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死亡觉得最困恼的就是突然被宣布从生活里出局,却没有一点发言权
亲爱的艾琳,
这几个月我经常去佛蒙特州一位女士那里,她是“心手相连”项目的关怀客户。和她第一次聊天的时候,她就明确告诉我她的卵巢癌肯定在某一天会要了她的命。她还不到50岁,结了婚但是没有孩子,自己做生意,深爱着自己的丈夫还有家里的金毛猎犬。
她接受治疗已经超过三年了,最近,她令人难以置信地经历了一个痛苦的精神转变,就是不再寄希望于能够通过治疗康复。现在她的重心是如何在临死之前与癌症和平共处。她平时不怎么爱出门,所以也只有和她关系很近的亲友才知道她的情况。不过,这些人大都不希望她就这么放弃治疗。
她的名字叫贝丝(Beth),是一个乐天派,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头发已经提前变成灰色,笑起来生动而亲切。刚开始被确诊的时候,她告诉丈夫自己一定会尽全力把病治好,不过要按照她的方式来治疗。如果必须手术和化疗,她也可以接受,但是她认为最重要的,是要用灿烂的笑容来面对疾病。在我看来,多数情况下她真做到了。很多时候,我和她都是开心地笑着谈她的家庭、她的那条名字叫布林克利(Brinkley)的狗、她的疾病,还有她开的那家美发店的老顾客们。她好久没有见那些人了,还挺想念的。其他一些时候,当健康恶化从而导致疼痛超过了她的承受能力时,她看见我来也只能挤出一丝微笑,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聊一会儿。
她告诉过我,在她小时候母亲就患有多发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在轮椅上度过了很多年。这也是为什么贝丝和她丈夫决定不要孩子的原因:她不想在孩子还小的时候让他们看到自己患上这个病,不想把这个病传给下一代,她不愿冒这个风险。她有两个姐妹,虽然她非常爱她们,但有时也嫌她们管得太多,以至于让她有点被操控的感觉。我第一次去她家给她按摩时,她的一个姐妹也在,看到我来后就主动去了地下室,以便我和贝丝单独相处。后来我获悉,当时她并没有下到地下室,而是停留在去地下室的楼梯那里,我们看不见她但是她却可以听到我们的动静,她想确保贝丝的安全。还有一次,当贝丝的另外一个姐妹无视贝丝的意愿跟她唠叨患病后的事项时,被贝丝不耐烦地打断了:“等一下,咱们俩到底是谁得病了啊?”
最近的一个早晨,我去给她按摩,发现她精神特别不好,身体也很虚弱,以致没法躺到我带来的按摩床上,所以我就让她靠在沙发上接受按摩。按摩之前我照例先和她聊了一会儿,她告诉我给她用的轮椅和其他医疗器械送到了,这些东西让她回想起她母亲当年的情况,更具象地让她认识到患病的程度,这让她感到抑郁。
我问她对于死亡觉得最困恼的是什么。她旋即回答说:“就是突然被宣布从生活里出局,但对此却没有一点发言权。”
这没有道理。这是一种不公正(injustice)。
她的这个回答一直萦绕在我脑海里,据我所知,这涉及人们所关注的事关死亡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尤其对于那些不是因为衰老致死的人。死亡是否不公平(unfair)?小孩死于疾病,年轻人死在战场上,癌症或心脏病导致的青年丧偶或幼年丧父,这些是否是不公正?还有在车祸、空难、暴力案件中丧生的可能是各个年龄段的人,这些又公正吗?
我认为这类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不过这样说太简单化了,我觉得可以用两种方式来细分这个问题,然后答案对于各个方式可以不同。死亡对于那个处于临终状态或者已经死亡的人是否公正?死亡对那些死者身后的亲属是否公正?
要回答这两个问题,我觉得首先要清楚没有谁生下来就能够确保长命百岁。统计结果显示,时下北美出生的婴儿的预期寿命是80岁左右,这比之前几代人大概长了一倍。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的婴儿长大后都可以活到80岁或者更长。这个数字的统计人群包括了那些出生不到一年就夭折的婴儿,在20来岁死亡的年轻人,在50来岁甚至90来岁死亡的老人。生命其实很脆弱,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在上面所述的各个年龄段内结束。既然这样,死得太“年轻”怎么能够算不公正?我认为这既谈不上是公正,也谈不上是不公正,只是凡人的命运而已。
明白了这一点,不管在什么年龄,可能就更容易直面生命的终结;更重要的是,认识到了生命短暂的本质,就会更容易甚至是必然地用一种珍惜的姿态来度过生命的每一天或每一年。
对于问题的另一面,如果你不是要离世的那个人呢?如果你是一个失去父亲的孩子,或者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又或者是一个失去丈夫的年轻女子,这是不是不公正?
我还是会说,没有什么不公正。痛苦,和不公正或者说不应该承受的痛苦(unjustly painful),是有区别的。虽然这看起来好像只有字面上的微小差异,但是你是一个文学教授,你肯定能理解它们在语义上的微细差别。痛苦肯定让人难受,如果痛苦是被迫赋予的,是命运或者其他可以埋怨的人造成的,那么的确可以说自己是受害者。如果我们始终囿于受害者的态度,生活中就难有积极性和成长的空间。但是,如果我们认为痛苦仅是纯粹意义上的痛苦——虽然让人难受,但并不特殊,只是一种芸芸众生共有的体验,那么我们就不算是受害者,我们只是感到痛苦的人,而痛苦不会比欢乐或者生命本身更持久。
你知道我有太太,一个儿子和儿媳妇,两个孙女。他们对我来说都很重要,失去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对我来说都会痛彻心扉。尽管这样,我还是考虑了一个看上去很奇怪的假定问题,就是假定这些亲人中的某一个过世了。这里不考虑亲人死亡的过程,就只考虑失去亲人的影响。想象如果某个突发事件夺走了他们中的一个或者几个,我会有怎样的感受,我还能挺过去吗?失去我最珍惜的人对我意味着什么?
我想我的痛苦会难以言表。然而,这和意外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是不一样。我不会因为这件事而让自己觉得是一个受害者,并且不管这个死去了的亲人的人生是长还是短,最终我都希望把自己看作亲人曾经活着的受益者。我会继续过好自己的生活,保留那些与他们相关的生动、多彩、美好的回忆。反过来说,如果是我先过世的话(这个可能性至少是一样大的),我认为他们也会这样继续他们的生活。
你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吗?
史蒂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