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镇住宅的建设概况和发展趋向
近代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城镇化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趋势,正在世界范围内轰轰烈烈地演变着,城镇化是历史的选择。
1998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十五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从而,为我国确立了一个面向21世纪的国家发展战略:“小城镇,大战略。”城镇,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浩荡文明中第一次被历史凸现出来。
1999年3月5日,全国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小城镇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
2000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又指出:“发展小城镇,是实现我国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当前,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抓住机遇,适时引导小城镇健康发展,应当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2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党的十六大做出的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部署,立足于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是今后一个时期城镇建设工作的指导方针和行动纲领。可以预见,城镇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中,会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如今,城镇建设已被国家各级领导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006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全面深刻的阐述,是我们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方针的全面升华,是对农村全面发展和进步的新要求,是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的根本性指导思想,对城镇的建设起着更为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