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开放包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东南亚的区域合作
东盟是亚洲地区经济合作的先行者。东盟自身内部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世界经济一体化相辅相成、互为促进。除此以外,“10+3”作为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主渠道,近20年来始终通过领导人会议对区域内的功能性合作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成立于1967年的东盟对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具有公认的主导权。除增强综合经济实力、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内在动因之外,无论东盟FTA(东盟自由贸易协定),还是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启动,抑或随后各自推进过程中的不断加速,均更多的是迫于国际环境变化所形成的外部压力。
1.东盟经济一体化的启动及现实进展
东盟内部区域经济一体化,有一个从特惠贸易制度到FTA再到经济共同体的逐步提升过程。而经济共同体不仅是东盟共同体的三大支柱之一,还是其毋庸置疑的核心与基础,2007年的《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意味着东盟内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开始加速向更高层次迈进。也正因如此,2015年11月第27次东盟峰会在发布《2015年建成东盟共同体吉隆坡宣言》的同时,通过东盟共同体未来发展路线图《东盟2025:携手前行》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2025》,进一步明确了今后10年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的五大支柱——“高度一体化和有凝聚力的经济”“加强互联互通和部门合作”与“富有竞争力、创新性和活力”“更富弹性、包容性和以人为本、为中心”“全球化”的东盟。
2.东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特点及现实问题
东盟经济一体化的现实问题,除通常所强调的成员国政治文化宗教的多样性和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外,还包括成员国经济结构的相似和对外部经济的依赖。
东盟的区域内贸易占比近年来一直徘徊在24%,其不但影响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总体效应的释放,而且不利于对东盟来讲至关重要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的提升。承认东盟在新兴区域经济结构中的中心地位及其FTA伙伴的利益,支持并有利于经济一体化和公平发展,加强参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
其次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
东南亚区域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安全一体化合作组织及一系列合作机制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随着东亚经济活力的日渐显现和东盟共同体建设的不断推进,东盟的发展前景备受关注,域外大国/地区不约而同地加快发展同东盟的关系。为更好地实现自身的战略目标和经济利益,美国、俄罗斯、欧盟、日本、印度均已与东盟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1)东南亚区域与美国的关系
美国与东盟的关系也在悄然发生相应的变化:东南亚成为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重要支撑,而美国是东盟“大国平衡”战略的重要一环。
从2013年开始,美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制度化、常态化的机制是美国—东盟峰会。
在2015年11月第3次美国—东盟峰会中,双方关系正式升级为战略伙伴,并签署《美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16至2020)》。
而东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不断发展,也使美国对自身的被边缘化深感忧虑。
2012年11月,《东盟—美国扩大经济合作(E3)倡议》签署,成为扩大双边贸易联系、创造新的商业机会和就业的经济合作新框架。2016年2月美国—东盟特别峰会,奥巴马宣布推出一项旨在协调并促进双方经济联系的新计划,即在东南亚国家建立一些机构,以把更多企业家和投资人聚合在一起。其中,2015年东盟对美国出口1291.6亿美元,占东盟出口总额的10.9%,美国是东盟仅次于中国的第二大出口目的地总的来说,政治安全领域,两方高层互动日益频繁、日渐机制化,双边关系改善、提升的同时南海问题升温;经济领域:密切联系,分享利益,在分化、冲突中重塑地区经济新秩序。
(2)东南亚区域与俄罗斯的关系
在中国崛起、世界经济重心向亚太地区转移的时代背景下,俄罗斯从自身利益出发,强调其亚太属性,开始主动转向东南亚地区,重视东盟在区域合作中的核心作用;同时,东盟也从一贯的“大国平衡”战略出发,视俄罗斯为制约其他大国的关键因素,积极谋求与俄罗斯关系的发展。为纪念对话伙伴关系建立20周年,第三次俄罗斯—东盟峰会时隔六年于2016年5月在俄罗斯举行,双方全面规划双边关系与合作的方向,不但发表了《索契宣言》,而且制定了《俄罗斯—东盟发展合作综合行动计划(2016至2020)》,双方共达成49点共识,俄罗斯将与东盟启动57项技术合作项目。其中,2015年东盟对俄罗斯出口39.89亿美元,占东盟出口总额的0.3%。
虽然欧盟—东盟FTA谈判于2009年3月中止,但欧盟与东盟成员国的FTA谈判随即开启,并被视为推动欧盟—东盟FTA谈判的基石。
(3)东南亚区域与日本的关系
东盟—日本对话关系早在1973年就已建立,并于1977年机制化。
由于更为注重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及贸易自由化的推进,并对美国态度有所忌惮,日本最初并没有足够重视东盟区域经济合作设想。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关系的日渐紧密,面对国内经济的停滞和国际经济地位的下滑,尤其是中国—东盟FTA的构建,日本感受到的竞争压力日渐增大,其对外经济政策逐步由多边转向双边。
(4)东南亚区域与印度的关系
作为亚洲大国的印度,虽属南亚区域,但与东南亚国家毗邻。20世纪90年代初,印度开始推行以东盟为基础、核心的“东向政策”,意在通过主动发展与东亚国家尤其是与东盟的关系,促进印度的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和国家安全,提升印度的国际地位,进而实现其“大国战略”目标。而东盟十分看重印度庞大的经济体量、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有利的地理位置,认为印度是自身“大国平衡”战略相对更可接受及信赖的伙伴。
在2012年印度—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纪念峰会上,双方再度升格为“战略伙伴”,合作再上新台阶,两者合作的亮点是次区域和互联互通。
3.东南亚区域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支点国家及其节点港口
印度尼西亚及其节点港口
印度尼西亚自古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中国选择其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支点国家,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1)拥有广泛的战略契合点、利益汇合点,战略对接、共建意愿强。
(2)扼守马六甲海峡,拥有多条海上要道,以海洋通道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合作的需求大。
(3)政局较为稳定,对华关系发展良好,南海问题立场相对中立,具备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
(4)引资力度加大,经贸合作基础良好,产业园区建设可为支撑,潜力大。
2013年《中印尼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未来规划》明确,双方将探讨在印度尼西亚六大经济走廊框架下开展经济合作。
至于其2015至2019年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兴建包括五个大型深水港口在内的24个现代化港口、1481个非商业性港口,新建高速公路2000千米、铁路3258千米。
中印高层互访频繁、机制日渐完善,2015年开始展开推动双边务实合作的中国—印度尼西亚高层经济对话。
印度尼西亚国防部长在2015年10月的北京“香山论坛”上公开表示,东南亚问题要在东南亚内部、由本地区国家自己解决。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5年中国对印度尼西亚直接投资流量14.51亿美元;2016年,中国从2015年印度尼西亚的第九大投资来源国跃升为印度尼西亚第三大投资来源国。印度尼西亚与中国的双边贸易于2020年要达到1500亿美元。其中,2016年印度尼西亚对中国出口167.9亿美元,占印度尼西亚出口总额的11.6%,中国超越美国、日本成为印度尼西亚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印度尼西亚对中国的贸易逆差由2010年的47.3亿美元扩大为140.1亿美元,中国为印度尼西亚的第一大逆差来源国。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2013年10月《中印尼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未来规划》,印度尼西亚希望中国企业在爪哇和巴厘以外的地区投资建设综合产业园区。
马来西亚及其节点港口
马来西亚位于东南亚的核心地带。作为东盟五个创始成员国之一,其既是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东盟国家,也是第一个邀请中国加入“10+1”、东亚峰会的国家,更是最早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并在共建中取得丰硕的早期成果的国家。其作为支点国家优势如下:
(1)与中国关系一直走在东盟国家前列,战略对接意愿强,参与共建热情高。
2016年11月《中马联合新闻声明》指出,马来西亚高度重视其作为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沿线重要国家的地位。
(2)毗邻马六甲海峡,陆海直通,极具地缘战略意义。
(3)政治动荡风险低,坚持通过对话磋商和谈判解决南海问题,具有党际交流新渠道。
(4)营商环境良好,是中国在东盟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两国双园”项目已成经贸合作创新发展的典范。
通过对各种因素的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在既有港口中位于马来半岛西海岸的巴生港、丹戎帕拉帕斯港和东海岸的关丹港可供选作与马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节点港口。此外,正在规划建设中的同样位于马来半岛西侧的马六甲皇京港也可供选择。
泰国及其节点港口
泰国地处沟通东盟新成员和老成员的中心位置,是第一个同中国签署“关于21世纪合作计划联合声明”并推进战略性合作的东盟国家。中泰两国关系是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和睦相处、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典范。选择泰国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支点国家,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1)“中泰一家亲”,双方强调经济外交,战略对接意愿强,泰国的方式对东盟国家具有引领作用。
(2)泰国地处“陆上东盟”与“海上东盟”的重要交汇点,陆海直通,可直抵印度洋出海口,具有地缘战略意义。
(3)社会总体稳定,“早期收获计划”先行先试;中国为其最大贸易伙伴,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良好。
(4)以铁路合作为标志的互联互通、以澜湄合作机制为代表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具示范效应,可以双边促多边。
中泰双方签署了《关于在泰国2015年至2022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战略框架下开展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在泛亚铁路规划中,泰国是中国便捷到达马来西亚、新加坡的通道,中国可借此直抵印度洋出海口,化解“马六甲困境”。
泰国和中国不仅同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的成员,还在2015年11月会同澜沧江—湄公河沿岸的其他四个东盟成员国推动建立了澜湄合作机制,并已于2016年3月启动该机制,成为中国—东盟次区域合作的重要成果。
RCEP和“10+3”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最具代表性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能够通过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对接,互为落脚点,更为充分地发挥制度化安排与功能性合作应有的积极作用和互动效应,更好地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共建;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不断推进,也会对RCEP的构建和“10+3”的深化形成积极的推动力量。从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角度看,RCEP和“10+3”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共建完全可并行不悖,相互促进,互为基础与支撑。
因此,中国可以通过进一步推动东南亚区域经济合作,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加强经济技术合作缩小发展差距,推动公平发展;支持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积极打造CAFTA升级版,加快与东盟成员双边FTA的构建;管控风险,妥善处理敏感问题和海上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