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书法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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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技术背景

被列为我国“四大发明”之一的印刷术,肇始于唐,盛行于宋,在古代文化的传播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本书所说的印刷术是广义上的,除普遍意义上的文字印刷外,还包括对文字的艺术层面,即书法艺术品的印刷,如捶拓技术与刻帖技术。较之唐代的响拓技术而言,自宋代始有的捶拓技术堪称是一次作品复制技术的革命,对古代之名碑名帖化身万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陈振濂先生说:“刻帖保存了古法帖,它是一种印刷术。”[68]而刻帖印刷术的盛行也始自北宋,这对书法艺术而言同样也有很大的影响,其中有间接的,有直接的,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但无论如何,都促进了当时书法艺术的发展和书法教育的普及。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传授观念:从保密到公开

中国书法教育自古以来就以师徒传授为主要形式,在印刷术盛行之前,传承路径极其狭窄,“传内不传外”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使得书法的传授仅限于父子或家族之间,不具社会性和普及性。这一点可以从印刷术盛行前的历代书论中得到印证,下面按朝代顺序略举几例说明之。

南朝宋人陈思在《秦汉魏四朝用笔法》中说:

(钟)繇忽见蔡伯喈笔法于韦诞坐上,自捶胸三日,其胸尽青,因呕血,太祖以五灵丹救之,乃活。繇苦求不与,及诞死,繇阴令人盗开其墓,遂得之。……临死,乃从囊中出以授其子会。[69]

无笔法秘诀则不得书法要领,故古人对笔法视之若神,以至于钟繇因未得笔法而捶胸三日,以至呕血,被救活之后又为此去干盗墓取法的勾当。需要说明的是,这则史料只是个传说而已,并非史实,因钟繇较韦诞早死23年之久,如何盗墓?但其中所透露出的笔法不外传的观念却是十分鲜明的。窃法本来也是为了传子孙,然而即便是子孙亦不轻易传授,还得要等到临死之前。古人对笔法之重视于此可见一斑。与子孙相比,外甥就更远一层,故钟繇的外甥宋翼向他请教笔法时也遭拒绝,以至于破冢悲剧再度上演。据元人郑杓撰、刘有定注《衍极》记载:

宋翼,繇之甥也,学书于繇,繇弗告也。晋太康中有人破钟之冢,翼始得之。[70]

王羲之的父亲王旷手里也曾有过蔡邕笔法,王羲之年十二尚不得传,他只好从其父枕中窃而读之。《衍极》中也记载了这段史实:

羲之年十二,于父旷枕中见卫夫人所传蔡邕笔法,窃而读之,书遂大进。[71]

传为王羲之的《题卫夫人〈笔阵图〉后》,近人余绍宋《书画书录解题》认为是“六朝人所伪托”[72],但无论如何,必在唐前无疑。换言之,此篇是否羲之原作,都不影响我们用它来说明印刷术盛行前书法传授的保密性。《题卫夫人〈笔阵图〉后》载:

(王羲之)时年五十有三,恐风烛奄及,聊遗教于子孙耳。可藏之石室,勿传非其人也。[73]

又如相传为王羲之的《〈笔势论十二章〉并序》,余绍宋也认为“此书出于依托”[74],然唐孙过庭《书谱》中曾提及(《书谱》中名为《笔势论》十章),故也必出现于《书谱》之前,其中载:

今书《乐毅论》一本及《笔势论》一本,贻尔藏之,不可示知诸友。……此之笔论可为家宝家珍,学而秘之,世有名誉。……初成时,同学张伯英欲求之,吾诈云失矣。盖自秘之甚,不苟传也。[75]

由此可见印刷术盛行之前人们对笔法的保密程度。言“贻尔藏之,勿播于外,缄之秘之,不可示知诸友”。言“聊遗教于子孙耳。可藏之石室,勿传非其人也”。其传内不传外的特点十分鲜明。时至唐代,书法传承的保密性特点依旧很突出。欧阳询的《传授诀》显然是专为善奴而写,“贞观六年七月十二日,询书付善奴书诀”一句可证[76]。褚遂良从其师史陵处学得笔法之后,也叮嘱老师不要再将笔法传授他人。李嗣真《后书品》载:

(唐)太宗与汉王元昌、褚仆射遂良等皆受之于史陵,褚首师虞,后又学史,乃谓陵曰:“此法更不可教人。”是其妙处也。[77]

下列材料中,卢肇授笔法于林蕴时“子勿妄传”的叮嘱之语、朱长文对五季之乱所导致的师法罕传和秘不相授的惋惜,以及唐代僧界对笔法传授仪式的重视等,无一不反映出印刷术发明之前书法教育的保密性特点。其中云:

吾(卢肇)昔受教于韩吏部,其法曰“拨镫”,今将授子,子勿妄传。[78]

五季之溃乱,而师法罕传,就有得之,秘不相授,故虽志于书者,既无所宗,则复中止,是以然也。[79]

又有沙门贯休者,兰溪人,工草隶,南土比之怀素。成中会问其笔法,休曰:“此事当登坛而授,安可草草而言之?”[80]

书法传承之所以能以秘密的方式进行,是因为印刷术发明之前,传播媒介皆靠口传笔授,口传只在家人至亲之间,自然可秘。而笔写之诀一般也是独一份,既可以作为艺术品来欣赏珍藏,也可以作为书法秘诀传之子孙。也正是因为独一份,他人欲得其法,如求之不得,也只好不择手段了。印刷术的发明,是对书法传授保密性的严峻挑战,相传文字发明后,“天雨粟,鬼夜哭”[81],唐人张彦远将其原因解释为“造化不能藏其秘”和“灵怪不能遁其形”[82],用这句话来概括印刷术对书法教育的影响也很合适,因为家传的秘诀,只要外露一次,就能被制作成无数的复制品,复制品虽然不一定都具备原迹的神韵,但印刷成文字的书法秘诀,却足以让人们知道如何学习书法了。这样,自从有了印刷术,家传的书法秘诀就再也没有能力维持在一个私密的小范围内了。

其实唐代大书法理论家张怀瓘已经意识到,书法的保密性对书法艺术的发展是个极其不利的因素。他在《六体书论》中说:

夫经是圣文,尚传而不秘;书是妙迹,乃秘而不传。存殁光荣,难以过此,诚不朽之盛事也。[83]

另一位大书法理论家孙过庭,撰写《书谱》的目的更是为了让所谓的书法之秘传播后世,不再带有任何秘不传人的意思了。他说:“庶使一家后进,奉以规模;四海知音,或存观省,缄秘之旨,余无取焉。”[84]他对求学者也有求必应,曾云:“尝有好事,就余求习。吾乃粗举纲要,随而授之,无不心悟手从,言忘意得。”[85]再如上文中所述及的林蕴,尽管受到老师的再三叮嘱,但他最终还是因自己不能穷其妙而将师法传给了后人。

以上诸人的书法教育思想是先进和开放的,在书法教育史上功劳巨大,但后来真正实现他们愿望的手段还是印刷术。除孙过庭的《书谱》是以书文并茂的形式流传下来的书法秘诀外,其他此类资料,则几乎都是纯文字印刷品,足见印刷术对书法教育的重要性。

尽管唐人已有公开笔法的趋势,但唐代书法传授还有一定的保密性,这可以从张旭对裴儆的教授方式中体会出来。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载:

人或问笔法者,张(旭)公皆大笑,而对之便草书,或三纸,或五纸,皆乘兴而散,竟不复有得其言者。……仆(颜真卿)因问裴儆:“足下师敬长史,有何所得?”曰:“但得书绢素屏数本。亦尝论请笔法,唯言倍加工学临写,书法当自悟耳。”[86]

从这则史料看,当时笔法传授观念的保密特点尚依稀可见。然自南唐李煜开始,就有了将此不传之秘传诸后世的心声——“余恐将来学者无所闻焉,故聊记之。”[87]时至北宋,书法就无甚保密性可言了,与前代相比,印刷术盛行的北宋书法传授观念已经大大改变。如米芾曾多次以身教人,答问也直入要处。姜夔说:

翟伯寿问于米老曰:“书法当何如?”米老曰:“无垂不宿,无往不收。”[88]

此外,苏轼、黄庭坚、蔡襄、章友直等教授他人书法的例子也很多。从董逌(生卒年不详)的语气中,我们也可感到这种保密思想在宋人中已不复存在了。《广川书跋》载:

(颜鲁公)尝问怀素:“折钗股何如屋漏水?”曰:“老贼尽之矣。”前人于其隐处亦自矜持,不以告人,其造微者,然后得之。[89]

元代则更甚,所以元人郑杓对古人的秘法行为已感到很不理解,他说:

“何其秘也?”曰:“法者,天下之公也,奚其秘?”[90]

“王羲之《笔论》,同志求之弗与,戒其子孙勿传,曷传乎?”曰:“天将启之,人能秘之?”[91]

但反过来讲,也并非宋代和宋代以后就绝难找到秘法的史料。朱长文《续书断》中说:“(周越)尝撰《书苑》,屡求不能致,无以置疑。”[92]其实这不但不能说明法在当时不公开,而只能从反面证明,在印刷术盛行的条件下文稿更不能轻易示人的防御心理。但也许正是因为没有公开,《书苑》才没有被传下来,至今有目无文,而只能在他人的转述中略见一斑。再如,清人梁巘《评书帖》中的“张公”也曾有过秘法的行为,其中载:

予学书三十岁,后始缘第得其传。先是,张公秘其法,不授人。一日同何公坐狱中,何公叩至再三,乃告,仍嘱勿泄。出狱,何公遍语人,梅君因得之。[93]

清人包世臣《艺舟双楫》中记载的黄小仲,也有故弄玄虚的坏习惯,下面两条记载可证:

(黄)小仲曰:“……是故执笔欲其近,布指欲其疏,吾子其秘之。”[94]

小仲曰:“‘用笔者天,书中尽之,始艮终乾,正所谓流美者地。书中阐发善矣,然非吾意。’请其术,终不肯言。”[95]

以上二人的一味秘之,只能给后人留下一种吝啬而保守的坏印象,因为在当时的条件下,这些故弄玄虚之举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所以前者被“何公遍语人”,后者其实已并无甚秘处,只是目光短狭的敝帚自珍罢了。

通过对北宋前后书法传授思想变化的比较可知,印刷术盛行的技术背景对书法教育所产生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二、传承方式:从家传到社会化

书法传承方式的变化也是在上述观念变化的影响下产生的。书法传承中有两项因素至关重要:一是笔法,或得之于师,或得之于书;一是范本,主要指碑帖。学书者或许可以单从后者悟出笔法,但只有前者尚远远不够,最好是二者兼得。宋以前的书法亦并非全在家族范围内传授,学校教育中也有书法教育的内容,然印刷术盛行前,书法传授的保密性致使笔法仅在一个极小的圈子里公开。所以当时所谓的书法教育,主要被皇室和几个书法家族垄断,子承父业、孙继子钵是当时最主要的传承路径,钟氏、王氏留给子孙的“书诀”足以说明这一问题。这种现象一直到唐代仍然存在,从蔡希综的《法书论》中可知,自东汉蔡邕至蔡希综十九代人中,善书者络绎不绝,传承脉络十分清晰。

遍检历代书论不难发现,唐以前“示子孙”“传子孙”之类的词语随处可见,而唐以后则极少,这与印刷术的发明与应用关系甚大。致使书法传承由家学走向社会化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笔法的公开,上文已有详述;二是范本(主要指刻帖)的流传,而刻帖的流传也是依靠了另一种印刷技术(主要是指捶拓技术与刻帖印刷技术)。说到刻帖,我们很容易联想到拓碑技术,拓碑技术南朝时就有,唐中晚期已经盛为流传。唐人王建《原上新居》诗十三首中,有“古碑凭人拓,闲诗任客吟”一句可证[96],但具体如何拓法,尚有待研究。拓碑技术产生之前,学书法必须看原迹,而若要看碑,就只能亲临现场。《法书论》载:

(汉)灵帝时中郎伯喈硕学多闻,经籍去圣既久,欲求正定《六经》,灵帝许之。遂令伯喈丹书于碑,使之镌刻立于太学门外。于时晚儒后学,咸取正焉,观示摹写,车乘填溢,岂唯一台推妙、十部称贤而已哉![97]

当然,蔡邕书写《六经》的目的,主要在于规范经典中的文字而非书法,但出于大家笔下的碑文,其书法艺术价值之高也不言而喻。朱长文《续书断》中的两条史料也应引起我们注意,其中载:

初,绛州碧落尊像之背,有篆文极奇古,阳冰见之,叹羡服膺。寝食其下,不得影响,大热中以权权之,犹有遗迹。[98]

(欧阳)询师法逸少,尤务劲险,尝行见索靖所书碑,观之,去数里复返,及疲,乃布坐,至宿其旁,三日乃得法。其精如此。[99]

其中记载的李阳冰和欧阳询,一个“寝食其下”,一个“至宿其旁”,或许是因为当时不具备拓碑的条件,但另一个原因可能是,此时拓碑技术虽已出现但尚未盛行,何况当时所谓的拓碑方法也远不如宋代的捶拓法先进。

刻帖技术在晚唐五代时就有了。康有为说:“所见唯南唐祖刻数种,其次则枣版《阁本》。”[100]《阁帖》之前是否真有过南唐祖刻数种,在此不必细究,但北宋建国后,确实出现了名目繁多的刻帖。《阁帖》之外,《绛帖》《潭帖》《大观帖》等相继而起,或在朝廷,或在民间,多达三十馀种。且不论质量如何,至少人们有范本可依了。宋人尺牍书风盛行而楷书衰弱,也与刻帖的盛行有直接关系。

较之前朝,宋代仅因刻帖盛行这一项,就足以使常人得见原来只有世家大族才可以见到的古人墨宝了。比较可知,唐以前的大书法家有两大特点:一是多有常师或家学渊源,如王羲之父王旷枕中有蔡邕笔诀,颜真卿则自祖上就有丰厚的文字学和书法学积淀。二是当时的书法传承脉络很清晰,可参考唐人蔡希宗《法书论》中的归纳。宋以后则不然,可以说师法的传承脉络经过五代混乱,至宋时已经断绝,无师而自学成家者越来越多,这也与捶拓与刻帖技术的流行有直接关系。

严格地说,“苏黄米蔡”皆无常师,笔法多从自悟中得来,并皆各以其所好而逐渐形成自家风格。当然,这时也依旧存在书法的家学现象,然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们的观念已经改变了。与晋代“买王得羊”、唐代“买褚得薛”的书法审美观念相比,北宋的米友仁学其父米芾之书法,却恰因酷肖其父而不被世人重视,南宋吴琚的书法也因似米芾书而屡遭非议。

三、“尚意”别因:对印刷字体的“逆反”

如果说上述两条是从观念与方式上影响了书法教育的话,那么整个社会书法风格的转变,则在于印刷术盛行产生的印刷字体影响了人们的书法审美思想。宋人尚意已成为定论,原因前文已有论述,此不赘言,然印刷字体的流行对宋代尚意书风产生的直接影响,似乎至今无人注意,故在此略作补充。

首先,书法艺术和印刷品中的文字之间是有联系的,既相互影响又相互排斥。如唐人因尚法而楷书流行,这正好为发明于晚唐的雕版印刷术提供了多样的楷书字体储备。印刷品中的文字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即首先强调清晰可读,其次才考虑美观问题。唐代诸大家,尤其是欧、颜、柳的书体恰好满足了这一需求,故宋刻之中用欧、颜、柳体者居多。明人张应文、谢肇淛对宋代雕版书体均有评价,引述如下:

大都书写肥瘦有甚,佳者绝有欧、柳笔法。[101]

凡宋刻有肥瘦两种,肥者学颜,瘦者学欧。[102]

清阮葵生《茶馀客话》卷一六“宋版”条中也说:

书贵宋版者,点画无讹,镌刻精好。宋版有肥、瘦二种,肥者学颜,瘦者学欧,行款疏密任意不一,而字势皆生动。纸古色而极薄,不生蛀,经水而墨不涨,所以可贵。[103]

从地域上看,各地刻书选用的字体也不尽相同,如浙江刻本多用欧体,福建刻本多似柳体,蜀本多类颜体,而江西刻本则有的似颜有的似柳。从时间上考察,北宋早期多用欧体,后期多用颜体,北宋末则柳体字增多。故总的看来,宋刻本中所采用的基本上是唐人楷法,这是前人书法艺术对后世印刷品中文字的影响。刘元堂的博士论文《北宋版刻书法研究》中,也将元封三年(1080)以前的《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六百卷,到政和二年(1112)的《海意菩萨所问净印法门经》版刻书法的风格类型归纳为如下四类,即近颜型、欧颜型、近欧型和欧柳型[104]。再如,赵孟暴仕元之后,因其书法字体隽逸,堪称楷模,在社会上影响颇大,书学赵体遂渐成风气,是故元代刻本也多摹赵体,如嘉兴路儒学所刻的《大戴礼记注》,丁思敬刻《元丰类稿》等之刻字,均脱胎于赵体[105]

世人多将“欧颜柳赵”并称,但对并称之原因却罕有研究,在笔者看来,原因应当是后人刻书主要选用了这四家书体的缘故。唐代的欧、虞、褚、薛因皆善楷书而并称为“初唐四大家”,颜、柳后出,却与距之年代较远的欧阳询和由宋入元的赵孟暴相提并论,这种现象,也只有从此四人的书法均被印刷书籍采用的角度来理解,才最能解释得通。

当然,我们不能说印刷品中的刻字是书法,但反过来也不可否认,这些刻字仍属手写体范畴,所以,雕版字体与书法之间确实有着难以分割的内在关联。王立军认为,雕版印刷品中的文字基本上真实再现了书写时的原貌[106]。他还说:

在整个北宋时期,雕版书体基本上是书法体。当时的写版者仍然秉承“唐人尚法”的遗风,争相模仿唐代名家书法。唐代出现了众多的楷书书法家,他们精湛的技艺,将楷书书法推向顶峰;他们对法度的着力追求,使楷书的结体和笔画都有了规范的程式,既在字体上使楷书走向定型,又在书写上为后世提供了可以效法的准绳。尽管这些书法家的具体风格各有不同,但大都严谨端庄,富有法度,而这正是刻书字体所需要的,因而成为宋代刻书者的模仿对象。[107]

更何况,宋刻书中也确实有形神具存的刻本。从目前可见的宋代刻本看来,其中对字法美观方面的讲究,可以说几乎不亚于真正的书法作品。魏隐儒说:

《太平广记》在宋太宗时已开雕,《太平御览》在仁宗时也刊版行世,《文苑英华》有南宋嘉泰年间周必大刻本。宋代各地刻书无论在书写上或雕版印刷上都非常认真,神气肃穆而不板滞,刻板刷印不失书写原貌。[108]

甚至有人因为擅长书版而留名书史,赵安仁(958—1018)即是其中的一位。《宋史》载:

赵安仁,字乐道,河南洛阳人。……安仁生而颖悟,幼时执笔能大字。……雍熙二年,登进士第。补梓州榷盐院判官,以亲老弗果往。会国子监刻《五经正义》板本,以安仁善楷隶,遂奏留书之。[109]

这些出自书家之手的版刻字,也能反过来影响书法。一方面,每一种版刻文字都渊源有自,陈振濂先生甚至认为,颜体是“后世印刷宋体的真正渊祖”[110]。另一方面,笔法讲究且普世率极高的宋代雕版印刷文字,也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某些习字者的书法特征。

其实,印刷术的盛行,还从一个非常特别的角度影响了人们的书法审美,那就是雕版文字的呆板形式让艺术家产生的厌倦心理。这个影响比其他任何影响更能直接有效地刺激书法审美思想的转变。以唐人书法为例,唐人书法当然有其端庄郑重的艺术特点,但随着法度的完善,唐人的楷书也日趋呆板与格式化,且效仿者甚多。王士祯《池北偶谈》中说:“唐人留意书学,即不以书名者,往往有欧虞颜柳风气。”[111]欧虞颜柳的书法固然有其不生动的一面,但经不住那些写字匠们的放大与负面“宣传”,写字匠们的效仿之作被刻印成书后,更无形中加重了人们对唐楷的板滞印象,致使后来的评论家们对欧、颜、柳等书体,尤其是楷体字也颇有微词。米芾说:

丁道护、欧、虞笔始匀,古法亡矣。柳公权师欧,不及远甚,而为丑怪恶札之祖,自柳世始有俗书。[112]

欧、虞、柳、颜皆一笔书也。安排费工,岂能传世。……颜鲁公行字可教,真便入俗品。[113]

颜、柳能否垂世,如今当然已不必讨论,但“安排费工”“作一笔书”的评价,应该是切中了唐人书法之弊病。这里所说的“一笔书”与王献之数字连绵的“一笔书”不同,而是指笔画的格式化,横如何写、竖如何写都是相对固定的,千字一面,万字一同,几乎能让人见一斑而知全豹。米芾称颜真卿的楷书为俗品,对柳公权的评价更差,“丑怪恶札之祖,自柳世始有俗书”。我们姑且同意“柳为丑怪恶札之祖”的观点,即便果真如此,柳公权也仅仅是创始人而已,而真正将所谓的“丑怪”风格发展到极致的,应当是那些效法柳公权书法的人,其中当然也包括那些刻版者。欧、颜、柳的楷书本来不俗,但不能保证那些学习其书法的人不俗,而这些俗气的刻版文字,面世率要远远高于欧、颜、柳等人真迹的面世率。米芾将上述罪状均归于欧、颜、柳三人,未免失之偏颇。

米芾的“尚意”论书之语,无论是出于教育自己学生的目的也罢,还是间接地教育了后人也罢,其尚意的审美趋向好像均是源自他对刻板书法的厌恶。米芾说:

古人书笔笔不同,各立面目,若一一相似,排如算子,则奴书也。[114]

余初学颜,七八岁也,字至大一幅,写简不成。见柳而慕紧结,乃学柳《金刚经》。久之,知出于欧,乃学欧。久之,如印板排算,乃慕褚而学最久。[115]

米芾之言,一说一一相似排如算子,一说学柳、欧久之如印板文字,欧柳书法即使再刻板,也不至于达到印板排算的程度,这是印板文字(其实雕刻精良的宋版书也并不一一相似)而非书法的特征。这类评书用语,显然是印刷术流行的大背景下产生的新语汇,这些语汇准确反映了人们对呆板的印版式文字的逆反心理。

后人对唐楷的看法与米芾基本一致,宋人黄伯思、董逌,清人包世臣和周星莲对唐碑的印象也与米芾基本相同,引述如下:

昔人运笔,侧、掠、努、趯皆有成规,若法度礼乐不可斯须离也。及造微洞妙,则出没飞动,神会意得。然所谓成规者,初未尝失,今世作一波画尚未知厝笔处,徒规矩强效古人,纵成,但若印刻字耳。[116]

今书艺所学,皆浓墨重笔,如指画木印,状类算子,皆谓能学公之书矣。[117]

北碑字有定法,而出之自在,故多变态;唐人书无定势,而出之矜持,故形板刻。[118]

余亦曾犯此病,初学时,取欧书以定间架,久之字成印板;因爱褚书跌宕,乃学褚书,久之又患过于流走。此皆自己习气,与欧褚无干。[119]

周兴莲虽说学欧书易成印板是由于学书者的自家习气,与欧阳询无干,然若果真无干,则为何学褚就能“患于流走”呢?可见范本书法本身所具有的内在习气,确实能影响学书者的书法风格。明代大书法家董其昌更是反对板刻,他曾说:“作书最要泯没棱痕,不是笔笔在纸素成刻板样。东坡诗论书法云‘天真烂漫是吾师’,此一句丹髓也。”[120]应该也是对版刻书法逆反心理的延续。

通过对以上材料的分析可知,后人对欧、颜、柳三家楷书的贬斥之词中,不是将其与“算子”联系在一起,就是将其与“印板”或“刻板”联系在一起。值得注意的是,在印刷术发明之前,人们评论书法的呆板往往只用“状如算子”类词语来形容,而印刷术发明之后,则多用“刻板”“板刻”“印板”“印刻”等词来描述。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了新生事物会迅速在时代语言中得到体现,另一方面也说明,唐代的楷书在后人,尤其是时间上与其最为接近而又亲身体验印刷术背景的宋人眼中,确实与印板文字有很大的相似性。爱屋及乌,反过来也会厌乌及屋,对唐人板滞楷书的厌恶,也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宋人走上了与唐人“尚法”书风迥然不同的“尚意”之路。可以说,与其他因素相比,宋人对印刷文字的逆反心理,更容易从直观上引发由唐至宋书风的转变。

综上所述,印刷术的盛行对书法教育的影响确实很大。它一方面使笔法的保密性受到严重挑战,以至于改变了书法教育的传统模式;另一方面,也最直接地导致了宋人对唐楷的逆反,从而致使宋人书法最终走上了尚意的道路。笔者认为后者比前者更重要,因为这种逆反心理所引起的是思想层面的变化,具体地说是审美意识的变化,这种变化较之技法层面的变化更具影响力。只有当人们的审美思想变化了,书法教育的具体内容与方式才会发生改变。严格说来,宋代的大书法家笔下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楷书,即使被苏轼捧为盟主的蔡襄,楷书水平也不能与唐代的欧、颜、柳等人同日而语。宋人重行草而轻楷书,究其原因,对印刷字体的逆反心理也应算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