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创作历程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五节 《飞狐外传》:新文艺笔法的武侠小说

《飞狐外传》是《雪山飞狐》的“前传”。由于《雪山飞狐》中胡斐的形象没有能够塑造成功,胡一刀成了《雪山飞狐》真正的主人公,因此金庸又写作了《飞狐外传》来完成胡斐形象的塑造。有意思的是,两部小说虽然构成了连环关系,但是,情节上并不完全契合。在此,对于两部小说情节上的分歧,我们将不进行讨论。《飞狐外传》1959年12月开始在《明报》集团附属刊物《历史与武侠》上连载,分8期连载完毕。当时,《射雕英雄传》已经连载完毕,《神雕侠侣》连载也已经半年有余。金庸在武侠小说的创作上已经步入成熟期,但是,《飞狐外传》仍然显示出了鲜明的探索色彩,仍在探索武侠小说新的可能性。和《雪山飞狐》一脉相承的是,《飞狐外传》同样从新文艺吸取了营养,小说成了具有新文艺腔的武侠小说。因此,金庸在三联版后记里特意说明说:“这部小说的文字风格,比较远离中国旧小说的传统”,其实,最有新文艺痕迹的,还是小说中细腻的情感描写。

一、胡斐:“侠”文化的总结和升华

小说的中心线索是大侠胡斐的成长经历。关于这个人物性格,金庸做过这样的说明:

……我企图在本书中写出一个急人之难、行侠仗义的侠士。武侠小说中真正写侠士的其实并不很多,大多数主角的所作所为,主要是武而不是侠。

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武侠人物对富贵贫贱并不放在心上,更加不屈服于威武,这大丈夫的三条标准,他们都不难做到。在本书之中,我想给胡斐增加一些要求,要他“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恳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英雄难过美人关,像袁紫衣那样美貌的姑娘,又为胡斐所倾心,正在两情相洽之际而软语央求,不答允她是很难的。英雄好汉总是吃软不吃硬,凤天南赠送金银华屋,胡斐自不重视,但这般诚心诚意地服输求情,再不饶他就更难了。江湖上最讲面子和义气,周铁鹪等人这样给足了胡斐面子,低声下气地求他解开了对凤天南的过节,胡斐仍是不允。不给人面子恐怕是英雄好汉最难做到的事。

胡斐之所以如此,只不过为了钟阿四一家四口,而他跟钟阿四一家四口素不相识,没一点交情。

目的是写这样一个性格,不过没能写得有深度。只是在我所写的男性人物中,胡斐、乔峰、杨过、郭靖、令狐冲这几个是我比较特别喜欢的。

这一段话里透露出几个信息:第一,这部小说致力于侠人格的描写,胡斐就是小说中的侠客形象;第二,金庸心目中的侠客形象是儒家文化大丈夫基础上的升华;第三,胡斐的形象是金庸自己最喜爱的人物形象之一。

由于金庸自己说“目的是写这样一个性格,不过没能写得有深度。”因此,一些研究者据此认为胡斐这个形象缺乏深度,“原因恰恰在于作者的‘目的是想写这样一个性格。'”其实,如果把人物性格的深度看作人物性格的复杂程度、人性的深度或者现实主义的深度,这个形象也许的确缺乏深度,但是,如果把这个形象放在“侠”文化的进程中来考察,可以说,这个形象正是新时代侠文化的发展或者说升华。

中国传统侠文化,最经典的表述是司马迁在《游侠列传》里的说法。在《游侠列传》里,司马迁反驳了韩非“侠以武犯禁”的说法,指出:“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司马迁不仅高度肯定了游侠的优秀品质,而且热情洋溢地为当时的游侠朱家、郭解等人写了传记,将这些历来受统治者排斥的人物写到正史之中。《游侠列传》也被看作是武侠文学的发端。但是,司马迁虽然在个人品德层面上肯定了侠客,但仍然认为侠客们的行为不轨于正义。唐传奇中有不少侠客故事,但是,大多武而不侠。有人把《水浒传》看作武侠小说,但是,《水浒传》中,许多梁山好汉的行为基本上没有超越司马迁对侠客的论断,不少人物的行为甚至远远达不到司马迁所肯定的侠客。作为《水浒传》中最著名的侠客之一的武松,其行为很少有锄强扶弱的色彩,反而往往沦为统治者的打手。李逵更是一个常常滥杀无辜的杀人狂魔。近代武侠小说《三侠五义》等,正如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所说:“……凡侠义小说中之英雄,在民间每极粗豪,大有绿林结习,而终必为一大僚隶卒,供使令奔走以为荣宠……”这些侠客基本上没有独立人格。现代武侠小说逐渐注意到武侠人格的独立,但基本没有对侠文化进行回顾和总结的。《飞狐外传》以儒家文化的大丈夫为基础,在胡斐这个形象上注入了更多的理想色彩,把侠文化升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首先,金庸破除了侠客“行为不轨于正义”的观念,让胡斐这个人物,舍生忘死追求的是社会公平和正义。小说分三个阶段。幼年的胡斐在商家堡的经历;胡斐追杀凤天南的经历以及胡斐和袁紫衣、程灵素等人挫败福康安掌门人大会阴谋的经历。这三段经历,小说都把胡斐放在了正义的立场上。其中,胡斐追杀凤天南的故事在小说中占据的地位最为重要。广东佛山武林人物凤天南为了给姨太太扩建住所,想要买下邻人钟阿四的菜园。在遭到钟阿四的拒绝后,伙同官府,将钟阿四投入了监狱,想要迫使钟阿四将菜园出卖给他。一计不成,又诬陷钟阿四的两个儿子偷吃了他家的鹅,想要以此胁迫钟四嫂答应出卖菜园。钟四嫂为了证明儿子的清白,也为了保住自家的菜园,被迫在北帝庙前剖开儿子的肚子,致使儿子丧命。但是,凤天南仍不收手,企图用另一个儿子要挟钟四嫂。胡斐与钟阿四一家素不相识,但是,激于义愤,出手帮助钟阿四一家。凤天南败给胡斐之后,使诡计骗走胡斐,在北帝庙杀害了钟阿四全家,并回家出走逃避胡斐。为了强化胡斐行为的正义性,小说还围绕凤天南安排了诸如强奸、强盗、投靠清廷、勾结官府等不义行为。胡斐在北帝庙前立誓,要替钟阿四一家报仇雪恨。在这里,胡斐完全是以帮助弱者的身份出现,丝毫没有个人的利益在内。正是由于行为的正义性,使得金庸小说中的侠客具有了新的思想高度。

其次,胡斐具有传统侠客的所有优秀品质。为了兑现自己的誓言,胡斐确确实实是舍生忘死的。诚如金庸所设计的,胡斐在经历了富贵、威武、美色、恳求、面子的重重考验之后,终于站到了凤天南面前。小说里这样描写;

胡斐此时已然心中雪亮,原来周铁鹪安排下圈套,命一个莽夫来胡闹一番,然后套得他的言语,要自己答应原谅一个莽夫。他想起钟阿四全家惨死的情状,热血上涌,目光中似要迸出火来。

周铁鹪道:“胡大哥,我跟你直说了吧。义和堂镇上的田地房产,全是这莽夫送的。这一座宅子和家具,也全是这莽夫买的。他跟你赔不是之心,说得上诚恳至极了。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过去的小小仇怨,何必放在心上?风老大,快给胡大哥赔礼吧!”

胡斐见凤天南双手抱拳,意欲行礼,双臂一张,说道:“且慢!”向程灵素道:“二妹,你过来!”程灵素快步走到他的身边,并肩站着。胡斐朗声说道:“各位请了!姓胡的结交朋友,凭的是意气相投,是非分明。咱们吃喝赌博,那算不了什么,便是市井小人,也岂不相聚喝酒赌钱?大丈夫义气为先,以金银来讨好胡某,可把胡某人的人品瞧得一钱不值了!”

曾铁鸥笑道:“胡大哥可误会了。风老大赠送一点薄礼,也只是略表敬意,哪里敢轻看老兄了?”

胡斐右手一摆,说道:“这姓凤的在广东作威作福,为了谋取邻舍一块地皮,将人家一家老小害得个个死于非命。我胡斐和钟家非亲非故,但既伸手管上了这事,便和这姓凤的恶棍誓不并存于天地之间。倘若要得罪朋友,那也是势非得已,要请各位见谅。周大哥,这张房契请收下了。”从怀中掏出套着房契的信封,轻轻一挥,那信封直飘到周铁鹪面前。

周铁鹪只得接住,待要交还给他,却想凭着自己手指上的功夫,难以这般平平稳稳的将信封送到他面前。

只听胡斐朗声道:“这里是京师重地,天子脚底下的地方,这姓凤的又不知道有多少好朋好友,但我胡斐今晚豁出了性命,定要动他一动。是姓胡的好朋友便不要拦阻,是姓凤的好朋友,大伙儿一起上吧!”说罢双手叉腰一站。他明知京城中高手如云,这凤天南既敢露面,自然是有备而来,别说另有帮手,单是王氏兄弟、周曾二人,那便极不好斗,但他心中愤慨已极,早将生死置之度外。

这一段描写,胡斐却是豪气干云,有一股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概,是此前人的武侠小说中未曾有过的。

另外,小说不仅写了胡斐的正义追求和优秀品质,也还写到了他的民族气节和政治头脑。小说中,他不满清廷对老百姓的压迫,敢于反抗异族的统治,对于福康安精心组织的掌门人大会,明知是龙潭虎穴,但仍然毫无畏惧地闯了进去,不仅仅是要继续追杀凤天南,也是想要挫败福康安奴役武林人士的阴谋。这样一个深明大义有具有英雄气概,并且有清醒政治头脑的侠客形象,前人笔下却是未曾出现过,显得高大、独立、光彩照人,难怪是金庸最喜欢的笔下人物之一。

二、程灵素:一个爱情的迟到者

一般来说,武侠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往往和男主人公是一对情侣,《碧血剑》中的夏青青、《射雕英雄传》中的黄蓉、《神雕侠侣》中的小龙女,莫不如此。但是,在《飞狐外传》中,金庸将女性人物的描写中心放到了程灵素——一个爱情中的迟到者身上,这个大胆的尝试,不仅拓宽了武侠小说表现人生经验的深度,而且奉献出了程灵素这样一个聪明、深情、感人至深的艺术形象。

程灵素和胡斐相遇的时候,胡斐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女孩子——聪慧、机智、武艺高强的袁紫衣。袁紫衣和胡斐的相遇恰是时候,那时候,胡斐青春年少、情窦初开,对于胡斐来说,袁紫衣就是他睁开眼看到的第一道亮光。袁紫衣早就听长辈们不止一次称赞过胡斐,在佛山北帝庙,胡斐没有看到袁紫衣,袁紫衣已经在他手下救过作恶多端的亲生父亲凤天南。胡斐第一次看到袁紫衣,是在湖南衡阳的一条大道上。当时,胡斐策马前行,袁紫衣骑着一匹白马在胡斐耳旁一闪而过,胡斐只看清这匹神骏异常的白马是义兄赵半山的白马,只看清马上的背影秀丽苗条。两个人真正的相遇是在衡阳的枫叶庄。由于少年人之间的争强好胜,袁紫衣对身边长辈赞不绝口的胡斐心中不服,想要和胡斐比试一番,故意偷走了胡斐的包裹,两个人终于在枫叶庄相遇了。这是胡斐第一次正面看到袁紫衣,也是袁紫衣在小说中第一次亮相。当时,韦陀门掌门人万鹤声去世,门下弟子正在比武争夺掌门人的位置。两个徒弟比武正激烈的时候,小说写道:

……争斗之间,大门外突然走进一人,尖声说道:“韦陀门的刀法,哪有这等脓包的,快别现世了吧!”孙、杨二人一惊,同时收刀跃开。

胡斐早已看清来人是个妙龄少女。但见她身穿紫衣,身材苗条,正是途中所遇那个骑白马的女子。他身上背着一个包袱,却不是自己在饭铺中所失是什么?只见她一张瓜子脸,双眉修长,肤色虽然微黑,却掩不了姿形秀丽,容光照人,不仅大是惊讶:“这女子年纪和我相若,难道便有一身极高武功,如此轻轻巧巧地取我包袱,竟使我丝毫不觉?”

小说的描写很有层次,胡斐显示通过身材认出了人,又认出了她背上的包袱正是自己的,但是,胡斐很快就忘记了她可能对自己怀有敌意,而注意到她美丽的容颜,进而发展到对她武功的赞叹。袁紫衣第一次在胡斐面前的出现说得上惊艳。接下来,袁紫衣的所作所为不仅一步步把这种惊艳推上更高的高度,在枫叶庄,她轻而易举地击败了几个韦陀门的第二代人物,又用机智战胜了韦陀门的第一高手刘鹤真。随后,当着胡斐的面又花样百出的打败了几个武林门派的掌门人,最后,两个人冰释误会,分手之际,袁紫衣悄悄在胡斐的包裹中放了一对玉凤凰。可以说,袁紫衣俏生生的影子已经深深扎根在胡斐心头了。

这个时候,胡斐才看到了程灵素。程灵素生活在令江湖人物闻风丧胆的药王庄,是毒手药王的关门弟子。胡斐步步小心地来到了药王庄,准备向程灵素问路:

说话之时,曲曲折折又转了几个弯,只见离大路数十丈处有个大花圃,一个身穿青布衫子的村女弯着腰在整理花草。

胡斐看见花圃之后有三间茅舍,放眼远望,四下别无人烟,于是上前几步,向那村女作了一揖,问道:“请问姑娘,上药王庄走哪一条路?”

那村女抬起头来,向着胡斐一瞧,一双眼睛明亮至极,眼珠黑像漆,这么一抬头,登时精光四射。胡斐心中一怔:“这个乡下姑娘的眼睛,怎么亮得如此异乎寻常?”见她除了一双眼睛外,容貌却是平平,肌肤枯黄,脸有菜色,似乎终年吃不饱饭似的,头发也是又黄又稀,双肩如削,身材瘦小,显是穷村贫女,自幼少了滋养。她相貌似乎已有十六七岁,身形却如是个十四五岁的幼女。

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这一段描写和前一段描写顺序完全相反。胡斐初见袁紫衣,两个人中间存在误会,敌友不明,但是,袁紫衣的外貌和武功迅速吸引了胡斐。程灵素出场,胡斐有求于程灵素,第一眼也看到了程灵素一场明亮的眼睛,但是,接下来,平平的容貌、枯黄的肌肤、又黄又稀的头发,迅速把她变成了胡斐眼中一个普普通通的穷村贫女。令人心痛的是,金庸这一段描写,完全符合胡斐的心理过程。

本来已经迟到,偏偏留下的还是这样一个第一印象!

小说给胡斐和袁紫衣之间设置了两个重大障碍,身份和誓言,袁紫衣是一个出家的尼姑,而且在师父面前立下过重誓:实现了心愿就回到师父身边,青灯古佛,终身陪伴师父。小说中,金庸最终也没有让胡斐和袁紫衣走到一起。这样,三个人之间就形成了这样一种情感关系:胡斐爱着不可能的袁紫衣(当然,在他心里,是完全可能的),程灵素爱上了爱着袁紫衣的胡斐。

胡斐爱着袁紫衣丝毫没有影响到程灵素爱他。小说里,程灵素第一次看见胡斐就喜欢上了这个善良、坦诚、侠义、武功高强的男孩。她借胡斐问路,指示胡斐替她浇花,临走,赠了胡斐一朵七心海棠。胡斐在她家里借宿,完全对她坦诚相见。胡斐陪她办事,舍生忘死地要保护她的安全,这一切,都一下子打动了这个异常聪明的女孩,两个人相识的第一个晚上,她就彻彻底底爱上了胡斐。虽然胡斐没有意识到,程灵素可能也没有意识到,但程灵素身边的人已经清清楚楚看出了程灵素对胡斐的感情。两个人一起帮助王铁匠惩处了欺负王铁匠的姜铁山和薛雀之后,胡斐想起了凤天南残害钟阿四的往事,提醒王铁匠躲开姜氏夫妇。小说里有这样一段描写:

王铁匠一怔,很舍不得这住了几十年的家乡,道:“他们答应了永不踏进湖南省境。”胡斐道:“这种人说的话,也信得过么?”王铁匠恍然大悟,连说:“对,对!我明儿便走!”他跨出铁门,转头又问:“你贵姓?”胡斐道:“我姓胡。”王铁匠道:“好,胡爷,咱们再见了,你这一辈子可得好好待程姑娘啊。”

这次轮到胡斐一怔,问道;“你说什么?”王铁匠哈哈一笑,道:“胡爷,王铁匠又不是傻子,难道我还瞧不出么?程姑娘人既聪明,心眼儿又好,这份本事更加不用提啦。人家对你一片真心,这一辈子你可得多听她话。”说着哈哈大笑。胡斐听他话中有因,却不便多说,只得含糊答应,说道:“再见啦。”王铁匠道:“胡爷,再见,再见!”收拾了风箱家生,挑在肩头便走。他走出几步突然放开嗓子,唱起洞庭湖边的情歌来。

只听他唱道:

“小妹子待情郎——恩情深,

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

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他的嗓子有些嘶哑,但静夜中听着这曲情歌,自有一股荡人心魄的缠绵味道。胡斐站在门口,听得歌声渐渐远去,隐没不闻,这才回到厨房。

这是一段极为细腻的描写,体现了金庸以新文学手法写武侠小说的尝试和努力,武侠小说中很难见到这样细腻的文字,极为巧妙地点名了程灵素对胡斐的感情。

程灵素对胡斐确是一片痴心,小说用大量篇幅对此作了描写。程灵素此后一直陪伴在胡斐身边,为了便于行动,二人结为兄妹。程灵素陪着胡斐给苗人凤医治眼睛,陪着胡斐报答马春花出生入死,陪着胡斐寻找凤天南闯进掌门人大会这样的龙潭虎穴,最后,为了救胡斐牺牲了自己的性命。她用她的爱、她的聪明、她那天下无双的下毒和看病的本领,小心翼翼地守护在胡斐身边,一次次帮他化险为夷。这一切,确实增进了她和胡斐之间的感情,只不过,只是一种兄妹之情,而不是她期望和等待的爱情。因为,爱情和优秀与否无关,与付出多少无关,也许,最初的相见就已经把程灵素定格在迟到者的位置上。小说“药王庙中”一段描写程灵素为了救治胡斐的性命而去世,当时,胡斐中了无药可救的剧毒,唯一的法子是有人愿意用自己的性命换回他的性命,为他吸出伤口里的剧毒。《药王神篇》说胡斐所中之毒无药可救,因为写书的人没有想到有医生愿意用自己的命换回别人的命。程灵素愿意,因为中毒者是她的爱人。程灵素给他服了麻药,让他不能拒绝自己为他吸毒,然后吸净了他伤口的毒药,用自己的命换回了胡斐的命。程灵素死后,胡斐独自躺在破庙里的心理,小说描写得极为荡气回肠:

终于蜡烛点到了尽头,忽地一亮,火焰吐红,一声轻响,破庙中漆黑一团。

胡斐心想:“我二妹便如这蜡烛一样,点到了尽头,再也不能发出亮光了。她一切全算到了,料得石万嗔他们一定还要再来,料到他小心谨慎不敢点新蜡烛,便将那枚混有七心海棠花粉的蜡烛先拗去半截,诱他上钩。她早已死了,在死后还是杀了两个仇人。她一生没害过一个人的性命,她虽是毒手药王的弟子,生平却从未杀过人。她是在自己死了之后,再来清理师父的门户,再来杀死这两个狼心狗肺的师兄师姊。

她没跟我说自己的身世,我不知道她父母亲是怎样的人,不知她为什么要跟无嗔大师学了这一身可惊可怖的本事。我常向她说自己的事,她总是关切地听着。我多想听她说说她自己的事,可是从今以后,那是再也听不到了。

二妹总是处处想到我,处处为我打算。我有什么好,值得她对我这样?值得她用自己的性命,来换我的性命?其实,她根本不必这样,只需割了我的手臂,用她师父的丹药,让我在这世上再活九年。九年的时光,那是足够足够了。我们在一起快快乐乐地度过九年,就算是她要陪着我死,到那时再死不好吗?”

忽然想起:“我说‘快快乐乐’,这九年之中,我是不是会真的快快乐乐?二妹知道我一直喜欢袁姑娘,虽然发觉她是个尼姑,但思念之情,并不稍减,那么她今日宁可一死,是不是为此呢”

在那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心中思潮起伏,想起了许许多多事情。程灵素的一言一语,一颦一笑,当时漫不在意,此时此刻追忆起来,其中所含的柔情蜜意,才清清楚楚的显现出来。

“小妹子待情郎——恩情深,

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

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王铁匠那首情歌,似乎又在耳边缠绕,“我要待她好,可是……可是……她已经死了。她活着的时候,我没待她好,我天天十七八遍挂在心上的,是另一个姑娘。”

天渐渐亮了,阳光从窗户射进来照在身上,胡斐却只感到寒冷,寒冷……

胡斐在程灵素死后才意识到程灵素对自己感情的性质,但是,即使如此,他心里爱的仍然是做了尼姑的袁紫衣。程灵素这个人物,以她的聪明机智,以她的深沉爱情,更以她的为所爱者付出了生命,感动了无数读者。

爱而得不到回应,是人类感情生活中极为常见的一种情形。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从生活经验到文学表达,中间有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我们无意探究金庸在小说中描写的程灵素这个人物的经验来源,但是,我们注意到,金庸小说将会持续表现这个问题,《白马啸西风》中的李文秀、《越女剑》中的青青,还会遇到这个人类感情世界中无解的谜团。也许,在金庸小说中,面对这个问题,选择最为激烈的、牺牲最为壮烈的是程灵素,因此,程灵素的选择带给读者的震撼也最为强烈。我们无法评判不同人物的不同选择,但是,面对这样一个艺术形象,我们同样无法抑制内心的波澜。

三、毒手药王与药王门

《飞狐外传》别出心裁地塑造了毒手药王与药王门的形象,为武侠小说又开辟了一块新的领地。此前的武侠小说,也会写到下毒与疗伤,但是,很少有作家着力塑造一个下毒的高手和疗伤的高手,《飞狐外传》则别出心裁的写了毒手药王和他的弟子们,不仅为武侠小说开创了新的领域,而且大大增加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毒手药王在江湖人物的口里,既令人闻风丧胆又显得扑朔迷离。小说中,大侠苗人凤眼睛中了断肠草之毒而失明,被人指点毒手药王或许可以医治,胡斐和钟兆文二人赴药王庄请毒手药王,胡斐向钟兆文询问毒手药王的情况,小说里写道:

钟兆文道:“大家只知道,这人住在洞庭湖畔的白马寺。”胡斐道:“白马寺?他住在庙里么?”钟兆文道:“不,白马寺是个市镇。”胡斐道;“想是他隐居不见外人,所以谁都没见过他。”钟兆文又摇头道:“不,有很多人见过他。正是因为有人见过,所以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样的人物,不知道他是胖还是瘦,是俊是丑,是姓张还是姓李。”

胡斐越听越是糊涂,心想既然有很多人见过他,就算不知他的姓名,怎会连胖瘦俊丑也不知道?

钟兆文道;“有人说毒手药王是个相貌清雅的书生,高高瘦瘦,像是个秀才相公。有人却说毒手药王是个满脸横肉的矮胖子,就像个杀猪的屠夫。又有人说,这药王是个老和尚,老得快一百岁了。”他顿了一顿,说道:“还有人说,这药王竟然是个女人,是个跛脚驼背的女人。”

……

胡斐道:“这人用毒药害死过不少人么?”钟兆文悠然出神,道:“那是没法计算的了。不过死在他手下的人,大都自有取死之道,不是作恶多端的飞贼大盗,便是仗势横行的土豪劣绅,倒没听说有哪一个侠义的死在他的手下。但因他名声太响,有人中毒而死,只要毒性猛烈,死的奇怪,这笔账便都算在他头上,其实大半未必便是他害的。有时候两个人一南一北、相隔几千里,同时中毒倒毙,于是云南的人说毒手药王到了云南,辽东的人却说药王在云南出没。这么一宣扬,这个人更是奇上加奇了。近来已好久没听人提到‘毒手药王’四字,想不到苗大侠的中毒竟会和他有关。唉,既是此人用药,只怕……只怕……”说到这里,不住摇头。

小说接下来描写钟兆文、胡斐到了药王庄附近后步步提防,钟兆文甚至连一口饭、一杯水也不敢进口,但是,还是莫名其妙地中毒。当程灵素揭开钟兆文这么小心却还是中毒的真相时,更是显示了程灵素的机智和用毒的巧妙。小说里这样写:

两人出了茅舍,程灵素将门带上,在前引路。胡斐道:“灵姑娘,我问你一件事,成不成?”程灵素道:“成啊,就怕我答不上。”胡斐道;“你若答不出,天下就没第二个人答得出了。我那钟二哥滴水没有入口,怎么会醉成这个模样?”程灵素轻轻一笑,道:“就因他滴水不肯入口,这才吃了亏。”胡斐道:“这个我就不懂了。钟二哥是老江湖,湖北鬼见愁钟氏三雄,在武林中也算颇有名声,我却是个见识浅陋之人,哪知道他处处小心,反而……”说到这里,住口不说了。

程灵素道:“你说好了!他处处小心,反而着了我的道儿,是不是?处处小心提防便有用了吗?只有像你这般,才会太平无事。”胡斐道:“我怎么啊!”程灵素笑道:“叫你挑粪便挑粪,叫你吃饭边吃饭。这般听话,人家怎能忍心害你?”胡斐笑道:“原来做人要听话。可是你整人的法儿也太巧妙了些,我现在还是摸不着头脑。”

程灵素道:“好,我教你一个乖。厅上有一盆小小的白花,你瞧见了么?”胡斐当时没留意,这时一加回想,果然记得窗口一张半桌上放着一盆小小的白花。程灵素道:“这盆花叫做醍醐香,花香醉人,极是厉害,闻得稍久,便和饮了烈酒一般无异。我在汤里、茶里都放了解药。谁叫他不喝啊?”

阅读至此,读者心里想必都会像胡斐一样发出一声惊叹,感觉到这位姑娘下毒的方法确实高明得出人意表。

接下来,胡斐一个晚上跟着程灵素,更是带着读者一起目睹了毒手药王几个徒弟斗毒的奇妙莫测的场景。小说虚构了一连串的毒药的名字,这些毒药相生相克,都有奇妙的用途和用法,而运用的巧妙程度不同,出现的效果也不同。在毒手药王的四个徒弟中,以程灵素最为聪慧,她也用毒药克制得几个师兄师姊一筹莫展,最后,只能接受她的调解调和了相互之间的矛盾。小说中,程灵素更是利用毒药,挥手之间便挫败了福康安精心策划的挑动江湖人士互相仇杀的掌门人大会,对于毒药的使用,确实可以说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小说里,药王门令读者目不暇接之处,除了层出不穷的毒药和用毒的巧妙、高明的手法,还有几位高明的医术,药王门的弟子,主要是程灵素,一次一次用高明的医术医治江湖人士的各种伤、毒,同样在读者面前打开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小说里,胡斐和钟兆文找毒手药王,目的就是要医治苗人凤眼睛所中的毒。由于毒手药王已经去世,程灵素便和二人一道,来给苗人凤医治眼睛。小说里这样写程灵素给苗人凤治眼的过程:

当下三人回进屋中。胡斐搬起翻了的桌椅,点亮油灯。程灵素轻轻解开苗人凤眼上的包布,手持烛台,细细察看。

胡斐不去看苗人凤的伤目,只是望着程灵素的神色,要从她脸色之中,看出苗人凤的伤目是否有救。但见程灵素的眼珠晶莹清澈,犹似一泓清水,脸上只露出凝思之意,既无难色,亦无喜容,真是叫人猜度不透。

……

过了半晌,程灵素仍是凝视不语。苗人凤微微一笑,说道:“这毒药药性厉害,又隔了这许多时刻,若是难治,姑娘但说不妨。”程灵素道:“若是治到与常人一般,并不为难,直是苗大侠并非常人。”胡斐奇道:“怎么?”程灵素道:“苗大侠人称‘打遍天下无敌手’,武功如此精强,目力自亦异乎寻常,再者内力既深,双目必当炯炯有神,凛然生威。倘若给我这庸医治得失了神采,岂不可惜?”

……

程灵素抿嘴一笑,道:“我姓程。”从包袱中取出一只木盒,打开盒盖,取出一柄小刀,一枚金针,说道:“苗大侠,请你放松全身穴道。”苗人凤道:“是了!”

……程灵素提起金针,在苗人凤眼上“阳白穴”、眼旁“睛明穴”、眼下“承泣穴”三处穴道逐一刺过,用小刀在“承泣穴”下割开少些皮肉,又换过一枚金针,刺在破孔之中,她大拇指在针尾一拉一放,针尾中便流出黑血来。原来这一枚金针中间是空的。眼见血流不止,黑血变紫,紫血变红。胡斐虽是外行,也知毒液已然去尽,欢呼道:“好啦!”

程灵素在七心海棠上采下四片叶子,捣得烂了,敷在苗人凤眼上。……

从现代医学的眼光看来,这样神乎其神的描写可能缺乏科学上的真实。但是,由于小说中通过药王庄一段描写,已经铺垫出了程灵素高超的用毒技巧,说明了程灵素是唯一培植成功七心海棠的人,七心海棠是极为珍贵的毒品和药材,这样的描写就获得了一种艺术真实,让读者感觉就像真的一样,从而对程灵素高超的医术感到深信不疑,这一段描写就充满了魅力。

从《飞狐外传》开始,金庸的武侠小说中就经常出现一位极为高明的用毒高手或者医术极为高明的神医,像《倚天屠龙记》中的胡青牛、王难姑,《天龙八部》中的薛神医,《笑傲江湖》中的平一指,从而使小说中的江湖世界更为多彩、迷人。在《飞狐外传》之前,武林人物受伤常常靠普通医生医治,或者靠内功医治,《飞狐外传》之后,小说靠这些江湖中的神医来治疗种种疑难的伤病,给作家的想象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给作家驰骋想象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这一系列的人物形象也影响到其他武侠小说作家,此后,古龙的小说中有时候也偶尔会写到一个神医,可惜的是,古龙小说中的这类人物着墨不到,没有能够塑造出令人印象深刻的形象。

四、武侠小说的生活化追求

武侠小说的源头,很多人会追溯到司马迁笔下的游侠,中间经历了唐传奇、《水浒传》、清代的侠义小说,到近代逐渐演变为武侠小说。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武侠小说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审美规范,其中,追求人物、故事的传奇性,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审美追求。在以梁羽生、金庸、古龙为代表的新派武侠小说中,这个传统得到了进一步的继承和发展,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故事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比如,大漠、远山、大海、深宫,这些常人很难到达的地方,往往成了武侠小说最为重要的舞台。即以金庸小说为例,《书剑恩仇录》的背景躲在大漠、回疆和深宫,《碧血剑》的背景,主要在深山和深宫,即使是发生在北京街头的场景,中间也没有一个普通人物的身影。《雪山飞狐》的背景在千年积雪的高山之上。《射雕英雄传》则把读者带到了蒙古大漠、桃花岛上、碧海洪涛,甚至让周伯通在大海里骑鲨遨游。《神雕侠侣》则提供了活死人墓和绝情谷这样的舞台。古龙的小说同样喜欢大漠、荒岛、大海,即使是两个人物要在北京决斗,也约定在月圆之夜、紫禁之巅,把武侠小说的传奇性推向了极致。

但是,武侠小说还有另外一种发展倾向,就是把英雄人物放在社会生活中来描写,从而获得更大的真实性。这种倾向可以以《水浒传》为代表。《水浒传》前几十回,很多英雄人物被放在现实生活中来描写,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杨志卖刀、吴用智取生辰纲、武松斗杀西门庆、宋江怒杀阎婆惜,都是其中著名的例子。这些描写,各色人物构成了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英雄人物生活在其中,既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又与周围的环境形成对比,既传奇又真实,具有更强的审美魅力。遗憾的是,这种审美追求,在后来的武侠小说中基本上再也看不到了。

整体来说,金庸的武侠小说更追求传奇性,《飞狐外传》之前的小说尤其如此。在《飞狐外传》中,金庸开始有意识地描写日常生活画面,传奇色彩的人物、惊险曲折的情节与熙熙攘攘的日常生活交织在一起,散发出强烈的艺术魅力,也增强了武侠小说的现实品格。

小说开头还是完全的武林因素,练武厅、镖车、御前侍卫、江湖大盗、柔情宝刀、铁厅烈火,这些都是武侠小说中最为常见的内容。但是,小说很快转向了现实生活场景,显示了金庸在武侠小说领域锐意探索的勇气。小说第五章“血印石”,才是小说主题故事的开始,这一章,小说一开头就从胡斐的吃饭写起:

……

这一日到了广东的大镇佛山镇。那佛山镇自来与朱仙、景德、汉口并称天下四大镇,端的是民丰物阜、市廛繁华。胡斐到得镇上,已是巳末午初,腹中饥饿,见路南有座三开间门面的大酒楼,招牌上写着“英雄楼”三个金漆大字,两边敞着窗户,酒楼里刀浊乱响,酒肉香气阵阵喷出。胡斐心道:“这酒楼的招牌起得倒怪。”一摸身边,只剩下百十来文钱,心想今日喝酒是不成的了,吃一大碗面饱饱肚再说。当下将马拴在酒楼前的木桩上,径行上楼。

酒楼伙计见他衣衫敝旧,满脸的不喜,伸手拦住,说道:“客官,楼上是雅座,你不嫌价钱贵么?”胡斐一听,气往上冲,心道:“你这招牌叫英雄楼,对待穷朋友却是这般狗熊气概,我不吃你一个人仰马翻,胡斐便枉称英雄了。”哈哈一笑,道:“只要酒菜精美,却不怕价钱贵。”那伙计将信将疑,斜着眼由他上楼。

楼上桌椅洁净。座中客人衣饰豪奢,十九是富商大贾。伙计瞧了他的模样,料得没甚油水生发,竟是半天不过来招呼。

武侠小说几乎找不到这样描写一个人吃饭的文字,金庸不仅描写胡斐一个人来吃饭,还好整以暇地插入介绍佛山镇的文字,描写酒楼的招牌,写胡斐和酒楼伙计之间的对答。这样的文字,很容易令人忘记这是武侠小说中的描写,而将其错认为现实主义文学中的描写,从而赋予了武侠小说以艺术上真实的感觉。

《飞狐外传》中生活画面的描写,不仅仅是现实层面的真实,有时,金庸还追求人物心理层面的真实,我们不妨再来看看这样一段描写:

袁紫衣见他不理自己,竟要开船,大声叫道:“慢来慢来!你若不听我劝告,不出百里便要桅断舟覆,全船人等尽数死于非命。”易老师脸色更是阴沉,厉声道:“我瞧你年纪轻轻,不来跟你一般见识。若再胡说八道,可莫怪我不再容情。”

袁紫衣一跃上船,微笑道:“我全是一片好意,易老师何必动怒?请问易老师大名如何称呼,我再跟你拆一个字,对你大有好处。”易老师哼了一声,道:“不需了!”袁紫衣道:“好,易老师既不肯以尊号相示,我便拆一拆你这个姓。‘易’字上面是个‘日’字,下面是个‘勿’字,‘勿日’便是‘不日’,意思是命不久矣。易老师此行乘船,走的是水路,‘易’字加‘一’加‘水’,便成为‘汤’,‘赴汤’蹈火,此行大为凶险。‘舟’为器皿之象,‘汤’下加‘皿’为‘荡’,所谓‘荡然无存’,全船人等,性命难保。‘汤’字之上加‘草’为‘荡’,古诗云:‘荡子行不归’,易老师这一次只怕要客死于异乡客地了。”

易老师听到此处,再也忍耐不住,伸手在桅杆上用力一拍,砰的一声,一根粗大的桅杆不住摇晃,喝道:“你有完没完?”袁紫衣笑道:“易老师此行,百事需求吉利,那个‘完’字,是万万说不得的。易老师,你到北京是去争雄图霸,不是动拳脚,便要动刀枪。‘易’字加‘足’为‘踢’,加刀为‘剔’,因此你自己不但给人踢死,九龙派还给人剔除。”

易老师越听越怒,但听她说得头头是道,也不由得暗自心惊,强言道:“我单名一个‘吉’字,早便吉祥吉利了,你还有何话说?”袁紫衣摇头道:“大凶大险。这个‘吉’字本来甚好,但偏偏对易老师甚为不详。‘易’者,换也,将吉祥更换了去,那是什么?自然是不吉了。”易吉默然。

武侠小说中,不乏描写争执、辩论、劝说的内容,但是,这些内容一般都会从家国政治、伦理道德以至势力强弱等方面来展开。袁紫衣为了搅乱福康安策划的武林大会,劝阻易吉赴京参会,但是,政治内容无法明确说明,因此,抓住了易吉迷信的心理,从拆字上夸大此行的凶险,层层递进、步步紧逼,最后,易吉不由默然,在内心接受了她的观点。封建迷信是我们文化中固有的内容,千百年来在社会生活中有广泛的影响,金庸的这一段描写正是抓住了这一特点,从而使武侠小说这种虚幻性很强的小说,在某种程度上呈现了心理的真实。当然,在这部小说中,对于真实性的追求,在金庸来说才刚刚起步,但是,在随后的小说中这一点会不断得到加强,最终会在《鹿鼎记》里展现出一种整体的民族文化心理的真实。

需要提及的是,《飞狐外传》对于社会生活画面的描写,有明显向古典名著《水浒传》学习的和模仿的痕迹。胡斐和程灵素初到北京,和《水浒传》中九纹龙史进到延安府的描写内容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水浒传》里,史进到延安府寻找师父王进,问路的时候遇到鲁达,鲁达请九纹龙史进到酒楼喝酒,路遇在街头卖艺的打虎将李忠,三个人一起到酒楼喝酒,逐渐引入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情节。这部小说里,胡斐和程灵素一到北京,则首先被街头卖艺的吸引,在观看卖艺的过程中,遇到了此前认识的侍卫汪铁鹗,然后,汪铁鹗邀请两人到酒楼吃饭,从而与北京的一群武馆相遇,接入了下一段情节。但是,金庸在学习古典文学的时候,有意识地加入自己的感受和创造,并努力摆脱模仿的痕迹。比如,他不是先遇到汪铁鹗而是先看到街头卖艺的,同时,街头卖艺的并不是重要人物。另外,《水浒传》里,史进遇到鲁达后,故事的重心就逐渐由史进移向鲁达,但是,《飞狐外传》里胡斐仍然是焦点人物。除此之外,金庸显然比施耐庵更加注重日常生活的审美意义,在《飞狐外传》里对于日常生活的描写比起《水浒传》更为广泛也更为细腻,这些生活和小说的情节结合得也更为紧密,我们不妨来看一下下面的一段描写:

说话之间,三人来到一座大酒楼前,酒楼上悬挂一块金字招牌,写着“聚英楼”三个大字。

酒保一见汪铁鹗,忙含笑上来招呼,说道:“汪大人,今儿来得早,先在雅座喝几杯吧?”汪铁鹗道:“好!今儿我请两位体面朋友,酒菜可得特别丰盛。”酒保笑道:“那还用吩咐?”引着三人在雅座中安了个座儿,斟酒送菜,十分殷勤,显然汪铁鹗是这里的常客。

胡斐瞧酒楼里的客人,十之六七都是穿武官服色,便不是军官打扮,也都是雄赳赳的武林豪客模样,看来这酒楼是以做武人生意为大宗了。

京师烹调,果然大胜别处,此时正当炎暑,酒保送上来的酒菜精美可口,却不肥腻。汪铁鹗要挣面子,竟是叫了满桌的菜肴。

两人对饮了十几杯,忽听得隔壁房拥进一批人,过不多时,便呼卢喝雉,大赌起来。一人大声喝道:“九点天杠!通吃!”胡斐听那口音甚熟,微微一怔,汪铁鹗笑道:“是熟朋友!”大声道:“秦大哥,你猜是谁来了?”胡斐立时想起,那人正是八极拳的掌门人秦耐之,只听他隔着板壁叫道:“谁知道你带的是什么猪朋狗友,一块儿滚过来赌几手吧?”汪铁鹗笑道:“你骂我不打紧,得罪了好朋友,可叫你吃不了兜着走呢!”站起身来,拉着胡斐的手说道:“胡大哥,咱们过去瞧瞧。”

对比《水浒传》中的描写,我们发现,金庸对于周围的次要人物和环境描写得更为细致。首先,小说给了酒店的酒保更多的笔墨。写了酒保的神态、动作和语言,酒保看见汪铁鹗带着胡斐和程灵素,立即上前含笑招呼,两次含笑说话,并且引着三人在雅座中坐下,送酒、送茶,十分殷勤,活脱脱写出了一个精明的店小二对熟识的客人的殷勤招待。其次,小说特意写到了酒店的酒菜。第三,听到了隔壁客人的赌博,非常合乎北京这些武官的身份,也写出了生活气氛。这样,胡斐、程灵素这些侠客就置身于日常生活之中,获得了更大的真实感。力求将小说中的人物放到真实的生活画面描写,以此增加武侠小说这种小说的真实感,成了金庸此后许多作品的重要特点,为其小说表现现实内容提供经验,极大增加了的厚重感,为金庸的武侠小说攀上新的台阶找到了新的途径。

需要说明的是,这部小说的语言是金庸小说中最为新文艺腔的,因此,在后来修改出版的时候,对这部小说的语言做了多处修改。金庸自己说:“这部小说的文字风格,比较远离中国旧小说的传统,现在并没有改回来,但有两种情形是改了的:第一,对话中删除了含有现代气息的字眼和观念,人物内心的语言也是如此。第二,改写了太新文艺腔的、类似外国语文法的句子。”严家炎曾经认为:“‘五四’新文学和西方文学的根底,对于金庸武侠小说不是起着一般作用,而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小说的思想面貌和艺术素质。”金庸的这个说法,正是给了严家炎论断的一个注脚。这是由于金庸在创作武侠小说的过程中,主动借鉴新文学的思想、艺术成果,锐意创新,其武侠小说才逐渐独具一格,并且成为具有思想、艺术价值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