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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总纲
教职员会议 十一月一日下午四时半,教职员会议开第三次常会。由曹庆五校长主席。张仲述教务长宣读课程委员会报告。其报告分为三项:(一)总纲;(二)将来之课程;(三)过渡之课程。此次报告仅限于总纲一项。此项计分为五条如下:
甲、清华希望成一造就中国领袖人才之试验学校。
乙、清华教育分两级:大学各科及高级中等教育。
丙、清华大学毕业期限自三年至六年,高级中学毕业期限三年。
丁、清华大学教育应特别奖励创造学力、个人研究及应付中国实际状况及需要之能力。
戊、清华高级中等教育之目的,在使将来之领袖人才受广阔的基本训练;其方法在利用教室内外实际生活之动作,使经验近世文化之要领。
张委员长将以上五条详细解释。经诸教职员讨论后,主席即付表决。结果此项总纲原理全体通过,辞句间如有欠妥处,请课程委员会随时修改。
《清华周刊》第293期1923年11月9日
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清华大学史料选编》一,清华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