设里正一人,主管政务和民事纠纷;值年一人(按粮赋数编甲,每里三、五甲不等,甲首轮流值年),主管粮政;手书一人,主管粮簿(俗称红簿)。甲下为村,村设村长一人(俗称官人)。民国六年(1917),全县划编为东、南、西、北、中五个区。区设区长、教育委员、文牍、会计等,分管各项工作。区下辖里,里设里正。民国十七年(1928),按国民政府组织法,废除清末十六里建置,改五区为八区。每区设区长一人,副区长二人,区下设甲,甲管花户。民国二十五年(1936),裁撤分县县佐,废区设保,实行保甲制,数甲为一保,数保为一联保,设联保处,全县划编为10个联保处,辖48保,513甲。民国二十八年(1939),国民党为了反共,实行联保联坐,互相监视、互相告发,一户违规,连同办罪的联保制。联保处设主任、书记、庶务员、社训队长各一人,保丁若干人。
民国元年(1912)三月,前清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窃取了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职位,建立了封建地主和官僚买办联合专政的北洋军阀政权。他们用高官厚禄收买地方实力派人物,用武力镇压人民革命,造成“群雄割据、军阀混战”的局面,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陕西也陷入陆建章、刘镇华等军阀统治的痛苦深渊。鄜县国民党政府为了不断地强化基层政权,将一些善弄权术、投机钻营的土豪劣绅和地痞流氓,委任为各级地方官员。联保处主任由国民党区党部常委担任,同时兼任小学校长、义勇壮丁队长、动员委员会主任等职,各项大权都集中于联保主任一身。这些乌合之众就成为国民党政权的社会基础和压迫剥削人民群众的恶毒爪牙,成为封建地主阶级在鄜县各地的代理人。鄜县槐树庄、张家湾等西部山区,人烟稀少、土地荒芜,土豪劣绅手指为界,口说为凭,霸田归己,欺压百姓。爬上黑水寺分县县佐的仵孟明和北道德的康西龙,被老百姓称作“西北侯”;牛武川的白博成和交道塬的鲁帮栋,被老百姓称为“东北侯”。这些官绅兼备之人,各霸一方,横行乡里,搜刮民财,为所欲为。杀人不眨眼的康西龙要张村驿的张铁匠给他打制一把大刀,张因一时怠慢,康便为之大怒,打断了张铁匠的双腿。
民国初期,经济上的残酷剥削使贫苦百姓怨声载道。官府衙门催粮要款,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在鄜县,当时正税有关税、盐税、田税、烟酒税、印花及所得税等数种。除正税外,还有各种捐税,如屠宰税、落地税、婚贴税、警察税、房捐、门牌捐、保安捐、壮丁捐、公役捐等等,总计税捐在40种以上。因其项目繁多,故有“民国万税”之民谣。百姓家娶媳妇要缴婚贴税2元,生儿育女要缴子女税(即人头税),自宰自食猪羊每头要缴血税5角,农副产品上市要缴出产税。警察维持社会治安要缴警察税,每月收上等户2元、中等户1.5元、下等户1元、最下等户5角;维持费,每月收上等户5元、中等户3元、下等户2元、最下等户1元。国民政府的差官衙役如狼似虎,进了农家门,要收鞋袜钱;无粮无钱者遭绳索捆绑,还要缴绳索钱;缴了粮款解下绳索,又要缴解绳索钱,真是五花八门。甚至连官家办婚丧、祝寿等红白喜事,也要征收支应费。驻鄜县的国民党86师师长高双成给儿子结婚,全县每家出支应费2元到5角不等。遇到灾荒年,穷苦百姓无粮无钱只得靠借贷缴税,有钱有势的土豪劣绅、商人乘机先用钱粮替百姓“垫支”“包交”,然后再以高利贷的形式、“驴打滚”的利息盘剥百姓的钱粮。贫苦百姓常常处在苛政重敛之下,真是“租种两亩地,头枕衙门睡(税)”,过着衣不遮体、食不饱腹、破窑烂房、人畜同室的悲惨生活。
民国十八年(1929),是陕西历史上的特大年馑。县长黄照临一方面勒令牛武绅士白锡奎和张村驿桃花砭的张和尚缴粮120石,在县城搭棚舍饭救济灾民;另一方面却在县府为其身居老家的父亲大摆宴席,请客祝寿。在县城经办舍饭的劣绅恶棍贪扣细粮,每天只给灾民喝一顿杂粮稀汤充饥,饿死不少灾民。城内有人书写横额为“天灾人祸”对联一副,上联是“老爷过生 金也要 银也要 红白一把抓 何分南北”;下联是“小民该死 麦未收 谷未收 青黄两不接 没有东西”,深刻揭露了封建官僚强取豪夺、欺压百姓的社会现实。
民国十九年(1930),县长杜炳言在任期间,与省财政委员吴应南(山阳县人)上下勾结,狼狈为奸,私自将鄜县每年上交国库银洋5000元,改为每月上交银洋5000元。一字之改,使鄜县人民的负担加重了12倍。他们将超收银两中饱私囊。当时,按上级规定,每20亩地发一张地契,收费2元。杜炳言私自改为每块地发一张地契,收费2元。平原大川的整块土地大多数集中在土豪劣绅手里,贫苦百姓的少量土地又都分散在原边、台硷或沟坡梁峁。特别是山区农民,土地不多,但块数不少,按块收费便宜了土豪劣绅,却坑害了穷苦百姓。杜炳言私吞巨款,引起各方不满。杜便给县政府主要官员和有名望的乡绅每人贿赂银洋100元,拉拢封口,平息众怒。县城街头曾贴出藏头诗一首,每句取第一字相连为“杜炳言狗官该杀之”。还有个胆大的小学生在作文中写道:“鄜县县长,杜氏炳言,放出差官,如狼一般。”
国民党黑暗统治下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使穷苦百姓忍无可忍,一个自发的群众反抗运动风起云涌。
三 反抗国民党的统治
国民党统治时期的鄜县,穷苦百姓不堪重负,生活在暗无天日和水深火热之中。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不甘受压迫、受剥削、受欺凌的鄜县人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纷纷起来反抗国民政府的统治。
(一)罢课拥堂
民国十二年(1923),寺仙塬火烧村的王建功,在县城三民学校上学。一天,其父王某赶着毛驴进县城给儿子送粮,县府警察强行拉走送粮毛驴给县府支差,引起三民学校师生不满,集体罢课拥堂。王建功带领学生结队直奔县府,质问县长,让其承认警察的不法行为,归还毛驴。县长黄俊中惊慌失措,忙令警察开枪镇压,王建功中弹身亡。顿时,更加激怒全校师生,大家纷纷拿起木棍、石块、椅子、板凳,冲进县府,翻桌倒案。县城周围各乡的百姓也闻讯拥进县城,声援师生,打散警察,赶跑了县长。随即,学校师生和县城群众联名将黄俊中上告到国民党省政府,事态进一步扩大。迫使陕西省国民政府罢免了黄俊中县长之职,逮捕关押了数名涉案警察,事件方才平息。三民学校师生的反抗斗争在鄜县民众中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悼念克昌
民国十六年(1927)四月二十八日,奉系军阀张作霖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在北京枪杀了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李大钊教授,激起了全国人民的义愤。鄜县各界群众闻讯后,也是群情激愤。县长高曰蒿主持,在县城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宣传李大钊的崇高思想和革命精神,声讨军阀统治的罪恶。这年秋季,国民党鄜县党部干事、县三民学校校长王克昌,到鄜县西川等地查禁大烟,被西川绅士在张村驿以宴请为名,用毒酒将其杀害。
王克昌,鄜县城关北教场村人,1898年生,毕业于陕西省立第一师范,任教于鄜县三民学校,民国十一年(1922)任校长职务。王克昌为人耿直,处事公正,常在公众场合抨击国民党的弊政,揭露土豪劣绅暴利盘剥、欺压老百姓的罪行,引起国民党当局和土豪劣绅的怨恨,但在鄜县人民群众中却享有很高的声望。王克昌遇害后,鄜县各界群众无比愤慨,在县城为王克昌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追悼会场有两副巨幅挽联,特别引人注目,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时局惨象的愤懑和对王克昌遇害的悲痛心情。
其一:哭哭哭 先哭大钊先生 再哭克昌先生
痛痛痛 既痛中华不幸 又痛杏城不幸
其二:伯叔悼侄 同志悼友 学生悼师 满目惨状暗天地
父母哭儿 寡妇哭夫 孤儿哭父 一片哭声震乾坤
(三)交农拥堂
民国十八年(1929),陕甘大旱,赤地千里,黄龙山匪首陈老十带领匪徒窜入鄜县,大肆抢劫,引起群众恐慌。国民党鄜县县长黄照临率领军队追剿陈老十,来到直罗镇南川。随军督要粮草的劣绅李志安遇见给当地地主家当长工的韩明奎,硬向韩要饭吃。韩吃糠咽菜无米下锅,哪有饭给李志安和黄照临带领的军队吃。李便手执钢鞭,直打得韩明奎遍体鳞伤,卧床不起。韩明奎再也忍受不下去了,于是便秘密联络与他要好的穷弟兄们起来造反。1931年,韩明奎和药埠头的张庆才、兰英魁,直罗镇的宁弟虎等秘密串联,以鸡毛夹火柴头为信号,联络数百名群众扛着杈把、镢铣等农具拥进县城,交农拥堂,要求国民党县政府减免苛捐杂税。一石击起千层浪,羊泉、钳二塬等四乡群众纷纷响应,上千名百姓把县城围得水泄不通,迫使县长杜炳言出面站在城墙上,向交农群众公开承诺,立即申请国民党省政府减免当年粮款,减轻税负,事件才得以平息。1933年秋,韩明奎等人再次率领西川农民拥进县城,交农拥堂,迫使国民党鄜县县长乔廷谨减免税赋一年。
交农拥堂和抗租反霸斗争的胜利,使韩明奎和更多的鄜县人民认识到,只有把穷苦农民发动起来、组织起来,造国民党政权的反,才能改变穷苦人民受剥削、受压迫、受奴役的悲惨命运。
(四)状告乔廷谨
民国二十二年(1933),乔廷谨接任国民党鄜县县长之职后,为了大肆掠财,在原有苛捐杂税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大烟税”,收成好时每垧(陕北1垧合3亩)60元,最低10元;不种大烟的地,还要征收“白地捐”,仅此一项,就加重了农民负担数倍。有的群众交不起税款,他们就随意关押,严刑拷打。牛武有个叫雷有的群众,因交不起银款,被拉到县府关押,寒冬腊月,剥光衣服,活活冻死。
乔廷谨的暴行,激起鄜县人民的强烈愤慨。一些有识之士挺身而出,号召群众团结起来与反动政府做斗争,数百名群众纷纷响应,联名上书,状告反动县长乔廷谨,并推举曹茂盛、白玉田、张文业、冯志刚、任占礼、王廷珍等6人作为群众代表,于1934年下半年携状子赴西安,向陕西省国民政府状告乔廷谨敲诈民财、草菅人命的滔天罪行。
曹茂盛等人住在省城陕北会馆,苦苦等待诉状结果,连食宿费都花光了。他们中除王廷珍在西安摆摊卖字画维持生活外,其余5人到周至、户县等地给人打短工挣钱度日。就这样,一直苦熬了7个多月,省府终于严查了贪赃枉法、灭绝人性的反动县长乔廷谨,减轻了“大烟税”,免除了“白地捐”。消息传来,全县人民无不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