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物无声
骆云桥所在的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赵湾人民法庭素有旬阳县“北大门”之称。辖区周边与汉滨、镇安、白河,湖北省郧西等县相邻,人多地广,社情复杂,属全县矛盾纠纷的高发区域。骆云桥担任庭长的八年,走遍辖区四镇65个自然村。截至2013年底,他共办结1531件民商事和刑事自诉案件,指导、参与基层组织调解案件485件,无一起超审限案件、错案和涉诉涉访案件发生。
在很多人看来,很多事情,并非法庭职责所在,骆云桥都可置之不理,但骆云桥却认为:人民群众遇见纠纷,就像干涸的禾苗,如果能及时给他们以身心上的泽润,就能使他们获得意外的滋养。因此,他不管分内还是分外,只要听说哪里有纠纷,他都会竭尽全力予以帮助和解决。
2010年夏天,小河镇双泥村邓某和郭某发生界畔纠纷,矛盾随时可能激化。骆云桥冒着瓢泼大雨来到当事人家中,苦口婆心、法情并举,历时五个小时圆满化解矛盾。
2010年,朱某某等60多个工人在西康铁路复线上打零工,包工头“人间蒸发”。骆云桥同建设单位进行了长达一年的艰苦交涉,终于为朱某某等讨回30多万元工资款。
赵湾镇农民李某某至今难以忘怀,2010年腊月二十七,骆云桥赶到西安某建设集团帮他们讨薪。腊月二十九,当他从骆云桥手中接过自己的血汗钱时,他简直不敢相信。
骆云桥以水之博大兼容的心态,化解和处理了一件一件民间纠纷。骆云桥说,近几年来,经他的手帮助农民工讨要的工资总额在1000万元左右。
“居善地,心善渊,政善治,事善能”既是水的特质,也是支流与主流的关系。骆云桥“分外”的事能干好,分内的事就更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2012年1月,70多岁的高某到山上放牛,在生火取暖时,不慎引起邻居武某的承包林被烧。武某诉至法院,要高某赔1万元。
骆云桥冒着严寒,和书记员走了30多里山路去调解。眼前的情景让骆云桥心酸:三间土坯房,阴冷潮湿四面漏风。
看到法院来人,高某表示愿借钱赔偿,希望武某能少要点。骆云桥跑到武某家,反复做工作,武某答应减半。
骆云桥又来到高某家,高某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我跑了大半天,借了大半个村子,也只借到了2000元。”
骆云桥掏出身上仅有的1000元,一并送到武某家。
武某不同意,说:“他把我的林地烧了,我做饭、烤火都没有柴火。”骆云桥又说服高某把十几捆柴送到武某家。武某被打动了,案子得以成功调解。
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基层法官整天面对的大多是家长里短、针头线脑的家务事,这些寻常小事解决不好,就会给矛盾隐患埋下祸根,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慎判决,重调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骆云桥化解矛盾纠纷的制胜法宝。
小河社区个体户李某,生意赔本后无钱还债,被债主一纸诉状告到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偿还。考虑到李某的实际情况,骆云桥反复给债权人做工作,债权人同意李某分四次将欠款执行完毕。最后一次,李某非要媳妇炒几个菜,请骆云桥吃饭,骆云桥婉言谢绝。
骆云桥说:“面对百姓诉求,一定要一碗水端平,耐心细致,不怕麻烦,把老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家事,才能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尊重,才能实现情、理、法的和谐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