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佳人在前却只能远观,着实令人心生怅然……若叶明薇不朝这边频频投来目光倒也还好,偏偏她总是下意识地远远瞄上一眼,似乎是在找什么人。
叶明薇的确是在找人。
这群学子之间,应当有个很厉害的后生,叫裴长卿,其父乃是太子少傅裴仲达,是当朝有名的大学士,因为家风使然,裴长卿同样学富五车,在楚蘅之来到东正书院前,他一直被书院先生与同窗寄予厚望,却不想被名不见经传的丞相养子抢了风头,心里极不甘心,遂在明里暗里都想与楚蘅之比个高下,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两人才惺惺相惜,不光成为知己至交,也成为楚蘅之帝王之路的心腹能臣。
当然,为了凸显这一谋士的光环,叶明薇在原文中同样对他吹起阵阵彩虹屁,又是“含着淡淡愁绪的桃花眼”,又是“冰山一般的疏离气质”,与男主的高情商不同,裴长卿的性格中有自居自傲,愤世嫉俗的成分,他不太愿意搭理大部分平庸的同窗,所以旁人也不怎么待见他。唯独对楚蘅之,他是抱着颇欣赏的态度,并且在得知女主阿弥是个扬州瘦马时,他曾一度对楚蘅之反对质疑……网文界男男之风盛行得很,因此还是蛮多女读者觉得裴长卿乃是对挚友抱着不可言说的暧昧之情,对阿弥则完全是出于嫉妒……
同为腐女叶明薇怀着莫名兴奋加暗戳戳的好奇心,频频对那群年轻人望过去,并未见到那个姿容格外出众的少年。
不过也是,楚蘅之才来几个月,与恃才傲物的裴长卿结交应该有些难度。
她暗暗叹了一口气,为没能看到两个玉树临风的少年郎举杯相视一笑的名场面。
直到晚间,她仍觉遗憾。
楚蘅之自是看不清她心里头那些弯弯绕绕,不过白日里她目光好几次都在看向他的那些同窗,则不能不令他生疑。
楚蘅之坦率,直接问出来的时候,叶明薇脸都臊红了。
“我没有。”她理直气壮地狡辩,“再说了,你肯定一直在偷看我,不然怎么知道我在看旁人。”
她说得轻巧,抬眼,却瞥见少年眼中的笑意。
“你知道就好。”他定定看着她的眼睛,开口道。
……
随后的日子,波澜不惊。
叶老太太生辰时,叶府更加热闹。不过老太太有意让胡氏操持,叶明薇纵然不想让权,也得顾及几分寿星的颜面。自然,胡氏也没让老太太失望,她确实是个能干的女人,且一直憋着劲势必要超过叶明薇,很多事情一开始就有筹谋,操办起来更是有条不紊。且在宴席后,她以老太太名义发起了募捐,赴宴众宾客的封红与礼品,除了那些个真正名贵的,全部兑换成了金银和细粮,捐给了刚刚经历过地震的蜀中灾民。
虽知她是在沽名钓誉,但是诚然,叶明薇显得更加老实巴交,根本想不到这个层面上。她前阵子也捐过,只是没向胡氏这么大张旗鼓,只敛了自己不常用的那些个金银首饰,变卖了钱财后交给了叶慎用作赈灾款。
胡氏难得受一次当家主母的荣光加身,也得了叶慎和老夫人的赞许,这几日走路都是飘飘然。
果然做善事最能打动人心,胡氏像是蓦然改换了性子,不再时不时露出落魄苦寂的模样,反而学了叶明薇,端着那从容不迫的气度,日渐一日地愈显丞相夫人的气度。
叶明薇这边,则稍显沉寂。
只要叶家府宅和资产都是由她打理,胡氏再怎么闹腾,众人该巴结她时还是得巴结,她唯一担心的只是到了年纪就需得出嫁,叶家会渐渐没了她的位置,人心会慢慢转了风向。站在胡氏的立场上,她其实是不用太急的,毕竟叶明薇一出阁,叶慎就算再不愿意,也会将府宅交给她来打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到时候就连叶明薇也是无从置喙。
几年光阴而已,说来也短暂,可是胡氏偏偏有些等不及。
十一月份,阴雨天多过了晴日,寒意渐渐在金陵这个潮湿的南方之地蔓延开。
胡氏的娘家侄子胡茂竹弃文从商,在西北将生意做得很大,这才刚刚回来,就带着一马车崭新柔顺的沙狐皮去往相府。
叶相的官职做到这份上,无论是谁都想明里暗里地巴结下,收到好的皮子也不算意外。
叶慎下朝归家时,胡氏正在款待这个远道而来的娘家侄子。
正是中午,两个哥儿在学堂,只有明薇和明荞都在作陪。
胡茂竹今年也有十九岁了,人长得高瘦,因在西北历练的缘故,肤色有些粗糙黝黑,不过五官还是端正的,且见人惯有笑面,见到叶慎走进来,眼睛都亮了,恭敬地作揖道:“姑父,许久未见了。”
叶慎点点头,嘱咐着他早些入座。胡家是叶老太太母族,胡氏又是他的表妹,因为血缘,他待这一脉还是亲厚的,且胡茂竹跟着商队一去西北就是三年,摸爬滚打着才有如此成就,叶慎也是蛮欣赏这种年轻人的。
叶明荞与这堂哥并不熟络,且那三个人总说一些商队啊皮草啊之类的事情,听得她昏昏欲睡,遂在桌下偷偷拉着叶明薇的手,小声道:“阿姐,陪我出去走走嘛。”
叶明薇摇头拒了,虽然在叶慎来之前,胡茂竹总向她频频投去目光,看得叶明薇很是不舒服。但来者是客,她总不能立时甩脸子走人,白白落了骄矜无礼的话柄。
“茂哥儿真是长大了。”这句话胡氏不知道感慨了几遍,目光一转落到叶明薇身上,用手比划着道:“不过姑母一直都知道,你从小就有主意,责任心也强,看见薇姐儿被人欺负,你第一个就冲了上去,那时薇姐儿才点点大,小豆丁一般的人……这一晃好几年,两个孩子都大了。”
叶明薇一怔,总觉得这话里好像有点不对味儿,遂看了看胡茂竹,没想到他也是在含着笑意,凝视着她。
“哦,对了……”胡氏像是想起了什么事情,忽道,“茂哥儿,你也老大不小了,这些年忙着做生意,也不成家,你可知你母亲一直写信跟我哭诉,让我在京城里给你物色一个好姑娘。你告诉姑母,你喜欢什么样的,姑母明日就给你相看。”
原来是过来相亲。
叶明薇暗自松了一口气,那关她什么事,好端端地提起她不说,现在那姑侄二人还朝她看着,怎么,她脸上是有脏东西不成?
“姑姑别打趣我了。”胡茂竹笑得温和,“我确有喜欢的姑娘,到时候免不得要姑姑替我安排一下呢。”
两人又是一番笑,反正胡茂竹在西北的生意已经告一段落,准备逐渐转往南方,接下来几个月都是大把的空闲时间,胡氏遂留了他在府上。
那一马车的皮草,被他送去京中有名的成衣铺,赶制成了几件大氅,送给叶府的众人。
他早听说叶丞相收了个出身乡野的义子,且狐皮再好,难免会有杂色和瑕疵,遂准备将这件送给楚蘅之。
他去时,楚蘅之才刚刚回来。
今日外面下了冻雨,气温极低,他与薛理一前一后,举着黑沉沉的大伞,走进自己院内时,发现在那等候着的胡茂竹。
胡茂竹来到叶府已经有几天了,但与他并不熟稔,虽然第一次见楚蘅之时,胡茂竹也是暗自惊艳了一把,但在听说他的出身之后,原本的惊艳顿时转为不屑。
更让他难以理解的是,叶明薇似乎对她这个义兄青眼有加,两个人聚在一起说话的时候,叶明薇一改在他面前客气疏离的态度,反而像一个极寻常的娇滴滴的小姑娘,嬉笑怒骂,活灵活现。
男人的攀比之心,是很强烈的。
胡茂竹虽与这个高高在上的表妹极少相处,但是她确实是一年美过一年,在这样一个青葱水嫩的年纪,像朵含苞待放引人采撷的花。
况且,姑母还跟他说过,若是娶了叶明薇,那就是亲上加亲,对他自己的前程,对胡家的前程都大有助益。
那是胡茂竹难以抵挡的诱惑,只是叶明薇对待他的态度极为冷漠,毕竟刚刚他就亲自将大氅送到她的寝居。那是他亲自选的毛皮,纯白的,一根杂毛都没有,摸起来也是油光顺滑,这样好的一张皮子,放到京城卖没有千两银子是下不来的,但是叶明薇只是淡定地瞥了一眼,推拒了几轮,见实在是推不掉,这才让一旁那个五大三粗的侍女收下。
胡茂竹感到了一丝挫败,但对叶明薇这种爱理不理好走不送的态度,还是没法置气,继而来楚蘅之这里找一下自尊。
约摸是快入夜了,光线不好,楚蘅之好像没看到杵在这庭院里的大活人,径直朝自己寝居走去。
“等等。”胡茂竹忍不住出声,“楚公子,是我。”
楚蘅之这次不好装作看不见了,遂回头,淡淡表达了歉意,随后道:“胡公子这个时候造访,是有什么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