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辩
【原文】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①。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②:“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③。”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④。”律曰:“不讳嫌名⑤。”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蓲’之类”是也⑥。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注释】
①李贺(791—817年):字长吉,唐诗人,因避父讳,不能应试。
②皇甫湜(shí):唐代文学家,曾跟从韩愈学古文。
③不偏讳:名有两字,只讳一字。偏:一半。一说“偏”即“遍”,全部、普遍的意思。
④“谓若……”两句:孔子的母亲名“征(zhēng)在”,孔子在说“征”时不连用“在”,在说“在”时不连用“征”。意即只要不连用,就用不着避讳。如唐代律文中有“二名不偏讳”的条文,则此两句为律文的释文。这条释文袭用《礼记·檀弓下》正文及《礼记·曲礼上》郑玄的注解。
⑤嫌名:与人名中发音相近的字。
⑥蓲(qiū):古汉字,同“丘”。
【译文】
我写了一封信给李贺,勉励他去考进士。李贺去应试进士很引人注目,同李贺争名的人出来诋毁他说:“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不参加进士考试才对,勉励他去赶考的人是不对的。”听到这种议论的人不加辨析,随声附和,众口一词。皇甫湜对我说:“如果不辩明这件事,您和李贺都会因此获罪。”我回答说:“是的。”
礼法规定说:“凡双名不专讳一个字。”解读者说:“孔子的母亲名‘征在’孔子在说‘征’的时候不说‘在’,说‘在’的时候不说‘征’。”礼法规定又说:“不讳声音相近的字。”解读者说:“譬如‘禹’之与‘雨’,‘丘’之与‘蓲’之类就是。”现在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去考进士,是违背了“二名律”呢?还是违背了“嫌名律”呢?父亲名叫晋肃,儿子便不可以考进士,那么倘若父亲名仁,儿子就不能做人了吗?
【原文】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①,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皙,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②,不闻讳“浒”“势”“秉”“机”也③。惟宦者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立言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④,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注释】
①法制:礼法制度。
②章:奏章。诏:诏书。
③浒、势、秉、机:此四字分别与唐代帝名同音。唐高祖名虎,唐太宗名世民,李渊之父名昞,唐玄宗名隆基。
④稽:检核。国家之典:指历代皇帝名讳所忌以及一些诏令不避讳的事例。
【译文】
试问避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制定礼法制度来教化天下众生的人,不是周公、孔子吗?而周公作诗吟赋不避讳,孔子不避讳母亲名字中的单独任何一个字,《春秋》中对人名字发音相近不避讳的情况也没加以讥讽,周康王钊的孙子,谥号却是昭王。曾参的父亲名晳,曾子不避“昔”字。周朝时有一个人叫骐期,汉朝时有一个人叫杜度,像这样的名字让他们的儿子怎样去避讳呢?难道为了避讳与父名发音相近的字,就连他们的姓也避了吗?还是就无须避讳那些近音字了呢?汉代讳汉武帝的名“彻”,遇到“彻”字就改为“通”字,但没听说避讳车辙的“辙”字为别的什么字;讳吕后名字中的“雉”,遇到“雉”字就改称“野鸡”,但没有听说又讳治天下的“治”字为别的什么字。现在臣僚上送奏章、皇帝下传诏书,也没听说要避浒、势、秉、机这些字,只有宦官和宫女,才不敢说谕和机这些字,以为这样说出来是触犯避讳的。士大夫的言论和行事,究竟应该遵照什么礼法制度呢?如今,无论是考据经典、质正律文还是查核国家典章,李贺参加进士应试,到底是可以还是不可以呢?
【原文】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①。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②,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官宫妾。则是宦官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注释】
①讥:讥笑,非议。
②务行:致力于实行。
【译文】
大凡孝敬父母能像曾参那样,就可以免遭非议了;做人能像周公、孔子那样,也能达到境界的顶点了。而现在的读书人,不致力于学习曾参、周公、孔子的行为处事,却要在避讳亲人的名字上,去超越曾参、周公、孔子,真是太糊涂了。周公、孔子、曾参毕竟是无法超越的,超越了周公、孔子、曾参,而去向宦官、宫女看齐,那岂不是宦官、宫女对亲人的孝顺比周公、孔子、曾参还要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