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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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执 业 药 师

一、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实施概况

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实行学历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制订各种职业资格标准与录用标准;1994年,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相继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自此我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制度正式实施;1999年,原国家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了现行版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及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并明确执业药师的执业领域为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2013年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规定:“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这项规定促使药品经营企业对执业药师的需求急剧增加,给医药行业带来了巨大的震动。

2017年3月《“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坚持把药品安全作为关系民生的政治任务来落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要求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如此夯实用药安全的基石就需要显著提高执业药师服务水平,通过实施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强化继续教育和实训培养来实现。

二、执业药师的概念与性质

1.执业药师的定义

执业药师(licensed pharmacist)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要以执业药师的身份依法执业,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必须注册。

(3)必须在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执业,并以此作为开办的“必备条件之一”。

2.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性质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需的学术、技术、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分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资格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行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的学识、技术、能力的必备标准。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指出,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的范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国家颁发“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了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资格。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执业药师的管理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资格准入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一般每年十月举行一次。

(1)申请参加资格考试的条件 凡我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①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②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③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④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历,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⑤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历。

(2)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表3-2)。

表3-2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3)考试科目 2015年版执业药师考试大纲,对结构、内容和具体能力水平要求方面都做了较大的修订。首先,在大纲结构上发生改变,打破了原先按照具体学科名称和专业知识划分的结构,采用大融合的形式,加大综合知识与技能的考试比重,降低专业基础知识的比重,引导执业药师系统掌握“药”、“用药”及“用药治病”综合知识和综合技能,同时具备良好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保障公众安全合理用药。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沿用2015年版,除公共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外,各专业科目将继续依据2015年版考试大纲。

① 药学类 a.《药学专业知识(一)》是以药剂学和药物化学为主,少部分涉及药理学和药物分析的4个学科的综合知识。b.《药学专业知识(二)》是一门全新的内容体系,是以临床药理学为基础,并结合了临床药物治疗学中合理用药的相关知识,是执业药师核心工作能力提升的关键。c.《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增加掌握常见疾病内容,这是执业药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d.药事管理与法规。

② 中药学类 a.《中药学专业知识(一)》涵盖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鉴定学等六个学科的综合知识。b.《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常用单味中药和常用中成药。c.《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d.药事管理与法规。

(4)考试安排及周期

考试安排周期,如表3-3所示。

表3-3 执业(中)药师考试安排及周期

注:考试成绩管理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5)试题类型 执业药师各个考试科目的试卷题量调整为120题,每题均为1分,满分为120分。题型包括A型题(最佳选择题)、B型题(配伍选择题)、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和X型题(多项选择题)。

① A型题(最佳选择题) 题干在前,选项在后。每道题的备选选项中,只有一个最佳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例:患者,男54岁,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和牙周炎,服用氢氯噻嗪、氨氯地平、二甲双胍、阿卡波糖和甲硝唑。该患者近日中暑后服用藿香正气水(含有乙醇),出现面部潮红、头痛、眩晕等症状。引起该症状的药物配伍是(  )。

A.氢氯噻嗪和藿香正气水    B.氨氯地平和藿香正气水

C.二甲双胍和藿香正气水    D.阿卡波糖和藿香正气水

E.甲硝唑和藿香正气水

【答案】E

② B型题(配伍选择题) 每组若干题。备选项可重复选用,也可不选用。每组题均对应同一组备选答案,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例:[1~2]

A.叶酸        B.苄丝肼     C.克拉维酸钾

D.奥美拉唑      E.维生素C

[1]与左旋多巴合用,可提高疗效的是(  )。

【答案】B

[2]与阿莫西林配伍,可提高疗效的是(  )。

【答案】C 

③ 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 题干在前,试题在后。每道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佳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例:[1~2] 患者,女,5岁,体重25kg。两天前受凉后发热,最高体温38.9℃,并伴有鼻塞、咳嗽、打喷嚏、流鼻涕等感冒症状。家长到药店购买酚麻美敏口服溶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和盐酸麻黄碱滴鼻液。

[1]关于对本病例患者用药教育的方法,错误的是(  )。

A.酚麻美敏口服液与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应避免重复用药

B.酚麻美敏口服液与盐酸麻黄碱滴鼻液含有相同成分,应避免重复用药

C.酚麻美敏口服液与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含相同成分氯苯那敏,应避免重复用药

D.酚麻美敏口服液与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含相同成分对乙酰氨基酚,应避免重复用药

E.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与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含有相同成分,应避免重复用药

【答案】B

[2] 药师应向家属做用药交代,儿童应用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的注意事项是(  )。

A.每天用药最多不应超过6次,用药不超过3天

B.每天用药最多不应超过5次,用药不超过3天

C.每天用药最多不应超过4次,用药不超过3天

D.每天用药最多不应超过3次,用药不超过7天

E.每天用药最多不应超过2次,用药不超过7天

【答案】C

④ X型题(多项选择题) X型题由1个题干和5个备选答案组成,题干在前,选项在后。要求考生从5个备选答案中选出2个或2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例:部分注射药物性质不稳定,遇光易变色,在滴注过程中必须避光的有(  )。

A.尼莫地平注射液        B.注射用硝普钠

C.氟康唑注射液         D.注射用头孢曲松

E.氧氟沙星注射液

【答案】ABE

2.执业药师注册

为规范药师的执业行为,保证良好、有序的执业环境,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政)部门为注册监督、检查机构。

执业药师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药学与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范围为药品经营的,注册机构须在“执业药师注册证”上注明药品经营(批发)或药品经营(零售),在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或门店注册的,须在“执业药师注册证”上注明药品经营(零售);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机关、院校、科研单位、药品检验机构不属于执业单位,不予注册。

(1)申请注册的条件

① 内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经执业单位同意。

②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执业的注册条件

a.一般条件。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药管人〔2000〕156号)相关规定提交注册申请资料。 

b.特有条件。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香港药剂师执照或澳门药剂师执照原件,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且执业单位应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上所注明的用人单位相一致。

③ 首次注册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的,除按首次注册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再注册时,也应有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注册。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一者。

b.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之日不满2年的。

c.受过取消执业药师资格处分不满2年的。

d.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甲、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不能胜任执业药师业务工作的)。

(2)注册程序 首次申请注册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交“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健康体检证明、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等资料。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注册的决定。经批准注册者,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盖有本部门公章和照片骑缝钢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3)再次注册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执业药师须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再次注册必须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同时变更执业单位的,须提交“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表3-4)。

表3-4 首次注册与再次注册程序

(4)变更注册 执业药师需变更执业地区、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的,应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提交“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的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一份。注册机构应当自受理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注册的决定,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颁发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并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原注册机构。

(5)注销注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注销注册。

① 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② 受刑事处罚的;

③ 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④ 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⑤ 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⑥ 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

⑦ 注册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 并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 

(6) 网上申报办理程序 国食药监部门于2008年1月运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网络信息系统,注册机构将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的许可决定在执业药师注册服务平台或办公场所、电子政务网上公告,加强执业药师执业行为的监管。

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必须接受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2013年开始,“中国药师协会”承担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

(1)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目的 使执业药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以病患者和消费者为中心,开展药学服务;不断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2)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对象 针对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分为必修、选修和自修三类。

① 必修内容 是执业药师必须进行更新、补充的继续教育内容。

② 选修内容 是执业药师可以根据需要有选择地进行更新、补充的继续教育内容。

③ 自修内容 是执业药师根据需要,在必修、选修内容之外自行选定的与执业活动相关的继续教育内容。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可根据实际灵活多样,可采取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短期培训、学术会议、函授、刊授、广播、视像媒体技术、业余学习等多种形式。

(4)学分管理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和登记制度。

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其中必修和选修内容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自修内容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

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登记盖章,以此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

美国药师继续职业发展(CPD)模式

美国药学教育认证委员会(ACPE)指出,药师继续职业发展(CPD)模式是一种基于实践的自我引导、系统化、可持续、关注结果的终身学习模式,能促使药师主动地进行个性化学习,能有效地提高药师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美国药师CPD 模式可以自主选择课程内容进行学习,有CPE 传统的继续药学教育的课程内容、自主参加的学术活动、日常实践技能训练、工作单位内部学习、医院和社区服务活动等课程内容。针对不同的课程,其考核形式也是多样的。如知识型课程主要以问题形式考核,应用型课程主要以案例评估的形式考核,而实践型课程则以总结性评价作为考核方式。ACPE规定,药师每年必须修满至少15个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1学时可获0.1个学分,每两年一次的再注册工作必须提供至少3个继续教育学分。

4.法律责任

违反执业药师制度的有关规定,将受到如下处罚。

(1)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位,逾期仍未配备者将追究负责人责任。

(2)对在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逾期未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调离岗位。

(3)对涂改、伪造或以虚假和不正当手段获“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药师注册证”的人员,应收回证书,取消其执业药师资格,注销注册。并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对执业药师违反本规定或其他药事管理法规的,依据法律或法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执业药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2)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对违法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或向上级报告。

(3)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

(4)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药物治疗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例如,临床医生咨询喹诺酮类药物与氟比洛芬酯合用的可行性时,临床药师需依据药物结构、性质特点做出评价。喹诺酮类药物母核结构有喹诺酮核和 1,8-萘啶酮核两种,其7位结构涉及与非甾体抗炎药的相互作用。喹诺酮类药物及其代谢产物与中枢抑制性神经递质γ-氨基丁酸( GABA) 竞争性结合 GABA 受体,从而可抑制 GABA 的活性,使中枢神经的兴奋性增加,进而导致惊厥和癫痫的发生。氟比洛芬酯是非甾体类抗炎药,可通过抑制脑内前列腺素和血栓素B2合成,降低惊厥阈。结合药品说明书相互作用的提示,正在使用洛美沙星、诺氟沙星、伊诺沙星的患者,不可使用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五、执业药师的业务规范

《执业药师的业务规范》于2016年12月4日在“2016年中国执业药师发展论坛”上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直接面向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执业药师执业。执业药师的业务活动包括处方调剂、用药指导、药物治疗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健康宣教等。执业药师在执行业务活动中,应当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从伦理、服务健康、自觉学习、提升能力”为基本准则。

1.处方调剂

处方调剂包括处方审核、处方调配、复核交付和用药交代。执业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药品,无医师处方不得调剂。处方调剂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等各项规定。

2.用药指导

执业药师应当主动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合理用药指导。内容包括:①药品名称及数量;②用药适应证;③用药剂量,首次剂量和维持剂量,必要时需解释剂量如何折算、如何量取等,对于“必要时”使用的药品应当特别交代一日最大限量;④日服次数或间隔时间、疗程,特别是药品说明书上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应当特别交代或演示,必要时在用药标签中标注;⑤预期药品产生药效的时间及药效维持的时间;⑥忘服或漏服药品的处理办法,关注患者的用药依从性;⑦药品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何避免及应对方法;⑧自我监测药品疗效的方法;⑨提示不能同时使用的其他药品或饮食。

3.药物治疗管理

执业药师应当主动参与患者的药物治疗管理,为患者合理用药、优化药物疗效提供专业服务。药物治疗管理包含:①采集患者个体的所有治疗相关信息;②评估和确认患者是否存在药物治疗问题;③与患者一起确定治疗目标,制订干预措施,并执行药学监护计划;④对制订的治疗目标进行随访和进一步评估,以确保患者的药物治疗达到最佳效果。

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对使用药品进行跟踪,特别关注处于药品监测期和特殊人群使用的药品。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时,应当及时记录、填写报表并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报。

5.健康宣教

对公众宣传疾病预防和药品使用的知识,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合理用药。开展公众用药教育的形式有:①开展用药相关的健康知识讲座,提供教育资料;②在社区和公共场所,为特殊人群提供用药相关教育;③发放患者用药咨询联系卡,联系卡包含对外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建议咨询的内容、合理用药常识等。

六、执业药师的执业现状

(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情况

自1995年全国首次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来,我国开展了21次执业药师全国统一考试。截止到2016年底,全国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总人数已达80万人。根据国家执业药师认证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表3-5),2006~2010年我国执业药师的数量基本是逐年平稳增长,无论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数还是考试合格人数,均只有小幅度的变动,而2012~2016 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数突然急剧上升。

表3-5 2006~2016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情况

图3-1显示尤其在“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我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合格人数逐年基本以2倍趋势增长,在2013年的合格人次由5万多人次达到2015年的23.5万人次,合格人数提高了近4.7倍,这也大大缓解了社会药店和医院药房对执业药师的刚性需求。随着政策环境和职业保障的进一步完善,执业药师这支专业技术队伍在我国药学服务和药品安全系统工程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得以显现。

图3-1 2011~2016 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数

(二)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情况

1.执业药师注册率低

截至2017年2月28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350670人,环比增加3998人,但注册率仍然很低。根据 2010 年世界卫生组织(WHO)153个国家的数据,全球药师人口密度平均为4名药师/万人,其中高收入国家平均为10名/万人,中等收入国家为4名/万人,低收入国家为1名/万人。目前我国在社会药房和医疗机构中注册的执业药师有311742名,平均每万人中执业药师人数为2.3人。所以“十三五”时期执业药师发展的主要任务、目标是,执业药师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2.执业药师结构不合理

(1)地域分布不均 与此同时, 由于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我国执业药师的分布也不均衡。2017年2月, 我国执业药师按区域分布的是东部地区156631人、中部地区82341人、西部地区75923人、东北地区35775人,东部与中部地区执业药师注册人数约占总注册人数的70%,如图3-2所示。

图3-2 执业药师地域分布

(2)配备管理分布不均 2017年注册于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为306146人,占注册总数的87.3%,环比增加3854人。注册于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的执业药师分别为35552人、3376人、5596人,分别环比增加43人、10人、91人,各领域注册执业药师逐步增加。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积极发挥药师作用。落实药师权利和责任,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各地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时,对药师开展的处方审核与调剂、临床用药指导、规范用药等工作,要结合实际统筹考虑,探索合理补偿途径,并做好与医保等政策的衔接。加强零售药店药师培训,提升药事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药师法立法进程,探索药师多点执业,合理规划配置药学人才资源,强化数字身份管理,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同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部署做好未来5~10年的慢性病防治工作,降低疾病负担,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出要发挥社会药店在基层的药品供应保障作用,提高药物的可及性。

(3)执业药师素质良莠不齐 我国对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参加者专业的要求算是比较宽泛的,不仅可以是药学专业、中药专业,也可以是医学、生物学,甚至是化学专业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占注册总人数的51.8%,本科以下且非(中)药学专业人数高达 24227人,占比19.9%。2017年2月执业药师学历分布如图3-3所示。

图3-3 执业药师学历分布

复习思考题

一、单选题

1.依照《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实施工作

B.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执业药师培训机构承担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C.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执业药师资格注册机构

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

E.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印制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注册证”

2.执业药师资格注册机构为(  )。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      B.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C.卫生部            D.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  )。

A.执业资格准入考试      B.职业资格准入考试

C.药师资格准入考试      D.主管药师资格准入考试

E.主任药师资格准入考试

4.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  )。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E. 5年

5.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  )学分。

A. 15        B. 25       C. 35

D. 45        E. 60

二、配伍选择题

[1~5题]

A.可报考执业药师

B.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报考执业药师

C.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者,可报考执业药师

D.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者,可报考执业药师

E.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者,可报考执业药师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  )。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

三、多选题

1.执业药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尊重患者、平等对待,体现在(  )。

A.执业药师应当按规定着装,佩戴全国统一的执业药师徽记和胸卡

B.“执业药师注册证”应当悬挂在所执业药店或药房中醒目、易见的地方

C.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晓的患者隐私,不得无故泄漏

D.在执业过程中,除非确有正当合法的理由,执业药师不得拒绝为患者调配处方、提供药品或药学服务

E.执业药师应当满足患者的用药咨询需求,提供专业、真实、准确、全面的药学信息

2.执业药师或药师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内容包括(  )。

A.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B.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C.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D.药品金额的准确性

E.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3.下列关于执业药师的执业行为,正确的是(  )。

A.凭医师处方调配、销售处方药

B.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确认处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C.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D.对有配伍、使用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在无法联系处方医师的情况下,自行更正后调剂

E.对于病因不明的患者,通过详细询问患者病情,酌情给患者选用药品

四、思考题

1.简述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主要内容。

2.药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