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王邦直生平
王邦直,字子鱼,号东溟,明代律学家,正德八年癸酉(1513)四月十八日(阳历5月22日)出生于即墨。是年,父亲王镐(字京夫)二十六岁,母亲李氏二十四岁。
王邦直自幼聪慧,勤奋好学,善于创作,经常以诗抒发情怀、调节思绪。他很有孝心,十九岁丧母,母亲去世后他写出多首《黄鸟》诗,以哀悼母亲,乡亲们都为之动容、为之泪泣。三十八岁时父亲去世。据记载,他接到父亲病危的信后,惊悸弗定,披星戴月,朝夕疾趋。当他赶到山西时,父已逝去,他哀伤至极,悲死几次。他又徒步扶柩东归,四十多天后才到家,并亲自选择了墓地,安葬了父亲。次年,王邦直把父母的灵柩合葬,并泣请蓝田为父撰写了墓志铭,也就是本书中多处提及的《王京夫墓志铭》。
王邦直四十一岁后进京,选为贡生,入国子监读书。后任河北盐山县丞。他为官清廉,经常卖掉自己家产以贴补开销,救济灾民。隆庆元年丁卯(1567)六月,王邦直五十五岁,从盐山县丞任上被裁。他的被裁汰,有《明穆宗实录》卷九有记载:
隆庆元年六月壬寅……保定巡抚都御史曹亨、巡按御史郝杰,遵诏请裁革保定府通判一员、定兴县巡捕主簿、唐县县丞各一员,及祁州、易州、清苑、安肃、定兴、新城、唐县、博野、完县、蠡县、雄县、束鹿、涞水等州县各训导一员,大宁都司吏目一员,河间府沧州清军同知、献县清军主簿、盐山县巡捕县丞、宁津县管粮主簿、任丘县巡捕主簿各一员。
同年12月,他进京候补改选时,应诏上《陈愚衷以恤民穷以隆圣治事疏》,世称《恤民十事疏》,得到隆庆皇帝的首肯。《明实录》记载:“令该部勘议以闻,勿以官卑废言。”王邦直在疏中陈述了对当时社会现实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诸如减赋役、实仓廪、戒有司、清驿递、禁势豪、正仕途、重功绩、慎作养、严拣练、振纪纲等,疏文洋洋洒洒,陈说甚辩,不仅是一篇经世致用的政论文,而且是一篇优秀的文学作品,表现了他深厚的文字功底和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及思维能力,表达了他忧国忧民、忠心报国的赤子情怀。然而,因其言多切时弊,终被罢黜归里。
万历十一年癸未(1583),首辅徐阶去世,王世贞在给徐阶所写的行状中提到了王邦直上疏之事,并称赞他的上疏颇切時弊。后来,《恤民十事疏》被收入陈子龙编纂的《明经世文编》。
隆庆二年戊辰(1568),王邦直回到家乡时已五十六岁。他利用农耕之暇,坚持研读经史典籍,在即墨镜镕山房开始撰写《律吕正声》。
万历十四年丙戌(1586)农历四月十八日,正值七十四岁生日,王邦直写成了《律吕正声总叙》。《律吕正声》约于此年定稿,前后历时近20年。该书由其亲家黄作孚校。万历二十二年甲午(1594),即王邦直八十二岁时,即墨同乡翰林周如砥应诏修史,将《律吕正声》抄本上于国史馆。
万历二十八年庚子(1600)二月十二日(阳历3月26日),王邦直逝世,终年八十八岁。去世后他被葬在父墓旁边,即水磨河南崖,或者叫做郭之东原的茅阜。
明崇祯十五年壬午(1642)二月十五日,王邦直入乡贤祠。
《王氏族谱》中的王邦直小传为:
邦直,字子鱼,号东溟,由岁进士授直隶盐山县县丞。上书言事,极切时弊。为权相所忌,挂冠归里。杜门乐道,栖息镜镕山房,寒暑不辍者三十余年。所著有《律吕正声》行世,载《明史·艺文志》。生于正德八年四月十八日辰时,终于万历二十八年二月十二日寅时,寿八十八岁。崇祯十五年二月十五日入乡贤。配高氏,寿八十五岁。又娶京人曲氏。葬水磨河南崖。有碑。子二,高出一,曲出一。
王邦直去世八年后,即1608年,由黄作孚侄子、时任兵部侍郎兼宁夏巡抚的黄嘉善出资刊刻了此书,并请李维桢写了序言。约30年后,王邦直外孙黄宗昌又用原书版印刷了此书并请林增志补做了一篇序。清代乾隆年间四库馆臣将《律吕正声》收入《四库全书存目》,并加提要。清代王士禛在《池北偶谈》中记载了此事。以后的文人学者多有引用和提及,相关的地方志亦有记载。这些文献和后来的研究者都对其进行了较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