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理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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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拍砖案

在这个法庭上,所有人的面部都有遮挡,都带了一个面具。比如法官头上戴着面具,写着法官1,同理还有公诉人、被告甲、甲辩、被告乙、乙辩。

甲辩一听,心中一沉,法神把魔力收回去建立法神系统时,也给予了魔法师们一定的补偿,魔法师们本来有的魔力、魔力物品,都被转化为了法理点数。

这个甲辩之前是一个一月法师,法神系统建立后,折算成了10点法理点数。这个人一上来就开口要5点法理点数,要知道这不是一笔小数目,听审一次才有0.1点,5点法理点数,相当于听审50次了。

“不想交易就算了,我已经准备走了。”

李星看着对方久久不说话,有些不耐烦,这个案子在李星看来,怎么判决,如何判决一目了然,根本没有什么麻烦的地方,在这里呆久了只赚0.1,实在是很亏。

甲辩摇了摇牙。

“成交,只要你的建议能用得上。”

“好。”

李星也不再犹豫,脑海中意念微动,一份份纸张就在甲辩的手旁不断的出现。在法神系统中,口头合同的效力是受到法神认可的,因此李星不担心对方会赖账。

甲辩护律师拿起李星传过来的文件看了看,不由的瞪大了眼睛。他本来忐忑的心情此时都不存在了,只剩下专注的看着李星发过来的这些文件。

嘴里不断的发出“妙啊,妙啊。”的声音。

法官敲了敲锤子。

“甲辩你快点。大家都在等你呢。”

“来了来了。”

甲辩放下稿子,由于脸上带着面具,大家看不清楚他的神情,但看到他微微颤抖的身影,就知道他难掩激动。

一时,包括在场的观众,包括法官、包括当事人和乙辩,都很想知道那个观众到底给了甲辩什么好想法,能让对方如此激动。

“我想问问公诉人,你们确认甲在拍砖的时候,被害人就已经死了么?”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甲乙都说他死了。”

“公诉人,请注意,口供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单口供也无法证明甲在拍砖的时候,被害人已经死了。有没有其他的证据呢?比如说物证?鉴定人意见?比如说法医出具的尸检报告?”

公诉人马上不蛋定了,现在人都抓了,被告人都认罪了,还能出这幺蛾子?他赶忙在自己的文件夹里翻找起来相关的证据材料。

良久,他翻到了尸检报告,其实在这个法神系统的法庭中,根本不需要翻找这么长时间,想要检索,一秒就能检索到,但公诉人翻到尸检报告时,就已经发现,尸体检查报告上只有模糊的死亡时间,其区间在3到4个小时内。根本无法确定被害人的具体死亡时间点。

“想必应该是没有的,你提交的证据材料上,尸检报告的死亡时间也很模糊。所以很可能甲在拍砖的时候,受害人根本就没死。”

“那,那又如何呢?就算尸检报告的死亡时间模糊,就算甲拍砖的时候受害人没死,但毕竟被害人已经死亡,甲的行为怎么也和被害人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把?”

“这个,真不一定。”

甲辩此言一出,观众席上已经是一片惊讶声,这明显具有因果关系啊,甲拍砖,受害人死亡。这律师到底要搞出什么幺蛾子?当然,观众席和最中央的法庭之间,有一层透明的魔法阵阻隔,喧哗的声音不会传到法庭上。

“什么不一定?拍砖是危害行为把?死亡是危害结果把?两者怎么可能不具有因果关系?你法律学到自己肚子里去了吗?”

甲辩一拍桌子。

“法官大人,公诉人他侮辱诉讼参与人,我要求判处他扰乱法庭秩序罪。”

法官敲锤子。

“公诉人再胡闹就退出法庭,现在扣你10点法理点数。甲的辩护律师,你这个判刑的要求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公诉人身子一颤,10点法理点数,作为公诉人参加一个案件才2点法理点数起。他自己也是有点飘了,以为法神法庭还和现实中的法庭一样。但在法神法庭中,任何一件事情都可以被起诉。

而扰乱法庭秩序罪,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更重要的是,一旦作为公诉人被判处了刑罚,就意味着永远要丢掉公诉人的饭碗,甚至由于犯罪被开除,还会在几年内不能从事法律行业,这在这个法理点数之上的时代,就相当于自费几年武功。

“我....我保证不会了。”公诉人的态度收敛了很多。

甲的辩护律师又站的笔直了些,

“那好,我继续说,假如不确定被害人的具体死亡时间,那么其死亡时间点就很可能在甲乙二人实行藏尸行为后。也就是把被害人埋下后。”

“那这又能说明什么?”公诉人发问。

“这能说明什么?这能说明很多东西....”甲辩缓慢的说着。

乙的辩护律师此时却朝着甲辩用力看去。

“甲辩,你要拉我的当事人下水?”

“不会的,只是借你的当事人一用罢了,你当事人也下不了水。”

听到甲辩这么说,乙辩才把头转了回来。而庭审的观众、公诉人、法官都搞不清楚两人到底在打什么哑谜。

“我接着说,假如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是在其被埋下后,那么我有理由怀疑,被害人的死亡,不是由甲主导的,而是由乙主导的。乙利用甲杀了被害人。”

“什么?”

“这怎么可能?”

“不是甲拍的砖吗?为什么乙能利用甲杀人?”

“会不会是甲拍砖的原因,是由乙撺掇的。这样乙属于故意杀人的教唆犯。”

“不可能,案卷材料里没这么写,假如这么写,甲辩也不用请求场外援助了。而且甲辩既然把话题引到了死亡时间这里,那他的论点肯定和死亡时间有关。”

“那个场外援助的家伙有点厉害啊,我再看看把,一会过去得求个法神系统的好友位,这是位法学大大啊。”

观众席上讨论的如火如荼。

法庭上的甲辩的声音依旧在继续。

“我怀疑,甲和乙一起搬运尸体的时候,甲没发现受害人或者,但乙发现了。乙在发现被害人没死亡的情况下,继续让甲埋了受害人。而甲埋的行为,才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

“根据这种推导,乙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乙利用甲的行为杀死了被害人。而这种情况下,甲的两个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由于甲的行为侵犯的只有一个法益,因此属于想象竞合,属于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犯罪,法院要判决的话,只能在故意杀人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中择一重罪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