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译本序
时间对作家和作品的评判,是最无私而又公正的。
一八三〇年十一月十五日,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在法国巴黎问世以后,在毗邻的德国立即引起文学巨匠歌德的注目,耋老的歌德认为它是司汤达的“最好作品”,并称赞作者的“周密的观察和对心理方面的深刻见解”[1]。司汤达的这部小说在俄罗斯也有它的知音,托尔斯泰“对他的勇气产生了好感,有一种近亲之感”[2]。
而在本国,《红与黑》却遭到不折不扣的冷遇。批评家圣佩韦讥讽作家笔下的人物尽是些“机器人”[3];报纸评论几乎同声谴责据信应由作者负责的小说主人公于连的“道德的残忍”[4]。公众对这部小说也十分淡漠,初版只印了七百五十册,后来依据合同又勉强加印几百册,纸型便被束之高阁。
这正是司汤达在世时整个文学际遇的一个缩影:他所写的三十三部著作,只出版了十四部,而且大部分长期躺在书店的架子上;只有巴尔扎克为他的《帕尔马修道院》写过一部题为《亨利·贝尔》的专论,发表了有分量的赞许。
但是,司汤达最了解自己作品的价值。他一再坚称:“我将在一八八〇年为人理解。”“我所看重的仅仅是在一九〇〇年被重新印刷。”“我所想的是另一场抽彩,在那里最大的彩注是:做一个在一九三五年为人阅读的作家。”
历史实际上绰绰有余地兑现了这些预言。自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泰纳[5]为首的一批巴黎高等师范学校造就出的文人掀起“发现”司汤达的运动以来,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而今,司汤达早已赢得他在法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理应占有的重要地位;以《红与黑》为最高代表的他的一些杰作,早已当之无愧地跻身于世界文学名著之林。
司汤达在为《红与黑》初版所写的“出版者告读者”中声称,他的这部作品“是在一八二七年写的”,“在七月的那些重大事件[6]发生……时,已经做好了出版的准备工作”。这句话只有一半真实。我们知道,七岁丧母,形同孤儿的司汤达,对一切都心存疑窦,因此处处设防,养成了掩掩藏藏的习惯。为了能在作品和书信中畅所欲言而又避免警察和检查当局的纠缠,他使用的笔名有四十来个,落款达七十种之多。他最常用的笔名“司汤达”,几乎代替了他的真实姓名玛丽-亨利·贝尔。在《红与黑》写作年代上,他同样真真假假。今天已经证实,虽然确如他所说,《红与黑》在一八三〇年七月已准备好发表——有他这年五月与出版商签订的合同为证;但它的写作年代却在一八二九年十月至次年四月的大约半年时间;至于小说的构思,则最早只能始于一八二八年,因为是一八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三十一日的几期《法庭公报》,向作者启示了未来小说的故事框架和人物雏形。[7]
对有助于了解和研究社会的各种文献嗜之为癖的司汤达,是《法庭公报》的热情读者。一八二八年初的一天,上述几期《法庭公报》对伊泽尔省重罪法院正在审理的一桩刑事案件的报道映入他的眼帘。那案情大致是这样的:现年二十五岁的安托万·贝尔德是布朗格村一个马掌匠的儿子。他身体孱弱,不适合体力劳动,但在学习方面却颇有天分,村里好几位头面人物便设法帮助他进身教会。当地的本堂神父收留了他,教他学文化。一八一八年,他进入了格勒诺布尔市的小修院。一八二二年,他因患病而中断学习,经那位本堂神父介绍,受雇为米肖先生的一个儿子的家庭教师。我们从报道中看到,年轻的家庭教师在法庭上一口咬定和比他年长十一岁的米肖夫人发生恋情。因而米肖先生把他扫地出门。此后,他两次找到工作,可是不久都被辞退。他重又寻求走教会的道路,也均遭拒绝。他把自己的厄运归罪于米肖夫妇。一八二七年七月的一个星期日,他潜入布朗格村的教堂,先向米肖夫人,后向自己,连开两枪,两人都重伤倒在血泊中。
发生在家乡的这桩未遂事件,引起司汤达浓厚的兴趣。他绝不以为贝尔德对米肖夫人的爱情有什么大逆不道。在与贝尔德相仿的年龄,他也怀着同样的渴望:“我认为我是为最高级的社会和最漂亮的女人而生的。我强烈地盼望这两种东西,而且配得上它们。”[8]不仅如此,他还曾对实现这种渴望信心十足:“伟大的热情能战胜一切。因此,我可以说,一个人只要强烈地、坚持不懈地追求,他就能达到目的。”[9]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在仰赖出身而得以享受荣华富贵的上层阶级青年身上已丧失殆尽,司汤达却仿佛在贝尔德这样的下层青年中发现了他所赞赏的这种品质。在谈到当时发生的一起类似案件时,他再清楚不过地写下了自己的这一见解。一个名叫拉法格的青年细木工,杀死了他的门第高贵的情妇。司汤达在《罗马漫步》中就此事写道:“正当巴黎上层社会似乎失去强烈而持久的感受能力的时候,热情却在小资产阶级中间,在像拉法格这样的年轻人中间,展开一种可怕的力量。这些青年受过良好的教育,可是由于家境贫寒,不得不从事劳动,并且不怕真正的困苦,挣扎下去。……他们保留着意志的力量,因为他们能有力地感受。很可能今后一切伟大的人物都要出在拉法格先生的那个阶级。拿破仑以前也处在这几种状况:良好的教育,热烈的想象力和极度的贫穷。”[10]
尽管富有“热情”和“毅力”,贝尔德和拉法格都被判处了死刑,他们的“追求”都归于失败。但这并不使司汤达诧异。在他看来,这只是绝好地证明了他深信不疑的另一法则:“社会好像一根竹竿,分成若干节。一个人的伟大事业,就是爬上比他自己的阶级更高的阶级去,而上面那个阶级则利用一切力量阻止他爬上去。”[11]
司汤达决定用贝尔德的故事,同时也参考拉法格事件的某些因素,构成他下一部小说的基干。
作为文学创作源泉的生活本身,每时每刻都在向人们提供着无数可资利用的素材。但不同人利用这些素材产生出的成品却往往大相径庭,见出其才能的高下。根据贝尔德的案件,无聊文人完全可以炮制出一部俗不可耐的言情小说;而司汤达却创造出一部具有不朽价值的文学瑰宝,这绝非偶然。司汤达开始写作《红与黑》时,已四十五岁。《红与黑》这部杰作的产生,可以说是他前此走过的漫长生活道路和创作道路导向的必然结果。
司汤达于一七八三年一月二十三日诞生于法国南部的格勒诺布尔市。父亲是律师世家的中产阶级,思想极其保守。母亲早逝后,一向对他冷漠的父亲再婚,索性把他交给一个神父教管。而他却乐于接受外祖父——一个信仰启蒙运动思想的老医生的影响。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他和家庭的矛盾发展为政治上的对立。当父亲因革命的胜利而惊恐万状的时候,他却欢欣鼓舞。小贝尔举着自制的小三色旗在自家的空房子里庆祝共和党人的胜利的情景,感人至深。从这时起,以雅各宾党人自命的司汤达,就和政治结下不解之缘。
在专为向青年一代灌输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市中心学校学习三年以后,一七九九年十一月十日,即拿破仑发动雾月十八日政变的第二天,司汤达来到巴黎,任陆军部秘书长的表兄达律将军安排他在部里工作。一八〇〇年、一八〇六年和一八一二年,他三次跟随拿破仑大军南征北战。在意大利,他历次作战都大显身手,从中士晋级中尉,又升任参谋。在普鲁士战场,他出色完成征粮任务,博得拿破仑皇帝的赞赏。远征莫斯科虽是一场灾难,司汤达却在军粮供应方面建立了奇功。据说在最惨痛的日子里他也军容整饬,表现十分沉着。他对拿破仑时代满怀留恋。他,一个近乎孤儿的青年,能够充分施展自己的热情、精力和才华,这在任何封建时代都不可想象。他从不讳言对拿破仑的崇敬。他把《意大利绘画史》(1817)献给这位“法兰西最杰出的伟人”。不过,司汤达首先是把拿破仑当作反对封建制度的统帅来加以崇拜的;在《意大利绘画史》和《拉辛与莎士比亚》(1823—1825)中,他也对拿破仑“忘掉自己公正的和深得民心的理想,重又赐封贵族”等错误加以批评。这个著名的拿破仑信徒,归根结底是一个雅各宾党人。
一八一四年波旁王朝在法国复辟以后,司汤达深感“像我这样一个到过莫斯科的人,在波旁王朝的法国除了屈辱以外不会再有别的”,于是前往意大利米兰侨居。在那里,表面看他潜心于写作,实际上他并未脱离政治。他始终关注着封建复辟后的法国阶级斗争的新形势。他还同情意大利烧炭党人为把祖国从奥地利统治下解放出来的斗争,同一些意大利爱国志士发生了联系。一八二一年奥地利警察当局把他作为烧炭党人驱逐出境,并非毫无根据。
司汤达不得不返回复辟政权当政的法国。离开在意大利热恋了数年的情人,他悲痛欲绝,曾在《论爱情》(1822)一书的手稿上画下一柄手枪,表达自杀之意。他在回忆录中写道:“只因政治上的好奇心才阻止了我结束自己。”在阔别七年的祖国,帝国时代的朋友们不是备受迫害就是屈膝变节。司汤达却很快便同复辟王朝政治上的反对派领袖拉斐德将军、本雅曼·贡斯当等人取得了联系。
司汤达自资产阶级大革命以来约三十年的生涯,就这样与资产阶级和封建阶级的两种思想、两种制度在法国和欧洲范围的大搏斗紧紧相连。历史几经曲折,他的政治信念始终如一。诚然,一如他的政治观,他的社会观也是资产阶级的;例如,在一八二五年发表的反对圣西门空想社会主义的政论小册子《论针对工业家的新阴谋》中,他明白宣称:“我虽然希望这些人幸福,但我们不可能尊敬所有的农民、泥瓦匠、木匠。”但是,他无疑比同时代的所有法国大作家都进步得多。一八二九年秋天,当他提笔写下《红与黑》的第一页手稿时,夏多布里昂还在为复辟政权效命,巴尔扎克还在为封建阶级的败落而兴叹,雨果刚刚挣脱保王主义幽灵,他却作为一个老雅各宾党人,已经在长期斗争中亲身体察、透彻研究了法兰西的历史运动和社会现实。
现在,我们就仿佛看到这样一副形象:留着浓密的连鬓胡须、明显发胖的司汤达手拿贝尔德案件的报道,但他是站在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高度,胸怀丰富的社会政治阅历,抱定明确的理论原则,拥有长期的文学经验的。他为自己未来的小说加上一个谦逊而又大胆的副标题:“一八三〇年纪事”。而《红与黑》之所以成为一部杰作,首先就在于它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
把司汤达奉为自然主义小说的先驱者的左拉,责备司汤达没有表现出《红与黑》主人公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生活的那个世界。这很不公允。司汤达的小说一向重视将主人公置于同其性格的形成和命运的发展密切相连的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中,《红与黑》在这一点上尤其成功。这部小说虽没有自然主义者所偏爱的关于物质世界的长篇琐细的描写,但它恰如其分的笔墨,却把时代气氛烘托得那么浓烈,历史特点表现得那么准确,社会状况勾画得那么清晰,阶级关系、特别是各阶级的政治关系揭示得那么深刻!
司汤达告诉我们:德·雷纳尔先生从一八一五年起做维里埃尔市长,小说开始时他在这个位置上已为所欲为了十年;而十九岁的于连在这年受雇于市长家,到他在二十三岁时被推上断头台,时间跨度为四年。由此推算,《红与黑》所描写的是一八二五年至一八二九年间的法国,即波旁复辟王朝的第二个国王查理十世上台的第二年到这个王朝覆灭前一年的法国。
一八一四年,在资产阶级大革命中被推翻的波旁王朝及其所代表的封建阶级,虽然在英、俄、奥等欧洲封建君主国的刺刀庇护下在法国卷土重来,但是已经在这块土地上确立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却再也无法摧毁,复辟制度只能在旧贵族与资产阶级妥协的基础上实现。复辟政权的关税保护政策等经济政策,也反映了这一点。复辟时期法国的经济有了明显的复苏和发展。一个重要特点是:资本主义关系愈来愈深地渗入依然是农业国的法国广大农村。
《红与黑》中的维里埃尔市是司汤达杜撰的一个外省小城[12]。他在小说一开始“构筑”这座大部分居民“更像农民而不像城里人”[13]的小城时,很好地再现了上述特点。
司汤达还令人信服地表明: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深入发展,资产阶级意识和风气也像瘟疫一样笼罩着维里埃尔城。“提供收入”这句话,决定了维里埃尔的一切。这四个字代表了那城市四分之三以上的居民的习惯思想。可以视为小资产阶级暴发户的锯木厂主索雷尔,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好心的老外科军医为了让索雷尔的儿子于连有工夫读书,教好他拉丁文和历史,反须付钱给老索雷尔。老索雷尔庆幸于连当上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仅仅是因为可以向儿子讨回养育费。在同市长做的一次次交易中,这个锯木厂主表现了列那狐[14]式的狡狯。连“最富有贵族气派的”德·雷纳尔市长这样的顽固保王派贵族,也不免深受市侩风气的熏陶。实用主义、功利主义成为他思考问题的主要依据,例如在他看来,胡桃树之所以有权利存在,全由于它们“提供收入”;“送礼物给一个我们完全满意,而且替我们干活儿干得很好的人”实属荒唐,“只有在他不好好干的情况下,才需要激发他的热忱”。金钱的考虑甚至可以牺牲贵族的“尊严”,得知妻子和于连的关系,他宁愿隐忍,就因为妻子是一大笔财产的继承人。
然而,司汤达的笔墨主要还是用于刻画法国复辟王朝后期的政治斗争。复辟既是旧贵族和大资产阶级的妥协,那么,像一切妥协一样,自必包含某些力量的平衡,但也必然是不稳定的平衡。获得了大部分政治权力的封建阶级,总妄图恢复对国家的绝对统治和昔日的全部特权;随着资本主义生产不断发展而日益壮大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雄心勃勃。事实上,自一八一四年以来,这两个阶级以争夺统治权为重心的政治斗争从未间歇。一八二四年极端保王党领袖查理十世登台后,斗争更达到你死我活的白热化程度。小说《红与黑》的一个突出成就,便是对法国历史的这个关键时期的政治状况,作了真实而深刻的艺术写照。
对反动教会的揭露,是《红与黑》这幅政治风俗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少年时代就受到伏尔泰思想影响的司汤达,是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有句名言:“上帝之所以被人原谅,因为上帝是不存在的。”他对教会的揭露,几乎全然不涉及宗教信仰问题——对他来说那是已经过时的任务,而是紧扣着教会的要害——它在封建复辟中扮演的罪恶角色。通过发生在维里埃尔的一系列事件,他向我们指出,复辟时代后期,宗教的反动气焰如此嚣张,构成了不折不扣的“宗教专政”。本堂神父谢朗因为带领《狱情报》编辑阿佩尔了解贫民收容所和监狱的真相,便被教会撤销教职;治安法官得罪了省里派来的玛斯隆副本堂神父,差点儿丢掉饭碗;通过听取忏悔,教会掌握每个人的秘密,控制每一个家庭。最阴森可怕的是圣会,这个教会的秘密政治组织,网罗了各色各样心怀叵测的人,从贫民收容所所长到市长家的仆人。教会的横行霸道在法国随处可见。在里昂市郊,惯守本分的圣吉罗只因每年施舍给穷人两三百法郎,而没有把钱奉献给教会组织,便被搅得无法安身。在贝藏松,代理主教德·弗里莱尔组织起严密的圣会网,“他的那些送往巴黎的报告使法官、省长,甚至驻防军队的将级军官都感到胆颤心惊。”在司汤达称为整个小说的“最精彩的部分”里,贝藏松神学院的丑恶内幕被揭露无遗,那里,宗派相煎,密探猖獗,虚伪排挤正直,欺诈胜过善良,毋宁说是一所阴谋家的专门学校。在描写秘密会议的章节里,司汤达对积极参与反革命密谋的教会提出了最严重的指控。《红与黑》对教会的一切描写都基于这样一个认识:宗教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它是为阶级斗争服务的;并且始终着眼于复辟王朝时期教会在政治生活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这就使它的揭发带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抨击达到极强的力度。
“阴谋和伪善的中心”巴黎,是司汤达笔下整个复辟王朝政治画卷的中心,而秘密会议又是这中心的核心,在这次会议上,贵族阶级和教会的要人们策划请求英国出钱,俄、奥、普出兵,而在法国由教会组织起一个武装的政党与之配合,把反对派一举歼灭。他们明知“这是个冒风险的,而且没完没了的工作”,因为他们必须除掉的“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整个巴黎,全法国都在模仿巴黎”,但阶级本性使他们还要作垂死的挣扎。作家这里所反映的,正是他写作《红与黑》时正在发生的事,一八二九年八月波里雅克的极端保王党内阁上台后的法国活生生的现实。一个当代人在日记中写道:“首都流传着成千上万种可怕的谣言,使人心惶惶不可终日。人们害怕镇压又要加强,……然而悲惨的经验告诉我们:人民也能够举行政变。”完全证明了司汤达对当时事态观察之锐敏,再现之准确。
就是在这刻画得极其出色的典型社会环境中,司汤达安排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短暂生命的最后几个年头。历史条件的成功限定,为于连形象的塑造提供了坚实的依据;于连这一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又大大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小说人物于连的故事受到《法庭公报》中贝尔德案件报道的启发,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报道中的贝尔德仅仅是个普通的刑事罪犯;而经过司汤达艺术再创造的于连,则是根据人物所处的社会地位和时空,被赋予一定的思想性格特征,具有了充实的社会含义的文学典型。
于连自称“平民”、“农民的儿子”、“木匠的儿子”、“工人的儿子”、“仆人”、“工人”、“农民”,实际上,他的父亲已经由农民发迹为锯木厂主,他本人又先后在谢朗神父、德·雷纳尔夫人那里和神学院里受到教育,他属于小资产阶级的行列。儿童时代,他看见拿破仑的威武的骑兵从本乡经过,便发狂地热望进入军界。那时,平民青年尽可以披挂上阵,“不是阵亡,就是三十六岁当上将军”。拿破仑就是绝好的榜样。但是在复辟时代,一切都变了,没有财富,没有高贵的出身,就没有出头之日。历史为于连这一代青年设置下的就是这样的共同处境:他们被养育在英雄的时代,却不得不在门第和金钱主宰的时代里生活。很早就同反动家庭决裂的司汤达,曾得以在拿破仑大军中施展才干,两相比较,他深知复辟王朝在新一代青年面前耸立起的是怎样的壁垒。通过困扰着于连的出路问题,他响亮地提出的,正是复辟时代整个社会制度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这一根本性问题。
在这样的社会现实面前,只能有两种选择:退避或反抗。于连的儿时好友富凯奉行的是前一种态度,他洁身自好,在深山里离群索居,卖木柴。小商人的生活虽然平庸,却少做许多虚伪的事。于连则迥然不同,他拒绝像富凯那样处世,因为他追求的不是“保证他生活舒适的碌碌无为”,而是“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的梦想”。他决心实现这些英雄的梦想,并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了斗争。正如司汤达所说的,这是个“在和整个社会作战的不幸的人”。
怎样认识这个反抗者的形象呢?不能期望把它套进某个“简便”的模子,或者用一两句话作出“定断”。必须考虑到,青年于连的思想和性格在小说中是逐步演化的;他的思想和性格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矛盾;他的所想所言所行经常在真实中掺杂着假象。总之,必须正视他的全部复杂性。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地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听到市长答应给他的待遇以后,他第一句话是“我不愿意当用人”,第一个问题是“我跟谁同桌吃饭呢?”经妻子建议,德·雷纳尔市长给他一点儿赏赐,被他视为一种屈辱。他十分清楚,是他的贫困在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这些贵族,如果有可能让我们跟他们进行一次武器对等的战斗,他们会怎么样呢!”“他对命运和社会发怒”。然而,于连作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是和他千方百计要超脱自身所处阶级地位、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的。如果说儿童时代他渴望入军界是因为受到老外科军医讲的那些战役的鼓舞,出于对“披着长白披风,戴着有黑长鬃毛的头盔”的拿破仑龙骑兵威武气概的羡慕,那么,青年于连却是欲火炎炎地眼盯着金钱和权势:“今天我们看见一些四十多岁的教士,他们有十万法郎的年俸,也就是说,相当于拿破仑手下那些著名的师长的三倍……应该当教士。”“我知道怎样选择我这个时代的军服。(他感到他的野心和他对教士服装的喜爱成倍地增长了。)有多少红衣主教,他们的出身比我低,然而掌握过统治大权!”
因为时刻意识到自己社会地位的低下,于连对上层阶级的丑恶观察得最透彻,怀着强烈的愤懑。他是反动统治阶级的最无情的揭露者和批判者。在德·雷纳尔市长家,他所感受到的仅仅是“对上流社会的仇恨和厌恶”。他鄙视这个贵族的贪婪和吝啬,把嘲弄这个“享尽了财产带来的种种好处”的“畜生”引为快事。他对资产阶级暴发户瓦尔诺更加深恶痛绝:“自从掌管穷人的财产以后,把自己的财产显然增加了两三倍,……我敢打赌说,他甚至连专供弃儿用的经费都要赚!而弃儿这种穷苦人的困难比别的穷苦人还要神圣得多。啊!这些恶魔!恶魔!我也跟弃儿差不了多少……”但是,于连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绝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这就是你可能达到的肮脏的富贵地位,而且你只能在这种情况下,跟这样的一些人在一起享受它!你也许会有一个两万法郎收入的职位,但是在你狼吞虎咽地吃肉时,你必须禁止可怜的被收容者唱歌;你举行宴会用的钱是你从他少得可怜的口粮中窃取来的,在你的宴会进行时他将更加不幸!”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瓦尔诺高升时,正是于连为自己的父亲谋到了瓦尔诺留下的贫民收容所的肥缺!这在逐渐“成熟”的于连看来已经极其自然了,因为他认为:“在我们称为生活的这片自私自利的沙漠里,人人都为自己。”
于连经常自诩“高洁”。他声称:“我出身低微……但是我并不卑贱。”和瓦尔诺之流比较,他认为“我的心离开他们的蛮横无理有上千法里远”。他甚至宣称:“即使把他们搜刮来的钱分一半给我,我也不愿意跟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们在我心中引起的轻蔑,我不可能克制住不让它流露出来。”但是,连他自己也承认自己是一个“老练的伪君子”。为由教会的道路往上爬,他明明对《新约》和《论教皇》“都同样不相信”,却把它们称为“我们所有人的行动准则”。德·拉莫尔侯爵赏他一枚勋章,他就发誓“我必须按照给我勋章的政府的方针行事”。他的“行事”是那样忠诚,甚至被选中担任最反动的秘密会议的记录人!
于连敢于直面人生,向封建贵族和资产阶级的壁垒发起冲击,和逃避现实的富凯相比,无疑更具有英雄的气概。他的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的野心的复杂结合,所以它必然往往是矛盾和扭曲的,例如: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会强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尽管他知道特赦以后他仍然可以得到财富和美人,他还是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故事贯穿整个小说,是刻画主人公于连、也是反映复辟王朝后期社会风尚的重要部分。
考察于连的两次爱情,要首先撇开那些障眼的细节,瞩目于这个根本的事实:尽管经过种种曲折,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还是衷心相爱了,他和德·拉莫尔小姐还是达到了自愿的结合。这事实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封建门阀制度的有力冲击,对平等自由的恋爱和婚姻的大胆肯定,对资产阶级个性解放的热情讴歌。
司汤达笔下的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爱情”和德·拉莫尔小姐的“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的确如他所说,是小说中的一个“创举”。在《论爱情》一书中,司汤达曾把爱情分为热情之爱、趣味之爱、肉体之爱和虚荣之爱。他鄙视纯肉体之爱,认为“唯有热情之爱能使人幸福”。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爱情”大约就是他所谓的“热情之爱”,而德·拉莫尔小姐的“头脑的爱情”则近于“虚荣之爱”。看来正因为如此,于连终于被德·雷纳尔夫人的纯真之情所融化,而与玛蒂尔德在感情上始终存在隔膜。
不过,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她们在这两个根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温良柔弱的德·雷纳尔夫人要冲破封建道德的束缚,必须有很大的勇气;大家闺秀德·拉莫尔小姐不顾一切地嫁给一个平民,尤需有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她们对于连的爱都带有壮烈的意味,而且令人感到某种英雄的气息。
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也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反抗的道路。不论在与德·雷纳尔夫人还是在与德·拉莫尔小姐的恋爱中,于连身上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在恋爱和婚姻上获得平等地位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一次次追求德·雷纳尔夫人,或者出于他平民的“责任”,或者为了嘲弄德·雷纳尔市长,或者因为要减轻她对他这个刚离开锯木厂的可怜工人十之八九会有的“轻蔑”。他要博取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儿们更有被爱的价值。这种平民青年的自尊心、进取心,乃是时代给他的爱情生活打下的烙印。当时,没有这种向统治阶级偏见挑战和斗争的热情,就不可能有爱情的平等自由。应该指出,于连在恋爱中有一些不择手段的低劣做法,例如用给德·费尔瓦克夫人寄假情书的方法刺激德·拉莫尔小姐。但依然有必要从总体上肯定,于连的两次恋爱,在复辟时代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具有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积极意义。
这就是司汤达和盘托现在我们面前的于连,带着他的全部善与恶、优点和缺点。司汤达无疑对于连满怀同情,他把自己内心最深邃的东西——他的雅各宾党人的社会政治信仰和斗争精神,赋予了这位小资产阶级英雄;他欣赏于连,尽管他无情地指出为实现个人目的不惜投靠恶势力的于连是个达尔杜弗[15],却还是认为这个罪犯比所有那些上层社会的正人君子要纯净、高尚得多;最后,他清醒地承认孤军奋战的于连必然失败的结局,从而昭示了个人反抗的道路行不通的客观真理。
拿在现实主义作家、资产阶级雅各宾党人司汤达手中的《红与黑》就是这样一面“镜子”:它以同情的态度表现了平民青年于连的奋斗和悲剧,透过这个典型人物,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整整一代青年的苦闷、追求和厄运;它在于连悲剧命运的背景上真实地反映出法国复辟王朝时期的广阔社会画面,照见了反动统治阶级的丑恶卑污,深刻地揭示了这一时期法国历史的本质特征。高尔基说得好:于连·索雷尔是十九世纪欧洲文学中一系列反叛资本主义社会的英雄人物的“始祖”[16]。同样,我们可以说,《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欧洲文学中的第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杰作。
《红与黑》的巨大魅力,还在于它极富有艺术特色。
司汤达曾说:“除了几何学以外,只有一种推理方式,那就是通过事实来推理。”[17]“用事实来证实,是最好的证实。”[18]他总是把真实性放在第一位。对他来说,尊重事实,意味着一方面要“摹仿自然”,尊重通过观察在“广阔的天地里”发现的“事物的比例”,“不带成见”地“如实反映”,[19]另一方面要“善于选择真实”,“描绘出每件事物的主要特征”,“把主要特征陈述得更鲜明”[20]。以上我们已经看到,《红与黑》就是司汤达根据对波旁复辟王朝社会现实的亲身体察所作的真实描绘,作家从纷繁复杂的事物中提炼出最本质的事物,不仅创造了社会各阶级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典型,而且如实地反映了各种势力的比例,以及它们在历史运动中的消长。
但是,虽然同为现实主义,司汤达的现实主义却与巴尔扎克的现实主义很不相同。巴尔扎克更感兴趣的是造成一个人的“境遇”,而司汤达倾心的是人的“灵魂的辩证法”。
当有人询问司汤达的职业时,他严肃地答道:“人类心灵的观察者。”[21]我们从《红与黑》中可以看到,对人物的思想、感情、情绪、心理活动的描述,亦即对人物内在世界的描述,成了司汤达塑造人物性格的至关重要的手段,如果没有内心描述,他笔下的人物都会立即枯萎。不难想象,假若于连在握住德·雷纳尔夫人的手时没有想到这是他的“职责”,假若于连看到瓦尔诺之流花天酒地而不由心底发出愤慨的诅咒,假若于连在死牢里不做那些深邃的思考,他这个人物的形象定然面目全非。泰纳赞誉司汤达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心理学家”[22]。司汤达对人的心理的研究的确精到。他不仅看透了人物的心灵,而且看到他们行动和感觉的心理法则。爱伦堡精辟地指出:“玛蒂尔德任何时候都不会重复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理活动。”[23]不仅如此,《红与黑》中的每一个重要人物,都有着与他们的出身、职业、气质、际遇相联系的,构成他们性格的基本特征的许多心理细节。仔细领味《红与黑》中的心理描写,读者会获得莫大的艺术享受。
司汤达对开掘人物内心世界的专注,同时也决定了他的小说艺术的其他一些特点。
为了把读者的注意力最大限度地集中到人物的内心世界上来,司汤达有意识地把对客观物质世界的描写加以最大限度地削减。他在《拉辛与莎士比亚》中举了一个很雄辩的例子:一个情敌在大街上夺去你心爱的人的心,要你说出此人这时戴的领带是什么颜色,是不近情理的。另外,在他看来,“描写一个中世纪农奴的服装和铜项链,要比描写人类心灵的运动更轻而易举”[24]。因此,他完全忽略人物的衣着,正像他在化名文章中直言不讳的,他“让读者完全不知道德·雷纳尔夫人和德·拉莫尔小姐穿的连衫裙的式样”。对人物外貌的描写同样轻视,他笔下的奥克塔夫[25]、于连、法布里斯[26]都是“细长的身材”、“黑色的大眼睛”、“鬈曲的头发”。自然景物的描写也少得出奇。只有在衬托于连的胸怀时,作者才难得地挥洒笔墨去形容“从他头顶上的那些巨大岩石间飞起来”的一只雄鹰在“静悄悄地盘旋着”。
为了突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司汤达不仅要尽量减少物质世界的干扰,而且也强调把内心活动写得尽量简洁。他的自传性小说《亨利·布吕拉的一生》,以这样一句话作为结束:“再温柔动人的感情,如果琐琐屑屑地道来,也会受到损害。”司汤达深知利弊,所以他的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无论多么丰富,他总诉诸凝炼的几笔。
出于同样的原因,司汤达竭力主张“使形式所占的部分”尽可能“菲薄”,使风格缩小到“零度”[27]。他甚至轻视文笔,认为一个完美的作家要能使人们读过他的作品之后只记得意思而不复忆及个别辞句。他就是努力这样做的。为此,他不仅嗜读十八世纪启蒙作家的简洁的散文,而且每天早晨背诵几页《民法》。司汤达小说语言的简约、质朴,甚至到了干枯的程度,《红与黑》的读者不难获得深刻的印象。
在《红与黑》中,人们可以发现一个饶有兴味的情况:小说基本上是以第三人称的叙述方式写的,但是第一人称“我”却经常插嘴进来,评头论足。实际上,即使在第三人称的叙述中,隐身作者的态度也昭然若揭。作家描写主人公于连的笔墨中,同情的色彩更加鲜明。在十九世纪欧洲文学名著中,作者这样直接出面,作者的倾向性如此露骨的,实在少见。
文学技法没有一定之规。文学名家总是各逞其能,各尽其妙。《红与黑》的不朽魅力,表明司汤达的艺术追求达到它的理想境界。例如,通过贬低风格,他创造了那最适应他的小说需要的风格。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萨特指出:“他的风格是尽善尽美的。”[28]
小说的题目《红与黑》究竟应该作何解释呢?这是一个半世纪以来人们一直在探究的一个谜。关于这个书名,已经提出的说法五花八门。比较普遍的一种看法,认为“红”指红色的军装,“黑”指教士的黑袍。此外,也有人认为:“红”是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是对卑鄙可耻的复辟时代的蔑视[29];“红”象征于连的力量,他羡慕苍鹰的力量和它的我行我素,“黑”象征身陷囹圄的于连幻想的破灭[30];“红”与“黑”是赌盘上区别输赢的标志……
《红与黑》是个象征性的书名。正像后世的象征主义者所说的,它成了“面纱后面的美丽的双眼”,若隐若现,更增加了它的魅力。既是象征,人们本来是尽可以通过自己的体会,在意向上充实它的含义的。但是,具体地指定“红”代表红色军装、“黑”代表教士黑袍,却显然不能成立。整本《红与黑》,写到军队处只出现过拿破仑龙骑兵“披着白长披风”,而绝无“红色军装”出现,这不是偶然的。拿破仑的部将极少有身穿红色军装的,这一点可由维尔奈的名画《枫丹白露的诀别》为证,在那幅画上,拿破仑的部将们聚集在这位行将前往厄尔巴岛的皇帝周围,竟无一人身着红衣;而复辟王朝对红色是讳莫如深的。至于教士黑袍,那不是于连追求的目标,他羡慕的是年薪二三十万法郎的红衣主教。那种认为“红”与“黑”和赌博的输赢相联系的解释,更是牵强。我们知道,司汤达是以唯物主义哲学家的严肃态度来处理于连的失败的,这里丝毫不牵涉什么“机运”。从两种力量的对立和斗争的意向上理解“红与黑”,相比之下倒是更合乎情理的。
能不能有一个比较贴近又比较可靠的解释呢?应该说可以。司汤达本人为人们提供过帮助,在《吕西安·娄凡》的手稿中,谈到他为这部新作考虑的另一个名字《红与白》时,他写道:“《红与白》,或者《蓝与白》,为了使人联想起《红与黑》,并且给记者们一个启示:‘红’,共和党人吕西安。‘白’,保王党少女沙斯特莱。”司汤达关于“红”与“白”的解释,与服装无涉,而是根据两位主人公政治思想的对立。循着这一启示,我们可以说,《红与黑》中的“红”指以其特殊的方式反抗复辟制度的小资产阶级叛逆者于连,“黑”指包括反动教会、贵族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内的黑暗势力。这一理解,不但贴近作品的故事内容,而且切合这部小说的主题思想。
司汤达继《红与黑》之后的作品,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巴马修道院》(1839)和《吕西安·娄凡》。前者以复辟时期的意大利为背景,通过一个青年由追求进步到沉沦的经历,反映了意大利由拿破仑时代到复辟时代的历史曲折,是司汤达又一部长篇小说杰作。未完成的长篇小说《吕西安·娄凡》以一八三〇年七月革命后建立的七月王朝时期的法国为背景,通过一个大银行家的儿子由进步到反动的蜕变,表现了这一时期的法国社会现实,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它在资产阶级文学中第一次从正面表现了工人阶级反抗资本统治的斗争。在一八三八年出版的《一个旅行者的见闻录》中,司汤达还提出要写一部复辟时代贫苦农民惨遭迫害的编年史。尽管一八四二年三月二十三日的一次中风过早地夺去了他的生命,但这位卓越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忠于他的时代的鲜明形象,将永远为人们所记忆。
张英伦
一九八六年五—六月于北京
出版者告读者
这部作品在七月的那些重大事件[31]发生,把所有的人心引向一个不利于想象力发挥的方向时,已经做好了出版的准备工作。我们有理由相信原稿是在一八二七年写的[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