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舞台灯光系统设计原则和工艺设计要求
舞台灯光系统设计应遵循舞台表演艺术的规律并满足特殊使用要求,其目的在于将各种表演艺术再现过程所需的灯光工艺设备,按系统工程要求进行设计配置,使舞台灯光系统能准确、圆满地为舞台艺术表演服务。
舞台照明设计应具备多种造型手段,适应不同风格的演出。根据剧本、导演的要求及舞台美术的总体设想进行艺术构思,绘制布光设计图。
1.舞台照明设计原则
(1)必须满足创造舞台布光的自由空间,适应各种演出的布光要求。
(2)为能保证长期运行,需要留有足够数量的灯具储备、网络容量和适当的扩展空间。
(3)系统必须具有很高的抗干扰能力、安全性和可靠性,并把它们作为舞台灯光工程的重要技术指标。
(4)在满足演出需要的前提下,尽量使用高效节能的冷光源新型灯具。
(5)以太网和DMX512数字信号网络技术被引入系统设计的各个环节。
2.舞台照明工程工艺设计要求
(1)系统工艺设计和设备配置具有综合剧场的使用功能,在2h内可轮换不同剧种的灯光操作方案。
(2)系统允许使用全部配置的各种类型灯具和其他补充设备。
(3)整个系统在不中断主电力供应的前提下,灯光主控台可进行持续诊断检查。
(4)全部灯光设备应符合舞台背景噪声的技术要求,即空场状态下,所有灯光设备开启时的噪声应不高于NR25,测试点离灯光设备的距离为1m,效果器材的噪声不大于30dB。
(5)系统应预留足够的扩展能力,如电力容量、调光柜容量、网络容量等。
3.舞台表演区的照度要求
(1)多功能厅演出舞台的照度指标。
1)主要表演区的垂直照度不低于1200lx(离台面1m高测试)。
2)显色指数Ra>90。
3)色温。常规灯具3200K±150K,特效灯具4700~5600K。
4)综艺演出应能体现绚丽多彩、动静相宜的舞台照明,朴实的舞台场景。
(2)会议照明舞台的照度指标。
1)舞台的垂直照度不低于550lx(离台面1m高测试)。
2)显色指数Ra>90。
3)色温。常规灯具3200K±150K。
4)会议照明应能充分体现庄重、大方的会议场景,满足电视摄像的光照要求。
4.剧场各区域的照度要求
按JGJ 57—2000《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剧场各区域的照度标准如表2-1所示。
表2-1 剧场各区域的照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