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一流的历史轨迹(中国卷之二):中外著名大学校长治校理念与办学制度文献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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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创始于清政府利用美国退还的部分庚子赔款,由外务部与学部共同设立游美学务处所附设的肄业馆。1911年2月,肄业馆改称清华学堂。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成立。1912年,学堂改名清华学校,裁撤游美学务处。1924年5月,曹云祥为校长,清华学术得到发展;1925年设立大学部,同年春成立国学研究院,聘请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赵元任等导师。清华从派遣留学逐步转为培养本国人才,始创四年制本科教育,分文、理、法三院。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1928年易名为国立清华大学,罗家伦任校长,对学校组织结构加以整改。原属外交部之清华董事会因国民政府成立而消失,学校改由大学院及外交部合派之董事会治理。1929年4月,国民政府行政院议决,将清华基金经整理后,改由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管理。清华大学撤消董事会,直属于教育部。1931年10月,梅贻琦任校长。卢沟桥事变爆发后,清华大学与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南迁长沙,组建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再迁昆明,易名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迁回清华园复校,并扩充农学、气象学、法学、航空工程等院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大陆的清华大学取消“国立”二字,改名清华大学;1955年由原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在台湾新竹建立了台湾“清华大学”。1952年政府对高等学校进行院系调整,位于大陆的清华大学将法、文、理、农、航空和工学部分院系划归北京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航空学院等校,北京大学等校部分工学专业划归清华。清华大学从一所多科目综合类大学变成有八个工程系的工程技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