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我国的自然灾害
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这是一个基本国情。近年来,伴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日益显著,以及国内工业化和城镇化不断推进,中国的资源、环境和生态压力加剧,各类自然灾害呈多发频发态势,自然灾害防范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一、“自然灾害博物馆”的前世今生
我国被称为世界“自然灾害博物馆”。从较长的时间轴来看,我国自然灾害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灾害种类多,除现代火山活动外,几乎所有种类的自然灾害都出现过,其中以干旱、洪涝、地震、台风等灾害为主。二是区域特征强,局地性或区域性旱灾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东南沿海地区平均每年约有7个热带气旋登录,中西部地区各类自然灾害频发多发,东部地区城市内涝灾害时有发生。三是反常性较大,如南方尤其是西南地区出现旱灾频发现象,北方包括东北、华北和陕西出现水灾频发现象,灾害发生种类、强度和发展趋势超出我们的固有认识和传统经验。四是大灾频率高,仅2008年以来,就先后发生了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芦山地震、鲁甸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
从全国综合自然灾害风险等级图(见图0-4)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高风险等级区域(8~10级三个等级)主要分布在京津唐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汾渭平原地区、两湖平原地区、淮河流域、四川盆地及其西部边缘山区、云南高原地区、东北平原地区、河西走廊和天山北坡地区等。这些地区综合自然灾害风险等级高值区比例相对较高,一方面,显示其自然致灾因子的种类多、频次高、相对强度大;另一方面,也显示由于这些地区人口密度和地均财富相对较高,如果对自然灾害设防水平不高,那么因灾造成的遇难人数就会较多或直接经济损失量也会较大。从灾种情况来看,中国面临的主要自然灾害为地震、洪涝、干旱、台风、滑坡、泥石流等,各灾种的分布也呈现一定的地域性特征。据统计,1990—2016年的27年间,我国各类自然灾害年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900亿元(见图0-5)。
图0-4 中国综合自然灾害风险等级图
图0-5 1990—2017年全国因灾直接经济损失统计分析图
从更短的时间轴来看,“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我国各类自然灾害多发频发(见表0-1)。据统计,“十二五”时期自然灾害年均造成3.1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1500余人,紧急转移安置900多万人次,倒塌房屋近70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700多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800多亿元。
表0-1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列表
总体上看,“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我国自然灾害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灾害影响范围广。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同程度受到自然灾害影响,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2011—2015年,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800个县(市、区)不同程度遭受洪涝、干旱、风雹、地震、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影响,占全国县级行政单位的97%。
第二,灾害区域特征明显。伴随中国城镇化进程推进,自然灾害对城镇的影响愈加明显,特别是东部地区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和中小城镇频繁遭受城市内涝、台风等灾害影响。中国西部地区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活跃,地震、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频繁发生。2011—2015年,中国大陆地区共发生5级以上有损地震灾害事件71次(其中6级以上地震灾害事件15次、7级以上地震2次),位于西部地区的云南、四川、甘肃3省地震灾害损失最为突出。
第三,季风气候影响显著。中国2/3以上的国土面积受到洪涝灾害威胁,局地性或区域性干旱灾害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东部沿海地区平均每年约有7个热带气旋登陆,洪涝、台风等灾害主要集中在汛期。2011—2015年,中国有1600多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100多条河流发生超历史纪录大洪水;年均有上百个县级以上城市进水受淹,对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热带气旋登陆强度显著增加,以强台风和超强台风级别登陆中国大陆地区的台风有10个(占台风总数的31%),其中2014年超强台风“威马逊”登陆风速达70米/秒,是1949年以来登陆中国大陆的最强台风。
第四,灾害损失以洪涝和地震灾害为主。2011—2015年,洪涝灾害是中国发生最为频繁、影响范围最为广泛、损失最为严重的灾害,洪涝灾害导致全国80%以上县受灾,全国因灾死亡失踪和房屋倒塌数量的60%以上由洪涝灾害导致。地震灾害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集中的灾害,2013年四川芦山7.0级地震和甘肃岷县漳县6.6级地震、2014年云南鲁甸6.5级地震等,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未来一段时间,受全球气候变暖等影响,我国极端天气增多趋势明显,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不可预见性增加,城市内涝发生的概率明显加大。我国中高强度地震仍将处于多发频发时期,西南、西北等地依然面临较高的地震风险,自然灾害形势依旧严峻复杂。
二、自然灾害严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唐山市调研考察时指出,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这是一个基本国情。把自然灾害的影响提升到基本国情来看待,这是一个重要论断。关于基本国情,从发展阶段来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基本国情;从自然地理情况来讲,人口多、底子薄、耕地少、人均资源相对不足是基本国情。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自然灾害严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这一重要论断,对于指导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总体上看,我国进入了一个灾害频发多发时期,灾害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民生福祉改善的一个重大问题,影响越来越广泛和深远。我国自然灾害的灾情形势,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自然灾害的危害在持续扩大。我国的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主要由自然条件导致,同时也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深刻影响。就自然条件而言,我国2/3以上的国土面积受到洪涝灾害威胁,东部、南部沿海地区以及部分内陆省份经常遭受热带气旋侵袭,其中东部沿海地区平均每年约有7个热带气旋登陆;东北、西北、华北等地区旱灾频发,西南、华南等地的严重干旱也时有发生。我国位于欧亚、太平洋及印度洋三大板块交汇地带,新构造运动活跃,地震活动十分频繁,大陆地震占全球陆地破坏性地震的1/3,是世界上大陆地震最多的国家,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发生过5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我国约占国土面积69%的山地、高原区域因地质构造复杂,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除经常性的火山爆发之外,我国几乎有世界上能够数出的各类灾害。同时,我国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伴随工业社会的快速到来,人口也越来越集中,生态环境形势越来越严峻,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越来越大,加上一些地方水利设施陈旧,灾情恶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然而,在一定程度上,灾害问题的深刻影响与严峻性被严重低估。一方面,随着承灾体的暴露度与脆弱性增加,灾害影响的对象和领域愈加广泛,对生产、生活等方面均产生巨大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使灾害损失越来越超出了传统的、直接的物质损失范围,进而导致社会功能瘫痪、工商业中断、信息丢失等损失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各类灾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对各个方面的影响,更是难以估量。
链接:自然灾害成为我国的严峻挑战
近几十年来,中国的受灾人口与受灾面积等方面的指标一直处于高位震荡。其中受灾人口自1990年的全年2.9亿人次到1997年达到4.78亿人次,之后在4亿人次上下浮动,2008年、2009年两年均超过4.7亿人次。进入21世纪后,干旱在南方接连大面积出现,即便是水资源丰富的两湖地区和降雨量充沛的西南地区也屡遭旱灾的严重袭击。作为我国主要灾种的水灾,虽因三峡工程等一系列水利设施的建设有所减轻,但水灾危害面积依然在上升。以农作物受灾面积为例,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70—1979年间年均受灾面积为28420千公顷,1980—1989年间年均上升到41550千公顷,1990—1999年间年均达49550千公顷,2000—2014年间年均达61270千公顷,2015—2017年间平均达22156千公顷。可以看出,除了最近几年灾情偏轻以外,农作物年均受灾面积总体上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
第二,自然灾害发生的周期越来越短。长期以来,毁林开荒、围湖造田,以及无约束的“三废”排放等,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自然灾害正在呈现出次数越来越多、间隔越来越短的趋势。在旱灾方面,我国历史上是三年一旱,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发展到三年两旱,现在则变成无年不旱,一年多旱(春旱、夏旱、秋旱);洪涝方面,历史上正常情形下是年均1~2次,现在年均50余次,每年洪涝面积达数十万平方千米。一些罕见的冷害、病虫害近几年也时有发生。仅2008年以来,我国就先后发生了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芦山强烈地震、鲁甸地震、海南“威马逊”超强台风等重特大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表明我国的灾害正呈现多发频发的复杂性。
第三,自然灾害造成的风险越来越大。近几年,由于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加之近几年灾情总体偏轻,因此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和直接经济损失呈现明显下降的走势。但是,自然灾害的风险依然很大。一方面,农村的防灾减灾能力薄弱,承灾能力堪忧。我国历史上农业面临的三大灾害是水灾、旱灾、蝗灾。现在来看,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都非常严重,由于村镇的整体抗灾设防水准不高,受灾时的人员伤亡较为严重,小灾大损失的现象屡屡发生。另一方面,城市灾情形势同样严峻。我国的城镇化率到2017年已经超过了58%,城市群在快速发展和形成,城市化在聚集财富的同时,也在聚集风险。城市各种要素高度集中的特点,特别是人口、物质财富、设施、活动均高度集中,使城市面对灾害特别脆弱。在城市环境下,小灾引发大灾并形成灾害链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不仅如此,自然灾害链之间在相互传递,自然灾害与社会安全事件也发生相互传递。如果缺乏必要准备,现代化程度越高、经济越发达,灾害影响的危害后果也会越大。
因此,我国自然灾害的灾情形势是非常严峻的。明确认识到自然灾害严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就能认清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提升国家防灾减灾救灾水平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自然灾害严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这个论断,将促使我们深刻认识到防灾减灾的薄弱基础和体制机制障碍,提高社会公众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灾害意识,对这一国情构成要素的发展变化保持高度警惕,了解国家和所在地区的自然灾害形势,了解国情、省情、市情、县情中的灾情。国情决定方针政策。自然灾害严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这一论断,应作为指导政策制定和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把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每个国民的自觉行动中去,在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过程中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