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科学的特点是什么?
不是所有“研究”都是科学的研究,也不是所有研究的结论都是可信或可靠的。检验或判断一个研究是否是科学的研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当然下面给出的只是科学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1)客观性。这是检验一个研究是否科学的最重要条件之一。科学研究的客观性指的是研究结论必须是客观的,是以事实为依据的,要保持研究者的“价值中立”。通俗地说就是“让事实说话、让数据说话,而不是让研究者自己说话”。这意味着,检验一个研究是否是科学的研究,就是要看研究的结论是基于事实或基于数据得出来的,还是研究者依据自己的感受、自己的经历或想象得出来的。科学的研究一定是基于“客观”证据,而不是基于“主观”判断。在这里,研究者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研究者本人只是事实或数据的收集、整理、组织和分析者,而不应该是事实的承载者,他本身的经历和感受不能作为一般事实,更不能依据个人的经历和感受来下结论。那些靠个人经历、个人感觉、个人认识,或用哲学的、思辨的思路来做判断或下结论的研究均不属于科学的研究。比如,某人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中国人仍未摆脱自卑感[19],那么他就需要对“中国人”做一个调查,并测量“自卑感”状况,然后再与其他国家人的自卑感状况进行比较,才可以看出中国人的自卑感是高了还是低了,才可以获得结论。如果单纯依靠研究者本人的感受来下结论,这一结论不管是对还是错,都很难让人接受。
(2)条件性。任何一个结论都是有条件的,而且条件应该是有限的。永远不存在一个无条件的或“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结论。另外,一个研究必须限定一定的范围,即有一个特定的研究对象、研究问题和研究内容,这样得出的结论才可以更明确和具体。题目过于宏观、涉及范围过大、系统过于复杂的问题,往往很难给出确切的结论,也很难说这类研究属于科学的研究。即使是相对复杂系统,也应该尽可能地用简洁的形式表达出来,使其能对复杂多变的系统赋予秩序、显示规律。
(3)否证性。传统的研究通常使用归纳法,即从具体事例推出一般原则。根据归纳法的思路,一切结论均是从过去的经验中归纳出来的,科学规律是建立在事实重复性的基础上。然而,有人认为材料的反复出现,只不过是证明这些材料在过去曾经发生过联系而已,并不能保证这种联系在任何时间都会发生,换句话说通过收集无论多少经验事实,都不能证明一种结论是正确的,因为任何一个与这一结论不符的事实都可以使“结论”发生动摇。
实际上,科学理论都是用“全称判断”的方式表达出来,而经验的对象却是个别的。个别事物无论重复多少次,也无法证实一个“全称判断”命题。例如,对于“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这样一个“全称判断”命题,不管我们观察到多少只白天鹅,也不足以证实,因为我们的观察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天鹅。[20]但是在没有发现黑天鹅之前,我们只能暂时保留这一命题,而没有放弃它。然而,一旦我们发现了一只黑天鹅,便可以立即否证这一命题,从而将它放弃掉。因此,否证才能作为检验理论的方法。
科学只有在不断批评和否定的过程中形成,是一种猜想(理论)代替另一种猜想(理论)。实际上,统计学中的假设检验,则是通过否定原假设来肯定备择假设的,这正是“否证”的思路,属于演绎法。演绎法是科学研究的唯一方法。
(4)可检验性。一个科学的结论一定是可重复、可检验的。首先,它是可行的。因为既然结论来自客观事实,那么这个客观事实一定是一种存在,而不是瞬间即逝的东西。既然研究者基于这一客观事实得出结论,那么其他人在同样的条件下也应该能够得出同样的结果。如果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得不出同样的结果,则意味着原来的结论是不能被普遍接受的。因为科学不仅具有客观性,也具有一般性。
2014年在全球科技界最有影响的一个事件就是日本美女科学家学术造假。[21]2014年1月29日,1983年出生的小保方晴子在《自然》杂志发表两篇诺奖级论文,声称发现了成年动物体细胞克隆的全新方法。他们成功培育出了能分化为多种细胞的新型“万能细胞”——STAP细胞。论文发表后,引来多位美国学者的质疑,他们提出了很多问题,其中第一个问题就是:“其他实验室能重复出来吗?”7月2日《自然》杂志正式撤销此论文。一个月后,小保方的上司也是论文作者之一的日本干细胞领域著名科学家笹井芳树在日本理化学研究所大楼内自缢身亡。8月12日,小保方晴子的美国合作伙伴、哈佛大学医学院查尔斯·瓦坎蒂(Charles Vacanti)教授也宣布辞职。小保方晴子于2014年7—11月重做实验。与以往不同,她将使用一个特制的实验室,单独进行验证实验。这个实验室入口处和室内安装3个摄像头,实施24小时监控,即由第三方实施现场监督。2014年12月19日,日本理化学研究所就小保方晴子涉STAP细胞造假事件召开了记者会,宣布STAP细胞实验结果没有再现,根据这个结果,验证实验终止。至此,轰动全球科学界的克隆研究造假事件告一段落。
在社会科学领域这种重复检验也是经常发生的。国外很多社会科学学术刊物在审稿时,通常会要求作者提交论文中所使用的原始数据,并会邀请第三方专家根据论文所描述的方法,对其结果进行重复计算,以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当然,如果有其他学者对公开发表的论文提出质疑,他本人也可以找到同样的数据,利用同样的方法进行再检验。这种可重复性的检验保证了科学的客观性和透明性,也保证了科学结论的可靠性,使人们感到科学是可以让人相信的。当然,数据的可获得性是能否进行再检验的前提。
(5)存在失败的可能。人们都知道,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科学研究,其失败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即使是某个知名学者拿到一笔可观的科研经费,也未必能够真正得到预期的结果。然而,人们很少知道社会科学也会存在这种情况。如果说一个社会科学研究或某项研究课题,研究者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研究水平且尽了最大努力以后,最终还是失败了。大家似乎会感到很可笑,会问:“怎么社会科学研究还有做不出来的?”因为在中国,只要“写出来”,就属于“做出来”了。在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只存在“做得好”或“做得不好”的判断,不存在“做出来”还是“做不出来”的判断。而判断“做得好”或“做不好”的标准也很简单,那就是研究报告的字数是否足够多——字数多就算是做得好,否则属于做得不好。因此,社会科学研究报告和学术毕业论文一般也都有字数要求。
实际上,如果某个课题确实做的是科学研究,那么社会科学课题同样存在相当大的失败风险,这一风险与研究报告的字数无关。比如,你要检验“城市孩子比农村孩子更聪明”这样一个研究假设,很可能你的假设并不是很合适,这样即使你收集到了一定规模的样本数据,使用的分析方法也是正确的,但是你的统计检验可能会不显著,或者说你未必能够得出结论。当然,也可能你的假设没有错,但由于你收集到的样本有问题,或者你所使用的变量和模型有问题,最终也可能导致你得不出结论。前者是你的假定存在问题,你肯定得不出结论,这种失败是必然的、是客观上的,从科学角度是可以接受的;后者是主观上的、可以避免的,在学术研究上是不可接受的。总之,如果一项社会科学研究若不存在失败的风险,这个研究一定不是一项科学的研究。
(6)逻辑上的合理性或可解释性。科学是一种应用于研究对象的合乎理性的方式,当它与其他合乎理性的方式,包括普通常识和哲学结合到一起,才能使科学达到繁荣兴盛的地步。相反,如果单纯用普通常识或哲学的方式来做研究,则不属于科学研究。这里的涵义是,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在逻辑上应该是可以解释通的,要能够自圆其说;尽管创新是非常重要的,但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和把握,并能给出可信的解释,否则不要跟现有理论或常识有过多的冲突。另外,为了验证论点的有效性,必须参照一定的准则和判据,必须做出合理的演绎,绝对不能有悖于常识。[22]实际上,普通老百姓有资格对一个研究结论提出质疑,因为某些研究结论可能不符合常理,但是没有受过这一学科专业训练的人是没有资格给出研究结论的。
总之,科学知识应该属于那种已经被经验所检验过的、被实证所证明过的知识。那些来自于某些人的想象和判断且未经实证检验和确认过的东西,一定是有争议的,最多也只能算是研究假设。制造这类“知识”很容易,也很快,可以在短期内带来社会科学的虚假繁荣。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类“知识”甚至会被认为是学术经典,被写到教科书中,并让学生去学,这不仅是在误人子弟,甚至是在祸国殃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