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历·史·沿·革
2000年10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以新国企字〔2000〕36号文件,下发《关于批复新疆氯碱厂资产划入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函》,正式确认新疆氯碱厂资产划入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10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以新国企字〔2000〕46号文件做出批复:根据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同意将新疆氯碱厂划入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2000年11月 8 日,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乌鲁木齐市经二路支行签订了《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承接了新疆氯碱厂的全部银行贷款,所欠利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全部核销,本金23290万元在7年内免息,由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逐步偿还。据此,新疆氯碱厂享受国家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优惠政策。同月,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原新疆氯碱厂的法人资格,原新疆氯碱厂成为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核算附属单位。
2001年12月,新疆氯碱厂完成了股份制改造,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12月12日以新政函〔2001〕166号文批准,由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新疆准噶尔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12月18日共同发起设立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规范简称“中泰化学”,以下同),中泰化学设立时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2001年12月18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总股本为6000万股。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新疆准噶尔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分别持有中泰化学4195万股、1050万股、595万股、95万股、6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分别为69.92%、17.50%、9.92%、1.58%、1.08%。
2003年5月30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增资扩股方案,该方案随即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2003年6月28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03〕104号文批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1.20元的价格增发7600万股新股,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等实物资产按照评估价值65048147元投入,其中14940000元作为出资认购1245万股,其余50108147元作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负债;乌鲁木齐市环鹏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三联集团和新疆三河石油燃料有限公司分别以现金1740万元、606万元、1200万元、3000万元、1080万元作为出资,认购1450万股、505万股、1000万股、2500万股和900万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以新国资调〔2003〕42号文批准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增资扩股完成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由原来的5家增加到8家,总股本由原来的6000万股增加到13600万股。本次增资扩股共募集资金9120万元,其中实收货币资金7626万元。
2005年10月8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317号)文批准,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归中国化工集团,中国化工集团随后将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入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管理。这次划转完成后,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新疆国资委全资企业转变为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企业中国化工集团控制的企业,中泰化学的实际控制人法人主体由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国化工集团。
2006年4月21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做出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决议。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的股票首发并上市的申请获得通过,中国证监会2006年11月15日以证监发行字〔2006〕124号文核准,中泰化学以每股6.60元的发行价格于2006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06年12月8日中泰化学8000万社会公众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其余2000万股网下配售股份于2007年3月8日开始上市流通。本次新股发行后,中泰化学总股本从13600万股增至23600万股。
2007年5月15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新股增发的决议,并报请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2007年11月19日以证监发行字〔2007〕409号文核准,中泰化学以每股30.90元的发行价格于2007年12月20日公开发行了324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中泰化学就此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26843万元,总股本增加至26843万股。2008年1月7日,中泰化学发行的3243万股社会公众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8年3月18日,中泰化学实施了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泰化学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684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红股、派0.7元现金(含税),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分红转增派息后中泰化学总股本增至53686万股。中泰化学就此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53686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650000040000249号。
2009年8月2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09〕814号下发《关于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企业国有股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持有的中泰化学81600000股国有股权,占中泰化学总股本的15.20%,无偿划转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持有的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资产划转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2009年9月2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国有股权划转完成过户手续。
这次国有股权划转后,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中泰化学股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中泰化学股份81600000股,占中泰化学总股本的15.20%;通过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中泰化学股份47602302股,占中泰化学总股本的8.8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和间接持有中泰化学股份共计129202302股,占中泰化学总股本的24.07%,成为中泰化学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宣布将中泰化学作为自治区二类企业管理。
2010年3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0〕305号文核准,中泰化学以每股16.33元的发行价格于2010年4月9日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70万股。中泰化学就此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76956万元,总股本增加至76956万股。2010年4月20日,中泰化学上述发行的23270万股社会公众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10年9月8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0日,中泰化学实施了201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泰化学以2010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695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红股、派1.3元现金(含税),分红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5434万股。中泰化学就此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115434万元,总股本增加至115434万股。
2012年3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新政函〔2012〕47号文件,批复组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简称“新疆中泰集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中泰集团履行出资者职责,按照自治区一类企业管理。新疆中泰集团的性质是以化学工业规划、设计、项目建设,以及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融资为主的综合性化学工业集团。经营范围包括氯碱化工、煤化工、石油化工等行业的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资源开发和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新疆中泰集团注册地为乌鲁木齐市,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由国有出资,分期到位。
2012年7月6日,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2012年7月10日,新疆中泰集团揭牌成立。
2012年6月21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正式由“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中泰化学”和证券代码“002092”保持不变。
2012年11月6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1045号)文批准,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中泰化学193011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无偿划转给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