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落石出
记者在追寻骆云桥上善若水的为民秉性时,也考察了他成长中作用于他的涓涓细流。
骆云桥出生在离旬阳县城70多公里偏僻的后高山农村。1987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旬阳县中学。按照他的高考成绩,完全可以选择更好的学校,但他却首选报考了陕西省司法学校。毕业后,骆云桥被分到了旬阳县双河司法所,一有空闲就帮助同在一个大院办公的法庭同志,要么记个笔录,要么传个当事人。时间长了,竟然也参与调解,而且很能赢得当事人的好感。1995年5月,骆云桥通过全国法院增编补员考试顺利成为法院一员。
当年,触发他立志成为法官的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在骆云桥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父亲被过继给膝下无子的婶娘当儿子,过继后家里的土地和房产都给了骆云桥的叔父。后来父亲和养母矛盾激化,当时法官判决解除了双方的人身关系,但房产、土地等基本的生活资料却没有一并解决。骆云桥全家人只好到破庙里栖身,一待就是三年。这件事在骆云桥的心灵上触动很大,成年后他一直在想,如果法官不机械办案,就不至于出现那样的悲剧!骆云桥暗下决心,立志做个一心为老百姓着想的好法官。
骆云桥对老子《道德经》中的上善若水理解得比别人更为深透:他认为,做个好法官,就应该像水一样,至柔之中又有至净、至纯、至刚、能容、博大的为民情怀,这样才能“故几于道”。这样的意识在其内心扎根成长,慢慢生成为一种坚强的信念,使他真正品味到司法为民之道的深刻内涵,从而促使自己不断提升盛水量,以备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不时之需。
骆云桥带着传统文化的精髓来思考和感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把司法资源惠泽给身边的老百姓。他和同事们因地制宜,用群众最易懂最温馨的语言总结撰写了《加强全县平安建设格言》10则、《法官十敬言》、《十项承诺》、《致当事人的一封信》、《温馨提示》等,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形式予以公开,帮助当事人全面了解自身的诉讼权利,了解诉讼中的基本程序和要求,确保他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家庭邻里有不和,基层调解好处多;矛盾消化家门口,关系破裂好弥合。书写诉状要斟酌,事实证据要吻合;诉求合理又合法,还要情节来衬托。”这一句句通俗易懂的话语像涓涓细流在老百姓中间广为流传。骆云桥总结的《温馨提示》已在全院推广,并作为诉讼文书附件送达当事人,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