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
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周易》)
汉字身世小档案
■ 甲骨文中,凡表示雄性动物的“牡”,都有一竖一横的“丄”字符;凡表示雌性动物的“牝”,都有或正或反的“匕”字符。
■“匕”有两个义项,一是“从反人”,一是像勺子一样的取饭器。
《说文解字》:“匕,相与比叙也。从反人。匕亦所以用比取饭,一名柶。”“柶”是呈扁条形、两头宽而内翻的取饭器。据此则“匕”有两个义项,一是“从反人”,一是像勺子一样的取饭器。
先让我们来看看“匕”字的本义。古代中国的先民们把雄性动物称为“牡”,把雌性动物称为“牝(pìn)”,那么为什么“牡”和“牝”都是“牛”字旁呢?
事实上,在甲骨卜辞中,“牡”和“牝”并不仅仅用来指代公牛和母牛,而是可以泛指一切动物。从甲骨文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凡表示雄性动物的“牡”,都有一竖一横的“丄”字符;凡表示雌性动物的“牝”,都有或正或反的“匕”字符。那么,这两个字符为什么能够表示雄性或雌性呢?这就是我们要讲解的在汉字历史上古今中外的学者们聚讼纷纭的有趣公案。
匕,甲骨文字形,这就是许慎所说的“从反人”,即背向的人形。徐中舒先生在《甲骨文字典》中解释说:“像人鞠躬或匍伏之侧形。”实际上,这是一位柔顺的妇女的形象,进入父系社会之后,妇女的地位低下,因此就用半跪拜的字形来指代妇女。或者也可以这样理解:商代人专门造了这个字来指称先祖的配偶。先祖称“祖某”,先祖的配偶就相应地称“匕某”;后来“匕”专用以指代雌性动物的“牝”,于是才又造了一个“妣”字代替“匕”来称呼先祖的配偶。
匕,金文字形,小篆字形,都大同小异。“匕”之所以能够指称雌性动物,就是从先祖的配偶这一专称引申而来。
但是甲骨文大家郭沫若先生在名作《释祖妣》中却将这个字形看作“匕柶字之引伸,盖以牝器似匕,故以匕为妣若牝也”。他认为女性生殖器的形状像勺子,因此才用“匕”字作为女性的代称!郭沫若的观点影响了一大批学者,但我们从“匕”的甲骨文字形中哪里能够看得出女性生殖器的形状!更重要的证据是,考古发掘的“匕”的实物跟女性生殖器也毫无相像之处。
“匕(牝)”字既明,再来看相对应的“牡”。既然“匕”并非女性生殖器的象形,那么“丄”字符当然也就不可能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包括王国维、林义光等在内的著名学者都把这个“丄”字符看作“士”,“士”是男子的美称,因此引申用来指称雄性动物。但“士”的甲骨文字形却从未写成“丄”。
实际上,“丄”字符还就是“牡”中的“土”字。在甲骨卜辞中,“土”不仅代表土地,还是“社”的初文,即土地神。在父系社会中,先祖毫无疑问指男性祖先,土地神也毫无疑问指男性神,在内祭祀的是先祖,在外祭祀的是土地神,因此“祖”和“社”都可以指称男性,正如郭沫若所说:“土为古社字,祀于内者为祖,祀于外者为社,祖与社二而一者也。”
因此,就像殷人称先祖为“祖某”一样,“丄(土)”作为一个非常简略的字符,同样可以指称男性;当“祖”用来指称人类的先祖之后,与之同质的“土(社)”就分化出来指称雄性动物。这就是“牡”和“牝”指代雄性和雌性动物的由来。
至于把“匕”释义为食器,乃是因为“妣”之初文“匕”与汤勺之“匕”的字形十分相像。晚清文字学家王筠正确地辨析道:“反人则会意,柶则象形,断不能反人而为柶也。乃许君合为一者,流传既久,字形同也。”
但“匕”作为食器的错误释义却就此流传了下来。《周易》中有“震惊百里,不丧匕鬯”之语,意思就是:公侯封地百里,这是形容公侯的权威要能震慑百里的封地,方才能够供奉宗庙,守卫“匕”和鬯酒这两种最重要的祭祀用品而不会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