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史新编试稿·全二册(三松堂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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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西周末东周初奴隶制衰落时期宗教威权的动摇

周朝建立以后,社会有了暂时的稳定,生产有了进步,形成了封建社会历史家所谓“成康之治”(公元前1115年—前1053年)。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上出现有不贵而富的人。周穆王(公元前1001年—前947年)制定的刑罚,有“金作赎刑”(《书经·吕刑》)的办法。古代“刑不上大夫”;刑罚只及于“庶人”。“庶人”能出“金”来赎罪,必是不贵而富的人。“金作赎刑”就是贵族奴隶主向这些“新发户”勒索财物的一种办法。这种人可能主要的是新兴的自由工商业者或新兴的财富占有者。

贵族奴隶主与农民及工商业者的矛盾,以后更加尖锐。到了西周末年出现了新的社会危机。周厉王(公元前878年—前842年)的“专利”,要独占矿产、木材、禽兽、鱼鳖、食盐等天然资源。这使统治者与工商业者、农民本有的矛盾激化起来。当时的一个芮良夫警告厉王说:“专利”“所怨甚多”,就是说,要激化各方面的矛盾。又说,“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以上见《国语·周语上》)。同时“国人谤王”。厉王派人“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当时一个召公警告他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同上)

先秦所谓国人,就是住在城市中的人,包括贵族和为他们服务的半自由的工商业者,以及少数自由的工商业者。

照召公所说的,厉王所禁止说话的国人,是“民”,大概主要的不是贵族而是半自由的和自由的工商业者。“国人”与厉王斗争的结果是“国人”胜利,厉王被驱逐。

到西周末年,随着不贵而富的人的势力的发展,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等级制度也开始破坏。《诗经》有一篇说:“舟人之子,熊罴是裘;私人之子,百僚是试。”(《小雅·大东》)这就是说,原来不贵的人已经富了,既已富了,也就可以贵了。

被剥削阶级对于剥削阶级的掠夺与剥削也提出了抗议。《诗经》中有一篇说:“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貆兮。”(《魏风·伐檀》)在被剥削阶级不能忍受剥削的时候,就以迁徙逃亡为消极的抵抗。《诗经》中有一篇说:“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逝将去汝,适彼乐土。”(《魏风·硕鼠》)所有这些都表明了西周以来的奴隶制开始动摇和没落。

奴隶制危机加深了,人间的统治者的威权削弱了。这种社会情况反映在思想上,就是西周以来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的宗教信仰的动摇和神权的削弱。

在西周初年,统治者本来是以“天”保佑有“德”的人这个宗教思想来欺骗麻醉人民的。在西周末年,在政治紊乱,天灾流行的情况下,这个思想受到怀疑了。《诗经》有一篇说:“民今方殆,视天梦梦。”(《小雅·正月》)又有一篇说:“浩浩昊天,不骏(大)其德(惠)。降丧饥馑,斩伐四国。”(《雨无正》)又有一篇说:“何辜于天,我罪伊何。”(《小弁》)这时候的诗人,对于上帝的存在还没有怀疑,但已怀疑宗教所宣传的他的正义性,开始向他提出质问。《诗经》中有的篇甚至认为社会的混乱和人民的痛苦,并不是上帝给与的,而是人自己造成的,“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职竞由人”(《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所有这些标志着古代无神论思想的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