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中华经典藏书·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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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章(治国)

本章论述治疗社会弊病的方略,重在治国。

老子认为,儒家的圣智、仁义、巧利,是统治者扰民的“有为”,是欺骗百姓的“文饰”,是搜刮民利、六亲不和、产生盗贼的起因,是造成道德沦丧、世风败坏、社会混乱的根源,应该坚决杜绝和抛弃。因为,“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虽重圣人而治天下,则是重利盗跖也。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为之符玺而信之,则并与符玺而窃之;为之仁义以矫之,则并与仁义而窃之。何以知其然邪?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智邪?”(《庄子·胠箧》)既然如此,仁义之类不足以治国,只会乱国,因此说,“以智治国,国之贼”。正确的办法只能是坚持质朴,减少私欲,杜绝圣智、仁义、巧利之类所谓学问,才能没有忧患。可见,在“文”与“质”的对立中,老子强调的是“质”,返璞归真,才是治国的出路。

绝圣弃智(1),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2),不足。故令有所属(3):见素抱朴(4),少私寡欲,绝学无忧(5)

【注释】

(1) 绝圣弃智:杜绝和抛弃聪明巧智。圣,睿智,聪明。《六十五章》曰:“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2) 文:文饰。

(3) 所属:归属的地方。

(4) 见(xiàn)素抱朴:显现并坚守朴素。见,同“现”,显现。素,未染色的丝。抱,坚守。朴,未雕凿的木。

(5) 绝学无忧:杜绝学问没有忧患。学,指儒家所提倡的仁义礼智之学。《六十五章》曰:“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译文】

杜绝和抛弃聪明巧智,百姓可以得到百倍的利益;杜绝和抛弃仁义,百姓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杜绝和抛弃巧诈私利,盗贼就不会存在。这三者,以为文饰,不足以治理天下。所以,要让百姓有归属之地:显现并坚守朴素,减少私欲,杜绝世俗之学,就不会有忧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