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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王献之传世墨迹鉴赏

王献之(344—386),字子敬,王羲之第七子,官至中书令,世称“王大令”,与其父历来有“二王”之称。

王献之自小跟随父亲练习书法,胸有大志,后期兼取张芝,别为一体。他以行书和草书闻名,但是楷书和隶书亦有深厚功底。由于唐太宗并不十分欣赏其作品,使得他的作品未像其父作品那样有大量留存。其传世名作《洛神赋十三行》又称“玉版十三行”。他的草书,更是为人称道。俞焯曾说:“草书自汉张芝而下,妙人神品者,官奴一人而已。”他的传世草书墨宝有《鸭头丸帖》《中秋帖》等,皆为唐摹本,他的《鸭头丸帖》,行草,共15字,绢本。清代吴其贞在《书画记》里对此帖推崇备至,认为:“(此帖)书法雅正,雄秀惊人,得天然妙趣,为无上神品也。”王献之的《中秋帖》行草,共22字,神采如新,片羽吉光,世所罕见。清朝乾隆皇帝将它收入《三希帖》,视为“国宝”。

宋黄庭坚对二王父子有一番极精到的见解:“余尝以右军父子草书比之文章,右军似左氏,大令似庄周也。”似庄周,则潇洒疏放,大气磅礴,这便是王献之行草书法的特色,也是其不同于王羲之处。这种特性,在王献之小楷《洛神赋》的翻刻本中,有所显示,较之王羲之的《黄庭经》《洛神赋》更舒展温婉,更无拘无束,更具艺术美。

王献之还创造了“一笔书”,变其父上下不相连之草书为相连之草书,往往一笔连贯数字,由于其书法豪迈,气势宏伟,故为世人所重。

《中秋帖》(王献之,唐摹本)

《廿九日帖》(局部,王献之)

《鸭头丸帖》(王献之,唐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