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院志(192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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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最早可溯源到1961年,当时,土木工程学系开始招收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力学与地基基础两个学科的研究生,修业年限为三年,招收了四届,毕业生6名,最后一届因“文革”而终止学业。

1978年开始正式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截至2016年底,学院拥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岩土工程和结构工程两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以及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一个浙江省重点学科;土木工程、建筑学、水利工程和城乡规划学四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以及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四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1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六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

一、研究生培养

197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土木工程学系正式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学科方向为钢结构、钢筋混凝土、软土地基、拱坝应力和400号。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0名。

1980年,招收建筑结构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方向为计算结构力学。

1981年,硕士招生专业调整为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水工结构工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岩土工程为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予点。曾国熙教授为首批岩土工程博士点指导教师。同年招收一名博士生龚晓南,其于1984年毕业,成为我国培养的岩土工程学科博士,也是浙江大学的第一个博士。

2004年,1998级岩土工程专业柯瀚的博士学位论文《城市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的沉降、静力和动力稳定研究》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指导教师:陈云敏教授)。

2006年,2002级结构工程专业张磊的博士学位论文《考虑横向正应力影响的薄壁构件稳定理论及其应用》被评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论文(指导教师:童根树教授)。2006年研究生共发表论文402篇,其中博士生发表SCI论文20篇、EI 论文123篇、ISTP 论文5篇、A类论文94篇,硕士生发表SCI论文2篇、EI论文27篇、ISTP 论文2篇、A 类论文34篇、B类论文41篇。

2007年,围绕研究生招生、培养、毕业等环节工作,起草制定《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修订了现有二级学科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根据新修订的培养方案排定2007年秋冬学期课程共133门;完成学院博士质量调查报告。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改革原有研究生招生指标的分配办法,出台《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改革办法》,按照新办法招收硕士研究生212人,较2006年增加11.5%,其中推荐免试研究生59人,招收博士研究生63人,与2006年基本持平,其中提前攻博14人,直接攻博17人,考试录取32人。2007年研究生就业率达到100%,去重点单位的比例达到60%,学院就业工作获得浙江大学就业优胜奖。2007年研究生发表文章267篇,其中博士生发表 SCI 论文36篇、EI 论文108篇、ISTP论文5篇、A类论文38篇、B类论文15篇,SCI 论文较2006年增加80%;硕士生发表 EI论文31篇、A 类论文14篇、B 类论文20篇。另有专利6项、著作1本,获省部级奖2项。2004级结构工程专业严蔚的博士学位论文《EMI 结构健康监测技术与定量化分析》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陈伟球教授)。

2008年,执行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按照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招生指标的分配办法,招生指标分配与学科的科研贡献和实际需求相结合,促进了学院小学科科研和研究生教育的提高,小学科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较没有改革前提高了76%。2008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212人,与2007年持平,其中推荐免试研究生共73人,较2007年增加23%;招收博士研究生75人,较2007年增加20%,其中提前攻博8人,直接攻博51人,考试录取26人。2008年学院共有47名博士研究生、165名硕士研究生就业,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4.4%,去重点单位的比例达到60%。

2009年,建筑工程学院共有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14人、硕士研究生636人,其中新招收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硕士16名,全日制研究生总体规模达950人。

2010年,2007届岩土工程专业周燕国的博士学位论文《土结构性的剪切波速表征及对动力特性的影响》被列入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陈云敏教授、丁皓江教授),实现学院零的突破。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233名、博士研究生60名。学院共有在校硕士研究生673人、博士研究生351人,其中新招收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硕士38名,留学生2名。2007级岩土工程专业张勋的硕士学位论文《复杂应力路径下原状软黏土剪切破坏标准研究》被评为浙江省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温晓贵副教授);2008级岩土工程专业唐强的硕士学位论文《黏土矿物和活化梧桐树叶对重金属离子吸附特性的研究》被评为浙江省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唐晓武教授)。

2011年,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被列入“能源与环保”领域工程博士招生计划。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扩大招生领域,新增建筑学、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覆盖到学院所有学科,并据此修订了2012年硕士招生目录。博士研究生招生向免试推荐直博过渡,同类学科进一步减少、合并考试科目,据此修订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占硕士生招生总人数的52%,直博生招生比例占博士生招生总人数的65%,两项指标就上一年度分别提高13%和15%。硕士研究生中有2/3的学生来自“211工程”高校,1/2的学生来自“985工程”高校。2011年共有238名研究生毕业,其中博士研究生38人。2007级结构工程专业张春利的博士学位论文《多铁性结构简化分析体系及其应用》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陈伟球教授);2008级岩土工程专业孔德琼的硕士学位论文《粉土中近海风机吸力式桶形基础单调加载模型试验研究》被评为浙江省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朱斌教授)。

2012年,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占招生总数的58%,直博生招生比例占博士生招生总人数的68%,分别较上年度提高了6%和3%。硕士研究生生源中2/3的学生来自“211工程”高校,1/2来自“985工程”高校。2012年硕士毕业生200人、博士毕业生38人。

2013年,完成2014年博士、硕士招生目录的修订和编制工作,进一步突出一级学科的共性。全年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生209人、博士生73人,其中免试推荐硕士生占招生总数的50%,直博生占招生总数的79%;硕士生中2/3的学生来自“211工程”高校,1/2来自“985工程”高校。2008级结构工程专业刘东滢的博士学位论文《多铁性结构简化分析体系及其应用》被评为浙江大学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论文(指导教师:陈伟球教授、王惠明教授、吕朝锋教授);

2014年,国家免试推荐研究生招生改革,通过宣讲会、网络广为宣传免试推荐研究生政策和校院及学科优势,申请总人数达930名,是往年的4倍,申请总量位于全校第二,最终录取194名,其中直博生55名、硕士生141名,录取学生中“985工程”高校生源比例达86%,招生质量较往年明显提高。2014年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生208名、博士生73名,其中录取学生中“985工程”高校生源占53.8%,“211工程”高校生源占70.7%。2009级岩土工程专业贺瑞的博士学位论文《海底基础动力特性研究》被评为浙江大学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论文(指导教师:王立忠教授)。

2015年,学院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生215人、博士生75人,首次在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招收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016年,学院有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94人、硕士研究生657人,共计1051人。2016年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生221人、博士生69人。录取的博士生中“985工程”高校生源比例近2/3,录取的硕士生中“985工程”高校生源比例近1/2。

二、学科建设

1983年,教育部批准浙江大学试办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有较大发展。增加招收建筑技术科学专业硕士生。

1988年,硕士研究生学制由三年调整为两年半。

199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结构工程学科为博士学位授予点。

1997年,增加招收市政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8年,土木工程学科成为我国首批四个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之一,申请博士后流动站被批准。12月,岩土工程和结构工程学科被批准为浙江省重点学科。岩土工程学科入围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批准设置特聘教授岗位。

2000年,增加招收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001年,增加招收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收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专业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002年4月,岩土工程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9月,经教育部组织专家组评议,批复同意“复杂环境下岩土工程与空间结构关键技术”等20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列入浙江大学“十五”“211工程”。

200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改为两年。同年,启动建设“岩土工程与大型结构”国家“985工程”二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2007年,土木工程一级学科被认定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全国共六所大学),结构工程二级学科被评为国家二级重点学科,建筑设计及其理论被评为浙江省重点学科,市政工程被评为浙江大学重点学科。先前批准的岩土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在经过预评估、正式评估和确认工作后被认定为优秀的国家重点学科。新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6人,新申请并获批准硕士研究生导师13人,工程硕士导师(非全日制)3人。

2008年,组织浙江大学“211工程”三期研究生培养创新项目申请以及研究生核心课程、示范性课程建设申报工作,其中研究生培养创新项目2项、研究生核心课程2门、示范性课程7门。“985工程”二期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岩土工程与大型结构”建设进展顺利,在创新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7人、工程硕士导师(非全日制)3人。修订了工学二部博硕导及工程硕导量化指标。组织在岗研究生导师参加“求是导师学校”培训学习,第一期学习班学员27人,第二期15人,第三期5人。

2009年,“985工程”三期项目“城市系统与重大工程安全及可持续发展”项目立项建设;全年新申请并获批博士研究生导师8人,申请并获批硕士研究生导师5人。徐荣桥教授的“结构分析的有限元法与MATLAB程序设计”,徐雷、王竹、华晨、朱宇恒、葛坚教授的“建筑学研究生国际化教学创新模式实践”获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孙志林、刘国华等教授的“产学研结合的高层次水利人才培养模式”获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二等奖。“高等基础工程学”(陈云敏教授)、“工程弹塑性力学”(楼文娟教授)、“弹性力学变分原理及其应用”(陈伟球教授)三门课程获浙江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现代建筑评论”(罗卿平教授)、“高等工程流体力学”(张土乔教授)、“桥梁健康监测与控制”(项贻强教授)三门课程获浙江大学研究生示范性课程立项。

2010年,建筑学、水利工程被增列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交通运输工程被增列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土木工程专业获批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建筑学硕士”成为学校“985工程”三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启动学院重点课程建设工作,“弹性力学”等八门课程获得首批建设,每门课程投入建设经费2万元。组织完成浙江大学“211工程”三期研究生核心课程、示范性课程建设申报工作,“弹性力学与变分原理”新增建设为研究生核心课程,“现代建筑引论”“计算结构力学”新增建设为研究生示范性课程。积极落实深化《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细则》,修订了2011年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满足建筑、土木工程学科与其他学科融合交叉的需要,鼓励考生跨学科报考。学校投入建设经费50万元,拟建卓越工程师培养与学生创新实践基地,使工程结构设计实践基地得到进一步深化和扩展。积极推进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与上海中船九院签署校企合作协议,与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积极培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新增博士生导师5人、副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8人。目前,学院共有博士生导师58人,硕士生导师119人。

2011年,建筑学、水利工程、城乡规划学被增列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交通运输工程被增列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道路与交通工程被增列为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全面梳理了土木工程学科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以及工学博士的培养方案,增加了学科前沿新理论和新技术方面的课程,取消了部分内容陈旧、效果欠佳的课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博士培养方案的研究与实践”获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资助。完善了研究生招生资格实施细则、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实施细则、招收研究生资助经费实施细则等制度,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年新增博士生招生指导教师资格13人,硕士生招生指导教师资格8人。

2012年,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获批学校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高等基础工程学”“工程弹塑性力学”“弹性力学变分原理及应用”三项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通过学校终期考核。完成土木、水利、交通、建筑学科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以及水利、建筑、城规学科、道路与交通学科博士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成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评估领导工作小组,召开评估启动和迎评工作会议,启动土木工程专业教育第四次评估工作。

2013年,土木工程专业顺利通过第四次专业评估并取得优秀成绩。卓越工程师培养与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取得成效,已有5门课程在基地进行实践教学,并为学生科研提供支撑。

2014年,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与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立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机制;与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IUC)签署协议在海宁国际校区合办土木工程专业。获批“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点,当前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占40%,已覆盖学院所有学科。调研国内兄弟高校土木、水利、建筑、规划学科研究生改革、培养方案特色、研究生毕业答辩授予学位标准等,为学院科学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做基础性准备。

2015年,开展教育教学大讨论,聚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突出问题导向,广泛发动全院师生参与教育教学研讨。进一步厘清人才培养的重大问题,明确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路和举措。积极配合工程师学院建设,制定建工分院规划建设方案。开展研究生学位点自评估工作。认真梳理研究生培养方案,积极调研国内外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制定了各学位点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

2016年启动实施高峰学科、一流学科建设支持计划,整合优化学科布局,统筹做好土木工程学科、建筑学学科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学位点自我评估工作。为使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动撤销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及硕士学位授予点,增设水工结构与港口工程、水资源与水环境工程、河流与滨海工程三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主动撤销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增加了道路与交通工程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停止城乡规划学硕士学位招生,改为招收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停止城乡规划学博士学位招生,建筑学博士招生在原有的“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三个方向外新增“城市规划设计与理论”方向。

积极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修订现有各专业不同类别博士生、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首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对外合作与交流

2007年,组织召开了第四届海峡两岸结构与岩土工程学术研讨会和香港—杭州可持续发展建筑技术专业咨询研讨会;7月,学院教授访问团回访台湾大学,双方就土木工程学科领域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对话,对争取光华教育基金会的支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进一步扩大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培养其国际交往能力,建筑工程学院积极推进学生出国出境继续深造、交流访问工作。有9位博士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获得资助赴国外大学联合培养深造。9月,日本佐贺大学理工学部外尾一则教授带领的城市规划和建筑学专业的8名硕士生来学院进行为期9天的交流活动。这是学院与日本佐贺大学理工学部自2002年签署合作科研和硕士生教育的交流计划以来,第五次举行的师生互访交流活动。

2008年,有5位博士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获得资助赴国外著名大学接受联合培养,3位硕士生获得资助赴国外著名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派出总人数占学校派出总人数的5.3%,连续两年超出学校各学院派出平均比例。此外,2008年共有13人次赴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并宣读论文。有8名学生获得浙江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出国深造。

2009年,有5位博士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赴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大学接受联合培养,1位硕士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赴美国攻读博士学位。有3位博士生和10位硕士生获研究生院资助,赴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在大会上宣读论文。

2010年,有4名博士生获得国家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赴日本、美国等国家的大学接受联合培养,1名硕士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赴英国攻读博士学位。有19位博士生、37位硕士赴国外短期交流学习、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论文等。

2011年,有3位博士生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赴国外大学接受联合培养,5位研究生获资助赴国外著名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其中1位获全额资助赴英国牛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有研究生44人次赴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并宣读论文。

2012年,有5名博士生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赴国外大学接受联合培养,5名硕士生获资助赴国外著名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其中1名获全额资助赴英国牛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40余人次赴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并宣读论文。同时,学院还招收了来自德国、波兰、巴基斯坦等国的国际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另有来自西班牙等国家的短期交换研究生。

2013年,有6名博士生和6名硕士生分别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赴国外大学接受联合培养和攻读博士学位,其中攻读博士学位总人数列全校第一,联合培养人数列全校第三。50余人次赴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并宣读论文。土木工程学科首招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生,并接收了来自捷克、西班牙等国家的短期交换研究生。

2014年,共有研究生50人次获得学校派出国(境外)交流学习资格。5名博士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赴国外著名大学接受联合培养,2名研究生获得资助赴国外著名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2015年,获批参加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16名,历年派出总人数和年度派出人数均列学校前茅。国际学生申请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形势喜人,全年录取攻读学位国际留学生18名。6名博士研究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3名博士研究生获得学校资助赴国外大学接受联合培养,1名硕士研究生获学校资助赴国外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2016年,推进“海外一流学科伙伴提升计划”,启动实施 UIUC-ZJU 联合学院土木工程专业的建设,争取与英国帝国理工大学等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或学术机构建立紧密的院际交流与合作关系。大力拓展师生到海外名校学习交流的渠道,加强全英文课程和海外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国际联合人才培养,提高留学生教育层次和水平。

四、历年硕士点与博士点设立时间表、历年各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历年博士学位论文以及研究生培养方案

历年硕士点与博士点设立时间表、历年各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博士学位论文以及研究生培养方案详见附录15—18。

五、研究生校友名册

研究生校友名册详见附录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