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订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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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志订误

地理一 直隶

第1891页 穆宗中兴以后,台湾、新疆改列行省;德宗嗣位,复将奉天、吉林、黑龙江改为东三省,与腹地同风。

新疆省置于德宗光绪十年,台湾省置于光绪十一年(俱见两省各自条下),并非设于“穆宗中兴”之后。

第1892页 明为北京,置北平布政使司。

谭其骧《清史稿·地理志校正一》(载《长水集》,以下谭说均据此):“明成祖永乐元年,建北京于顺天府,称行在;罢北平布政使司,以所领隶北京行部,京与布政使司二者不并存,此既曰‘明为北京’,即不应复曰‘置北平布政使司’也。又永乐十九年改北京为京师,洪熙初复称行在,正统六年罢称行在,定为京师,自后以为常。是‘北京’但为一时之制耳,非可以概一代,二字亦应改为京师。”《嘉庆一统志》卷5:“明洪武初,改诸路为府。九年,置北平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以北平为北京……罢布政使司,以所领隶北京行部。十九年改北京为京师,罢北京行部,以各府州直隶京师”;卷1:“永乐元年,建北京,称行在。十九年称京师。洪熙初,复称行在。正统中,始定为京师。”

清顺治初,定鼎京师,为直隶省。置总督一,曰宣大(驻山西大同,辖宣府。顺治十三年裁)。

谭其骧:“《疆臣年表》、《清史列传》卷七十九《骆养性传》,骆以顺治元年六月总督天津军务,十月罢,是顺治初直隶境内曾有总督二,特为时甚暂耳。”又,《职官志三》:“(顺治)十三年省宣大总督。”《通考·兵考五》:“(顺治)十三年裁宣大总督。”《通考·舆地考一》:“(顺治)十三年裁宣大总督,以宣府属顺天巡抚管理。”清代官书多以顺治十三年裁宣大总督。谭其骧:“《疆臣年表》:吴孳昌以顺治元年七月总督宣大山西,至顺治十三年五月张悬锡继任始曰宣大,十五年七月裁。与此异,当以《表》为正。”《世祖实录》卷106,顺治十四年正月,“以吏部右侍郎卢荣峻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宣大军务”;卷119,顺治十五年七月,“裁宣大总督”。故,宣大总督裁于顺治十五年。

巡抚三:曰顺天(驻遵化,辖顺天、永平二府。康熙初裁)。

谭其骧:“《疆臣年表》、《清史列传》卷二十六《雷兴传》,兴以顺治元年十月巡抚天津,六年五月始裁,则顺治初直隶境内巡抚有四”;“《疆臣年表》顺治十八年十月裁顺天巡抚;《清史列传》卷六《王登联传》顺治十八年六月圣祖仁皇帝御极,裁顺天巡抚,是顺天巡抚裁于顺治十八年圣祖即位后,此曰‘圣祖初裁’则可,曰‘康熙初裁’则非矣。又本《稿》卷二十五《宋权传》:顺治元年巡抚顺天如故,初驻密云,旋以遵化当冲要,诏移驻之。”《职官志三》:“(顺治)十八年省顺天巡抚,归保定巡抚兼管。”《通考·兵考五》:“(顺治)十八年,增设直隶总督,驻大名府,裁顺天巡抚。”《圣祖实录》卷5,顺治十八年十月,“吏部题:直隶已设总督,其顺天、保定两巡抚,应裁去一员。得旨,顺天巡抚著裁去。”故,顺天巡抚裁于顺治十八年。

曰保定(驻真定,辖保定、真定、顺德、广平、大名、河间六府。顺治十六年裁)。

保定巡抚又称真保巡抚,又称正保巡抚。《通考·舆地考一》:“(顺治)十六年裁保定巡抚。”《通考·兵考五》:“顺治五年裁正保巡抚。”同为一书,竟如此抵牾。《世祖实录》卷45,顺治六年八月,“礼部右给事中姚文然奏……若仿江南、川、湖、陕西之例,即将真保巡抚改为总督衙门……从之”。故,保定巡抚于顺治六年撤销。惟保定巡抚于顺治十五年复置,并演变为直隶总督(参见《职官志订误》,第265页)。

第1893页 曰宣府(驻宣府镇,辖延庆、保定二州。顺治八年裁)。

清代官书多以宣府巡抚裁于顺治八年。《职官志三》:“顺治八年省宣府巡抚,以宣大总督兼其事。”《通考·舆地考一》:“(顺治)八年裁宣府巡抚,并于宣大总督。”《通考·兵考五》同上。《光绪会典事例》卷23,“(顺治八年)裁宣府巡抚,归并宣大总督管理”。然而,《世祖实录》卷64,顺治九年四月,“户部以钱粮不敷,遵旨会议……宣府巡抚宜裁,以总督兼理……得旨:这不敷钱粮既经会议妥议,悉如议行”。故,宣府巡抚裁于顺治九年。

(顺治)五年,置直隶山东河南总督(驻大名)。

顺治六年置直隶山东河南总督。见《职官志订误》,第264页。

(顺治)十六年,改为直隶巡抚(明年移驻真定)。

《职官志三》:“(顺治)十五年,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改为直隶巡抚。”《光绪会典事例》卷23:“(顺治)十五年……裁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一人,改为直隶巡抚,仍驻大名府。”《世祖实录》卷118,顺治十五年,“议政王贝勒大臣会推直隶总督。得旨:向因地方初定,特设直隶总督,以资弹压,今可不设。但直隶八府幅员辽阔,著再添巡抚一员,分行管理。其驻扎处所及管辖地方,吏部酌议妥确,并应用抚臣,即行会推具奏”;卷119,七月,“以礼部右侍郎潘朝选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提督军务”。故,顺治十五年裁撤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改设保定巡抚(后称直隶巡抚。参见《职官志订误》,第265页)。又,《圣祖实录》卷5,顺治十八年十二月,“命保定巡抚移驻真定”。应以《实录》为准。

先是顺治十八年增置直隶总督,亦驻大名。康熙五年改三省总督。

康熙四年直隶总督复改直隶山东河南总督。见《职官志订误》,第266页。

康熙三十二年,改宣府镇为宣化府(降延庆、保安二州隶之)。

谭其骧:“注一句应删,二州已于顺治十年降属宣府镇矣(见宣化府下),不始于宣府改府时也(初年仍明制为直隶州)。”

(雍正)十一年,热河厅、易州并为直隶州。

谭其骧:“当曰,‘以热河厅为承德直隶州’;此不书承德二字,据文义则误为热河直隶州矣。”《通考·舆地考二》:“(雍正)十一年,于热河建直隶承德州。”《通典·州郡典一》:“雍正十一年,于热河置直隶承德州。”正因为热河厅改为承德直隶州,本段引文下称,“(乾隆)七年,承德仍为热河厅”。

光绪二年,置围场厅(隶承德)。

《续通考·舆地考一》:“光绪二年,于木兰新置围场厅。三十年改直隶宣化府……光绪三十年,割承德所属之围场厅遥领于(宣化)府。”《光绪会典事例》卷152,“光绪二年,设承德府围场厅”。总之,围场是隶属于府的散厅,不当于此处叙述。

(光绪)三十年,置朝阳府(明年置建平隶之)。

朝阳升府时间抄自《续通考·舆地考一》:“(朝阳)本承德府属县……光绪三十年升府。”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初五日,热河都统锡良《热河所属度地添设府县情形片》(载《锡良遗稿》上册),奏准设立朝阳府及阜新、建平二县,划热河承德府属建昌县来属。伪“满洲事情案内所”编《满洲国各县事情》(1939年)及日人山田久太郎《满蒙都邑全志》,皆谓朝阳县于光绪二十九年升府。民国《建平县志》卷2,“光绪二十九年冬,析平泉州之东北境、喀喇沁右翼旗之旧牧地,置建平县”。故,光绪二十九年朝阳县升府并置府属建平县。

(光绪)三十三年,升赤峰县为直隶州(置开鲁等二县隶之)。

赤峰县升直隶州及开鲁、林西二县设置时间所以记载分歧,在于《德宗实录》错误。《德宗实录》卷585,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升热河赤峰县为直隶州,添设开鲁、林西、绥东三县,从热河都统廷杰请也”。《续通考·舆地考一》:“乾隆中,设乌兰哈达厅,后改赤峰县,属承德府……光绪三十三年升直隶州,并新置开鲁、林西……属之。”其实光绪三十三年仅仅是廷杰上奏及军机处抄交会议政务处的时间。《光绪朝东华录》(五),光绪三十四年二月,“政务处奏,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准军机处钞交热河都统廷杰奏新开蒙旗各地方亟应添设州县等缺一折……应即准其于阿鲁科尔沁、东西扎鲁特三旗地方添置一县,曰开鲁县,于巴林左翼地方添置一县,名之曰林西县,而以原有之赤峰县升为赤峰直隶州知州,以兼辖新设两县……得旨,如所议行”。故,赤峰县升直隶州及开鲁、林西二县设县,皆在光绪三十四年。

今京尹而外,领府十一,直隶州七,直隶厅三,散州九,散厅一,县百有四。

谭其骧:“实查散州凡一十二……县凡一百零八。”

第1894页 顺天府(明……领州六,县二十五)。

谭其骧:“按《明史·地理志》,顺天府领州五,县二十二。此误。”《通考·舆地考一》:“明洪武元年,改为北平府,为北平行中书省治。九年,改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治。永乐元年,罢布政使司,改北平为顺天府,置府尹。凡领州五,县二十二。本朝初因之。”光绪《畿辅通志》卷20,“明……顺天府领州五,县二十二”。故,明顺天府领州五,县二十二。

顺天巡抚驻遵化,康熙初裁。

顺治十八年裁顺天巡抚(见第3页)。

乾隆八年,遵化复升直隶州,以玉田、丰润属之。

此条文字抄自《通考·舆地考一》:“乾隆八年,升遵化州为直隶州,以玉田、丰润属之。”然而,本《志》第1917页,“永平府……先是雍正初,以顺天之玉田、丰润来隶”;第1919页:“遵化直隶州……乾隆八年,复援易州例升直隶州,割永平之二县来隶。”上述第1917页及第1919页文字,皆依据《通考·舆地考一》:“永平府……雍正三年……以顺天府属之玉田、丰润二县隶属。乾隆八年,以玉田、丰润往属遵化州……遵化州……乾隆八年,升为直隶州,以永平府之玉田、丰润二县来属。”可见,《舆地考》各部分失于互检,导致本《志》各部分龃龉。《嘉庆一统志》卷18:“永平府(……乾隆……八年,以玉田、丰润二县改隶遵化直隶州)”;卷45:“遵化直隶州……乾隆八年,升为直隶州,以永平府所属之玉田、丰润二县来属,领县二。玉田县(……本朝初属顺天府。雍正三年改属永平府。乾隆八年改属遵化州)。丰润县(……本朝康熙十五年改属遵化州。雍正三年改属永平府。乾隆八年,仍属遵化州)。”光绪《畿辅通志》卷16,“玉田县,旧置,属蓟州。雍正三年改属永平府。乾隆八年来属(遵化直隶州)……丰润县,旧置,属蓟州。康熙十五年改属遵化州。雍正三年改属永平府。乾隆八年复来属(遵化直隶州)”。故,乾隆八年遵化州升为直隶州时,玉田、丰润从永平府而不是顺天府改隶。

顺天府……。

顺天府条下遗漏下列内容。一,关于漷县之裁撤。《世祖实录》卷127,顺治十六年八月,“裁直隶漷县,归并通州”。二,关于玉田、丰润之改隶。雍正三年,玉田、丰润二县往属永平府(见前条)。三,关于武清之隶属。《世宗实录》卷36,雍正三年九月,“升直隶河间府所属天津州为直隶州,管辖武清、青县、静海三县”。光绪《顺天府志》卷35,“武清县……雍正三年正月改属天津州。四年八月仍归顺天府”。

第1899页 (雍正)十二年,升易州为直隶州,以涞水属之。

本《志》第1893页:“(雍正)十一年,热河厅、易州并为直隶州”;第1920页,“易州直隶州……雍正十一年升直隶州”。《志》前后矛盾。《通考·舆地考一》:“明易州属保定,本朝初仍之。雍正十一年以万年吉地所在,升为直隶州,以涞水县及山西之广昌县来属。”《世宗实录》卷137,雍正十一年十一月,“升直隶保定府属易州为直隶州,以保定之涞水及山西省之广昌二县隶之。从直隶总督李卫请也”。故,雍正十一年易州升直隶州,涞水隶属易州直隶州。

第1901页 正定府……(雍正)十二年,降晋州,并所属无极、藁城与定州、新乐还来隶。

本段引文之前谓:“雍正……二年,升冀、赵、深、定、晋为五直隶州。”既然定州已升直隶州,在没有降等的前提下,不能还隶正定府。《通考·舆地考二》:“雍正元年,(真定府)改为正定府,以南宫等十七县分属之。十二年以晋所属无极、藁城二县与定州之新乐县并还属府。”《嘉庆一统志》卷27:“雍正十二年,以晋州及所属无极、藁城二县并定州之新乐县复来属(正定府)。”《世宗实录》卷142:“改直隶晋州及州属之无极、藁城二县、定州属之新乐县俱仍隶正定府管辖。”本《志》编者将“定州之新乐”中“之”字漏掉,遂成“定州、新乐”还隶正定府了。

正定府……。

本《志》第1902页,“阜平(……顺治末,省。康熙二十二年,复置)”。《世祖实录》卷125,顺治十六年四月,“裁真定府阜平县事务,归并行唐、阳曲二县管理”。《圣祖实录》卷108,康熙二十二年三月,“复设直隶阜平县知事、典史、教谕各一员”。“正定府”条下遗漏上述内容。

第1903页 赞皇(……雍正三年自赵州来隶)。

本《志》第1921页,“赵州直隶州……雍正二年,升直隶州(改赞皇隶正定)”。《世宗实录》卷21:雍正二年六月,“户部等衙门议复,直隶巡抚李维钧疏言:直隶正定府管辖三十二州县,知府实有鞭长不及之虞,请改设直隶州分辖,将……柏乡、隆平、高邑、临城、宁晋五县分隶赵州……从之”。赵州原来所属赞皇县(见《明史·地理志一》)当于此时改隶正定府。故,雍正二年赵州属赞皇县改隶正定府。

晋州……。

本《志》第1901页,“雍正……二年,升冀、赵、深、定、晋为五直隶州……十二年,降晋州”。《嘉庆一统志》卷27,“晋州(……本朝雍正二年升为直隶州,领无极、藁城二县。十二年,复属正定府)”。“晋州”条下遗漏上述内容。

第1906页 天津府(……明,卫,河间地)。雍正三年为直隶州,以顺天之武清,河间之青、静海来属。

《世宗实录》卷30,雍正三年三月,“改天津卫为州,设立知州一员”;卷36,九月,“升直隶河间府所属天津州为直隶州,管辖武清、青县、静海三县。从长芦盐政御史莽鹄立请也”。故,天津直隶州从天津州升改,不是径从天津卫改置。

第1908页 河间府(……隶清河道)。

谭其骧:“《一统志》隶天津道,是也,此误。”

雍正三年,升天津卫为直隶州。

雍正三年三月升天津卫为天津州,隶河间府;九月升河间府天津州为直隶州,不是天津卫径升天津直隶州。见前条。

第1909页 嘉庆十五年,置热河道都统(并辖内蒙古东二盟十六旗,又附西勒图库伦喇嘛一旗)。

《职官志三》:“热河驻防都统一人。雍正三年置总管。嘉庆十五年改置。”《嘉庆一统志》卷5,“热河都统(驻承德府。旧置副都统。嘉庆十五年改设)”。《仁宗实录》卷228,嘉庆十五年四月,“热河原设副都统一员,应请裁汰,改设都统一员”。故,嘉庆十五年所置为热河都统,并非热河道都统。又,关于“辖内蒙古东二盟十六旗”,清代外藩盟旗事务,俱归理藩院管辖,地方驻防大员如将军、都统、大臣只是依例兼管某些事务,如《光绪会典事例》卷976所言,“所有(热河)附近一带蒙古事务,向属税员兼管者,俱改归该都统专办”。此问题复杂,不便多言。

光绪初,置围场厅。三十年……厅隶宣化。

赵泉澄《清代地理沿革表》第7页,据《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朱批北洋大臣袁世凯奏折》考证认为,“光绪三十一年,承德府之围场厅来属(宣化府)”。应以赵说为准。

第1910页 隆化(光绪三十年以张三营子置)。

此条文字依据《续通考·舆地考一》。《宣统纪》:宣统元年十二月癸巳,“增置热河隆化县”。《宣统纪》此条材料不是根据《宣统政纪》,而是根据《宣统元年十二月十八日(即癸巳)朱批民政部吏部会奏折》(见《清代地理沿革表》第13页)。故,宣统元年置隆化县。

乾隆三年,置塔子沟厅。

清代官书多谓乾隆三年设塔子沟厅。《通考·舆地考一》:“(乾隆)五年,增置塔子沟理事通判厅。”《高宗实录》卷112,乾隆五年三月,“请于塔子沟添设通判一员……从之”。故,乾隆五年设塔子沟厅。

第1911页 光绪三十年,以垦地多熟,升(朝阳)府,以建昌隶之。又置县三……领县四……建昌(……光绪三十年自承德来隶)。

光绪二十九年朝阳县升府,承德府建昌县改隶朝阳府(见第5—6页)。清朝阳府领县四,《志》仅记建昌一县。据《续通考·舆地考一》,朝阳府尚有阜新、建平、绥东三县。

赤峰直隶州……雍正七年置八沟厅,为北境。乾隆二十九年,析置乌兰哈达厅。四十三年,置赤峰县,隶承德府。光绪三十三年,升直隶州(增置林西)……领县一……林西……。

此条文字错误有三。一,《通考·舆地考二》:“乾隆……三十九年,置乌兰哈达、三座塔二通判厅。”《嘉庆一统志》卷42,“乾隆三十九年于八沟厅北析置乌兰哈达厅”。《高宗实录》卷959,乾隆三十九年五月,“顺德府通判政务亦简,请改为乌兰哈达通判,分理翁牛特两旗、巴林两旗事务……从之”。故,乾隆三十九年置乌兰哈达厅。二,光绪三十四年设赤峰直隶州(见第6页)。三,据《续通考·舆地考二》,赤峰直隶州领县二,即开鲁、林西二县,皆置于光绪三十四年(见第6页)。

第1912页 宣化府(……明宣府镇)。顺治八年,裁宣府巡抚。十年,并卫所官(领宣府等十县。降延庆、保安属之)。

顺治九年裁宣府巡抚(见第3页)。宣化地区直至康熙三十二年撤销卫所,改设府县(参见《圣祖实录》卷158)。此段文字称顺治十年裁并卫所机构,设置宣府等十县是错误的。《通考·舆地考二》:“明洪武二十六年,置宣府左、右、前三卫,隶北平都指挥使司。永乐七年,直隶京师,又置总兵镇此,称宣府镇。宣德五年,置万全都指挥使司,领宣府等十四卫,云州等七守御所,及各城堡三十有三,其延庆、保安二州则直隶京师。本朝初仍曰宣府镇,领宣府前卫及万全左、右、龙门、怀来、怀安、开平、永宁、蔚州、保安等十卫,并以延庆、保安二州属之。”《嘉庆一统志》卷38:“本朝初仍曰宣府镇(领宣府前卫及万全左、右、怀安、怀来、永宁、龙门、开平、保安、蔚州等十卫,延庆、保安二州)。”《圣祖实录》卷158,“吏部、兵部议复,直隶巡抚郭世隆疏言,宣府所属六厅,俱系佐贰,十卫俱系武弁,予以临民,似为未协,宜裁六厅十卫,改设一府八县”。此条文字显然误抄十卫为十县。

康熙三年,改怀隆道为口北道。

《畿辅通志》卷32,“怀隆兵备道……国朝仍明制,顺治十八年归并口北道”。《宣化府志》卷21:“怀隆兵备道……顺治十八年裁缺,归并口北道。”《光绪会典事例》卷25:康熙元年,“直隶裁怀来道,归并口北道兼理”。《圣祖实录》卷7,康熙元年八月,“直隶总督苗澄疏请怀来道事务归并口北道管理”。故,康熙元年裁怀隆道。

第1914页 蔚州(……雍正六年自山西大同来隶。有卫。康熙三十二年改。乾隆二十二年省入)。

谭其骧:“注‘改’字脱‘为蔚县’三字。县以乾隆二十二年省并入州。州卫同城而治。初仍明制,州属大同,卫属宣府。雍正六年,州改隶宣化府。”《嘉庆一统志》卷38,“明洪武……七年增置蔚州卫,属山西行都司。宣德五年,卫属万全都指挥使司。本朝康熙三十二年,改卫置蔚县,属宣化府。乾隆二十二年,裁蔚县,地并入蔚州”。总之,清初沿明制,蔚州属山西大同府,蔚州卫属宣府镇。康熙三十二年,宣府镇改宣化府,蔚州卫改蔚县。雍正六年,蔚州改隶宣化府。乾隆二十二年,蔚县并入蔚州。

第1918页 临榆(……乾隆二年,以明山海卫置山海关。今东门古榆关)。

此段文字标点有误。本《志》第1917页,“乾隆初,废山海卫置临榆”。光绪《畿辅通志》卷16,“临榆县本山海关。顺治元年,改卫撤关。乾隆二年,始分乐亭、抚宁二县地置县”。《光绪会典事例》卷152,“(乾隆)二年,改山海卫为临榆县”。故,应标点成:“临榆(……乾隆二年,以明山海卫置。山海关今东门,古榆关)。”

第1919页 遵化直隶州(……明,县,属蓟州)。康熙十五年,以陵寝隩区,升州,改隶顺天……玉田(……雍正二年,自顺天改属。乾隆八年来隶……)。丰润(……改隶同玉田)。

谭其骧:“明蓟州本隶顺天,此不当云‘改’,当作‘径’。”雍正三年玉田、丰润二县自顺天府改隶永平府,乾隆八年复改隶遵化直隶州(见第7—8页)。

第1921页 赵州直隶州……领县五……柏乡……隆平……高邑……宁晋……。

谭其骧:“脱临城一县。”

第1922页 深州直隶州……雍正二年升,以正定之武强、饶阳、安平来隶……武强……饶阳……安平……。

依例应于武强、饶阳、安平各条下,叙述雍正二年前隶属正定及雍正二年改隶深州直隶州的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